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銀行企業所得稅怎麼計算
你每個月末(如果季度預繳的話就是季末)要出財務報表,其中的利潤表上有一個本年累計數,你看本年累計的利潤,假如你第一季度利潤末本年利潤累計為A,那麼你這時候就要預繳A*25*%的企業所得稅,第二季度還是看利潤表,假如你的利潤表利潤累計額小於A*(為B),那麼你這個月就不要交所得稅,如果高於A,那就要補交(B-A)*0.25的企業所得稅,第三和第四季度依此類推
也就是說從第一季度開始到後面幾個季度,你就依次比較損益表的利潤累計額,如果後面期的大於前期中大的那個,就要對差額按企業所得稅率預交所得稅,如果小於就不用交
『貳』 銀行企業所得稅稅率
按照正常的企業所得稅稅率應該是25%,但是由於諸多免稅項的存在,所以往往銀行的最終報表稅率都低於25%的法定稅率。而且,由於各家銀行的經營策略不同,報表稅率的差異是巨大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暫行條例》第六條凡從事生產、經營,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開業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其他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稅務機關規定不需辦理稅務登記者外,應當在按照稅收法規的規定成為法定納稅人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第八條納稅人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應提出申請登記報告和有關批准文件,同時提供有關證件。主管稅務機關對前款報告、文件、證件審核後,予以登記,發給稅務登記證。稅務登記證只限納稅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轉讓。稅務登記的內容包括:納稅人名稱、地址、所有制形式、隸屬關系、經營方式、經營范圍以及其它有關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暫行條例》
第六條凡從事生產、經營,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開業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其他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稅務機關規定不需辦理稅務登記者外,應當在按照稅收法規的規定成為法定納稅人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第八條納稅人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應提出申請登記報告和有關批准文件,同時提供有關證件。主管稅務機關對前款報告、文件、證件審核後,予以登記,發給稅務登記證。稅務登記證只限納稅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轉讓。稅務登記的內容包括:納稅人名稱、地址、所有制形式、隸屬關系、經營方式、經營范圍以及其它有關事項。
『叄』 國際通行的銀行體系穩定性評估的指標主要有哪些相關的評價模型是什麼(從宏觀層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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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銀行業穩定性分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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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盈利能力有所增強,但政府的政策支持功不可沒
一般而言,良好持續的盈利能力被看作銀行業穩定的一線「緩沖器」。它能夠給銀行提供一種保障,使銀行可以抵禦經濟衰退和資產質量惡化的意外沖擊。2005年我國銀行業盈利能力進一步改善。據國研網金融部對我國60家銀行(占我國去年銀行業總資產的比例為80.2%)的分析表明,2005年我國60家銀行實現凈利潤(net
income)1692.97億元,比去年增長82.32%。60家銀行的稅後所有者權益收益率(ROE)、資產收益率(ROA)加權平均分別為18.58%和0.61%,比2003年12.16%和0.44%的回報率高出許多,即便與歐盟銀行業0.63%的資產收益率和16.06%[4]的資本收益率相比也不落下風。另外,據人民銀行研究生部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前50家大銀行(按所有者權益排序,50家銀行總資產佔2005年我國銀行業總資產的74.1%)稅前利潤總額為2285.99億元,比上一年增長了89.27%。其稅前平均資本收益率和資產收益率分別是23.12%和0.89%,是近三年表現最為搶眼的一年。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我國銀行業利潤猛增的驅動力來源於國有大型銀行。伴隨國有商業銀行財務重組的成功,我國銀行業利潤貢獻格局發生了較大變化,國有商業銀行取代股份制商業銀行成為我國銀行業利潤來源的「龍頭」,2005年,四大國有銀行的利潤佔全行業凈利潤的67.26%。
