1. 公證法規定的公證機構的業務范圍有哪些
1、證明法律行為
法律行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的行為。證明法律行為是公證機構最基本、最主要的一項業務。常見的法律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
(1)各種經濟合同。主要包括房屋買賣合同、各種租賃、承包合同、貸款合同、抵押合同、股權、設備、技術轉讓合同等;
(2)各種民事協議。如贈與,財產分割,婚前財產約定,賠償,民間借款,贍養、遺贈撫養等協議;
(3)收養和認領親子;
(4)繼承;
(5)各種單方法律行為。如遺囑、委託、贈與、聲明、承諾等;
(6)包括招標投標、拍賣、抽簽、搖獎等特定和不特定多數人參加的現場活動。
2、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有法律意義的事實是指除法律行為之外,對當事人設立、變更、終止法律關系有一定影響的客觀事實。公證機構所證明的有法律意義的事實主要有:
(1)法律事件。如出生、死亡、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意外事件等;
(2)其他法律事實。如親屬關系、婚姻狀況、學歷、經歷、職稱、身份等。
3、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有法律意義的文書是指在法律上具有特殊意義或作用的文件、證書、各種文字材料的總稱。公證機構所證明的法律文書主要有:法人營業執照、董事會決議、專利注冊證書、商標注冊證書、公司章程、各種表格、記錄、紀要等。
4、賦予債權文書以強制執行效力
按照有關規定,公證機構可對經過公證的,以給付一定貨幣、物品或有價證券為內容的,並有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時應受強制執行意思表示的,無疑義的債權文書,證明其有強制執行效力。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文書中所規定的義務時,債權人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八條的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5、保全證據
即公證機構應當事人的申請,在訴訟發生之前對可能滅失、毀損或以後難以收集到的證據,採取一定的措施,先行予以收集、固定並保管的活動。
6、提存提存是指債務已到清償期限,如果由於債權人方面的原因而使債務人無法履行其給付義務時,債務人將給付標的物提交於公證機構,而後由公證機構轉交於債權人的行為。隨著市場的逐步發展,目前的提存已經突破了上述傳統的提存概念。在當事人之間達成的交易中,如果規定了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債務人才給付標的物時,當事人可以約定,預先將給付標的物的全部或一部分提存到公證機構,待條件具備時,再由公證機構將給付標的物交付債權人。
2. 契約書格式,寫法
契約書範文寫作/模板格式內容摘要:同立退夥契約人*簡稱甲方*、*等簡稱乙方,茲為就雙方於*年*月*日經訂立合夥契約所合夥經營事業,因合夥人*意欲他遷另圖事業,聲明退夥並經合夥人全體的同意議定退夥契約條件如下:第一條甲乙雙方合夥經營的鋪號(*行)(設*處所)(商業登記證*字批*號營業登記證*字第*號)茲經甲乙雙方協議同意以*年*月*日甲方為退夥,而脫離合…
內容摘要:立契約書人趙錢即興國商行(以下簡稱甲方)孫李(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營業轉讓事宜,訂立本契約,條件如下:一、轉讓標的:甲方願將獨資設立,坐落xx市x路x號的興國商行,轉讓予乙方經營。二、本件轉讓價格及其計算標准:(一)興國商行全部生財器具,存貨作價為人民幣xx萬元。生財器具及存貨另列清冊交分別標明價格。(二)上列生財…
內容摘要:第二條甲方會同乙方於*年*月*日進行後記的不動產移轉登記及轉讓手續。*第三條前條的轉讓系以現有狀況下交付乙方。而自簽約日始至*年*月*日止,乙方得繼承為後記不動產建築物的出租人。甲方須將前述房屋租賃契約書交付予乙方。*第四條乙方受贈後記的不動產後,應負撫養甲方夫妻之責。*但,乙方應自後記不動*產租賃所得租金*元於每月前…
內容摘要:隱名合夥人xxx(以下簡稱為乙方),出名營業人xxx(以下簡稱甲方),茲為隱名合夥經當事人間同意締行契約條件於下:第一條甲方開設xx商行專營xx事業計共資本金人民幣xx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幣xx元整外,餘人民幣xx元整,由乙方於本契約成立同時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確認。第二條乙方投入資本人民幣xx元整後,即為xx商行的隱名…
