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銀行投資債券有哪些監管要求
銀行投資債券一般是需要監管部門的審核和批准。
② 那位牛人能跟我說說應收賬款審計程序有哪些缺陷啊,還有改進方法,越多越好
(一)取得或編制應收賬款明細表
1.復核加計是否正確,並與總賬數和明細賬合計數核對是否相符;結合壞賬准備科目與與報表數核對相符。應當注意,應收賬款報表數反映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應向購貨單位收取的各種款項,減去已計提的相應的壞賬准備後的凈額。因此,其報表數應同應收賬款總賬數和明細賬數分別減區與應收賬款相應的壞賬准備總賬數和明細賬數後的余額核對相符。
2.檢查非記賬本位幣應收賬款的折算匯率及折算是否正確。對於用非記賬本位幣(通常為外幣)結算的應收賬款,注冊會計師應檢查被審計單位外幣應收賬款的增減變動是否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將外幣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或者採用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折算,選擇採用匯率的方法前後各期是否一致;期末外幣應收賬款余額是否採用期末即期匯率摺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折算差額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3.分析有貸方余額的項目。查明原因,必要時,建議做承分類調整。
4.結合預收款項等往來項目的明細余額。查明有無同掛的項目或與銷售無關的其他款項,如有,應做出記錄,必要時提出調整建議。
5.標識重要的欠款單位,計算其欠款合計數占應收賬款余額的比例。
(二)檢查涉及應收賬款的相關財務指標:
1.復核應收賬款借方累計發生額與主營業務收入是否配比,並將當期應收賬款借方發生額占銷售收入凈額的百分比與管理層考核指標比較,如存在差異應查明原因;
2.計算應收賬款周轉率、應收賬款周轉天數等指標,並與被審計單位以前年度指標、同行業同期相關指標對比分析,檢查是否存在重大異常。
(三)檢查應收賬款賬齡分析是否正確。
1.取得或編制應收賬款賬齡分析表。注冊會計師可以通過取得或編制應收賬款賬齡分析表來分析應收賬款的賬齡,以便了解應收賬款的可收回性。應收賬款賬齡分析表參考格式如表l3—4所示。
表13—4 應收賬款賬齡分析表
年 月 日
貨幣單位:
顧客名稱
期末余額
帳齡
1年以內
1-2年
2-3年
3年以上
合 計
(四)向債務人函證應收賬款
(五)確定已收回的應收賬款金額
請被審計單位協助,在應收賬款明細表上標出至審計時已收回的應收賬款金額,對已收回金額較大的款項進行常規檢查,如核對收款憑證、銀行對賬單、銷貨發票等,並注意憑證發生日期的合理性,分析收款時間是否與合同相關要素一致。
(六)對未函證應收賬款實施替代審計程序。
通常,注冊會計師不可能對所有應收賬款進行函證,因此,對未函證應收賬款,注冊會計師應抽查有關原始憑據,如銷售合同、銷售訂單、銷售發票副本、發運憑證及回款單據等,以驗證與其相關的應收賬款的真實性。
(七)檢查壞賬的確認和處理
首先,注冊會計師應檢查有無債務人破產或者死亡的,以及破產或以遺產清償後仍無法收回的。或者債務人長期未履行清償義務的應收賬款;其次,應檢查被審計單位壞賬的處理是否經授權批准,有關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八)抽查有無不屬於結算業務的債權
不屬於結算業務的債權,不應在應收賬款中進行核算。因此,注冊會計師應抽查應收賬款明細賬,並追查有關原始憑證,查證被審計單位有無不屬於結算業務的債權。如有。應作記錄或建議被審計單位作適當調整。
(九)檢查貼現、質押或出售