在所有者權益收益率分布格局方面,2005年我國共有10家銀行的所有者權益收益率超過行業平均值,佔全行業總資產36.78%的比值。與歐盟銀行業2005年有超過65%的銀行資產賺取超過行業所有者權益收益率平均值的狀況相比還有不小的差距,它反映了我國銀行業利潤分布不均衡的態勢。與有者權益收益率分布格局不同,我國銀行業資產回報率高於全國平均值的銀行資產僅占總資產的4.7%,而且絕大多數銀行是小銀行,中等規模的銀行的資產回報率基本都低於全國平均值,顯示了我國中型銀行資產規模擴張過渡,其盈利能力有待改進。
統計資料表明,在我國銀行業現有的資產結構中,信貸資產一般佔85%左右,利息收入對銀行利潤的貢獻平均達到90%左右,而在國內銀行的總營運收入當中,只有不到10%來自非利息收入,而收費業務如證券交易、保險和財務管理等只不過占資產負債表的一個較小部份。收入結構的單一化可能會影響銀行的盈利前景,因為在銀行盈利過分依賴利息收入的情況下,我國銀行利潤的多少就取決於信貸投放的多少,在宏觀經濟上行期間,銀行的盈利能力可能很好,但一旦經濟面臨下行,銀行的利潤可能會面臨收窄的風險,因為銀行信貸將急劇收縮,此時,銀行信貸資產的質量也可能下降,不良貸款增加,進一步吞噬銀行利潤。因此,盡管我國銀行業目前面臨總體利潤增加的良好局面,但是,我國銀行業利潤猛增的態勢沒有經過經濟周期的檢驗,一旦經濟增速放緩,銀行信貸規模將縮小,伴隨信貸高速擴展的不良貸款將繼續增加,銀行業盈利增長速度將面臨不確定性,其穩定性也將大打折扣。
(四)銀行流動性略有上升,但有流動性過剩的嫌疑
銀行「存短貸長」的業務特點決定了銀行必須保有合適的流動性水平,銀行體系中穩健的流動性頭寸既可以確保支付結算系統平穩運行,也可以阻止金融危機的發生。因此,銀行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成為銀行核心業務的一個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成為衡量銀行業穩定性的一個重要指標。
銀行業流動資產與短期負債的比值可以准確的衡量銀行對市場融資的依賴程度。該比值越低,即銀行對市場短期融資依賴程度越高,其流動性風險就越大。但是,我們必須清楚地認識到,不同規模的銀行其流動性管理風格可能差異極大。小銀行的儲蓄資金主要來源於廣大的消費者儲戶,資金來源相對比較穩定,其貸款也主要發放給了家庭及小企業。一般來說,這些小銀行存多貸少,其過剩的資金大部分都投資於流動性較好的資產,其流動性一般較高。與此形成宣明對照的是,大銀行往往採取更具風險性的流動性管理模式,通過在銀行間市場不停的滾動式拆借所需短期資金。
2005年我國銀行業的流動性水平略有提高,由於各銀行流動資產數據的稀缺,我們將60家銀行分為三組分別計算各組的流動資產/消費和短期存款的平均值,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小規模上的差異所帶來的偏差。經測算,我國60家銀行的流動性比率(Liquid
Assets / Cust & ST
Funding)的中位數為16.67%。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流動性指標的算術平均值為12.99%,12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的流動性指標的算術平均數為16.51,剩餘的44銀行的算術平均值為24.40%,與2004年同類指標相比略有上升,與世界銀行業2005年13.92%的平均值相比,我國銀行業各個組別的銀行流動性水平均高出不少。這也說明了我國銀行業流動性十分充足,能夠經得起信用擴張的沖擊,但也說明我國銀行業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流動性過剩。
三、 我國銀行業穩定面臨的風險
(一)信貸擴張過快,銀行信用風險凸現,不良貸款可能反彈
受企業家信心指數高企及銀行增加盈利的雙重激勵,從2005年底起,我國銀行業又進入了新一輪信貸擴張期。2006年上半年,我國銀行業新增貸款2.18萬億,超過2006年貸款計劃的87%,其中,一季度和4月份新增貸款規模均創下歷史最高水平。2006年三季度,雖然新增貸款的速度放緩,但2006年銀行業累計放貸已經突破全年2.5萬億貸款計劃,達2.69萬億元。銀行信貸的過快增長可能預示銀行信用風險增加,一旦宏觀緊縮政策發生化學反應,我國銀行業不良貸款余額減少的趨勢可能中斷,甚至有可能全面反彈。此外,銀行信貸行業集中趨勢明顯,銀行對房地產等行業的新增貸款較多容易引發行業過熱,最終會引發部分行業產能過剩,針對過熱行業進行的宏觀調控將導致產業結構的局部調整,銀行新增貸款的信用風險進一步加劇。據銀監會披露,今年上半年我國銀行業在宏觀調控重點行業的貸款余額大、佔比高,11個產能過剩和潛在產能過剩行業的不良貸款余額較高,前三季度,以房地產業為代表的商業銀行中長期貸款同比增速一路攀升,從年初的16.2%,上升到9月末的21.4%,比貸款總量增速快6.8個百分點,余額達到10.9萬億元。隨著宏觀調控政策實施,經濟高速增長的態勢將面臨下行,房價也將面臨下跌風險,銀行自身持有的房地產抵押價值就會降低,從而沖抵銀行的自有資本。而銀行自有資本的下降則會使銀行減少對房地產的信貸投放,從而進一步推動房價更大幅度的下降,銀行將暴露更大的信用風險頭寸,銀行業的穩定性也將受到沖擊。
(二)銀行證券投資規模漸增,市場風險暴露部位上升
在銀行面臨的各種市場風險中,利率風險可能是最重要的。銀行業在好幾個方面都可能受到利率風險的影響:一方面直接影響銀行所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證券資產的價值;二是間接的通過影響銀行客戶的業績而危及銀行信貸質量與收入。隨著2004年底人民銀行放開銀行(農村信用社除外)貸款利率上限管制後,貸款利率市場化對商業銀行風險定價和管理提出更高要求,我國銀行貸款定價能力普遍不高的情況下,商業銀行還不能完全適應利率市場化可能帶來的沖擊。利率的波動會導致債券價格漲跌,從而造成銀行資本損益。
