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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貨交易所詐騙案例

發布時間:2022-04-23 21:17:12

⑴ 郭遠峰的相關事件

攜款1.7逃到美國.
北京從事「現貨倉單交易」的華夏商品現貨交易所有限公司(簡稱華交所),因涉嫌巨額詐騙、老闆卷資出逃,日前遭400多名客戶包圍。據一位受害代理商的估計,涉案近20萬人共10多億元,目前警方已立案並介入偵查。
據了解,7月9日,華交所自製的交易系統出現異動,無故停盤。隨後便傳出該公司總裁及法人代表郭遠峰攜妻女於前一天捲款1.7億出逃至美國的消息。接著,資金被套的各地代理商和個人投資者便將華交所辦事處團團包圍。據悉,已經介入調查的警方已在現場設立登記處,登記前來「追債」的投資者姓名及涉案金額。同時,交易所相關高層和職員也被警方控制。
一位代理商稱,華交所在全國有約200家代理商,每家代理商代理的交易商,多則上千戶,少則幾十戶。根據他的估算,案件涉及近萬名交易商、逾10億資金。
另外,警方已證實,郭遠峰攜妻女於8日晚9點乘坐北京至洛杉磯的航班,已於9日上午抵達洛杉磯。走前郭遠峰已將北京的兩處房產和一部轎車賣掉,公司的錢也轉走,據稱捲款達1.7億元。
2003年,甘肅曝光一起利用虛擬的終端結算系統進行現貨倉單交易、實施詐騙的特大集資詐騙案,主犯被處死刑。2005年,西安一家從事現貨倉單交易代理業務的公司突然消失,並將客戶的投資款全部捲走。此外,山西、天津的工商部門亦先後發布消費警示,呼籲消費者不要參與「現貨倉單交易」。

⑵ 為什麼有人說現貨投資是騙局

現貨交易平台打著金融創新的旗號,以巨大的收益為誘惑,吸引投資者加入,最終導致投資者虧損累累血本無歸。

現貨交易平台以原油、瀝青、白銀、農產品等為投資標的,貌似期貨,但又有現貨的特點,是一種新型金融衍生品,隱密性強,很難識破。

投資平台的會員單位通過假身份和模擬盤,獲取投資者信任,將投資者誘騙入局。

由於現貨原油交易聲稱與國際接軌,每個交易日,交易的時間長達22小時,所以行情的波動經常出現在後半夜。但是大多數投資者白天要上班,不可能徹夜看盤,經常在睡夢中不知不覺就被爆倉。


(2)現貨交易所詐騙案例擴展閱讀:

在現貨,期貨平台的投資騙局中,很多投資人不論買漲還是買跌都虧錢。這是在罪犯團伙中處於較為核心位置的「操盤手」在搞鬼。「操盤手」吧客戶的賬戶凍結不讓客戶急需交易,凍結之後由「操盤手」去進行盤面的操作,進行價格拉動之後,造成客戶的虧損。

很多虛假的交易平台就是一個封閉賭場,並沒有任何大宗商品的儲備,在這個游戲里,散戶註定輸,因為詐騙公司的利潤均來自於客戶的虧損,而「黑庄」的交易桿杠要元元高於散戶,相當於「作弊」

⑶ 我投資現貨交易被詐騙,如何維權

掃描到證據,然後向警察報警經偵大隊立案.要立案回執

⑷ 渤海商品交易所1200000002詐騙

這是建設銀行綁定的時候輸入的商戶編號,渤海商品是目前國內最大的現貨交易市場,直接國家扶持的交易所,商品市場是T+0機制,多空雙向操作,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

⑸ 央視曝光的現貨騙局是真的嗎

是真的。

央視曝光現貨原油詐騙中,以誇大收益的方式,誘騙受害人在平台開戶,然後通過喊單讓受害人進行買漲和買跌,而平台在後台操縱軟體,用一個國際上原油變動指數來確定現貨的價格(實際上根本沒有現貨交易),受害人一旦進入血本無歸。

各地投資者天津維權無門後通過各種走訪,發現天津市礦產資源交易所,天津渤海交易所,天津電子材料與產品交易有限公司,無任何審批手續和監管的情況下,用虛擬的電子盤大肆做現貨原油,對外宣稱有銀行三方存管,得到銀行確認,三方存管子虛烏有,現貨可以交割,現實連倉儲都沒有,疑騙走了成千上萬的公民幾百億的血汗錢。