檢查銀行存款和銀行貸款等詢證函的回函、會議紀要、借款協議和其他文件,確定應收賬款是否已被質押或出售,應收賬款貼現業務屬質押還是出售,其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企業以其按照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的銷售合同所產生的應收債權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貼現,在進行會汁核算時,應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充分考慮交易的經濟實質。對於有明確的證據表明有關交易事項滿足銷售確認條件,如與應收債權有關的風險、酬實質上已經發生轉移等,應按照出售應收債權處理,並確認相關損益。否則,應作為以應收債權為質押取得的借款進行會計處理。
(十)對應收賬款實施關聯方及其交易審計程序
標明應收關聯方[包括持股5%以上(含5%)股東]的款項,實施關聯方及其交易審計程序,並註明合並報表時應予抵銷的金額;對關聯企業、有密切關系的主要客戶的交易事項作專門核查:
(1)了解交易事項目的、價格和條件,作比較分析;
(2)檢查銷售合同、銷售發票、貨運單證等相關文件資料;
(3)檢查收款憑證等貨款結算單據;
(4)向關聯方、有密切關系的主要客戶或其他注冊會計師函詢,以確認交易的真實性、合理性。
(十一)確定應收賬款的列報是否恰當
如果被審計單位為上市公司,則其財務報表附註通常應披露期初、期末余額的賬齡分析,期末欠款金額較大的單位賬款,以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東單位賬款等情況。
③ 中國債券市場存在哪些問題
投資分紅保險劃算么?重疾分紅險,投資保障兩不誤。 第一個問題,管理體制分散,監管效率低下 從監管來看,我國債券市場一直缺乏管理機構,無法形成監管和發展的合力,影響了市場發展的質量,以公司債券債券為例,同一個公司發行的債券,在不同的審計機構和流通的場所有著不同的屬性,也分別適用人民銀行法、企業債券法、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多個法律法規,容易產生監管盲區,不利於控制風險。 第二個問題,缺乏統一標准 目前我國公司債券市場的品種包括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私募債券、中期票據和短期融資券共四大類五個品種,這四類公司債券當中,除了企業債的資金運用主要體現為國家產業政策導向之外,其他方面均沒有實質上的差異,發債主體是高度的重合,但是由於這四類債券是歸屬於不同的審批機構,發現標准共存的情況,這對我國統一監管措施的實施都帶來了制度上的障礙。對同一個發債主體而言,企業債券和中期票據,適用於不同的法律法規,使法律主體往往會規避要求更嚴格的企業債券,而更多的選擇比較寬松的中期票據,這對發行人的發行監管和控制留下了隱患。 第三個問題,二級市場分割效率受到質疑 中國債券市場受制於傳統觀點的束縛而處於長期分割的狀態,這與國際債券市場交易區域集中,場內場外日漸融合的趨勢不符,也不利於充分發揮和融合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各自的優勢,不利於實現債券產品、資金和投資者的互聯互通,制約了債券市場的發展。事實上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都有著各自的優勢,銀行間市場具有投資者基礎雄厚、後台清算系統龐大等優勢,交易所市場則具有定價效率高、價格連續、市場透明、交易系統先進、技術系統覆蓋廣泛等優勢,不利於提高中國債券市場的整體競爭力,同時在市場分割的狀態下,債券投資人、資金、現券被限制在兩個獨立的區域中運行,不能自由流動,經常出現同券不同價的情況,無法形成統一的市場基準收益率曲線,這種局面廣受投資人詬病。 第四個問題,商業銀行廣泛壟斷債券,制約債券市場的發展 由於我國高儲蓄,商業銀行成為債券市場的絕對投資主體,目前商業銀行持有債券的比例已經超過存量的70%,債券投資者結構出現了單一化的特徵,債券市場發展的持續性令人擔憂。銀行大量持有債券使得投資者無法持有信用債,這種單一的投資結構無法建立起真正的企業信用機制,在商業銀行既是承銷主體又是持債務主體的情況下,債券市場成為了特殊的市場,這種情況不利於根據信用利差進行市場化定價,企業資信評級制度、持續信息披露制度等市場化風險管理手段也銀行的高信用光環下被淡化,一旦發債出題出現兌付違約,集中持有債券的商業銀行又將成為最大的受害者。 