內容摘要:贈與人xxx(以下簡稱甲方)、受贈人xxx(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議定下列贈與事宜,其條件如下:第一條甲方將下列土地及建築物無償贈與乙方。不動產標示:(1)土地:坐落於xx市xx路xx號面積:xx平方米(2)建築物:木造瓦屋二層:一樓:xx平方米二樓:xx平方米第二條前條的贈與於甲方死亡時生效,贈與物件的所有權亦於當時歸…
內容摘要:立互易房屋契約人xxx(以下簡稱甲方)同xxx(以下簡稱乙方),茲為房屋互易,經雙方同意締結契約條件如下:第一條甲方將其所有後列第一標示不動產房屋壹棟與乙所有後列第二標示不動產房屋壹棟彼此互易約諾。第二條前條互易標的物連同有關文憑證件於契約訂立同時互相點交清楚,並限於一個月內會同向有關機關輸過戶手續,各不得怠慢或刁難等…
內容摘要:立契約書人買方xxx(以下簡稱甲方)賣方xxx(以下簡稱乙方),茲為房屋預定買賣事宜,雙方協議訂立本契約,各條款如下:第一條房屋基地坐落:xx等x號土地上,x形式x樓房屋約xx平方米(含陽台、公共設施在內,以土地局核定的圖樣為准),精確面積以當地政府機關丈量結果為依據。第二條本約房屋預定買賣金額人民幣x萬x仟x佰元整(…
內容摘要:轉典權人xxx簡稱甲方,原典權人xxx簡稱乙方,茲為典權經雙方合意締訂契約條件如下:第一條乙方經出典人xxx同意,將其向出典人取得的下記典權轉典與甲方,而甲方將典權轉受。原典權標示一、典物xxx二、典價xxx三、期限xx四、典權設定登記xxx五、特約xxx第二條前條轉典期間自xxxx年x月x日起滿x年(不得逾越原典期限…
內容摘要:同立退夥契約人xxx簡稱甲方xxx、xxx等簡稱乙方,茲為就雙方於xxxx年x月x日經訂立合夥契約所合夥經營事業,因合夥人xxx意欲他遷另圖事業,聲明退夥並經合夥人全體的同意議定退夥契約條件如下:第一條甲乙雙方合夥經營的鋪號(xx行)(設xxxx處所)(商業登記證xx字批xx號營業登記證xx字第xx號)茲經甲乙雙方協議…
內容摘要:發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資質等級:甲乙雙方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審核乙方的裝修資質後,簽訂本裝修合同,具體條款如下:1、工程概況:2、工程名稱:***地點**承包范圍***承包方式***承包內容3、工期4、工程質量標准:5、工程造價: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後,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7、工程驗收合格後,…
內容摘要:同立互易契約人xxx簡稱甲方,同xxx簡稱乙方,茲為汽車互易,經雙方同意締結契約條件如下:第一條甲方將其所有後列第一標示車一輛,與乙方所有後列第二標示車一輛,彼此互易約諾。第二條前條互易標的物連同有關文憑證件,於契約訂立同時互相點交清楚,並限於一個月內會同向有關機關辦理過戶手續,各不得怠慢或刁難等。第三條本件互易甲方願…
內容摘要:出賣人xx機械製造廠代表人xxx簡稱甲方,承買人xx鐵廠負責人xxx簡稱乙方,茲為買賣(施盤)機械先行試驗,經雙方同意訂立契約條件如下: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購買後列標示機械約定先行試驗後如合意時,即行成交於契約成立日起一星期內,由甲方將買賣標的物運到乙方工廠而甲皆逝怠?nbsp;第二條試驗期間以x日為限自接到機械的翌日起算…
內容摘要:立契約書人委建人xxx(以下簡稱甲方)與建方xxx(以下簡稱乙方),本契約不動產標示委建事項經由甲乙雙方同意訂立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第一條房地標示:本契約房屋坐落在xx市xx區xx地號土地內定名xx名宮,經暫編號A區x棟x樓的房屋一戶。第二條房屋面積:本契約房屋面積包括室內、陽台及走道、樓梯間、屋頂突物(僅限於水箱…
內容摘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特約經銷商合同甲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乙方:經雙方協商,本著互惠均等的原則,特製定本合同如下:第一條:經銷內容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公司所生產的**茶飲料系列產品,授權乙方在特定區域經銷。二、如有特殊情況,乙方需轉讓經銷權予第三方時應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第二條:經銷區域一、乙方只能在甲方指定區…
