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深圳商轉公公積金貸款流程
法律分析:申請人向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銀行提出提前部分償還或者全部償還住房按揭貸款本息申請,並書面承諾已取得該銀行同意,同時取得該銀行蓋章確認的貸款余額證明、貸款明細證明,通過公積金中心網上服務平台預約申請商轉公貸款,審核成功後簽訂合同,並辦理擔保等貸款手續,等待受託銀行放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B. 深圳購房的商業貸款可以轉成公積金貸款么
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辦理條件:
在深圳購房後的商業貸款,符合規定的條件時可以轉成公積金貸款
1、申請人或者配偶應當在深圳已辦理了用於購買深圳區域內的自住住房的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不含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且該貸款尚未結清;
2、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商轉公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在深圳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且申請時屬於正常繳存狀態;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深圳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父母雙方或者一方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其父母雙方均應當在深圳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4、申請人提前償還部分或者全部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的申請,已經取得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銀行同意;
5、申請人或者配偶是申請商轉公貸款住房的權利人;
6、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商轉公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申請當月前6個月內未出現貸款逾期記錄,且符合公積金規定的信用狀況標准;
7、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規定》(下稱《商轉公貸款規定》)的擔保(抵押或者質押);
8、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在貸款辦理期間遇政策調整的,以公積金受理商轉公貸款申請的時間為准,但國家、省、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已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C. 深圳買房多久可以商貸轉公積金貸款
一般來說,正常還貸一年後即可辦理商貸轉公積金貸款,但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在深圳已辦理自住住房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且該貸款尚未結清(不含公積金貸款);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貸款當月之前連續繳存深圳公積金滿6個月且繼續正常繳存;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深圳市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4、提前償還部分/全部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申請,已取得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銀行同意;
5、申請人或者配偶是申請商轉公貸款住房的權利人;
6、具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且申請當月前6個月內未出現貸款逾期記錄,並符合公積金中心規定的信用狀況標准;
7、同意提供符合《商轉公貸款規定》的擔保;
8、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
D. 深圳商轉公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商轉公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辦理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商品住房(限為住宅,下同)、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後,尚未還清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且具備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條件的,以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含公積金組合貸款)部分或者全部償還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的活動。
法律依據:《深圳市商業性住房按歇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辦法》 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申請商轉公貸款,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有效身份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均驗原件交復印件);
(二)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均驗原件交復印件);
(三)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銀行蓋章確認的貸款余額證明、貸款明細證明、原購房合同復印件及房地產證復印件;預售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未取得房地產證的,可以不提供房地產證復印件;
(四)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E. 深圳安居房貸款能否辦理商轉公業務
法律分析:首先必須滿足三個條件。一是購房者辦有兩證,二是償還期間不得有逾期還款記錄,三是購房者公積金繳存需滿半年以上。若符合以上三個條件,購房者可持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土地兩證等,向商貸行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後再找指定擔保公司繳納相關費用,憑繳費單擔保函和公積金繳存證明的,商貸行櫃台簽訂商轉公合同,公積金可貸額度低於未償還部分則需申請公積金組合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F. 深圳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條件
若您是在招行深圳分行辦理的住房商業貸款,如需申請商貸轉公積金貸款:
1.申請人或者配偶應當在本市已辦理了用於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自住住房的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不含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且該貸款尚未結清;
2. 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在本市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且申請時屬於正常繳存狀態;
3. 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父母雙方或者一方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其父母雙方均應當在本市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4. 申請人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的申請,已經取得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銀行同意;
5. 申請人或者配偶是申請商轉公貸款住房的權利人;
6. 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商轉公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申請當月前6個月內未出現貸款逾期記錄,且符合公積金中心規定的信用狀況標准;
7. 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規定》(下稱《商轉公貸款規定》)的擔保(抵押或者質押);
8. 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在貸款辦理期間遇政策調整的,以公積金中心受理商轉公貸款申請的時間為准,但國家、省、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已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G. 深圳商轉公公積金貸款條件
法律分析:申請商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應滿足:
1、申請人或者配偶應當在本市已辦理了用於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自住住房的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不含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且該貸款尚未結清;
2、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商轉公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在本市或異地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且申請時屬於正常繳存狀態。本市和異地繳存公積金的時間可以合並計算;
3、申請人和共同電請人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4、申請人提前償還部分或者全部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的申請,已經取得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銀行同意;
5、申請人或者其配偶是申請商轉公貸款住房的權利人;
6、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不存在以下以下信用記錄
(1)單筆貸款近24個月內有8次以上逾期達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達2期,或者1次以上連續逾期達3期記錄;
(2)單筆信用卡(含准貸記卡)近24個月內有8次以上諭期達1期,或者2次以上諭期達2期,或者1次以連續逾期達3期的記錄;
(3)單筆信用卡(含准貸記卡)近24個月內狀態為「呆賬」、「凍結」或者「止付」的;
(4)貸款曾被「擔保人代還」或者「以資抵債」等特殊交易記錄;
7、申請當月前6個月內,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未出現貸款逾期記錄
8、由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要求的拍保(抵擁)
9、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在貸款辦理期間遇政策調整的,以公積金中心受理商轉公貸款電請的時間為准,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處理,但國家、省、市房地產
市場管理政策已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10、符合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1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1)申請商轉公貸款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權利人的
(2)原商貸用途為購買單套住房部分產權份額的;
(3)原商貸用途為職工與父母、配偶、子女之間買賣住房的;
(4)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存在以弄虛作假等方式匯補繳公積金調整繳存基數、掛靠單位繳存公積金等違法違規情形的。
法律依據:《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第十條 申請人或者其配偶申請商轉公貸款的,除符合本規定第九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提前償還部分或者全部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的申請,已經取得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銀行同意;
(二)申請人或者其配偶是申請商轉公貸款住房的權利人;
(三)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申請當月前6個月內,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未出現貸款逾期記錄,且不存在本規定第十二條所規定的信用記錄。
H. 深圳商轉公貸款需滿足什麼條件
要申請將個人住房貸款「商轉公」須同時滿足四項條件:一、原商業性購房貸款銀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結清貸款;二、原商業性購房貸款還款一年(含)以上且無逾期貸款余額;三、符合國家關於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相關規定;四、符合住房公積金繳存所在地關於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各項政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