第五個問題,配套制度不完善,市場化風險處理機制尚沒有建立 現階段,我國公司債市場還面臨外部市場和市場機制等多方面的嚴峻挑戰。一是市場規則體系尚不完善,債權人保護和破產制度尚沒有積累有效的實踐經驗,債權受託管理人制度也不理想。二是市場產品結構不合理,債券產品依然是以政府債為主,企業信用債只佔23%左右,與合理的結構還有很大的差距。三是信用體系建設不足,信用評級機構受外界干擾比較嚴重,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評級的公正性。四是產品缺乏有效的信用基礎,銀行轉貸款仍是路徑依賴。近幾年短期信用債已經出現了到期無法兌付的情況,違約風險已經開始顯現,利諾集團等幾家企業發行的短期融資券都曾出現短期的險情,這也暴露市場制度上的缺陷,發行人責任自負,投資人風險自擔的市場文化還沒有形成,擔保機構、政府部門卻承擔了太多的責任,市場無法正常發育和健康的成長。 慧擇提示:中國債券市場存在的問題就是以上介紹的幾點,有沒有加深您對中國債券市場的了解呢?
④ 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發展思路
(一)完善債券市場中介體系,形成合理的市場架構
中介機構的獨特作用是保證債券市場交易活躍和高效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是市場高效運行的潤滑劑。為此,需要完善銀行間市場的債券交易和結算代理制度,積極推動開展對尚未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中小金融機構以及非金融機構的代理業務,有利於擴大銀行間債券市場的覆蓋面,增加市場的深度。同時設立專職服務於做市商的交易商間經紀商,逐步形成合理的分層的市場結構,促進債券市場流動性。
(二)完善做市商制度,加強市場組織
境外成熟債券市場都建立了完善的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在維持市場流動性上發揮著重要作用。我國銀行間市場本質上屬於場外市場,並且採用詢價交易機制,信息比較分散,需要推動做市商在市場中進行價格發現和促進市場流動性,發揮市場組織的功能。因此,市場管理者應著手從國債承銷商中選擇資金實力雄厚、信譽良好、交易活躍的銀行和證券公司擔當市場做市商,拓展做市商的機構類型;推出做市商制度配套的政策支持,包括融資融券制度以及賣空機制,解決做市商的後顧之憂;同時,加強對做市商的考核監督,實行優勝劣汰,促進做市商之間的有效競爭。
(三)推動市場交易產品創新,滿足市場發展要求
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增加交易品種,優化債券結構。就目前市場交易品種看,中長期債券居多,短期債券比重很小,嚴重影響了市場的活躍程度,發行機構可以考慮採用滾動發行方式,適當增加短期債券品種的發展,此外,鼓勵大型公司通過企業債進行融資,提高信用產品在銀行間市場的比重。
(2)鼓勵商業銀行在債券市場發行債券。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券,不僅可以增加債券品種,也可以有效解決商業銀行附屬資本不足問題,有利於降低銀行經營成本,增強銀行競爭力。
(3)引進物價指數債券等新型金融工具。物價指數債券可以消除價格中的通脹風險貼水,歐美很多國家都具有這種物價指數債券,很受投資者的歡迎,我國應該對此進行積極嘗試。
(4)加快金融衍生品的開發推廣,如利率互換,為市場參與者提供對沖利率風險的工具。
(四)加快市場基礎建設步伐,創造良好運營環境
具體包括:
(1)提高交割效率,降低結算風險。目前銀行間市場已經推出了「券款對付(DVP)」的結算方式,有效降低了市場參與者的結算風險,但目前DVP結算范圍僅限於個別銀行之間,需要推廣其適用范圍,特別對非銀行金融機構實現DVP交收的路徑進行安排。
(2)完善會計制度、防範系統風險。隨著銀行間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其會計處理問題日益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目前的成本法計價雖然受到市場參與人的支持,但卻隱藏著較大的系統性風險,其與公允價值可能存在較大的偏差,也限制了債券市場流動性的提高。