內容摘要:買方xxx(以下簡稱甲方)賣方xxx(以下簡稱乙方)保證人xxx(以下簡稱丙方)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第一條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轎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第二條後記轎車的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x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xx元。(2)餘款xx元(中期款)於申請過…
內容摘要:立互易房屋契約人xxx(以下簡稱甲方)同xxx(以下簡稱乙方),茲為房屋互易,經雙方同意締結契約條件如下:第一條甲方將其所有後列第一標示不動產房屋壹棟與乙所有後列第二標示不動產房屋壹棟彼此互易約諾。第二條前條互易標的物連同有關文憑證件於契約訂立同時互相點交清楚,並限於一個月內會同向有關機關輸過戶手續,各不得怠慢或刁難等…
內容摘要:寄託人xxx(簡稱甲方),承託人xxx、xxx夫婦(簡稱乙方)。茲為動產傢具寄託經雙方同意締結契約條件如下:第一條甲方因遷往xx地居住而新居狹隘無法容納原有傢具,所以將下列動主目錄記載的傢具寄託乙方夫婦保管,而乙方願依約受寄保管,本寄託物於本契約成立日由甲方點交與乙方接管清楚。第二條本件寄託系不定期限,但甲方可隨時請求…
內容摘要:立契約書人xx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xx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工廠盤讓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一、盤讓標的:乙方所有坐落xx市xx路x號廠房連同基地,暨全部生產設備及原料、半成品、製成品,其數量細目暫以乙方xxxx年十一月三十日庫存清冊所載名稱、數量為准。二、本件讓售價格及計算方法:(一…
內容摘要:立契約書人**即興國商行(以下簡稱甲方)孫李(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營業轉讓事宜,訂立本契約,條件如下:一、轉讓標的:甲方願將獨資設立,坐落xx市x路x號的興國商行,轉讓予乙方經營。二、本件轉讓價格及其計算標准:(一)興國商行全部生財器具,存貨作價為人民幣xx萬元。生財器具及存貨另列清冊交分別標明價格。(二)上列生財…
內容摘要:立契約書人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今就連續性商品交易事宜訂立契約條款如下: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將其製造下列內容的商品連續賣給乙方,乙方買進。商品內容:合成清潔劑、肥皂、牙膏、洗發精。第二條貨款的支付方式,以每月底甲方所交貨物的數量為准,乙方於第二個月底前以現金支付。但…
內容摘要:立契約書承買人xxx(以下簡稱甲方)出賣人xxx(以下簡稱乙方),茲因建地買賣事宜,雙方協議訂定本契約書,各條款如下:第一條乙方投資興建xxxx第x層x號房屋一戶,其基地應有持分面積的所有權出賣予甲方。甲方承買基地坐落xxx地號土地x筆,持分面積約xx畝,基地須辦理分割分筆登記,其產權移轉登的精確面積以當地政府機關分割…
內容摘要:第二條乙方投入資本人民幣xx元整後,即為xx商行的隱名合夥人而甲方認諾。第三條甲方應每屆事務年終,開具財產目錄借貸對照表,以及營業損益計算書交付乙方查核。第四條前條查核時,如乙方發現疑義之處,即可到商行查閱合夥人帳簿,並檢查其事務及財產的狀況。第五條本隱名合夥人損益應按照合夥出資額比例分配負擔。
3. 央行二代徵信系統正式上線
圖中表格內貸款信息增加「共同借款標志」 攝影/本報記者 楊小嘉
央行徵信中心1月17日啟動二代徵信系統切換上線工作。昨天起,徵信中心面向社會公眾和金融機構提供二代格式信用報告查詢服務。
當天,不少市民通過個人信用報告自助查詢機拿到了自己第一份二代格式的信用報告。北京青年報記者看到,相比一代格式,二代格式信用報告展示版面更加明確清晰,一目瞭然,展示的信息數量明顯增加,報告篇幅也長了不少。
報告由10頁變成17頁
人民銀行的一代徵信系統於2006年正式運行,在促進金融交易、降低金融風險、提升社會信用意識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為更好地滿足徵信需求、適應金融科技發展趨勢,央行徵信中心適時啟動二代徵信系統建設工作,對徵信系統進行優化升級。與一代相比,二代徵信系統提供的信用報告豐富了基本信息和信貸信息內容,改進了信息展示形式,提升了信息更新效率。