近年來,居民存款的迅速增長以及銀行體系內充裕的流動性,已迫使銀行大量投資於債券方面。據統計,我國銀行業債券投資2005年增加4400億,達4.49萬億,占據銀行總資產的比例超過10%,就2006年現有情況來看,前9個月,我國銀行業增持債券投資6870億元,其暴露市場風險的持倉部位繼續加大,由於持倉結構不合理以及我國利率衍生品市場缺失,一旦加息,銀行所持債券很可能出現利率風險,如果到時商業銀行被迫賣出債券則會給銀行造成相當巨大的損失。
(三)銀行改革受益不均,部分銀行資本金依然嚴重不足
三年來,政府主導下的國有銀行改革使得我國銀行業的資本充足率水平有了較大提高,但改革措施成效不一,主要銀行及大銀行顯然從改革中受益,但同時其他銀行的部分薄弱之處——主要是資本金水平仍未得到有效改善。經財務重組後,我國三大國有商業銀行以及交通銀行的資本充足率都達到10%的穩健銀行水平,建行更是超過國際活躍銀行所需求的12%的資本充足率水平。但我們注意到,資本嚴重不足仍然是中國銀行業突出的問題,即使按照較為寬松的口徑計算,中國銀行業的資本充足率水平與國際銀行相比明顯偏低。按照新的資本監管口徑計算,從資本中剔除專項准備、其他准備及當年利潤等傳統項目,並且對尚未提足的貸款損失准備也從資本中扣減,同時不考慮國內外風險資產發生變動的情況,要使整體資本充足率達到8%的最低要求,則中國銀行業的資本缺口依然巨大。為數眾多的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以及部分股份制銀行的資本金需求依然強勁,但大部分銀行機構缺乏有效的補充資本金的手段。銀行資本不足既制約了銀行業務的開展,又對整個銀行業穩定構成潛在的隱患。
(四)信息披露不充分是銀行業不穩定的「隱形殺手」
長期以來,我國銀行業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廣為利益相關者所詬病。盡管自銀監會成立以來這方面的情況有所改觀,但一些銀行業關鍵數據依然雲山霧罩,一般來說,不披露相關數據有兩種原因:第一,相關數據確實沒有,無法公布;第二,相關數據所揭示的行業質量太差,一旦披露將引起市場恐慌,危及目前相對穩定的金融局面。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以來的銀行危機以及金融危機的經驗表明,不透明的銀行體系更可能招來外界無謂的揣摩和猜測,進而引發市場參與者的恐慌,透明、全面、准確、及時地信息披露可以給銀行體系以信心和信譽,也可以確保銀行業以更加穩定的方式運行。這實際上也是將一部分銀行監管的權利交給銀行利益相關者或者范圍更廣的社會公眾,使銀行運行更加高效與穩健。
四、 我國銀行業穩定性整體評價
2005年以來,我國宏觀經濟保持持續、快速、穩定的發展,在政府的全力支持下,我國國有商業銀行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5大商業銀行中已經有4家經過資本重組並在香港上市。一些股份制商業銀行引入戰略投資者,並積極准備在海外上市。類似改革已擴展到城市商業銀行、農村銀行和信用合作社,加強銀行運營、降低系統風險的改革與監管舉措已出台,整個銀行業風險得到了相當程度的緩釋。在銀行業對外開放所被動激發的銀行改革的帶動下,我國部分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得到了顯著提升,整個行業的不良資產實現了「雙降」,整體的盈利性相當可觀,不良貸款撥備穩中有升,銀行流動性水平進一步增加,銀行業總體穩定性水平穩步提高,這與穆迪等國際評級機構對我銀行業所作的「穩定至正面」(見下表)評級結論極其吻合。但在總體穩定的光潔表面仍然存在一些「瑕疵」:部分銀行資本金水平嚴重不足;整個行業不良資產絕對數額依然龐大,總體比值依然偏高;銀行業整體盈利能力的持續性還需時間檢驗,不良貸款撥備尚有較大缺口等等。與此同時,我國銀行業目前還面臨信用風險、利率風險和信息披露不透明所引發的系統性風險等挑戰,維護銀行穩定的任務依然艱巨。
『肆』 如何構建納稅評估指標
請參考
納稅評估是指稅務機關運用數據信息對比分析的方法,對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納稅申報的真實性和合理性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斷,評價和估算納稅人的納稅能力,並採取進一步管理措施的管理行為。納稅評估的主要任務是查找征管的漏洞和發現偷稅嫌疑人。其基本定位在管理和服務上,從形式上來說主要是一種非現場的檢查,側重稅源管理,對納稅人的無知性稅收不遵從或操作錯漏行為進行糾錯,並對發現的偷稅嫌疑人移交稅務稽查機構查處。
一、對納稅評估與稅務稽查的認識及定位
要建立符合稅收發展需要的納稅評估體系,首先要解決納稅評估與稅務稽查的認識及定位問題。
(一)納稅評估的認識及定位問題。近年來,為適應推進稅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及時發現稅收征管中的薄弱環節和存在的問題,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全省各級稅務機關積極開展了納稅評估工作。在「數據採集—稅源監控—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務稽查『五位一體』」的橫向互動機制中,納稅評估是銜接稅收分析與稅務稽查的重要中間環節,其工作的好壞與稅務稽查的工作壓力大小有著直接的關系。
目前納稅評估基本定位在管理和服務上,從形式上來說主要是一種非現場的檢查;但實際工作方式類似稅務稽查,在手段採用和實際效果上又不如稽查;在評估人員看來,納稅評估工作是通過資料分析、評估約談、下戶調查等方式查找稅收問題,與以前的日常管理檢查、稽核評稅差別不大,只是方式程序有所改變。同時,評估人員雖知道納稅評估不是一種稅務行政執法行為,只是稅務機關一項內部工作管理規定,是一種內部審計行為,對納稅人沒有執法約束力。但在實際評估及習慣操作中,部分評估人員仍與原來日常稅務檢查一樣作為,評估工作的目標和方法也向個案查出多少問題的方向發展,忽視了納稅評估的職權。有些評估人員受管理服務定位、非執法行為概念等相關因素約束,缺乏深入挖掘和分析問題的動力,沒能全面發揮主動管理監控職能,工作開展不盡理想。