因此,必須盡快推動銀行間市場按照市場公允價值進行計價。關於具體公允價值的標准,可由行業性協會制定,價格采樣范圍應該包括銀行間市場、交易所市場。對於某些交易特別不活躍的券種,可以根據收益率曲線進行測算。
(五)推進債券市場統一互聯
除了銀行間債券市場外,我國還存在交易所債券市場,但目前兩個市場嚴重分割,沒有形成統一的收益率曲線,制約了國債市場的發展。主管部門推出了一些促進市場統一的措施,如證券公司、基金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跨市場發行國債等措施,加強了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之間的聯動性,對促進債市統一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從本質上來講,這些措施未能根本解決市場分割問題,突出表現在商業銀行等成員不能參與交易所債券市場,兩個市場的價差日益顯著。
⑤ 《審計》學習的幾點建議
(一)掌握好專業知識
《審計》以其邏輯性和高難度著稱。要學好這門課程、順利通過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必須擁有扎實的專業知識。這里的專業知識。既涉及到《審計》課程,又涉及到《會計》課程,兩種知識在審計命題中的比重分別約為60%和40%。
1.應當掌握的審計知識包括:職業道德規范的要求;審計重要性的確定;主營業務收入的分析性復核與截止測試;應收賬款函證程序的操作、實施;函證結果的評價、處理;應付賬款的分析性復核、未入賬應付賬款的查找;固定資產分析性復核程序的實施、固定資產擔保、抵押、租賃等與所有權相關內容的審查;成本費用的分析性復核;存貨監盤計劃的編制、存貨監盤程序的實施,特別是特殊類型存貨的特殊監盤技術;存貨的截止測試;投資的分析性復核、分類與附註披露;庫存現金的盤點,銀行存款的分析性復核、銀行存款未達賬項追查,銀行存款函證程序的作用與實施技術;期初余額、關聯方及其交易、或有事項、期後事項、持續經營能力等對審計意見的影啊;審計差異的分類與匯總;審計意見類型的確定、審計報告說明段及強調事項段的編寫;貨幣資金、實物資產、無形資產等方式出資的具體審驗程序,驗資報告說明段的編寫,拒絕出具驗資報告的情形;注冊資本相關明細表的填制,驗資事項說明的編寫;內部控制審核程序的實施、審核意見的確定、審核報告的編制等。
2.應當掌握的會計知識包括:主營業務收入的確認;應收賬款賬齡的確定、賬齡的勾稽關系、賬齡與壞賬准備的關系;壞賬准備計提方法的運用和變更,壞賬損失的確認與處理;固定資產增加及減少的會計處理、後續支出的會計核算、減值准備的計提,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的相關會計處理;累計折舊計提方法的選擇、運用、變更處理,累計折舊計提的計算;存貨計價方法的選用、變更處理與存貨減值准備的計提;借款費用、應付債券、股票發行費用的會計處理,資本公積、盈餘公積的計提與使用;投資的入賬價值與會計處理,投資收益的確認與計算,投資核算方法的選用、變更及相關會計處理,投資減值准備的計提;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的編制;債務重組、非貨幣性交象、關聯方交易的相關會計處理、合並會計報表的勾稽關系、現金流量表的勾稽關系、預計負債等特殊項目的特殊會計處理,審計差異的確認、重分類調整分錄的編制等。
3.應當熟悉並理解的審計理論知識包括:管理當局對會計報表的認定,財務報表目標與項目目標的確定;審計業務約定書的內容;審計證據可靠性的比較與鑒別;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制、復核與查閱;分析性復核程序的運用;重大錯報風險評價結果對實質性測試的影響。對內部控制的研究與評價;抽樣風險對審計工作的影響;屬性抽樣與變數抽樣的操作步驟與計算,內部控制缺陷的鑒別與評價等。
