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業用地畝均產值要求
本次《標准》修訂,增加了畝均產值和畝均稅收兩個產出性指標,規定了指標最低值,比如,對於汽車製造業,我們規定畝均產值要大於450萬元/畝,畝均稅收要大於30萬元/畝,低於這個標準的項目無論是在項目設計、項目立項、土地供應等各個環節都將受到限制;同時,我省建設用地控制標準的修訂和出台,還可以作為存量項目用地績效評價的參考標准,特別是工業用地指標,可以作為各地開展企業綜合評價的依據,有利於通過實施企業分類管理和資源差別化配置政策,建立正向激勵和反向倒逼機制,推動工業企業高質量發展,有利於推動產業轉型升級,促進新舊動能轉換。
建設用地控制標準是落實節約優先戰略,促進土地利用方式轉變的重要內容,對提高土地資源保障能力,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② 廠房建築高度超8.0m,容積率按2倍算,哪裡有條文!
根據 國土資發〔2004〕232號,《關於發布和實施<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試行)>的通知》,其中控制指標應用說明中,關於容積率的指標解釋中指出:「當建築物層高超過8米,在計算容積率時該層建築面積加倍計算」。
工業項目建設應採用先進的生產工藝、生產設備,縮短工藝流程,節約使用土地。對適合多層標准廠房生產的工業項目,應建設或進入多層標准廠房。工業項目建設用地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五項指標:
1、工業項目投資強度控制指標應規定;
2、容積率控制指標應符合規定;
3、工業項目的建築系數應不低於30%;
4、工業項目所需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的7%。嚴禁在工業項目用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
5、工業企業內部一般不得安排綠地。但因生產工藝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綠地的,綠地率不得超過20%。
(2)重慶市工業用地指標擴展閱讀:
工業用地指標:
1、投資強度:項目用地范圍內單位面積固定資產投資額。計算公式:投資強度=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項目總用地面積。其中: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包括廠房、設備和地價款。
2、容積率:項目用地范圍內總建築面積與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值。計算公式:容積率=總建築面積÷總用地面積
建築物層高超過8米的,在計算容積率時該層建築面積加倍計算。
3、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佔比重:項目用地范圍內行政辦公、生活服務設施佔用土地面積(或分攤土地面積)占總用地面積的比例。計算公式: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佔比重=行政辦公、生活服務設施佔用土地面積÷項目總用地面積×100%
當無法單獨計算行政辦公和生活服務設施佔用土地面積時,可以採用行政辦公和生活服務設施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重計算得出的分攤土地面積代替。
4、建築系數:項目用地范圍內各種建築物、用於生產和直接為生產服務的構築物佔地面積總和占總用地面積的比例。計算公式:建築系數=(建築物佔地面積+構築物佔地面積+堆場用地面積)÷項目總用地面積×100%
5、綠地率:綠地率是指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的綠地面積與規劃建設用地面積之比。計算公式:綠地率=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的綠地面積÷項目總用地面積×100%。綠地率所指綠地面積包括廠區內公共綠地、建(構)築物周邊綠地等。
③ 工業用地容積率標准
1、工業項目用地規劃內總修建面積與項目總用地上積的比值。核算公式:容積率=總修建面積/總用地上積,修建物層高逾越8米的,在核算容積率時該層修建面積加倍核算。