昨天,在東城區一家工行網點,王女士用自己的身份證,通過人臉識別在個人信用報告自助查詢機上順利打出了信用報告。跟去年12月31日那次一樣,她選擇的是「明細版」而不是「簡要版」。看到屏幕上顯示報告列印了5張紙時,王女士說:「上次的報告用了4張A4紙,看來新版報告內容多了不少。」
北京青年報記者看到,個人信用報告自助查詢機是用A4紙雙面列印,每面都顯示兩頁的內容,一張A4紙能顯示4頁報告的內容。王女士昨日列印的新版報告一共是17頁,所以用了5張A4紙。她也向北青報記者出示了去年年底列印的那份舊版報告,一共10頁內容,只用了3頁紙。
首頁多了「異議信息提示」
新舊兩份報告首頁最上方都是查詢情況說明,顯示被查詢者姓名、被查詢者證件信息等。但是新版報告下方多了一項「異議信息提示」,正文是:信息主體對信用報告內容提出了0筆異議且正在處理中,請瀏覽時注意閱讀相關內容。如果市民之前就信用報告的內容向徵信部門提出了異議,應該會在這里顯示數量。而銀行等授信機構看到這里,也會「心裡有數」。
新舊兩版報告第一大部分都是「個人基本信息」,都分成身份信息、配偶信息、居住信息和職業信息四項。舊版身份信息包括性別、出生日期、婚姻狀況、手機號碼、單位電話、住宅電話、學歷、學位、通訊地址和戶籍地址10項;新版報告增加了 「就業狀況」和「國籍」,刪除了「住宅電話」和「單位電話」,同時把手機號碼單獨列為一欄,標注了信息更新日期。跟舊版報告一樣,新版報告的每一項數據都標注了「數據發生機構名稱」,大家可以知道每一條信息都是哪家銀行報送的。
新舊兩版報告的第二大部分都是信息概要,其中第一項也都是被查詢人的個人貸款和信用卡信息的概要,包括個人房貸筆數、個人商用房貸款(包括商住兩用房)貸款筆數、其他貸款筆數、貸記卡賬戶數、首筆貸款發放月份、首張貸記卡發卡月份等信息。舊版報告將這些數據一字橫向展示,新版報告則做成了表格,更加清晰易讀。
此外,舊版報告里還有「本人聲明數目」和「異議標注」兩項數據,由於新版報告在開頭已經展示「異議信息提示」,這部分就沒有這兩項數據。
增加「共同借款標志」
新舊兩版報告的第三大部分都是信貸交易信息明細。因為王女士的房貸已經結清,所以舊版報告只用文字描述了她過去的貸款情況,包括時間、銀行名稱、貸款金額、擔保方式、期數、賬戶狀態等信息。
新版報告將這些信息製成表格,一目瞭然,而且的確有一項數據是「共同借款標志」,王女士的這一項顯示的是「無」。
央行徵信中心有關負責人近日對媒體表示,金融機構評估借款人信用風險會充分考慮共同借款信息。不過,1月19日上線的二代格式信用報告中尚未展示個人「共同借款」信息,待下一步金融機構開始採用二代格式報送數據後,徵信中心會將借款信息同時展示在每個借款人的信用報告中。如後續借款主體發生變更,徵信系統將按照金融機構報送的信息,及時更新信息,客觀記錄實際情況。例如,如果發生後續共同借款協議解除,二代徵信系統的數據報送機制支持金融機構報送解除共同借款關系信息;金融機構向徵信系統報送更新信息後,不再承擔還款責任的借款人的信用報告中將不再展示這筆貸款信息。
顯示最近60個月還款記錄
新版報告之所以比舊版報告篇幅變長那麼多,主要是因為貸記卡賬戶的信息明顯增加。新舊版賬戶報告都詳細展示了每一個貸記卡賬戶的交易信息。如果一張多幣種信用卡除了人民幣賬戶,還有10個外幣賬戶,那麼信用報告會把這11個賬戶的信息都展示出來,不過新舊報告展示的數據並不同。新版報告增加了「未出單的大額專項分期余額」、「剩餘分期期數」。
舊版報告只顯示最近兩年即最近24個月的還款記錄,而且還只顯示有無逾期和逾期時間,沒有逾期金額。新版報告顯示了最近5年,即最近60個月的還款歷史信息,不僅有逾期狀態還有當前逾期總額。從排版來看,舊版報告的還款記錄只有一行,分成24個小格,每月一格。而新版報告是一個12×10的表格,內容有120格,每個月對應兩格,上格是逾期情況,下格是逾期金額。
王女士有一張某銀行的人民幣單幣種信用卡,舊版報告中對這個賬戶的展示篇幅還不到新版報告的一半。
數字代碼代表逾期天數
需要注意的是,新舊版信用報告對貸記卡還款狀態的代碼定義並不完全相同。其中,*均表示本月沒有還款歷史;N均表示正常;G表示除結清外的終止賬戶;C表示結清的銷戶;#均表示賬戶已開立,但當月狀態未知。不過,阿拉伯數字的含義就不同了。舊版報告中,1表示未還最低還款額1次;2表示連續未還最低還款額2次;以此類推,最大為7,表示連續未還最低還款額7次及以上;而新版報告中,1表示逾期1-30天;2表示逾期31-60天;3表示逾期61-90天……7表示逾期180天以上。
未採集水費電費等公共信息
二代徵信是否採集水電等繳費信息一直備受關注。王女士出示的新舊兩版報告都沒有顯示相關繳費信息。
據了解,目前,二代徵信系統尚未採集個人水費、電費繳費信息,僅在二代格式信用報告中設計預留了展示格式。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未來在採集個人水費、電費等公用事業繳費信息時,徵信中心將與相關數據源單位在取得信息主體授權同意,並確保數據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才會進行採集和展示。