(二)稅務稽查的認識定位問題。一位世界貨幣基金組織的專家如是說:稅務稽查的功能關鍵是震懾納稅人,使得納稅人不敢肆意偷稅。稅務稽查側重執法打擊,針對納稅人故意性的稅收不遵從行為,即對偷、逃、騙、抗稅和其他需要立案查處的稅收違法行為進行重點打擊。稅務稽查是稅收征管的最後一道防線,但我們不能就集中重兵把守,對每個納稅人進行檢查,以稽查代替徵收,如果那樣的話,稅收征管改革也就是「星星還是那個星星,月亮還是那個月亮」。我們稅務管理的各環節都要重視對偷稅嫌疑人的發現,通過這樣的機制,使每個偷稅者可能受到潛在稽查威脅,關鍵是可能受到懲罰。我們的稽查威脅,關鍵是可能受到懲罰。我們的稽查覺得人手不夠,筆者認為,如果不是指導思想和效率的問題,那就是其他部門的介入不夠,特別是納稅評估環節做得不好。發現誰是偷稅者比查清他究竟偷了多少稅更重要。
二、納稅評估流程的構築
規范的、符合稅收發展需要的納稅評估操作流程是納稅評估成效的保證。現行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納稅評估管理辦法(試行)》及省局制定的《納稅評估工作試行辦法》等規定,日常稅源管理崗稅收分析中發現導常的納稅戶轉給納稅評估崗,起動納稅評估程序,納稅評估具體流程為:評估分析—約談舉證—下戶調查—結果反饋(含移送稽查)。筆者調查分析後認為,應將稽查的責成自查環節,提前至納稅評估流程中,新的納稅評估流程應是為:評估分析—責成自查—評估再分析—約談舉證—下戶調查—結果反饋(包括終結評估和移送稽查)。將責成自查提前的理由有以下三方面:
(一)責成自查削弱了稽查的威懾力。責成自查主要是針對納稅人的無知性稅收不遵從的情況,給予納稅人一個自查自糾的機會。在總局未提出納稅評估和征管缺位的時期,為稽查工作的順利開展、緩和稽查與被查對象的矛盾都起到了積極而有效的作用,同時責成自查對故意性的稅收不遵從納稅人打擊的弱化,也不可避免的削弱了稽查的威懾力。現今,征管逐步強化、納稅評估體系也逐步建立,責成自查前移符合證管改革的大趨勢。
(二)責成自查的非現場檢查性質,決定它更適合存在於納稅評估環節。納稅評估是一種非現場的檢查,責成自查也屬於同一性質的檢查,並且都不是一種稅務行政執法行為,均側重於對納稅人無知性稅收遵從的糾錯。因此,責成自查更適合於納稅評估環節。
(三)將責成自查前移至納稅評估環節,有利於強化納稅評估工作,也有利於提高稽查的威懾力。在評估過程中有責成自查,納稅人會對納稅評估工作更加重視,評估階段問題不暴露,就只有等著給稽查懲罰(補稅、加收滯納金、罰款)了。現階段,納稅人還存在僥幸心理,即使被評估崗移送稽查查處,在稽查環節,納稅人還有自查補稅的機會(無需被罰)。這不利於強化納稅評估工作,也不利於稽查威懾力的發揮。
三、納稅評估工作需加強的三個方面
(一)強化培訓,提高評估人員的綜合素質。一方面,納稅評估工作需要評估人員既精通稅收業務知識、財會知識,又能熟練操作計算機,要求評估人員能夠依據國家的稅收政策及自身綜合知識和素質,定性與定量分析相結合,從多層面對稅源狀況、納稅行為進行細致的案頭分析,逐步審定申報數據的真實性、合理性,並具備較強的邏輯分析能力;另一方面,由於需要評估人員進行約談或舉證確認,所以要求評估人員不但要了解企業經營特點,有過硬的業務水平,更要具有很強的職業敏感性和敏銳的洞察力、一定的約談技巧。這對評估人員的綜合素質是一個較大的挑戰。因此,要選擇綜合素質較高的人員從事評估工作才能促進評估工作的發展。評估人員要堅持學習經常化,掌握各項稅收政策,熟悉企業財務制度和財務核算方法。一要加強對納稅評估人員的培訓,對評估工作涉及的稅收業務、財務管理、計算機操作技能、各項評估應用指標的分析、與納稅人的約談技巧等進行系統輪訓。二要適時組織開展評估工作經驗交流會、典型案例分析會,通過評估人員對評估方法、約談技巧、報表分析方法等進行交流總結,使幹部的評估水平在相互探討中得以共同提高。三要加強工作考核,鼓勵先進,帶動後進。通過系統的組織學習,培訓、交流、考核,進一步提升評估人員的綜合素質。
(二)提高信息採集量,整合信息。納稅評估受信息質量、系統軟體、評估人員素質等諸多因素制約,以能獲取和儲存必要的涉稅信息數據為基礎,並依託符合工作實際的評估信息分析系統。因此,一是建立和完善評估信息提供機制,稅務機關通過法律、法規、規章等法律形式,制定納稅人必須提供的信息項目的具體要求,以確保評估信息的准確全面;二是依託計算機網路,提高信息收集能力和質量,以多元化電子申報為切人點,提高信息的加工能力和利用效率,減少人工輸入信息量,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三是運用計算機網路技術,將分散於CTAIS稅收征管系統和工商、公安、國士、城建、銀行等內部、外部系統的納稅人的各種經濟信息進行整合,實現涉稅信息共享;四是要不斷優化完善納稅評估軟體,增加評析指標,如成本利潤率、毛利率、稅負差異率、庫存變動幅度、應收應付賬款變化幅度等。同時,稅政、征管及分局日常稅源管理崗位應多下企業進行稅源調查,採集基礎數據,掌握不同行業的動態信息,根據業平均數據,合理設置稅負預警指標,與各企業自動對比查找疑點問題。
(三)高度重視約談、舉證工作。約談、舉證是納稅評估工作中認定處理階段的重要環節之一,評估人員應在查閱企業報送的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等申報資料以及向稅務機關其他崗位了解情況,全面掌握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財務核算狀況、日常納稅情況、發票管理及稅款交納情況的基礎上,做好約談前的各項准備工作並擬好約談提綱。只有掌握納稅人的基本情況,才能把握約談的主動權。但在實際工作中,只憑評估人員提出的疑點就想通過約談來解決問題,顯然不可能。企業解釋市場不好,虧本經營等各種理由很容易搪塞過去。約談除了需要納稅人配合、主動承認問題外,評估人員的詢問方法、技巧很有講究。有不少問題要從生產工序、出入庫記錄、庫存變化、銷售數量差異、成本核算漏洞、毛利水平與應納稅金配比、預收應付賬款的來龍去脈等各方面提問,並對應答理由是否真實合理進行即時分析反應,提出不同看法。巧妙利用談話中的矛盾之處,找出疑點深入挖掘不輕易放棄,才不會被表面現象和某種似乎合理的理由蒙蔽。