2、工業用地節省集約運用水平,除安全、消防等有特別規矩或職業出產有特別要求的項目外,一類工業用地容積率不得低於2.0,二類、三類工業用地容積率不得低於1.2,出產工藝有特別要求的工業用地容積率不得低於0.8。
3、由於有許多工業項目由於工藝流程的約束,只能做單層的車間,而且由於修建密度的約束,核算下來的容積率很低。土地機構有出資強度,有容積率下限要求,而規劃上,僅僅操控容積率的上限。
(3)重慶市工業用地指標擴展閱讀:
工業用地容積率的影響:
1、人口密度:高容積率的住所項目意味著小區內房子建得多,而高容積率的住所必定會帶來高密度的寓居人口,終究導致小區中業主的日子舒適度下降。
2、內部規劃。由於高容積率住所對土地運用率的過火尋求,小區內的樓層會比較高、綠洲的份額也會相應的削減,然後影響寓居區內的日子環境與質量。別的,樓間距過近、小區內路途狹隘、泊車方位缺少也是高容積率小區常常遇到的問題。
3、安防問題。由於寓居密度大,所以收支的人會較多,外來人員混入其間的難度也會相應地下降許多。這就對高容積率住所的安防體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高容積率的住所安防體系必定要跟上,不只需加大監控設備的密度,而且也需求更多的巡查人員來確保住戶的安全。
4、高密度的寓居人口還會對小區內的健身場所、兒童活動區域、娛樂中心以及樓宇內的電梯、消防通道構成比較大的壓力。頻頻的運用會加重這些設備的老化,所以在購買高密度小區時應該對此提出更高的要求。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容積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工業用地
④ 城市中工業用地指標比重佔多少
工業用地在城市建設用地中佔有一定的比重,一般以占城市建設總用地的15%~25%為宜;但擁有大中型工業企業的中小工礦城市,其工業用地佔城市建設用地的比例可大於25%,但不宜超過30%。 規劃人均工業用地面積指標一般在10~25㎡之間,但擁有大中型工業項目的中小工礦城市其規劃人均工業用地指標可適當提高,但不宜大於30㎡。特大城市由於總用地緊湊,工業用地面積大致在18㎡以下。
⑤ 工業用地的投資強度的規定是多少
關於發布和實施《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的通知
國土資發〔2008〕24號
⑥ 城市規劃工業用地的基本要求 要注意哪些方面
選擇相對平坦地段滿足地面自然坡度要求,地塊不宜過小。
應靠近能源地,水電其他相互協作能源供給地等,但要避開生態保護區,風景區,歷史文化保護區及軍事、水利交通等重要城市設施。
為防止污染,應布置在城市下風位,城市水系下游,與城市其他生活用地之間應開設防護綠帶,應避開城市中心區,居住區等,並應留處防護綠化帶。
應相對集中,不應過於分散,遍地開花,分割城市或大量布置在城市周邊將城市包圍,妨礙城市發展。
應通過城市主次幹道與鐵路高速公路、碼頭、機場等保持順暢的聯系。有利於原料及產品的輸入及輸出,同時應盡量減少工業運輸交通對城市的其他地區的影響。特別是集中的大片工業區對外交通聯系要方便,避免距離過長,對城市其他用地干擾過大。
鐵路貨場要接近工業區,有幾個工業區的城市按其需要可將鐵路貨場設為幾處減少中轉運輸,同時可減少城市道路交通壓力。
沿江布置工廠是工業在城市布局中常用的形式,要注意岸線的合理使用,對有些交通量不大的或者是主要以公路運輸為主的工廠倉庫可布置在離航道遠一些的地段,以免佔用岸線。
沿著對外交通幹道布置工業時要合理組織工廠出入口與場外道路交叉的交通,以免過度地干擾對外交通。
生產上有協作的工廠,應就近布置,以降低生產成本,減少對城市交通的壓力。
對有特殊環境或能源要求的工業,應在布置時合理安排,予以滿足。
工業用地的數量比例要符合城市性質及建設用地標准。(規劃人均單項建設用地指標:工業用地10.0~25.0(平方米/人)。大城市的規劃人均工業用地指標宜採用下限;設有大中型工業項目的中小工礦城市,其規劃人均工業用地指標可適當提高,但不宜大於30.0m2/人。)
⑦ 重慶市二類工業用地可否修建倉儲物流
工業倉儲用地規劃 城市工業生產用地的布局 ? 1、工業用地類型與規模 ? ? 一類工業用地;二類工業用地;三類工業用地 國家工業行業分類標准中對城市規劃建設的影響較大
⑧ 城市土地持續利用評價指標體系與方法——以重慶市為例
黃娟1 刁承泰1,2,3 劉雪1
(1.西南大學地理科學學院,重慶,400715;2.西南大學三峽庫區生態環境教育部重點實驗室,重慶,400715;3.西南大學三峽庫區經濟社會研究中心,重慶,400715)