不過,二代徵信系統將繼承展示一代徵信系統中已採集的個人電信正常繳費和欠費信息。央行徵信中心表示,在嚴把數據質量關的前提下,將對個人電信信息穩妥、謹慎地進行採集。
文/本報記者 程婕
4. 信用卡疑義申請什麼意思
信用卡疑義申請的意思就是你要申請一份信用卡疑義的交易聲明,來處理你的賬務疑義。賬務疑義處理:銀行可協助為您查詢交易的具體商戶名稱、網上交易訂單號、申請調閱簽購單、對於重復交易的款項申請拒付。
也可以通過打客服電話,查詢具體的交易地點,因為有時候是商家的pos的名字設置得有問題。如果還不記得該筆交易,那就申請賬務異議交易處理,先把款項凍結起來,銀行幫你去調取簽購單來核實。
操作環境:opporeno5pro v11.1
拓展資料:
一、申請信用卡條件:
1.年滿18周歲不超過65歲;
2.有良好信用記錄;
3.申請人可以為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配偶或親屬申請不超過兩張的副卡。
二、申請信用卡材料:
1.身份證明資料:居民身份證或者軍官證復印件;
2.工作及收入證明資料;
3.其他財力證明:如房產證復印件、汽車行駛證復印件、存單復印件等。
三、信用卡申請方法:
1.攜帶資信證明到櫃面申請:需要申請人提交比較完備的資產證明文件,向銀行提交上述供銀行後台審核部門審核。
2.網銀申請:申請人用個人名下儲蓄卡賬戶開通網銀,進入所需銀行官網,輸入卡號、登陸密碼和驗證碼後進入網銀頁面。點擊「信用卡服務」,可在信用卡服務頁面下選擇申請信用卡,填寫資料後提交,審核進度、結果在網銀上顯示。
四、信用卡又叫貸記卡,是由商業銀行或信用卡公司對信用合格的消費者發行的信用證明。其形式是一張正面印有發卡銀行名稱、有效期、號碼、持卡人姓名等內容,背面有磁條、簽名條的卡片。持有信用卡的消費者可以到特約商業服務部門購物或消費,再由銀行同商戶和持卡人進行結算,持卡人可以在規定額度內透支。我國有關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信用卡規定的解釋》)規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發行的具有消費支付、信用貸款、轉賬結算、存取現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電子支付卡 。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務領域英文譯寫規范》正式實施,規定信用卡標准英文名為Credit Card 。
五、信用卡消費是一種非現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消費時無須支付現金,待賬單日(Billing Date)時再進行還款。 信用卡分為貸記卡和准貸記卡,貸記卡是指持卡人擁有一定的信用額度、可在信用額度內先消費後還款的信用卡;准貸記卡是指持卡人按要求交存一定金額的備用金,當備用金賬戶余額不足支付時,可在規定的信用額度內透支的准貸記卡。所說的信用卡,一般單指貸記卡。
5. 保險事故車輛買賣協議
案情:甲單位(行政單位)將自己所屬的車輛私下轉讓給乙作為私用車,並簽訂了書面轉讓協議,但並未到車輛管理部門辦理車輛過戶登記手續;後乙又將該車轉讓給丙,丙又轉讓給丁,均簽訂了書面轉讓協議,均作為私家車使用,也未辦理車輛過戶登記手續。
該車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了車輛盜搶險,投保人為甲單位,保險費也是由甲單位支付的。某日,丁在賓館住宿時夜間車輛被盜,遂報案,以甲單位名義通知保險人並提出索賠要求,保險公司以投保人違反了保單約定「在保險車輛轉讓時沒有履行書面通知保險人的義務」從而拒絕賠付,輛釀成糾紛,訴至法院。判決要旨如下:
一審法院認為,保險合同合法、真實有效,車輛丟失時在保險合同期間。保險車輛雖然私下多次轉讓但都沒有到法定部門辦理過戶登記手續,車輛所有權沒有發生轉移,甲單位依然對該保險車輛擁有所有權,故對該車有保險利益,是保險受益人;況且該保險車輛轉讓行為並不必然導致車輛發生保險事故風險增大,因此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保險合同約定賠償甲單位損失。保險公司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認為·············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機動車輛保險條款(財產險)第二十三條規定:「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保險車輛轉賣、轉讓、贈送他人、變更用途或增加危險程度,被保險人應當事先通知保險人並申請辦理批改」;非營業用汽車損失保險條款(一)第三十二條「在保險期限內,保險車輛轉賣、轉讓、贈與他人,被保險人應書面通知保險人並辦理批改手續。