『伍』 銀行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的
國家稅務總局6日發布利息稅計算的具體方法,根據規定,稅率調整後儲蓄存款的利息所得按政策調整前和調整後分時段計算,並按照不同的稅率計征利息稅。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2007年8月14日前(含當日)存入銀行的儲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免徵利息稅;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期間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在2007年8月15日後(含當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稅率徵收利息稅。
2007年8月15日後(含當日)存入銀行的儲蓄存款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稅率徵收
個人所得稅。
例如,某儲戶在2005年1月1日存入3年期存款,2007年12月31日到期。該項存款屬於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期間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稅率徵收利息稅;屬於2007年8月15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稅率徵收利息稅。該儲戶在存款到期日(2007年12月31日)又將其轉存,該存款轉存後的利息所得,按5%的稅率徵收利息稅。
規定還指出,對於外籍人員的儲蓄存款,屬於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期間的利息所得,按照我國與該外籍人員的母國簽署的避免雙重征稅協定中的稅率徵收利息稅;屬於2007年8月15日後(含當日)的利息所得,根據國民待遇原則,我國與該外籍人員的母國簽署的避免雙重征稅協定中的稅率高於此次調減後的稅率的,應適用5%的稅率徵收利息稅。
稅務總局提醒,儲戶對此次減征利息稅政策和具體計算辦法如有疑問,可撥打12366稅收咨詢電話向當地國家稅務局咨詢,還可向商業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咨詢。
據介紹,自1999年11月1日起,我國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恢復徵收個人所得稅以來,直至2007年8月14日,利息稅徵收一直適用20%的比例稅率。
『陸』 納稅信用評價的級別分別是什麼各個級別的年度評價指標得分是多少
納稅信用級別是指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情況,就納稅人在一定周期內的納稅信用所評定的級別。
A級信用:考評分在90分以上的。
B級信用:B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不滿90分的。
M級信用:未發生《信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所列失信行為的下列企業適用M級納稅信用:
1、新設立企業。
2、評價年度內無生產經營業務收入且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的企業。
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信用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二項同時廢止。
C級信用:C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40分以上不滿70分的。
D級信用:考評分在40分以下的或者直接判級確定的,為D級。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進行計分考評,一律定為D級:
1、存在逃避繳納稅款、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行為,經判決構成涉稅犯罪的;
2、存在前項所列行為,未構成犯罪,但偷稅(逃避繳納稅款)金額10萬元以上且占各稅種應納稅總額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稅收違法行為,已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的;
3、在規定期限內未按稅務機關處理結論繳納或者足額繳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的;
4、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或者拒絕、阻撓稅務機關依法實施稅務稽查執法行為的;
5、存在違反增值稅發票管理規定或者違反其他發票管理規定的行為,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的;
6、提供虛假申報材料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