摘要:從城市土地持續利用概念出發,對城市土地利用系統進行定量的科學評價。主要從土地生產性、生產穩定性、資源環境保護性、經濟可行性和社會可接受性5個方面建立了城市土地持續利用評價指標體系,並利用數學方法對其進行了初步研究。以重慶市為例,對城市從 2000~2004年土地持續利用情況進行了縱向綜合分析評價。結果表明,重慶市土地持續利用水平在加速增長。針對評價結果,對重慶市城市土地持續利用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提出了促進城市土地持續利用的幾項措施。
關鍵詞:城市土地持續利用;指標體系;協調度函數法;縱向綜合評價
我國目前正處於城市化的起飛階段,從1978~1998年,我國城市數由223個增至668個,城市化水平也從17.9%提高到30.4%[1]。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帶動了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也解決了我國農村大量剩餘勞動力。但當前由於體制和管理的原因,我國的城市化過程中存在著城市規模非理性增長、土地利用效率低、土地利用結構不合理、土地閑置情況嚴重、環境質量下降以及沒有處理好公平問題等情況。
我國發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21 世紀議程》關於「促進穩定的人類居住區的發展」一章為人類居住區可持續發展提出了8個方面的具體內容:①為所有人提供足夠的住房;②改善人類居住區的管理,其中尤其強調了城市管理,並要求通過種種手段採取有創新的城市規劃,解決環境和社會問題;③促進可持續土地使用的規劃和管理;④促進供水、下水、排水和固體廢物管理等環境基礎設施的統一建設;⑤在人類居住中推廣可循環的能源和運輸系統;⑥加強多災地區人類居住區的規劃和管理;⑦促進可持久的建築工業活動行動的依據;⑧鼓勵開發人力資源和增強人類住區開發的能力。上述8個方面,實際上在對人類居住區的持續發展提出了具體要求的同時,也對人類居住區土地的持續利用提出了相應要求。因為人類居住區的持續發展、城市的持續發展和城市土地利用系統持續發展是息息相關的。
我國在城市土地利用過程中實現自然條件的適宜性、經濟有效性、社會可接受性、公平性和生態環境質量持續穩定或好轉,並保持城市土地利用系統的合理狀態在時間上有序延伸,就是我國城市土地利用系統持續發展的基本概念[2]。本文對城市土地利用系統進行定量的科學評價,主要從土地生產性、生產穩定性、環境資源保護性、經濟可行性和社會可接受性5個方面建立了城市土地持續利用評價指標體系,並利用數學方法對其進行了初步研究,以重慶市為例,對城市土地持續利用情況進行了縱向分析評價。
1 構建城市土地持續利用評價指標體系
1.1 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原則
建立評價指標體系實際上是在充分分析被評價對象的基本結構和特徵的基礎上,從某種層面上模擬評價對象的運行機制。一個客觀的土地利用系統,本身就是科學、全面和動態的,因此,評價指標體系的設計既要符合評價體系的一般原則,又要概括被評價對象的基本結構和特徵[2]。
1.1.1 科學性
為了保證評價結果符合客觀實際,指標體系將建立在科學基礎上,採用能夠充分反映土地持續利用的內在機制的分析模型,提出能夠反映城市土地持續利用的涵義和目標實現程度的指標,尤其注意建立各指標間的邏輯關系。
1.1.2 全面性和系統性
持續利用是對一個系統全面的要求,指標體系將能夠全面地反映城市土地持續利用的各個方面,包括人口、資源、環境和經濟、社會諸方面及其協調性,使得評價目標層、准則層、指標層和元指標層構成層次分明的有機整體。
1.1.3 動態性
城市土地持續利用既是一個目標,又是一個過程。因此,指標體系的建立將具有動態模擬性。動態指標綜合反映城市土地持續利用的現狀特點和趨勢。
1.1.4 代表性和簡潔性
指標的選取應強調典型性、代表性,避免選入意義相近、重復或可由其他指標組合而來的導出性指標,使指標體系相對簡潔易用[3]。
1.1.5 可獲得性
在指標選取中,要注意指標的可操作性,即注重所選擇指標在現有的技術經濟條件下能夠被獲取。
1.1.6 可比性
可比性要求體系內部各個指標之間的可對比性,可比性是得到准確結果的基礎和先決條件。
1.2 指標體系的構建