未辦理批改手續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車輛保險合同中的保險標的物---車輛的轉讓,應當書面通知保險公司,這是財產保險合同法律性質的表現。首先,保險合同是一種基於最大誠信原則訂立的合同,雙方的誠信義務高於一般合同:法律要求投保人對保險標的的陳述必須真實,不得欺詐、隱瞞、假報;在保險標的危險增加之時,投保人有告知的義務,保險人有權要求提高保費或解除保險合同。其次,保險合同是一種射幸合同,在保險合同中,投保人以支付保險費為對價,獲得將來發生保險事故的補償機會,其債務是確定的。但保險事故的發生具有偶然性,保險事故發生的偶然性大小,對於保險人來說意義重大。當保險標的由原投保人轉讓他人時,該標的保險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會隨之變化,這直接關系著保險人的保險責任。
那麼,對於私下簽訂了書面轉讓協議將車輛進行轉讓,但沒有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車輛過戶手續,也沒有履行書面通知保險公司之義務的情況下,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公司是否可以以此為由拒絕賠付呢?筆者認為此問題值得商榷,起碼應當明確以下五個問題:
從民法原理來看,由於物權具有排他性和優先的效力,當事人在設立、移轉或變更物權
時,根據「物權公示原則」,應將物權變動的事實通過一定的公示方法向社會公開,從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權變動的情況,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損害並保護交易的安全。一般來說,物權公示的方法有兩種:登記和交付。不動產物權變更一般都須登記。對於登記的效力,各國規定不同,有的採用登記要件主義:不動產物權變動未經登記就不發生法律效力;有的採用登記對抗主義:不動產物權變動未經登記,只能在雙方當事人之間產生效力,不能對抗第三人。我國立法在不動產物權變動上一向採用登記要件主義。此外,我國法律還要求民用航空器、船舶、機動車輛等動產物權變更的公示方法也採用登記,只是對於這些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採用登記對抗主義,即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據此對抗主義原則,該車輛轉讓協議屬於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協議是有效成立的,故車輛轉讓行為本身對雙方當事人是有效的,只是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辦理相應的登記:(一)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二)機動車登記內容變更的;(三)機動車用作抵押的;(四)機動車報廢的。因此車輛所有權的變更比照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相關規定,即必須到法律規定的部門進行登記注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關於車輛轉賣未過戶發生事故經濟賠償問題的批復》及國務院辦廳轉發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汽車交易市場管理的暫行規定》都對機動車輛產權的轉移有特殊要求,即「必須經過汽車交易市場並同所有人或車輛所屬單位及時向當地車輛管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未履行以上二項手續的交易,應視為無效」據此規定,根據以上規定,也承認甲單位與乙之間以及其所有後手的車輛轉讓行為在他們之間是有約束力的,但由於法律要求這一轉讓行為是要式行為,沒有辦理法定的登記過戶手續即不具有公示的效力,從而導致其轉讓行為對外無效,不能發生法律意義上轉讓的效果,車輛轉讓人(甲單位)仍然擁有無可爭辯的車輛所有權。