7、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稅資格未到期的;
8、有非正常戶記錄或者由非正常戶直接責任人員注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
9、由D級納稅人的直接責任人員注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
10、存在稅務機關依法認定的其他嚴重失信情形的。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最新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為准。
應答時間:2021-04-28,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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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我想問下銀行機構的一級支行是怎麼繳稅的分哪些稅種,稅率是多少是怎麼計算的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稅率為3%)
2、城建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納稅額*適用稅率,這里的適用稅指納稅人所在地市區的稅率為7%,在縣城、鎮、大中型工礦企業不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不在市區、縣城、鎮的稅率為1%
3、教育附加費(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納稅額*3%
4、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納稅額*2%
5、水利建設基金(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納稅額*1%
6、企業所得稅(利潤總額*25%)。新所得稅法規定法定稅率為25%,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一致,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為15%,小型微利企業為20%,非居民企業為20%。
基本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一準予扣除項目金額。應納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7、房產稅
如果企業擁有房產產權的,需繳納房產稅。房產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內資單位和個人按照房產稅原值或租金收入徵收的一種稅。
(1)以房產稅原值(評估值)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
計算公式為:房產稅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評估值)×(1-30%)×1.2%
(2)以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稅率為12%。
計算公式為: 房產稅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12%
如果單位屬於 "外商投資企業或外國企業"應繳納城市房地產稅。
8、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徵收的一種稅。
年應納稅額=∑(各級土地面積*相應稅額)。北京市城鎮土地納稅等級分為六級,各級土地稅額標准為:一級土地每平方米年稅額10元;二級土地每平方米年稅額8元;三級土地每平方米年稅額6元;四級土地每平方米年稅額4元;五級土地每平方米年稅額1元;六級土地每平方米年稅額0.5元。
如果單位屬於 "外商投資企業或外國企業"應繳納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
9、車船使用稅
如果擁有機動車,還需繳納相應的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稅是對行駛於公共道路的車輛和航行於國內河流、湖泊或領海口岸的船舶,按照種類、噸位和規定的稅額徵收的一種財產行為稅。計算公式為:乘人汽車應納稅額=應稅車輛數量*單位稅額載貨汽車應納稅額=車輛的載重或凈噸位數量*單位稅額摩托車應納稅額=應稅車輛數量*單位稅額如果單位屬於 "外商投資企業或外國企業",應繳納車船使用牌照稅。
10、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所徵收的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分為從價計稅和從量計稅兩種。
應納稅額=計稅金額*稅率, 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11、契稅
如果企業承受房地產時還需及時繳納契稅契稅是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時向承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契稅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轉移時的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目前北京市現行契稅稅率為3%,應納稅額=房地產成交價格或評估價格*稅率。
