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南寧商品房公積金貸款怎麼辦
法律分析:一、從貸款申請時往前推算,連續12個月(含)以上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且最後一次繳存月份距離申請當月不超過兩個月。二、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三、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購買一手住房的,應在不動產預告登記一年內提出貸款申請;購買二手住房的,應在取得不動產權證一年內提出貸款申請;建造住房的,應在取得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並建造一層(含)房屋主體以上至房屋竣工的一年內提出貸款申請;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取得不動產權證後即可提出貸款申請。四、借款申請人及其家庭在南寧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只擁有一套住房,且該住房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含)以內的,允許其在購買建築面積為144平方米(含)以內的第二套住房時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五、借款申請人及其家庭已使用一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並已結清的,目前無房或所擁有的唯一住房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含)以內的,允許其在購買建築面積為144平方米(含)以內的住房時再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② 南寧經濟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材料
法律分析:申請住房公積金經濟適用房貸款需提供:
1、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號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4、婚姻證明或其他關系證明
5、所有經濟適用房共同申請人抵押承諾書原件和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③ 南寧危舊房改造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法律分析:一、從貸款申請時往前推算,連續12個月(含)以上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且最後一次繳存月份距離申請當月不超過兩個月。
二、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
三、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購買一手住房的,應在不動產預告登記一年內提出貸款申請;購買二手住房的,應在取得不動產權證一年內提出貸款申請;建造住房的,應在取得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並建造一層(含)房屋主體以上至房屋竣工的一年內提出貸款申請;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取得不動產權證後即可提出貸款申請。
四、購買危舊房改造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及家庭,屬於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受住房面積限制。
五、還建戶購買危舊房改造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及家庭,如未使用或者使用過一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並已結清的,不受住房套數限制。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④ 南寧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在南寧需要連續12個月(含)以上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根據南寧住房公積金中心下發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簡介》第一條 貸款條件
一、連續12個月(含)以上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從貸款申請時往前推算)。
二、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
三、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購買一手住房的,應在不動產預告登記一年內提出貸款申請;購買二手住房的,應在取得不動產權證一年內提出貸款申請;建造住房的,應在取得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並建造一層(含)房屋主體以上至房屋竣工的一年內提出貸款申請;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應在取得不動產權證一年內提出貸款申請。
四、購買首套住房及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應不低於20%;購買棚戶區、危舊房改住房(僅限還建戶購買還建房)申請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應不低於50%。
(4)南寧住房公積金貸款細則擴展閱讀:
《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並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一)申請貸款前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規定的年限;
(二)購房首付款不低於規定的比例;
(三)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
(五)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六)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管委會根據本市住房公積金的使用率和繳交情況,確定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所稱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年限和購房首付款比例,並向社會公布。
⑤ 南寧公積金貸款額度
具體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公積金貸款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計算方法如下:
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額度的,【(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其中貸款成數根據購建修房屋的不同類型和房貸套數來確定;
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的貸款額度,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的按2萬計算;
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貸款額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⑥ 南寧經濟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法律分析:符合借款申請人及其家庭在行政區域范圍內只擁有一套住房,且該住房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含)以內的,允許其在購買建築面積為144平方米(含)以內的第二套住房時申請使用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從貸款申請時往前推算,連續12個月(含)以上按時足額繳存公積金,且最後一次繳存月份距離申請當月不超過兩個月等條件。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⑦ 南寧發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首套房貸最高額度70萬元
觀點地產網訊:近日,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外公布了最新的《南寧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新出台的《貸款管理辦法》中,出現了幾大新變化,還調整了貸款對象范圍,戶籍地、繳存地都在北部灣經濟區城市(南寧市、北海市、欽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內符合規定條件的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都可以申請。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此次新政最大的變化就是首次實施公積金貸款遵循「先存後貸、存貸掛鉤」的原則。
對貸款額度計算進行精細化調整,調整後繳存職工的貸款額度將與繳存職工個人賬戶余額及繳存時長掛鉤,實現繳存貢獻與貸款權益的精準匹配,以更好支持長存多繳職工。
每筆公積金貸款額度應同時符合以下限額標准:不得高於管委會規定的最高貸款額度: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70萬元,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
不得高於按借款申請人申請時其住房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乘以繳存余額倍數、繳存時間系數、風險防控系數所確定的貸款額度,即: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公積金繳存余額×繳存余額倍數×繳存時間系數×風險防控系數;
不得高於房屋總價扣除首付款金額後剩餘的價款;不得高於按借款申請人還貸能力系數(每月還款額與家庭月收入之比)確定的貸款限額;借款申請人信用狀況等其他影響貸款額度的因素。
新政明確,不再單獨區分描述貸款次數與房屋套數,統一用「首套住房及第二套住房」的表述區分適用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對第一套住房及第二套住房的認定范圍更為清晰,取消了對房屋面積的限制。
借款申請人在南寧市行政區域(鐵路分中心的借款申請人在購房所在地的行政區域內)無住房,且在全國范圍內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認定為購買首套住房,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⑧ 南寧公積金出台新政 A、B類高層次人才最高可貸款240萬
