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為什麼當標的資產價格與利率呈負相關時,遠期價格高於期貨價格求詳細分析,急!!!
期貨是每日結算,如果今天價格上升賺了500,就可以在收盤後得到那500塊,並且可以再投資進去,而遠期合約知是名義上的得到那筆錢,卻沒到手(因為要到期才交割),所以就損失了那500塊錢帶來的利潤。
遠期合約和期貨合約都是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以某一特定價格、買賣某一特定數量和質量資產的交易形式。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所制定的標准化合約,對合約到期日及其買賣的資產的種類、數量、質量作出了統一規定。
遠期合約是根據買賣雙方的特殊需求由買賣雙方自行簽訂的合約。因此,期貨交易流動性較高,遠期交易流動性較低。
(1)期貨價格遠期價格擴展閱讀:
在遠期合約到期時,這筆現金剛好可用來交割換來一單位標的資產。這樣,在T時刻,兩種組合都等於一單位標的資產。由此我們可以斷定,這兩種組合在t時刻的價值相等。即:
f+Ke^[-r(T-t)]=S
f=S-Ke^[-r(T-t)] (1.1)
公式(1.1)表明,無收益資產遠期合約多頭的價值等於標的資產現貨價格與交割價格現值的差額。或者說,一單位無收益資產遠期合約多頭可由一單位標的資產多頭和Ke^[-r(T-t)]*單位無風險負債組成。
⑵ 關於期貨價格和遠期價格的比較
首先我想說第二個問題是不存在的,因為這是一個假設,就是說如果標的資產與利率呈正相關時,當市場利率上升,標的資產價格隨之也上升,期貨合約多頭就可以立即賣出合約而獲利,並且可以按當時的市場利率進行再投資(注意此時的利率是上升後的利率),但是遠期合約只能在到期後執行,並且價格是合約上規定的;當市場利率下降,標的資產價格也下降,則期貨合約的多頭因每日結算制而立即虧損,但他可以按當時的市場利率(下降後的利率)的融資以補充保證金。這里期貨的好處就是隨時可以賣掉。
可能我理解有誤,我理解的你第二個問題相當於這樣:
當A=1,推出B=1,現在問為什麼這種情況下A=1,這個問題就不存在呀,因為這A=1是個前提假設,也不能反過來說因為B=1推出A=1,因為當A=1時B=1不能推出當B=1時A=1。
如果你的問題不是這樣的,那你把完整的問題發出來看看。
⑶ 遠期和期貨的定義
1、遠期是合約雙方承諾在將來某一天以特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標的物(標的物可以是大豆、銅等實物商品,也可以是股票指數、債券指數、外匯等金融產品)。期貨是標准化的遠期合約。
兩種合約都是契約交易,均為交易雙方約定為未來某一日期以約定價格買或賣一定數量商品的契約。
2、它們的區別在於:
1)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2)合約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
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它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後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
4)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准化,存在信用風險,保證金或稱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履約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備對沖機制、履約迴旋餘地較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限定和日交易振幅限定。遠期合約如要中途取消,必須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意願是無法取消合約的,其實物交割比例極高。
⑷ 什麼情況下現貨價格高於期貨價格
期貨價格是根據市場中對該貨品未來價格走向預期上下浮動的. 也就是說,如果多數人認為玉米價格出於種種因素會在一個時期上漲,那麼玉米的該時期期貨價格就會上漲. 完全是市場"多數人"的心理因素決定的!