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被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所具有的經濟利益。保險利益的存在是一般保險合同成立的前提,是當事人得以申請保險賠償的基礎。在財產保險合同中,原則上凡因財產產生危險事故而可能遭受損失的人,都對該項財產具有某種保險利益。只有具有保險利益的人才能訂立保險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財產保險合同條例》第3條規定:「財產保險的投保方(在保險單或保險憑證中稱被保險人),應當是被保險財產的所有人或經營管理人或者對保險標的有保險利益的人。」保險財產的所有人、經營管理人、保管人、抵押權人、承攬人、承運人和承租人等都是具有保險利益的人,他們可以就各自的保險利益投保不同的險種。但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後喪失保險利益,保險合同就會自動失效,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無權再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此案例中甲單位以投保人身份與保險公司簽訂了保險合同,並交納了保險費用,保險合同也不存在法律瑕疵,因此作為車輛所有人、車輛管理人、車輛轉讓人的甲單位都是對該車輛具有保險利益的人。也就是說該車輛雖然經過私下轉讓行為,但投保人、車輛所有人、保險受益人均沒有發生任何變化,依然屬於車輛轉讓人。
保險合同是一種民事合同,車輛轉讓人與保險公司作為平等民事主體,雙方在協商一致、完全自願的基礎上簽訂的保險合同合法有效,理應受到合同雙方當事人遵守和法律的保護。合同雙方必須積極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投保人有交納保險費義務、出險通知義務、危險增加的通知義務等等;保險人有給付保險賠償金或保險金義務、支付其他合理必要的費用等等。
故,甲單位雖然將其車輛進行了轉讓,但對於一份合法有效的保險合同而言,當車輛所有人、投保人、保險受益人沒有發生任何變化的情況下,保險合同當事人---投保人也積極履行了自己的合同義務,比如購買了相關保險險種,按期繳納了保險費用,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本身又在保險合同期間的,則保險公司不具備拒絕理賠的法律和事實條件,應當按照合同確定的保險受益人進行理賠。
一般情況下,保險人(保險公司)和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的時候,保險單最下端「重要提示」欄內對於保險人的拒賠事項均有所標注、說明。例如「在保險期限內,保險車輛轉賣、轉讓、贈與他人,被保險人應書面通知保險人並辦理批改手續。未辦理批改手續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之說明。
首先,該聲明之內容必須是以法律和事實上承認的「轉賣、轉讓」行為為依據的,即必須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轉賣、轉讓行為,對於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轉讓行為(所有權因沒有辦理法定的登記過戶手續而未發生轉移,也沒有到法定的汽車交易場所進行交易)是不具備通知的理由和條件的。況且對於轉讓車輛時書面通知保險公司辦理批改手續,應當以車輛管理部門出示的過戶手續為依據,否則保險公司按照什麼理由辦理批改?又批改誰為保險受益人呢?對於一輛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車輛交易行為、沒有辦理法定過戶手續的車輛交易行為根本不存在書面通知的義務,更無需履行書面通知保險人的手續。
其次,保險合同也是一種附合合同,即合同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內容,而另一方只能作「取與舍」的決定,要麼接受,要麼拒絕,而不能對合同條款進行任何修改,即通常意義上的「格式合同」。因此,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保險人和投保人形成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不過是保險人一方的片面文件而已,其中的一些聲明條款很難說是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正因為如此,各國在司法實踐中,當當事人雙方對保險合同發生疑義時,法院一般習慣作不利於保險人的解釋,以保護投保人的利益,即「不利解釋原則」。據此,對於保險人以格式條款、聲明、告示等方式單方免除或者減輕自己保險責任的條款應當作有利於投保人的解釋。