指標體系的構成有幾種方法,如 PSR 方式,系統分析方式,目標分解方式,可持續利用三效益分析方式等等,這里選取目標分解方式來構建評價指標體系。為了從總體上把握和設定評價的基本要點,根據指標體系建立的一般性原則和城市土地持續利用評價的基本目標,設計評價指標體系的基本框架。該框架遵照 FAO《FESLM》的一般原則,從土地生產力、生產穩定性、經濟可行性、資源環境保護性和社會可接受性五個方面設定評價指標。根據重慶市城市土地利用的實際情況,從這5個方面,選擇了53個因素作物參評因子,建立了重慶市城市土地持續利用評價指標體系(表1)。
表1 重慶市城市土地持續利用評價指標體系
2 城市土地持續利用綜合評價方法
在評價指標體系的基礎上,結合評價對象的實際情況,選取一定分析方法進行基本的判斷,並對評價結果進行分析研究,並形成評價結論。
2.1 指標數據的採集
指標值的採集一般有以下幾種方法。
(1)試驗法 指通過對實地樣點的測驗,以樣本數據、經統計分析處理後推斷整個區域的數據。
(2)調查法 指通過對專家和實地調查獲得相應的評價指標數據。
(3)根據統計數據確定 指通過查閱正式出版的統計資料來獲取數據。
(4)遙感法 通過遙感測量和分析的手段來獲取評價數據。 一般來說,自然資源方面的指標可以通過專家咨詢和科學實驗的方法來採集數據;社會經濟方面的指標主要通過社會調查與統計資料來獲取數據;環境方面的指標主要通過科學試驗的方法獲得數據[2]。
2.2 評價指標的量化和標准化
評價指標有些是定性的,有些是定量的,而且有時候定量的指標值本身不是評價所需要的值,因此需要對評價指標進行量化和轉換。對於定性的社會性指標,一般採用調查法和專家咨詢法來解決,例如將土地規劃公眾參與程度分為0~10 共十個等級,由實際調查和專家咨詢相結合給調查年份的指標打分。
評價指標的標准化可以採用極差標准化、百分比標准化、模糊數學法、冪轉換法和分級給分法等等。這里採用百分比標准化[2]。評價因素與評價對象之間有3 種情況:
(1)正向型關系,即因素指標值越大,反映持續狀況越好;
(2)逆向型關系,即因素指標值越大,反映持續狀況越差;
(3)適度型關系,即因素指標值,在適度值上,持續性最好。針對這3 種情況,因素指標標准化處理公式分別為:
(1)正向型因素:
土地信息技術的創新與土地科學技術發展:2006年中國土地學會學術年會論文集
(2)逆向型因素:
土地信息技術的創新與土地科學技術發展:2006年中國土地學會學術年會論文集
(3)適度型因素
設X為某因素的適度值:
當Xi≥X時,
土地信息技術的創新與土地科學技術發展:2006年中國土地學會學術年會論文集
當Xi≤X時,
土地信息技術的創新與土地科學技術發展:2006年中國土地學會學術年會論文集
式中,
各個指標的目標值採用國際標准、設計規范、統計數據、經驗數據相結合的方法確定。如參考國家可持續發展標准、區域「十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規劃、《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准》等。通過計算得到各單項指標的標准化值如表2 所示。
2.3 指標權重的確定
由於以上53個元指標對城市土地持續利用的貢獻程度不同,因此有必要確定各個指標的權重。確定權重的方法比較多,有專家打分法、回歸系數法、灰色關聯度分析法、層次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以及相對權重法等等。其中,層次分析法(AHP)是一種多層次權重分析決策方法,是基於系統論中的一個重要原理——系統的層次性而建立的。把城市土地利用系統看作一個大系統,對其中多個因素進行分析,劃分出各個因素間相互聯系的有序層次;再請專家對每一層次的各因素進行客觀的判斷後,相應的給出相對重要性的定量表示,進而建立數學模型,計算出每一層次全部因素的相對重要性的權重值,並加以排序,最後根據排序結果進行規劃決策和選擇解決問題的措施[4]。
(1)明確問題並構建層次分析圖應用 AHP 首先要從眾多復雜的因素中篩選最重要的關鍵性評價指標,並根據它們之間的制約關系構建多層次指標體系(見表1),按層次劃分做出層次分析圖。通常可以分為目標層、准則層、指標層、元指標層。
(2)構建判斷矩陣。
(3)約請專家填寫判斷矩陣。
(4)進行層次單排序。它的實質是求單目標判斷矩陣的權重,即根據專家填寫的判斷矩陣計算對於上一層某元素而言,本層次與其有關的元素的重要性次序的權重。
(5)層次總排序和一致性檢驗。通過這種方法,得到各個元指標的權重值(表2)。
表2 重慶市城市土地持續利用評價指標標准化值及權重
註:表中數據根據《重慶市統計年鑒2001》、《重慶市統計年鑒2002》、《重慶市統計年鑒2003》、《重慶市統計年鑒2004》、《重慶市統計年鑒2005》及實地調查資料整理測算。
