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買賣股票網上如何辦理指定交易
沒有開通 網上交易的業務。
帶上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深、滬證券股票帳戶卡原件及復印件,到開戶的證券公司營業部營業櫃台開通網上交易手續後就可以在網上交易了。
是不是在買入里添了1股,如果是的話,那肯定是不行的。網上交易和在現場操作是一樣的,在買入是必須是1手(100股)或1手的倍數。
電話委託也是一樣的。
(1)指定交易如何辦理擴展閱讀:
由於滬市股票由上海證券交易所進行中央託管,投資者的上海股票可在任何一家券商進行交易,為保證投資者的股票安全,上交所推出「指定交易」服務,就是由投資者自願選定一家券商,限定其上海股票交易只在此家券商交易,不能在除此外第二家券商交易,以防止其股票在其它券商被盜賣,保證其股票安全。
辦理指定交易的好處:
股票安全性加強:如果投資者的上海股票帳戶丟失,只需到指定券商處辦理掛失,就會保證其股票安全;否則,他人拾到,可到其它任意一家券商拋出套現。
上海股票紅利自動到帳:辦理了指定交易,如果投資者的某隻上海股票紅利在掛牌期間未領,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在該紅利掛牌的最後一天自動派到投資者帳戶,投資者不用辦理任何手續;否則,投資者要到證券登記公司或指定的地點補領。
可享受上交所發送的股票對帳:對於辦理了指定交易的帳戶,可在上交所不定期發送對帳數據的次交易日在指定券商處查到上海股票余額。上交所不發送未指定交易帳戶的股票余額,只可到證券登記公司申請查詢。
防止他人誤指定:已辦理指定交易的帳戶,不可能被其它投資者誤指定。而未辦理指定交易的帳戶,有可能因為其它原因的誤指定而被鎖定股票,造成無法正常交易。
B. 新開戶要指定交易,才能交易滬市股票,請問什麼是指定交易怎樣指定交易
想買的股票,要輸入代碼。價格。股數。才能交易
C. 上海證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實施細則
(2015年修訂)
第一條 為規范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指定交易行為,保護投資者權益,維護證券交易秩序,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及其他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所市場交易參與人以及交易參與人的客戶(投資者)均應遵守本細則。
第三條 本細則所稱指定交易是指,凡在本所市場進行證券交易的投資者,必須事先指定本所市場交易參與人,作為其證券交易的受託人,並由該交易參與人通過其特定的參與者交易業務單元(以下簡稱「交易單元」)參與本所市場證券交易的制度。
每一個證券賬戶只能指定一個交易參與人。
第四條 投資者在辦理指定交易時,須通過其委託的交易參與人向本所交易系統申報證券賬戶的指定交易指令。申報經本所交易系統確認後即時生效。
第五條 已辦理指定交易的證券賬戶,根據需要可以變更指定交易。
第六條 辦理指定交易變更手續時,投資者須向其原指定交易的交易參與人提出撤銷指定交易的申請,並由原交易參與人完成向本所交易系統撤銷指定交易的指令申報。申報一經確認,其撤銷即刻生效。
證券賬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參與人不得為其申報撤銷指定交易:
(一)撤銷當日有交易行為的;
(二)撤銷當日有申報的;
(三)新股申購未到期的;
(四)因回購或其他事項未了結的;
(五)相關機構未允許撤銷的。
第七條 撤銷指定交易的證券賬戶,在撤銷指定交易的手續辦妥後,必須按本細則規定另行選擇一個交易參與人重新辦理指定交易申請後,方可進行交易。
第八條 對擁有兩個或以上交易單元的交易參與人,可以辦理所屬交易單元的聯通手續。
第九條 本所將根據交易單元以及指定交易實施情況,及時對本細則予以修訂補充。
第十條 本細則由本所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本所2007年5月14日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實施細則》(上證交字〔2007〕5號)同時廢止。
D. 指定交易如何變更
辦理指定交易變更手續時,投資者須向其已指定交易的會員提出撤銷指定交易的申請,並由該會員申報撤銷指令。申報一經確認,其撤銷即刻生效。對於符合撤銷指定條件的,會員不得限制、阻撓或拖延其辦理撤銷指定手續。
E. 如何辦理指定交易和撤銷指定交易
你好,投資者欲對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證券進行買賣,可直接選擇一家本所會員(證券公司)營業部並簽訂《指定交易協議書》,然後該證券營業部向本所交抄易系統申報,指定交易申報一經本交易所交易系統確認即生效。
投資者若要變更或者撤知銷指定交易,必須先在原指定營業部辦理撤銷指定交易手續,該營業部審核其無交易道交收責任後,由該營業部辦理指定交易的撤銷,指定交易撤銷後,投資者即可到新的營業部辦理指定交易手續,指定交易即時生效,完成後即可進行證券買賣。
F. 如何辦理指定交易
投資者應當與指定交易的會員簽訂指定交易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指定交易協議一經簽訂,會員即可根據投資者的申請向本所交易主機申報辦理指定交易手續。本所在開市期間接受指定交易申報指令,該指令被交易主機確認後即刻生效。
G. 關於如何辦理指定交易,急求 謝謝
你好,投資者辦理指定交易,可攜帶資料前往你所開戶券商(證券公司)營業部並簽訂《指定交易協議書》,然後該證券營業部向本所交抄易系統申報,指定交易申報一經本交易所交易系統確認即生效。
H. 買股票里的指定交易是什麼
指定交易是指投資者可以指定某一證券營業部為自己買賣證券的唯一的交易營業部。這一概念是針對上海證券市場的交易方式而言的。
1、所謂指定交易,是指投資者可以指定某一證券營業部為自己買賣證券的唯一的交易營業部。目前,這一概念是針對上海證券市場的交易方式而言的。投資者一旦採用指定交易方式,便只能在指定的證券商處辦理有關的委託交易,而不能再在其他地方進行證券的買賣。不過目前一個投資者可以在三家證券公司指定交易。
2、指定交易是指,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市場進行證券交易的投資者,必須事先指定一家本所會員,作為其證券交易的受託人,並由該會員通過其特定的交易單元參與本所市場證券交易的制度。
拓展資料:
股票交易基礎知識
1、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 。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雙邊徵收改為向出讓方單邊徵收。受讓者不再繳納印花稅。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
2、證管費:約為成交金額的0.002%收取
3、證券交易經手費:A股,按成交金額的0.00696%收取;B股,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01%;基金,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975%;權證,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45%。
A股2、3項收費合計稱為交易規費,合計收取成交金額的0.00896%,包含在券商交易傭金中。
4、過戶費(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這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
根據中國登記結算公司的發文《關於調整A股交易過戶費收費標准有關事項的通知 》,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此費用按成交金額的0.002%收取。
5、券商交易傭金:最高不超過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