投保人的一項重要義務就是「危險增加的通知義務」,即如果保險合同簽訂後保險標的物增加了損失的現實危險,投保人應當及時通告保險人,由其評估並做出是否增加保險費用或解除合同的表示。如果投保人沒有履行該義務則對於增加的危險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險人可以不承擔保險責任;相反如果保險事故的發生並不是因為增加的危險程度所致,保險人仍應當承擔保險責任。因此,如果保險車輛的轉讓行為本身會增加保險車輛危險程度的,保險人也只能是在增大的危險引起保險事故的范圍內免賠,而非全部免賠。那麼,本案例中的車輛本身是單位公務用車,其私下轉讓後仍然作為家用轎車使用,而非進行日常營業用車,由此看來風險增大的理由也很難成立,所以如果保險人以此為由主張免賠的理由也不能成立。
綜合以上分析,我們很容易得出這樣一個結論,那就是機動車輛作為特殊動產,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其轉讓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方式進行(即必須經過汽車交易市場並同所有人或車輛所屬單位及時向當地車輛管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否則該交易行為無效,盡管車輛轉讓雙方簽訂的轉讓協議對彼此有約束力;車輛所有權的變動也必須比照不動產物權變動之規定進行登記公示(到車輛管理部門進行車輛過戶登記)否則不發生車輛所有權轉讓的法律效果。而保險人(保險公司)對於自己和投保人簽訂的合法有效的保險合同應當嚴格履行,在該保險車輛轉讓行為依法歸於無效、車輛所有權因沒有履行變更登記手續而沒有發生轉移、車輛保險受益人也沒有發生任何變化的情況下(即車輛投保人、車輛所有人、保險受益人同為一人)以及車輛私下轉讓行為本身並沒有導致保險車輛風險增大從而發生保險事故的情況下,保險人(保險公司)應當履行其理賠義務。
法律能實現的公平僅在於能從各種利益沖突中找到一個平衡點。在此類保險合同糾紛案中,法律的使命更重要的是保護受到保險事故損害的被保險人的利益,而不是對該保險車輛的不具有法律意義的轉讓行為耿耿於懷,這是車輛損失險的精髓所在,也是整個保險制度的理念所在。
至此,筆者認為,一審法院的判決基本上是正確的。由於甲單位和乙及其後的多次轉讓保險車輛行為都沒有在法定場所交易,也沒有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對於第三人來說,車輛的所有人仍為甲單位,其對該車輛擁有無可爭辯的所有權和保險利益,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甲單位應承擔的責任仍應按照保險合同承擔保險責任。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6. 存摺上信息有疑義怎麼查
存摺上的信息感覺有問題,感覺有錯誤,懷疑工作人員輸入錯誤怎麼去查?
其實,最好的辦法就是直接到相應的銀行直接去查。如果是對於金額有懷疑,盡可能帶著當時的存單或者取款票據。
以上就是我的建議,因為紙質的存摺的特殊性,所以其他渠道不太好查。去銀行櫃台查更方便。
7. 信用卡在網上被人盜用,而且刷的是美金,申請疑義申請後可以查出盜用我信用卡人的信息嗎
這只有在你的賬單出來後向銀行提出疑義,通過司法程序來解決問題。盜用他人信用卡是觸犯刑法的,所以司法機關會重查的,再一個咱國家這兩年也正在加大信用卡的管理。你可以通過司法機關查出來買了東西後寄往那裡了,收件人是誰,當時用來買東西人的ID是什麼,就有他的基本資料,應該說查這不是很難。
8. 小明對信用卡賬單的消費款項有疑義,他應該於交易日後的幾天提出來查詢
應該於交易日後的50天內提出
9. 建行信用卡持卡人聲明怎麼填寫
樓主持卡人聲明具體是要看幹嘛用的,但是一般都會有一個固定的格式,你只要在空格裡面填寫你的卡片信息就可以了。
比如有些人因為個人消費的需要,可能經常會在國外的同一個商戶裡面頻繁刷卡大額的交易,銀行可能認為這樣的交易存在風險,會有一些刷卡的限制,卡主本人可以向建行申請在某一段時間裡面不要做刷卡的限制,確認是本人的用卡行為,卡主要填寫一份「龍卡信用卡持卡人聲明」。
還有些人可能信用卡上面發生的交易有疑問。比如重復交易了,或者覺得交易的金額不對,某筆交易不是自己用的這種情況跟建行反映了以後也會讓你填一個「龍卡信用卡疑義交易聲明」。
以上提到的兩種聲明都是建行有固定格式的,你只要填寫姓名、卡號等基本的信息就可以了。在他家信用卡官網主頁左下角點下載中心,裡面可以下載到疑義交易聲明填寫指南。
10. 建行龍卡信用卡疑義交易聲明怎麼填寫
你指的是這個吧,按實際情況填寫就可以,卡號就是信用卡的卡號,姓名是持卡人姓名,交易日期、商戶名稱、金額賬單上都有。以下的內容不是每條都要填寫,你的疑義在哪裡,就勾選哪一個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