2.4 土地持續利用綜合評價
土地持續利用評價的方法比較多,例如人工神經網路法、協調度函數法、復合生態系統的場論、層次分析評價法、模糊評價法、多目標加權函數法、SPSS 建立回歸模型以及利用ARCH 和 ARIMA 時間序列分析方法等等。這里採用二次綜合的協調度函數法來對土地持續利用進行縱向綜合評價[5]。准則層內部各元指標之間的一次綜合評價函數式為:
土地信息技術的創新與土地科學技術發展:2006年中國土地學會學術年會論文集
二次綜合評價函數式為:
T=T C1 +T C2 +T C3 +T C4 +T C5
式中,w 代表各元指標權重,T 為土地持續利用協調度,且0≤T≤1。T 值不同,與之相對應的土地持續利用程度不同。評價結果和對應的土地持續利用程度見表3 和表4。
表3 重慶市城市土地持續利用評價結果 (2000~2004年)
表4 T 協調度區間標准及所對應的土地持續利用程度
3 評價結果分析
研究表明,重慶市從2000~2004年城市土地持續利用程度從初步可持續利用發展到基本可持續利用,再步入可持續利用,城市土地持續利用程度是加速提高的。在這5年中,土地生產性和社會可接受性略有提高,生產穩定性和資源環境保護性變化不大,對城市土地持續利用程度提高貢獻最大的是經濟可行性,此指標從2000~2004年是加速增加的。土地經濟可行性提高說明該市土地承載的經濟價值增大,即單位土地面積上承載的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產值增大,並且由於市場經濟的發展,城市土地自身的價值也得到顯化。土地生產性略有提高說明隨著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人流、物流以及建築容量都有所增加。社會可接受性略有提高說明人們的生活條件改善,這是可持續發展中公平性原則的體現,同時土地制度也逐漸完善,人們對土地規劃、土地政策的參與度提高了。生產穩定性和資源環境保護性變化不大,這是重慶市城市土地持續利用中存在的問題。生產穩定性變化不大說明該市用地規模和用地結構尚未按照該有的速度向好的方向發展,由於各行各業用地多,土地供需十分突出,城市規模非理性增長,用地結構亟待優化。資源環境保護性變化不大說明資源承受的壓力仍舊很大,城市環境問題、三廢問題急需更好的解決。
針對以上城市土地利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該市未來土地持續利用應從以下幾方面來採取措施:①控制城市用地非理性增長,採取有效措施,適度發展外圍組團,改變人口和產業過於集中於主城的現狀;②合理調整土地利用結構,增加城市綠化面積,實行平面綠化與垂直綠化並舉,因勢利導,盡可能把坡坎、屋頂都利用,改善生態環境;③採取切實措施防止對生態環境的污染和破壞,調整城市大運量、重污染企業用地,增加城市污染治理設施用地;④提倡「以人為本」的原則,鼓勵建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限建豪宅和別墅,大力普及土地科學知識,增強土地憂患意識,增強公眾的參與意識;⑤盤活城市存量土地,將其提到遠期發展用地的高度,實現舊城區功能結構的改變,完善城市功能,實現土地集約利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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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重慶市年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分析報告
2005年是重慶市國土部門管理體制改革後正式運行的第一年,在國土資源部的領導下,我市國土資源系統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以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和「完善體制、提高素質」活動為動力,開拓創新,攻堅克難,在保護資源、保障發展、維護權益、服務社會等各個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績,較好地完成了各項目標任務,獲得多項表彰。
●全國試點單位江津市的規劃修編大綱已經國土資源部評審通過。