(5)現貨交易所詐騙案例擴展閱讀:

例子:

2014年山西王曉芳輕信網友炒現貨,賺錢快,無風險,將賣房後給女兒換腎的救命錢,投了進來,結果血本無歸,更可恨的是,還要求其提供家裡僅剩的幾萬住院費,換個賬戶翻本(同時銷毀罪正),結果幾天時間就又沒了。

為要回救命錢,自己和老公也患上重病,自己急需換掉半個肺而不敢動手術,在山西地方電視台報道後,當地警方介入,但因天津市公安局、金融辦等部門的不配合,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不讓其進入辦公場所調查取正,而無法破案,被騙的錢也無法追回,天天在各部門間上方,至今無任何結果。

⑹ 炒貴金屬騙局有哪些,如何鑒別炒

炒黃金常見騙局分析:案例一:李先生早前接到一個陌生來電,說是投資現貨白銀的,開戶以後,把賬戶和密碼都提供給了那個公司的經紀人,到最後發現,自己賬戶里的本金剩餘不到十分之一,後來選擇了一家新公司,結果再次虧掉大片本金。最後查明發現,自己選擇的貴金屬投資公司的經營許可上並沒有寫明從事貴金屬現貨交易,而另一家公司則是連注冊信息沒有。該公司從事貴金屬投資業務是違法的。案例二:來自珠三角城市的楊先生,對貴金屬的投資技巧尚算熟悉,於是選擇當地某貴金屬投資機構,誰知進場以後,明明自己對行情把握得較為精準,卻屢屢挨虧損,事後才發現,他中了騙子公司所設的圈套,自己操作的交易軟體數據並沒有和真實黃金市場上的價格行情連接,而是被騙子公司所控制,楊先生設置的止損位也被人為修改。說明該公司的交易平台不受當地交易場所監管,交易單與平台是對賭關系,當交易單盈利時,平台就會虧錢,反之地,當交易單虧損,平台就獲利了。案例三:梁小姐在某貴金屬投資公司開戶炒倫敦金,她首先下載了模擬交易軟體嘗試線上模擬做單,開始時候感覺自身的看盤技術日益良好,在客服人員的勸說之下,於是放膽地開設了真實賬戶,然而在開設真實賬戶做單過程中,他感覺每次獲利平倉的收益總是和預期中不一樣,後來他在其他貴金屬平台注冊模擬賬戶後發現,自己每次在原來那家公司交易時的自動平倉價,並不是自己設定的止盈止損價,例如設置金價在1280美元/盎司時,多單自動獲利平倉,但最後結算價是1279.8美元/盎司,也就是說除了0.5美元/盎司的固定點差以外,還要被交易平台掃走了2個點的收益。這是止盈止損滑點現象,無論是平台質量存在缺陷,還是交易商惡意操控,都讓客戶的本金利益受損。炒黃金騙局特點分析:1、冒充自身為某某交易場所的行員單位,稱自身為交易場所第XX號成員,在仔細查詢之下,發現該交易所並沒有此單位。另外就是冒充交易場所。2、貴金屬投資公司其實不包括現貨經營或期貨經營業務,卻向投資者介紹不存在的業務品種,其交易平台也自然是虛擬搭建的。3、交易平台和客戶之間為對賭關系,客戶交易資金並沒有流入市場,都流入黑平台運營商內部,平台和客戶作相反方向的交易單,只要客戶贏錢,平台就是虧的,若客戶要求出金,還直接把客戶的賬號和密碼注銷,告知客戶是因違規操作而無法再次交易。4、平台報價被交易商惡意操縱,包括看盤即時報價,入市價和止盈止損價,不管投資者是手動平倉還是單子自動平倉,在非人為因素干擾的情況下,價位都與投資者的實際設定價格出現一定偏差,甚至高達金銀固定交易點差的水平,這也是人為滑點的一大特徵。5、客戶端界面上,投資者無法就已經產生浮動盈利的倉位,執行手動平倉,另外在止盈點位自動平倉時刻,交易平台客戶端突然卡頓,網路連接失效。最終目的是交易平台讓客戶無法對已獲的浮動盈利執行平倉。