鳳凰網房產訊 7月27日,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高層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到,南寧市A類、B類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可放寬至南寧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的4倍,按照目前最高額度是60萬計算,即最高貸款額度為240萬。C類人才則為南寧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的2倍,D、E類人才南寧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的1.5倍。此外,高層次人才無需繳存滿一年,即只要開戶並有繳存記錄,就可使用。
全文內容如下:
根據《中共南寧市委辦公室、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加快集聚人才資源全面落實強首付戰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辦發〔2020〕10號),為推動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力度,制定我市高層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現就有關內容通知如下:
一、適用對象
經南寧市認定的A、B、C、D、E類高層次人才。
二、貸款額度
對我市A類、B類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可放寬至南寧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的4倍。C類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可放寬至南寧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的2倍。D、E類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可放寬至南寧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的1.5倍。
三、貸款次數、套數認定標准
關於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認定標准,是指職工個人及家庭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本次貸款為在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在全國范圍內未使用或使用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並已結清;關於首套住房的認定標准,是指職工個人及家庭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本套住房為南寧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含五縣)擁有的唯一自住住房。
四、其他條件
對我市高層次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需在南寧住房公積金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符合其他貸款條件,無需繳存滿一年。
五、
具體實施細則由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實施。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
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0年7月12日
政策解讀:
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近期審議通過了《關於高層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將《通知》政策內容解讀如下:
一、本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背景和依據是什麼?
為貫徹落實中共南寧市委辦公室、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加快集聚人才資源全面落實強首付戰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辦發〔2020〕10號)文件精神,加大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力度,促進我市聚集各類人才資源,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在吸引人才方面的積極作用,提升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力度。
二、《通知》使用的范圍對象是什麼?
政策的適用對象為經南寧市認定的A、B、C、D、E類高層次人才。具體認定標准參照南寧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寧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實施辦法>的通知》(南辦發〔2019〕10號)的文件內容進行認定。
三、《通知》關於高層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的具體可貸款額度是多少?
「對我市A類、B類人才首次使用公積金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寬至貸款限額的4倍。C類人才首次使用公積金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寬至貸款額度的2倍。D、E類人才首次使用公積金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寬至貸款限額的1.5倍。」以目前南寧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是60萬計算, A、B類人才首次使用公積金住房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為240萬;C類人才在南寧市首次使用公積金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為120萬元;D、E類人才在南寧市首次使用公積金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為90萬元。如後期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進行調整,那麼高層次人才最高可貸額度也隨之調整。
四、《通知》關於高層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的具體貸款次數及套數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高層次人才使用公積金貸款次數的認定與現行的認定標准略有區別,現行認定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標準是指職工個人及家庭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在全國范圍內未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而《通知》關於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認定標准,是指職工個人及家庭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本次貸款為在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在全國范圍內未使用或使用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並已結清;關於首套住房的認定標准,與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認定標准一致,是指職工個人及家庭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本套住房為南寧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含五縣)擁有的唯一自住住房。
五、高層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在繳存時長方面有什麼政策支持?其他貸款條件是否一致?
對我市高層次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需在南寧住房公積金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符合其他貸款條件,無需繳存滿一年。即只要開戶並有繳存記錄,繳存時間不需要按現行政策要求連續繳滿12個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他條件按現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六、高層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具體辦理程序是什麼?
借款申請人憑南寧市出具的高層次人才有效證明及其他所需貸款材料在全市承辦公積金貸款業務的網點辦理。在青秀區、興寧區、江南區、西鄉塘區、良慶區、邕寧區購房的我管理中心繳存職工前往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服務部辦理,在武鳴區、橫縣、馬山縣、上林縣、隆安縣、賓陽縣購房的繳存職工則在對應縣區管理部申請貸款,鐵路分中心的繳存職工根據購房地前往南寧、柳州、桂林、玉林管理部選擇辦理。由公積金中心工作人員對借款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核,確認申請人為高層次人才的,按相關政策辦理。
如需了解業務請撥打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12329咨詢,也可通過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http://www.nngjj.com/)、微信公眾號、愛南寧APP等途徑了解。
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20年7月23日
⑨ 南寧經濟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怎麼辦
法律分析:南寧經濟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從貸款申請時往前推算,連續12個月(含)以上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且最後一次繳存月份距離申請當月不超過兩個月。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借款申請人及其家庭在南寧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只擁有一套住房,且該住房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含)以內的,允許其在購買建築面積為144平方米(含)以內的第二套住房時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借款申請人及其家庭已使用一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並已結清的,目前無房或所擁有的唯一住房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含)以內的允許其在購買建築面積為144平方米(含)以內的第二套住房時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