●《重慶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通過實施中期評估,獲全國礦產資源規劃優秀成果一等獎。
●重慶市被國土資源部確定為全國4個重要礦區礦產資源潛力評價試點單位之一。
●合川、永川等地處置低效利用土地效果明顯,萬州區積極造地和盤活低效利用土地的做法得到國土資源部、市領導的表揚,《人民日報》、《經濟日報》在頭版進行了專題報道。
●加強優質基本農田建設,重點實施了三峽庫區周邊綠化帶1.47萬公頃基本農田綜合整理項目。
一、土地資源
(一)土地資源狀況
重慶市土地總面積822.69萬公頃,佔全國土地總面積的0.85%。2005年末,重慶市農用地694.50萬公頃,較2005年增加0.01%;建設用地56.91萬公頃,較2005年增加1.83%;未利用地71.28萬公頃,比2005年減少1.53%。如圖1、表1所示。
圖4 2005年重慶市頒發勘查許可證(按專業性質分)情況
2.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基本情況
經過幾十年的發展,重慶市的礦業逐步形成了地質勘查、礦山設計、開發、科研、教育基本配套的礦業體系。全市開發利用礦產54種,各類生產礦山5 466個,其中能源礦山1 549個,金屬礦山88個,非金屬礦山3 780個,其他礦山49個。
全市礦山企業從業人數23萬人,礦業工業總產值佔全市工業總產值6%左右,礦業及以礦產資源為原料的加工業產值佔全市工業總產值的25%左右,礦產品進出口佔全市進出口總額的5%左右,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在全市經濟發展中佔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2005年重慶市主要開發利用礦種包含能源礦產中的煤、地熱,以及黑色金屬礦產、有色金屬礦產、貴金屬礦產、稀有、稀散稀土礦產、非金屬礦產和水氣礦產。
三、國土資源市場
(一)土地市場
1.土地市場治理整頓
2005年重慶市合理制定農用地轉用、土地供應年度計劃,嚴格建設用地預審,加強經營性土地出讓計劃管理,保持適度的土地投放量和投放節奏,優化土地供應結構,重點保障基礎設施、產業發展和社會公益項目的用地需要。加強土地儲備、整治計劃管理,支持和指導土地儲備機構科學合理開展儲備和整治工作,建立建設用地「蓄水池」,提高政府土地調控能力。加強對園區工業項目土地投入產出率的審查和考評。嚴格執行工業項目建設用地供應控制指標,對超過控制指標要求的項目,核減用地面積。把城鎮土地集約利用率納入對區縣(自治縣、市)政府的綜合目標考核。認真開展存量土地清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城鎮存量建設用地的家底。合川、永川等地處置低效利用土地效果明顯,萬州區積極造地和盤活低效利用土地的做法得到部、市領導的表揚,《人民日報》、《經濟日報》在頭版進行了專題報道。
2.土地一級市場
2005年重慶市繼續嚴格執行經營性土地招拍掛出讓制度,加大土地市場化配置力度。全年共計出讓土地2 645宗,面積4 036.07公頃,土地純收益70.95億元;以「招拍掛」方式出讓土地 966宗,面積 2 222.26公頃,佔全年出讓土地的 55.06%(2004年為38.38%,提高了16.38個百分點),土地純收益54.61億元,佔全年出讓土地純收益的76.96%(2004年為56.94%,提高了20.02個百分點);從土地用途分類來看:以「招拍掛」方式出讓的土地中,以住宅用地為主,面積為1 973.96公頃,佔88.83%;純收益為47.69億元,佔87.33%(圖5~圖6)。
圖5 2005年土地出讓面積比例(按出讓方式分類)情況
圖6 2005年土地出讓面積比例(按土地用途分)情況
3.土地二級市場
2005年重慶市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35 764宗,面積11 122.17公頃,金額608.68億元。從土地用途來看:住宅用地面積 2 921.14公頃,占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面積的26.26%(2004年為32.25%,比重下降了5.98個百分點),金額333.53億元,占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的54.80%(2004年為31.58%,比重增長了23.22個百分點)。