⑺ 華夏現貨交易所被指巨額詐騙是真的嗎

是真的。據財經新聞了解,去年底,會員發現自己的賬戶內現金無法劃撥出,此時很多代回理商和散戶也因同答樣的原因找到華夏交易所,對方稱交易軟體遭到了黑客的攻擊,將重新開發新的交易軟體。但此後,每次在款項劃撥時仍會出現問題,每次提取現金至少要操作三四次,進入五月份後現金就再也無法劃撥出來。

⑻ 泛亞騙局事件

泛亞事件是由該交易所旗下一款產品「日金寶」所引發的。該產品是一款資金隨進隨出、年化約13%、每日結息實時到賬的項目,豐厚的收益吸引了眾多投資者。

然而從2015年4月開始,投資者的資金開始無法取回,泛亞逐步限制交易,到了2015年7月就連投資者存放在泛金所賬戶的個人資金也遭到「凍結」。隨後,泛亞事件不斷升級,其模式更暴露出龐氏騙局、不規范經營、挪用資金等質疑。

2015年12月2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發布通報稱,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在經營活動中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公安機關已依法立案偵查。

(8)現貨交易所詐騙案例擴展閱讀:

龐氏騙局是對金融領域投資詐騙的稱呼,金字塔騙局(Pyramid scheme)的始祖,很多非法的傳銷集團就是用這一招聚斂錢財的,這種騙術是一個名叫查爾斯·龐茲的投機商人「發明」的。龐氏騙局在中國又稱「拆東牆補西牆」,「空手套白狼」。簡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資人的錢來向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以製造賺錢的假象進而騙取更多的投資。

查爾斯·龐茲(Charles Ponzi)是一位生活在19、20世紀的義大利裔投機商,1903年移民到美國,1919年他開始策劃一個陰謀,騙子向一個事實上子虛烏有的企業投資,許諾投資者將在三個月內得到40%的利潤回報,然後,狡猾的龐茲把新投資者的錢作為快速盈利付給最初投資的人,以誘使更多的人上當。由於前期投資的人回報豐厚,龐茲成功地在七個月內吸引了三萬名投資者,這場陰謀持續了一年之久,才讓被利益沖昏頭腦的人們清醒過來,後人稱之為「龐氏騙局」。