4.應當了解的審計知識包括: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影響審計證據特性的因素;審計風險及其要素的分析與導向;獲取審計證據的程序及其用途分類;審計計劃的內容、初步審計策略的確定;了解內部控制的程序及要求,控制測試的對象、程序、范圍、時間,對控制風險的初步評價、再評價與進一步評價;管理建議書的內容、管理建議與審計意見的區別;管理當局對管理當局聲明書的內容及其對審計意見的影響,審計報告的格式;審計報告的編寫、審計報告日期的確定;期後發現的事項的處理、特殊目的審計報告的編制、驗資報告的作用與局限性、驗資報告引言段、范圍段、意見段的編寫;盈利預測審核的主要程序、盈利預測審核報告的編制等。
⑥ 發債審計具體是做什麼的
為確定企業的凈資產進行審計,通常發債審計的企業是以自身的凈資產作為企業發行債券的擔保,所以要審計確定凈資產。
⑦ 中國債券發展有什麼建議
很多人對於企業債券籌資可能不是很理解,債卷用通俗一點的叫法就是「發票」,其實所謂的企業債卷籌資就是單位通過發放這種「發票」向市面上的民眾來集中資金。這種發放「發票」來向民眾集中資金是很多企業通用也是最重要的方法,這種方法好的地方就是成本低,還有就是更好的使持有者對單位的掌控力度。有好的地方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這種方法的限制要求條件比較多,還有一個就是在資金上面的風險相對來說會比其他的高一點。另外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這種方式有一定的最低額度,就是金額累計的總和不能超過這家企業單位的凈資產百分之四十。另外呢就是這種「發票」一定要符合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才可以使它在市面上更好的流通使用。
企業債卷籌資發展的建議:
第一步:目前來說我國對於這種「發票」發行的管理體制有些許的不足,首先在管理上應該成立出一套對於這種「發票」的管理體制,在發放這種「發票」的審核過程中中應該嚴中之嚴,而對於違法發放的企業單位應該給予一定的懲罰。
第二部:政府應該加強對「發票」的扶持力度。大方向延展出出企業債卷的類型。之後呢可以向海外大力度的推行這種債卷,接著呢就是上市。
第三步:成立出一套合理合法有規范的評估體制。首先,就是要加強對部分單位的信用評估,使其可以獨立的擁有這份財產並對它承擔起應該承擔的責任。對於弄虛作假的則要給予大力度的懲罰,讓棄對那些持有「發票」的人進行賠償。這樣才能讓那些企業單位秉著誠信,對人負責的態度去做事。另外就是要有國企或者機構進行擔保。
⑧ 銀行審計應該關注哪些問題,怎樣去審計比較好,有沒有
對銀行審計中要「盯住」的六個重點:
一、內部控制方面
銀行的內部控制是防範金融風險,是保障銀行健康運行的前提和保障。審計中應充分了解銀行的組織框架、發展戰略、公司章程、業務決策規則、流程及各項管理制度的建設情況、執行情況,分析審計風險,確定重要性水平。目前審計中發現各銀行盡管在財務管理、業務管理、風險管理等內部控制制度方面制定了多項指導意見和管理辦法,但在執行中仍然存在很多問題:有些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有些制度沒有嚴格執行,有些執行不到位,特別是在貸款程序、風險防控、信息科技等方面問題突出;部分貸款方式、程序不合規,審核程序流於形式;有的商業銀行重業務開展輕貸款管理,貸前審查不嚴、把關不夠、貸中檢查不認真、貸後檢查不到位,導致部分信貸資料不真實、不齊全。如有的貸款一發放就產生欠息情況,有的貸款戶提供虛假的銀行承兌匯票,有的稅票經核實已經作廢,有的信貸資料已經提示存在「銀票資金嚴重挪用、資金流緊張、到期銀票兌付困難」等風險狀況,銀行仍然為這些貸款戶發放了貸款。
二、信貸資產方面
貸款是銀行的一項基本業務,也是銀行最重要的資產。審計的目標即審查貸款業務的合規性和合法性,包括貸款程序、貸款主體資格、貸款用途、信用情況、利率合規情況審查,擔保貸款還應對擔保人的擔保資格、擔保能力進行核查,其中重點對貸款展期、不良貸款、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及銀票墊款進行審查。同時,將貸款業務與表外業務審計相結合,重點關注銀行承兌匯票業務,對其業務貿易背景的真實性、資金用途進行必要的延伸審計。