2005年重慶市轉讓土地20 010宗,轉讓土地面積520.68公頃,轉讓金額19.75億元。轉讓以住宅用地為主,面積341.11公頃,轉讓金額14.02億元。
(二)探礦權采礦權市場
1.礦業權市場建設
2005年重慶市扎實開展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秩序整頓工作,按照國家要求,制訂實施方案,迅速啟動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加大資源的市場化配置力度,建立礦業權有形交易市場和出讓公示制度,規范出讓程序。
2.探礦權采礦權一級市場
2005年重慶市出讓探礦權1宗,出讓方式為申請審批,合同金額43.28萬元。出讓采礦權1 547宗,合同金額1.96億元,其中以「招拍掛」方式出讓580宗,占出讓采礦權總宗數的37.49%(2004年為8.3%,比重提高了29.19個百分點),合同金額1.85億元,佔全市出讓采礦權合同金額的94.59%(2004年為16.86%,比重提高了77.73個百分點);從礦種分類看:采礦權出讓主要集中在煤(504宗)和建築石料用灰岩(520宗)。
3.探礦權采礦權二級市場
在礦業權轉讓中,采礦權轉讓共76宗,轉讓價款1.62億元,其中出售54宗,出售價款0.36億元,其他22宗,價款1.26億元。從礦種分類看:采礦權轉讓主要集中在煤(68宗),轉讓價款1.61億元。其他還有鉛鋅礦、水泥用灰岩等(圖7)。
圖7 2005年采礦權轉讓(按礦種分類)情況
四、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一)土地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2005年重慶市結轉上年土地違法未結案件86件,涉及土地面積18.17公頃,其中耕地12.42公頃。
2005年發現土地違法案件2 663件,比2004年增長11.89%,其原因是全市對違法用地繼續保持高壓態勢,清查處理「以租代征」擅自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違反土地用途管制等行為,嚴肅查處了一批土地違法大要案,有效地制止了非法佔地行為。2005年發現土地違法案件中,主要是個人違法案件,共2 474件,佔92.9%,本年違法涉及土地面積224.56公頃,其中耕地100.63公頃。
2005年土地違法立案1 993件,主要是個人違法案件,為1 825件;土地違法案件立案涉及土地171.46公頃,其中耕地69.14公頃;本年結案2 008件,結案涉及土地面積186.97公頃,其中耕地80.69公頃。
2005年查處土地違法案件拆除構建物90 364平方米,沒收構建物125 922.5平方米,收回土地17.41公頃,其中耕地13.73公頃,收取罰沒款957.18萬元。
(二)地礦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2005年,全市認真開展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以生產礦山全面排查、勘查項目全面檢查、行政執法行為全面清查為主要內容的「三查」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全市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得到國家聯合督察組的充分肯定。
2005年結轉上年地礦違法未結案件11件,本年立案695件,本年結案686件,其中,無證開采611件,占結案總數的89.07%;越界開采43件,占結案總數的6.47%;非法轉讓采礦權8件,其他3件。年末未結案件20件。
2005年當年立案案件中,按違法主體劃分,個人673件,占立案總數的96.83%。
五、國土資源行政復議情況
2005年全市圓滿完成「四五」普法工作,進一步加強立法、行政復議與應訴工作,促進了依法行政。按照我市建設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工作要求,制定用地環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辦法。
2005年結轉2004年未審結行政復議36件。申請行政復議332件,其中行政處罰13件,行政強制措施39件,行政不作為3件,其他277件;本年受理173件,本年審結296件,其中維持原行政決定257件,責令履行1件,撤銷3件,撤回申請35件,本年未審結行政復議39件。
六、國土資源管理機構和人員培訓情況