⑸ 期貨價格 即期價格 遠期價格的區別
現貨交易、遠期交易和期貨交易三者之間的區別
(1) 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的主要不同點
期貨交易不要求即期交割,而是通過合約的形式規定於未來某個確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和數量交割。此外,現貨交易只需要雙方認可就可以成交,而且一般只能先買後賣;而期貨交易則只能在交易所以標準的合約進行,而且可以先賣後買。
(2) 期貨交易與遠期交易
它們的共同點僅在於,二者都不要求即期交割,者是通過合約的形式規定於未來某個確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的數量交割。除此之外,它們仍有許多本質上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1)交易雙方關系及信用風險不同
遠期交易雙方直接簽訂遠期合約,具有合同責任關系,雙方簽約後,必須嚴格執行合同。在合同期內,如果市場行情朝著不利於遠期交易的某一方發展,那麼這一方也不能違約。但是,如果遠期交易的一方因缺乏獎金或發生意外事件,便有可能出現難以履約的情況,因此具有信用風險。
而期貨交易則不然,期貨交易的對象不是具體的實物商品,而是一紙統一的「標准合同」,即期貨合約。在交易成交後,並沒有真正移交商品的所有權。在合同期內,交易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及時轉讓合同,不需要徵得其他人的同意。履約既可以採取實物交割的方式,也可以採取對沖期貨合約的方式,因此無信用風險。
2)交易合約的標准化程度不同
遠期交易的交易品種、交易數量、交割日期、交割地點、交割程序均由交易雙方自行議定。而期貨交易則是標准化的合約交易,交易品種、交易數量、交割地點、保證金、交割程序都是標准化的。
3)交易方式不同
期貨交易在期貨交易所內進行,買賣雙方委託經紀人公開競價。
遠期交易則為場外交易,雙方可以直接接觸成交。
4)結算方式不同
期貨交易雙方都要交納保證金,而且實行每日結算制,每天都必須通過清算所按照當天的收盤價結清差價。
遠期交易則不需要交納保證金,而且是到期一次交割結清。
5)實際交割量不同
期貨交易雙方在合約到期前隨時可以實行相反的交易進行「對沖」或「平倉」來結束自己的責任,因此期貨交易不一定發生實際交割。據統計,在完善的期貨市場中,實際交割量小於1%。
遠期交易則不同,到期必須實際交割。
⑹ 遠期價格與期貨價格的關系
當然是有的,對於交割期的價格有不同的看法是導致現貨和期貨價格有差異的主要原因。但是越接近交割期,這兩個價格越趨於接近。
⑺ 遠期和期貨的區別
遠期是合約雙方承諾在將來某一天以特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標的物(標的物可以是大豆、銅等實物商品,也可以是股票指數、債券指數、外匯等金融產品)。期貨是標准化的遠期合約。兩種合約都是契約交易,均為交易雙方約定為未來某一日期以約定價格買或賣一定數量商品的契約。它們的區別在於:
1、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2、合約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
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它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後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
4、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准化,存在信用風險,保證金或稱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履約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備對沖機制、履約迴旋餘地較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動
單位限定和日交易振幅限定。遠期合約如要中途取消,必須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意願是無法取消合約的,其
實物交割比例極高。
6、期貨有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如果期貨和遠期都上漲了100塊,期貨的贏利就是100元,而遠期的贏利是
100元的貼現值。同理,如果期貨和遠期都下跌了100塊,期貨的虧損就是100元,而遠期的虧損是100元的貼
現值。
⑻ 遠期期貨和近期期貨價差很大的原因 差價由來遠期期貨和近期期貨價差很大的原因 差價由來
差異在於時間價值。
現在1元錢和1年後的1元錢是不一樣的,現在的一元價值大於1年後的1元,原因在於1元在一年中可以產生利息。
同樣的對於期貨,期貨是有時間價值的,假定有1噸棉花期貨,一個是近期的,一個是遠期期貨,假定兩期貨價格相同,投資者可以賣出近期期貨,買入遠期期貨,換取現金,然後貸款出去獲取利息收益,這樣就可以無風險套利,所以必然導致遠期期貨價格上升,消除套利區間。
所以遠期期貨通常價格高於近期期貨。
⑼ 遠期價格與期貨價格之間是什麼關系
遠期是期貨的前身,期貨是標准化的遠期合約,規定了交易地點,時間,數量,金額等,所以遠期的風險比期貨大,兩者價格上正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