近年來的審計情況表明,目前銀行貸款業務存在的問題仍然占據銀行審計問題的大頭,主要問題為:一是未能嚴格執行貸款五級分類制度,部分不良信貸資產沒有真實反映,粉飾年度財務報表。如通過辦理貸款展期、「貸新還舊」、貸款重組等手段,轉化逾期貸款,掩飾不良貸款。有的貸款公司已走破產清理的司法程序,已形成潛在損失;二是改變貸款用途,如將貸款轉定期存款,貸款轉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有的貸款人通過多次轉賬等手段,改變貸款用途,用於房地產行業、股權投資、歸還銀票墊款或是購買理財產品等;三是為無真實貿易背景的企業簽發銀行承兌或商業承兌匯票,手段多為企業向銀行貼現後將資金通過轉到其關聯企業賬戶,最終迴流到出票人的存款賬戶,達到套取銀行貼現資金的目的;四是違規發放貸款,部分借款人、擔保人關系關聯,有的擔保人貸款已經逾期,根本不具備擔保條件;有的審前調查不盡職,向不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人發放貸款;五是部分銀行將信貸資金業務轉化為同業金融資產業務,規避監管機構對信貸規模的監控。
三、資金業務和中間業務方面
隨著國內金融市場日益完善,各類金融產品層出不窮,銀行的資金業務逐步成為其利潤增長的重要通道。銀行資金業務具有涉及產品類別多、更新快、環節過程復雜、交易手段靈活等特點,給審計工作增加了難度,也帶來更多新的挑戰。其業務主要包括:同業間存放和拆借、投資、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流動性管理、利率管理等。審計的目標是檢查各類資金業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資金管理風險性,業務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授權規定。重點對主要賬戶、敏感業務、異常事項等重大項目進行詳細審計,包括現金業務、同業往來業務、主要融通業務、理財業務等。
審計反映的主要問題有:與他行達成協議,通過買入返售金融資產和賣出回購資產交易,達到做大年末資產和負債規模;通過購買信託受益權、定向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模式發放貸款,規避國家信貸規模控制,且有的貸款改變用途。理財業務方面,利用銀行貸款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未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核算原則,理財收入核算不實;部分銀行在未取得債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資格的情況下,開展同業機構理財、公司理財業務;部分理財產品說明書中沒有明確對投資范圍、投資資產種類和各投資資產種類的投資比例,風險披露透明度不高;有的理財產品未與投資資產一一對應等問題。
四、投資業務方面
銀行投資業務包括股權投資和債券投資。審計目標是對其業務流程即投資決策過程、執行過程、業務核算、管理等環節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審查。重點審查投資業務批准程序,是否經過集體決策,關聯交易的公允性,風險控制與投資收益的匹配性,財務核算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反映的主要問題有:因歷史原因部分銀行以前年度的股權投資、拆借資金難以收回,長期掛賬,影響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性;因企業改制等原因,有的銀行固定資產有賬無實;違反市場公允原則,向股東發放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條件的信用貸款;有的投資開發項目採用「化整為零」的方式,規避公開招標等。
五、信息科技方面
現代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是與先進的計算機技術的高度融合,金融行業信息系統的安全性、完整性及有效性直接影響到國家財產安全、經營目標的真實反映,因此如何促進銀行業加強信息系統安全控制,防範信息技術漏洞帶來的風險,保證業務數據、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日漸成為審計監督的關注重點。審計目標:一是了解信息系統的業務流程式控制制、信息系統的設計、運行和維護情況;二是了解數據輸入、輸出及數據處理情況,檢查信息系統的安全控制。商業銀行的主要子系統包括:核心業務系統、信貸管理系統、資金管理系統、信用卡發卡系統、財務管理系統、管理會計系統等。