參考資料:龐氏騙局-網路

⑼ 現貨白銀詐騙案件的被害人如何維權和追回損失

近年來,國內現貨白銀交易刑案頻發,無論是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嫌疑人、被告人,還是已經蒙受巨額虧損的被害人,都有可能找到專業律師尋求法律幫助。本律師結合近年來辦理現貨白銀詐騙案件以及擔任被害人訴訟代理人的經驗,對現貨白銀詐騙案件的被害人如何維權和追回損失這一問題進行分析和總結,以期對類似案件的當事人和律師有所裨益。
一.現貨白銀詐騙案件的主要特點
前些年,央視「315」晚會對熱炒的「現貨白銀投資」進行了曝光,指出現貨白銀投資實際上是一場對賭游戲,「客戶跟平台對賭,你賺了錢,那麼公司就要虧錢。」交易所、會員、代理商層層設陷阱,他們利用誇大宣傳欺騙投資者,利用高額回扣發展代理網路,吸引投資者投入大量金錢進行現貨白銀投資理財。然而,投資者萬萬沒有想到,所謂交易軟體完全被後台操縱,他們虧損的巨額資金竟然全部落入會員和代理商的腰包。
現貨白銀詐騙案件的主要詐騙手段包括做市商對賭機制、後台控制行情報價、客戶操作和出入金控制、所謂「老師」使用話術誘導投資者反向操作導致虧損等等。
二.現貨白銀詐騙案件涉嫌的罪名
現貨白銀詐騙案件主要涉嫌刑法中的詐騙、合同詐騙、以及非法經營等罪名。目前,已有部分不法平台及其會員、代理商被取締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根據現貨白銀詐騙案件的主要手段以及我國大多數地區的司法實踐,現貨白銀詐騙案件一般定性為詐騙罪,而定性為合同詐騙罪的較少。
非法經營罪,是指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整治非法證券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非法經營證券的行為應定性為非法經營。由於現貨白銀詐騙案件中的交易對象名為現貨,實為期貨,因此,司法實踐中也有將現貨白銀案件被定性為非法經營罪的先例。
三.現貨白銀詐騙案件的被害人維權的客觀困難
現貨白銀詐騙案件的被害人的維權在客觀上存在不少困難和障礙。首先,部分被害人不知自己被騙,甚至一直被蒙在鼓裡,誤認為是正常的投資虧損;其次,僅憑被害人自身力量難以確定犯罪嫌疑人的具體信息。很多情況下被害人僅僅知道犯罪嫌疑人的QQ、微信、電話等信息,不知其真名真姓,難以准確確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再次,被害人可能與犯罪嫌疑人相距數千里,來回奔波維權開支巨大,在被害人本身已經蒙受巨額虧損的情況下,無力或不願意支付過高的成本維權;又次,由於證據材料欠缺,被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可能面臨公安部門難以受理和立案的局面;最後,即便公安部門立案,能否幫助被害人追回損失也不好說,因為被害人的損失或者說犯罪嫌疑人的違法所得有可能已經被犯罪嫌疑人揮霍或轉移。這樣,客觀上大部分被害人可能處於未維權或維權困難的狀態。
四、現貨白銀詐騙案件的被害人如何維權
很多被害人直到巨額虧損發生,方知被騙,於是,一道異常艱難的問題擺在眼前:如何維權?
結合眾多現貨白銀詐騙案件以及筆者辦理的案件的相關經驗,筆者認為現貨白銀詐騙案件的被害人的維權工作應當關注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尋找和聯系共同的被害人一起揭發騙局,聯合維權。不少被害人已經做到尋找和聯系共同的被害人,並且建立或者加入了有關維權交流的聯系群,但多數被害人僅限於網路上聯系和交流維權事宜,而沒有付諸實際行動。而僅僅在網路上發發牢騷或投訴、曝光,實際上起不到太大作用。對此,筆者認為,有共同的被害人聯合行動維權,無論是從聲音、力量、證據方面都比單個人要強很多,而另一方面可以降低單個維權的經濟成本。
2.親自到涉嫌詐騙的會員單位或代理商公司辦公點維權。涉嫌詐騙的會員單位或代理商公司,表面上看似合法經營的單位,甚至還在高檔的寫字樓辦公,假如有人上門維權,其肯定是不希望看到的。無論是考慮到上門維權者影響到自身的「經營辦公」,還是良心有愧,不排除涉嫌詐騙的會員單位或代理商「息事寧人」,退還受害人的部分損失,現實中也確有部分被害人通過這種方式挽回了部分損失。
3.到交易中心維權或有關政府部門反映。實際上這種維權方式的效果不大,因為交易所一般會答復有關情況請向會員或代理商了解,自身無法提供有關商業信息並撇清自身關系。而政府部門則一般會答復應到相關職能部門反映或報案。
4.採取報案和訴訟等法律途徑維權。無論採取其他何種途徑,報案和訴訟可能是必須採取的一種維權途徑。當然,如果證據不足,可能面臨公安機關難以立案的局面。當然,公安立案之後,還需要經歷後面的起訴、審判、執行等程序,這部分內容下文再予以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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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現貨交易平台遭遇詐騙怎麼辦

您可以嘗試報警或者向政府主管部門舉報,但由於交易中心一般都有政府背景,在您沒有確切的證據前,一般不會立案或者受理。因此通過民事訴訟追回損失可以說是唯一途徑,但是切記不可以選擇詐騙作為案由起訴,因為是黑平台,一般是通過在後台伺服器操縱數據或者在關鍵時刻製造網路卡頓假象阻止投資者買賣而對於上述情況,要麼證據完全操控在對方手裡,要麼主觀上是否「故意」十分難以認定,而且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因此如果以詐騙起訴的話,會十分難以舉證。故打這類官司,在沒有確切的證據可以證明對方詐騙的情況下,不應以詐騙起訴,而是應該根據其交易模式、特徵,以非法期貨交易作為案由起訴,要求判決確認合同無效。但是訴訟過程會很復雜,而且對方均為大公司,有一定的實力與背景,必然會聘請律師進行有針對性的應訴答辯,所以建議您也聘請專業的律師處理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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