12、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以個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對象徵收的一種稅。
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按照稅法規定按期代扣代繳員工的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是扣繳義務人的法定義務。
『捌』 銀行業稅收風險類型
從1994年的稅制改革到現在的13年內,我國國民經濟連續多年保持穩定快速增長。社會環境特別是經濟環境的變化使得現行稅制中一些過去並不顯著的問題開始突出,制約了我國銀行業特別是內資銀行業的發展,阻礙了我國內資銀行競爭力的提高。總體而言現行銀行業稅制存在以下三方面問題:
(一)稅收制度合理性
1.稅制設計思想偏重保證財政收入,未能充分考慮銀行業發展需要。在較長的時間內,由於銀行產權全部或部分國有,商業銀行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與政府之間存在千絲萬縷的關系,甚至一度作為國家的附屬機構存在。這使得政府自覺不自覺地把銀行業尤其國有銀行當作國家的「錢匣子」對待,銀行業稅制一直偏重為國家財政服務。站在銀行業依靠國家政策和資金支持大規模進行股份制改造的現在反思過去的稅收政策發現,在過去數十年中從銀行業獲得的有限稅收,實際上已經通過注資和不良資產剝離的方式全部迴流到銀行業的改造中,而且數額還遠遠不夠,需要在今後若干年內動用銀行業,甚至其他行業獲得的稅收收入來消化,這不能不讓我們深思。
2.稅種結構過於依賴營業稅,不利於促進金融服務發展和資本流動。現行稅種結構中以營業稅為代表的間接稅占很大比例。由於營業稅對營業額征稅,同類的金融服務流轉一次就要增加一次稅收,形成重復征稅,導致資金流動次數增加到一定數量之後,有限的利潤空間就會轉變成稅收支出。這阻礙了金融服務市場的活躍,制約了商業銀行進行金融服務創新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不利於促進金融服務發展和資本流動。
3.部分稅種稅基設計不合理、重復征稅或稅負過重現象突出。(1)營業稅方面。一是對貸款業務以營業額全額計算徵收營業稅,不允許抵扣相應的貸款資金利息支出,實際稅負偏重;二是自用房地產在轉讓時,不但要按照建築業稅目繳納營業稅,還要以銷售額全額按照銷售不動產稅目徵收營業稅,造成重復征稅。(2)抵債資產稅負方面。在抵入、持有和處置過程中涉及過多稅費,具體包括:對房地產抵入時需繳納契稅、印花稅,保有期間需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處置時需繳納營業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等稅費,購買方還要繳納一次契稅、印花稅;對抵入貨物在銷售時要繳納增值稅且不能進行進項稅額抵扣;對抵入無形資產處置時需繳納營業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過高稅費的存在直接降低了抵債物的變現價值,甚至有些抵債物全部處置收入還不足以繳納處置過程中稅費。這既不利於債務企業通過債務重組進行脫困,也打擊了銀行通過以物抵債方式消化不良資產,加快存量抵債資產處置的積極性。(3)所得稅稅基中呆賬准備方面。我國相關財務會計標准要求銀行根據貸款預計損失提取准備,但在現行銀行業稅制下,內資銀行稅前扣除的呆賬准備不得超過年末允許計提呆賬准備風險資產余額的1%與以前年度稅前扣除呆賬准備余額的差額;外資銀行可以逐年在稅前按照年末放款余額計提不超過3%的壞賬准備。現行的稅前扣除政策既不符合國際慣例,也低於人民銀行規定的計提比率,無法形成對銀行及時、足額計提專項准備的政策激勵,不利於銀行加速消化不良資產,穩健發展。
4.部分業務領域未能及時跟進、存在眾多稅收空白或模糊之處。(1)稅收政策與財務會計制度差異加大,且滯後於其革新。首先,稅法和會計制度的差異不斷增加 (例如固定資產折舊、投資收益等方面),銀行和稅務機關都要付出很大精力和成本進行時間性差異的計算、納稅調整、台賬管理和檢查。由於相關資料需要逐級進行累積,導致時間性差異計算和管理復雜,基層辦稅人員准確按照相關稅收政策進行操作的難度較大。其次,稅收政策滯後於財務會計制度的變化。例如,2007年1月 1日在上市銀行實施的新會計准則體系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其主要變化是公允價值計量後產生在損益和資本公積中確認的未實現損失或利得,並同時調整資產賬面價值」。目前對這種價值變化的稅務處理要求暫無規定。(2)衍生金融業務在國內已經獲得蓬勃發展。目前已經形成了遠期、期貨、期權和互換四大類產品。現行稅制對衍生金融工具的征稅規定還僅限於期貨和股票期權方面,對其他金融衍生工具還沒有明確規定。(3)自用房產的房產稅稅基確定相關規定存在較多模糊之處。首先,房產原值是否應包含房產所在土地的價值沒有明確規定,如果包含,由於土地同時需要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會形成事實上的雙重征稅。其次,對於部分銀行在股份制改造過程中因資產評估進行價值調整的房產,目前實際操作中有兩種理解:一種是以評估前價值為房產原值;另一種是以評估後價值作為房產原值。究竟應當採取哪一種理解有待明確。如果採用評估後價值,由於股改時普遍評估增值較大,會大幅增加商業銀行房產稅負擔。(4)在進行呆賬准備計提的所得稅納稅調整時,缺乏對以前年度稅前扣除呆賬准備余額的准確定義和具體計算公式,各地稅務機關執行標准各異,各銀行理解也大相徑庭,准確確定納稅調整數額存在困難。(5)理財產品是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著力發展的新業務之一。由於理財產品多數包含衍生金融工具成分,投資者投資理財類產品獲得的收益按照現行稅制無法准確界定為屬於徵收個人所得稅范圍的利息所得還是其他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所得,導致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難以有效界定,銀行承擔一定稅務風險。