反映的主要問題有:核心業務系統中部分信息與財務管理系統信息不匹配,摘要欄位表述設計有誤;信貸管理系統中五級分類查詢結果表與信貸流水表中對部分貸款的形態認定在同一時點不能統一;新舊核心業務信息系統的對接不嚴密,在新系統上線當日全部貸款均重復記入兩次等問題;個別銀行軟體開發公司員工利用徵信審批系統的漏洞,非法操作,擅自違規為客戶開立信用卡,造成逾期透支;有的銀行僅在異地建立數據備份,尚未建立應用級災備等。
六、財務管理及財務收支方面
財務管理是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重要環節,也是銀行審計的重要部分,審計目標即檢查銀行財務決算報表是否真實、完整地反映了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重點:一是其審計財務報告是否真實反映了金融機構發生的主要經濟事項;二是各項收入、支出及成本核算是否按照財務准則的要求;三是風險與效益、成本與收益是否匹配。主要審計問題表現為:一是少計收入或應轉未轉營業外收入;二是多計或少計費用和支出,如信用卡透支余額未按照五級分類標准劃分,少計提資產減值准備;三是在費用中列支福利性支出,如在「公雜費」、「業務管理費」、「宣傳費」中列支各種名目的節假日福利,為促銷業務答謝客戶購買的購物卡等;四是違規取財務顧問費、咨詢費等;五是違反國家有關政策,超標准繳納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六是財務核算不規范等問題。
⑨ 什麼是發債審計
發債是指新發可轉換債券。而轉債是投資人購買的一家公司發行的債券,在指定期限中,投資人可以將其按照一定比例轉換成該公司的股票,享有股權的權力,放棄債券的權力;但是如果該公司的股票價格或者其他條件對投資人持有股票不利,投資人可以放棄將債券轉換成股票的權力,繼續持有債券,直至到期。
審計是指由專設機關依照法律對國家各級政府及金融機構、企業事業組織的重大項目和財務收支進行事前和事後的審查的獨立性經濟監督活動。
發債審計是指針對發債可行性的審計。
1、目前我國證券市場上債券分為企業債、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短期融資券等。由於經濟體制演變的原因,企業債是我國的特點,在發達成熟的資本市場上,一般來說企業債就是公司債。但我們國家嚴格區分了企業債和公司債,所以我認為發債審計可以分為發行企業債審計和發行公司債審計。審計程序、審計報告等可以基本相同。
2、從目前來看,企業債和公司債都要經過發改委。這是發行核准階段。上市階段一般要經過交易所或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機構的核准。
3、無論是企業債還是公司債發行,都需要提供近三年的財務報表審計,目前發改委或證監會等部門沒有專門針對企業債和公司債發行的披露要求。從監管角度看,可參照IPO三年一期的格式披露近三年財務報表信息。
4、發債審計工作的重點,主要包括:
(1)發行人的凈資產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准確性等;
(2)近三年盈利數據(尤其是可供分配利潤等數據)的詳細核查;
(3)發行人的負債規模核查,有無隱匿債務;資產規模近三年有無虛增等;
(4)內控有效性調查。(註:內控有效性調查環節,從監管角度看,沒有法定義務要提供相關調查報告,但從風險角度看,審計時還是需要認真對待的)。
(5)審計數據及時與發行人及中介各方溝通。
(6)如果是公司債,一般情況下,審計之前,還需要開展財務盡調工作,應當重視此工作,盡調可以給後面的審計工作提供鋪墊和很多審計「引子」等。
5、發債審計和一般年度審計的區別主要在於發債審計可以理解為非標的詳式審計,報告使用對象、報告格式、審計程序、審計人員的要求、審計底稿及其復核等方面都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