2005年重慶市國土資源系統共有行政機構45個,其中省級1個,年末從業人員2 517人,其中行政編制人員1 000人。在行政人員中,有研究生73人,大本及大專1 814人。直屬事業單位303家,從業人員5 735人。
2005年全市國土資源系統收入總額3.65億元,其中地方財政撥款2.49億元,其他收入1.16億元。全年共完成基本建設投資150萬,其中國家資金100萬。
2005年全市國土資源系統參加幹部培訓592人次,其中黨校學習255人次,行政學院培訓43人次,其他294人次;參加學歷教育126人次,其中參加博士生教育5人。
七、問題與建議
當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主要有以下三點:①土地資源供給與需求的矛盾比較突出;②傳統用地方式與節約集約用地的矛盾比較突出;③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的矛盾比較突出。
(一)加強國土資源管理的建議
1.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保障發展與保護資源並重
堅持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保護土地資源;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優先支持保障重點建設項目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用地需求;建立高標准基本農田和監管體系,切實抓好保護示範區建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2.增強參與宏觀調控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嚴格執行用地預審、用途管制、指標調控、定額管理和批後檢查等規定,加強部門聯動,落實產業政策;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經營性用地供應、儲備土地整治和出讓的計劃管理,確保土地供應總量適度、結構優化、區域均衡、價格合理。
3.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大力開展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工作
嚴格執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嚴控劃撥用地范圍和程序,嚴卡協議出讓最低價;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建立激勵約束機制,鼓勵使用存量土地;建立節約集約用地情況與用地計劃掛鉤制度,完善建設項目土地利用情況跟蹤管理制度。
4.科學編制新一輪規劃,發揮規劃的引導和控製作用
加強同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其他專項規劃的銜接和協調,注重理論和方法創新,堅持開門規劃和公眾參與原則,加強基礎研究,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前瞻性和強制性,加強保障規劃實施的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研究,確保規劃得到有效落實。
5.切實加強地質工作,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
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要求,制定實施意見和工作方案,切實加強地質工作;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重點查處越層越界開采及非法轉讓礦業權行為,嚴格執行審批許可權和審批程序,建立健全統一、競爭、開放、有序的礦業權市場,加強市場監管。
(二)加強國土資源管理的建議
(1)加強綜合統計和專項統計,建立統計責任追究制度。
(2)完善季度形勢分析制度,不斷增強分析的針對性和時效性。
(3)加快建立國土資源科技創新體系,推進行業信息化工作。
(4)完善征地補償安置爭議裁決制度,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