5.稅收征管存在一定弊端,征管程序有待優化。(1)財產損失核銷的審批材料要求問題。目前,商業銀行正常經營活動過程中形成的呆壞賬損失、抵債資產處置損失、固定資產非正常報廢等損失稅前扣除都需要按規定報批,規定報批資料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證據、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的經濟證明和特定事項的企業內部證據等。獲取上述材料需要花較多時間和精力,而且有的沒有渠道獲取資料,有的獲取資料的成本支出過高,已經超過稅前扣除能帶來的稅庇效應。此外,還有部分財產損失客觀上很難獲得稅法要求的外部證據,獲得批准稅前扣除的比例較小,例如對核銷的部分銀行卡透支損失難以取得法院對債務人的死亡或破產證明等法律文件,基本上無法得到稅前扣除批准。(2)呆賬損失的認定問題。現行稅制偏重於對法律程序上的要求,大量確實無法收回但法律手續達不到稅法要求的呆賬損失無法在稅前扣除,如商業銀行出於資產保全考慮部分呆賬損失核銷時僅取得法院的中止裁定,按財政部的規定符合呆賬損失條件,但按《金融企業呆賬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要求必須取得終結裁定後才能稅前扣除。
『玖』 稅務預警指標有哪些
一共有十個指標:
增值稅收入與所得稅收入不一致預警;
存貨扣稅比異常預警;
進項稅額和銷項稅額變動彈性異常預警;
預收賬款佔比過大預警;
所得稅貢獻率異常預警;
金額滿額度高於90%預警;
風險點預警;
作廢預警;
主營業務收入變動率異常預警;
查賬企業虧損預警。
『拾』 企業所得稅評估預警值如何確定
1. 納稅評估的意義
納稅評估是指稅務機關運用數據信息對比分析的方法,對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納稅申報情況的真實性和准確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斷,並採取進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為。其目的是為了進一步強化稅源監控,降低稅收風險,減少稅款流失,不斷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
搞好納稅評估,是基層稅務機關和管理幹部的一項基本功。開展納稅評估工作,要充分運用各種信息資料,包括納稅人申報資料和相關信息數據,並輔之以必要的日常檢查,了解情況,分析企業銷售(營業)、庫存、成本、實現利潤、實現增加值等指標與其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的關系,綜合分析行業總體稅收狀況和納稅人個體納稅情況,通過分析比較,摸清規律,發現問題。結合實際制定行業平均利潤率、平均增值率和各稅種相對於其稅基的平均稅負等評估指標,建立科學、實用的納稅評估模型,對納稅人納稅情況進行縱向和橫向比較,分析測算納稅人實際納稅與應納稅額的差距,評估納稅申報的真實性,增強管理的針對性。
2. 評估指標及其預警值
主要掌握納稅評估指標的含義、分類、分析指標及其預警值的設置方法。納稅評估指標是稅務機關篩選評估對象、進行重點分析時所選用的主要指標,分為通用分析指標和特定分析指標兩大類。
(1) 納稅評估通用分析指標。有:主營業務收入變動率,單位產成品原材料耗用率,主營業務成本變動率,主營業務費用變動率,營業(管理、財務)費用變動率,成本費用率,成本費用利潤率,稅前列支費用評估分析指標,主營業務利潤變動率,其他業務利潤變動率,稅前彌補虧損扣除限額,營業外收支增減額,凈資產收益率,總資產周轉率,存貨周轉率,應收(付)賬款變動率,固定資產綜合折舊率,資產負債率等。上述指標可分為收入類評估分析指標、成本類評估分析指標、費用類評估分析指標、利潤類評估分析指標和資產類評估分析指標五大類。
(2) 納稅評估分稅種特定分析指標。由國稅機關和地稅機關根據各自征管范圍設置。國稅機關主要設置增值稅、內資企業所得稅和外資企業所得稅特定分析指標。
增值稅評估分析指標有:增值稅稅收負擔率,工(商)業增加值分析指標,進項稅金控制額,投入產出評估分析指標等。
內資企業所得稅評估分析指標有:所得稅稅收負擔率,主營業務利潤稅收負擔率,應納稅所得額變動率,所得稅貢獻率,所得稅貢獻變動率,所得稅負擔變動率等。
外資企業所得稅評估分析指標有:所得稅稅收負擔率,應納稅所得額變動率,資本金到位額,境外應補所得稅發生額,生產性企業兼營生產性和非生產性經營收入劃分額,借款利息,出口銷售毛利率,資產(財產)轉讓利潤率,關聯出口銷售比例,關聯采購比率,無形資產關聯交易額,融通資金關聯交易額,關聯勞務交易額,關聯銷售比率,關聯采購變動率,關聯銷售變動率等。
(3) 分析指標及其預警值的設置方法
各地稅務機關還可按照因地制宜原則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征管工作的需要設置細化的納稅評估指標。納稅評估分析時,要綜合運用各類指標,並參照評估指標預警值進行配比分析。評估指標預警值是稅務機關根據宏觀稅收分析、行業稅負監控、納稅人生產經營和財務會計核算情況以及內外部相關信息,運用數學方法測算出的算術、加權平均值及其合理變動范圍。測算預警值,應綜合考慮地區、規模、類型、生產經營季節、稅種等因素,考慮同行業、同規模、同類型納稅人各類相關指標的若干年度的平均水平,以使預警值更加真實、准確和具有可比性。納稅評估指標預警值由各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