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可以變更嗎
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可以依法變更,變更應經審貸小組審核批准;管理中心整理變更資料,並告知申請人審批意見;擔保人在規定期限內到承辦銀行辦理擔保變更手續;變更手續辦理完畢後,承辦銀行將結果通知管理中心。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Ⅱ 太原公積金貸款新政策2021
太原公積金貸款新政策規定:借款人在貸款期間,當保證人無法履行保證責任或因抵(質)押物減值、滅失等原因,需變更原抵押借款合同約定的擔保時,借款人可向原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承貸部門提出變更申請。
借款人申請變更擔保方式、提供或追加新的抵押物的,新的抵押物應按要求進行評估,貸款余額與新的抵押物價值之比不得大於70%,且新的抵押物剩餘使用年限應長於剩餘貸款期限。用於抵押的物品只限於太原市具有不動產登記證或房屋產權證的房產。所有權人不限於借款人本人。
該政策於2020年11月1日執行,有效期5年。
一、太原公積金貸款條件
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需滿足以下條件:
1. 借款人屬合法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且在申請貸款之日前逐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6個月以上(含6個月)。
2. 借款人及其配偶均無住房公積金貸款債務。
3. 具有中心認可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償還商業銀行購房貸款等用於自住住房消費的證明。
4. 借款人須有穩定的收入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月還款額不得超過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60%,家庭收入可採用增加輔助還款人的方式補充。
5. 能夠提供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
6、借款人信譽相對良好。
二、太原公積金貸款額度
借款人夫妻雙方均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符合其他貸款額度核定要求的,最高貸款額度按照不超過80萬元核定,單身職工或夫妻雙方只有一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按不超過50萬元核定;同時最高貸款額度與借款人繳存年限掛鉤,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借款人繳存年限*10萬元,繳存年限按照繳存月份/12取整加1計算,根據繳存年限測算的最高貸款額度低於30萬元的,按照30萬元計算。
提取了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後再以購買同一套住房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應當在申請貸款額度中核減相應的提取金額。
Ⅲ 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可以更改嗎
需要還滿一年才可以,住房公積金貸款變更擔保人。申辦主體: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申辦條件:(一)、借款人已正常連續還款滿一年,無逾期現象。(二)、擬變更的擔保人需為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4、出境定居的;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6、租房自住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9、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10、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Ⅳ 太原市: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可變更
公積金擔保方式有自然人擔保和房產抵押擔保兩種方式。8月25日,記者從太原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如果自然人擔保出現問題,購房者可以將其轉為房產抵押擔保。
例如,某居民有一套公積金貸款的商品房,如果開始是通過擔保人方式貸款且未結清貸款,該房產也未辦理大紅本,此時,擔保人想提取公積金或是因為別的原因無法繼續擔保,那麼借款人可以申請擔保方式變更。
太原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借款人可以抵押另外一套太原大紅本住房來變更貸款擔保方式。借款人須向放貸分理處提出申請,辦理時需要攜帶產權證(不動產證)、網簽合同、購房收據等資料。
原標題: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可變更
Ⅳ 住房公積金擔保方式可以更換嗎
1、保證:(1)保證人應具有法人資格、符合提供保證擔保的其他法定條件並且應該經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2)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的貸款擔保為全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3)保證期間自債務履行之日起至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兩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4)辦理完畢保證擔保的有關手續及相關貸款手續後方可發放貸款。(5)承辦貸款業務的銀行與保證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或撤銷等情況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為需要提供新的擔保的,借款人須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有關手續。
2、抵押:(1)抵押人可以是借款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包括法人、自然人)。(2)抵押的財產應當符合我國《擔保法》第34條、第37條的規定。抵押財產范圍限於:①抵押人所有的房屋;②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3)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抵押物的價值。(4)借款人以其貸款所購房屋抵押的,應當以該房屋價值全額作貸款抵押。(5)抵押物的剩餘土地使用年限應高於貸款期限3年(含)以上。(6)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並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7)抵押登記辦理完成並辦理完畢相關貸款手續後,方可辦理貸款發放手續。(8)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9)抵押權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消滅。
3、質押:(1)本辦法所稱質押為權利質押。出質人可以是借款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包括法人、自然人)。(2)用於質押的權利應當符合我國《擔保法》的相關規定。出質的權利的范圍限於:①銀行定期存單且限定於此項貸款受託人簽發的且不自動轉存的銀行存款單。②憑證式國債且限定於此項貸款受託人代理發行並兌付的國家債券。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其他權利。(3)權利憑證載明的兌現日不得先於貸款到期日。(4)質權設定並辦理完畢相關貸款手續後方可發放貸款。(5)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並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辦理移交權利憑證手續。移交的權利憑證為銀行定期存單的,承辦貸款業務的銀行應當核押。(6)質權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消滅。
4、抵押加保證:(1)抵押加保證的兩種方式:①抵押加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抵押加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指抵押登記完成前,以保證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作為貸款的擔保,在抵押登記完成後,保證責任解除,以抵押作為貸款擔保的分階段擔保方式;②抵押加一
般保證。抵押加一般保證指在抵押登記完成前,以保證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作為貸款的擔保,在抵押登記完成後,以抵押作為貸款的擔保,同時保證人對處置抵押物不足清償債權的部分承擔一般保證責任的共同擔保方式。(2)保證與抵押按保證、抵押的相關規定執行。
5、抵押加保險:(1)抵押加保險指抵押登記辦理完成前,由借款人購買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的保險,在抵押登記完成後,以抵押作為貸款擔保的方式。(2)抵押按抵押的相關規定執行。(3)採取抵押加保險的,保險合同生效並辦理完畢相關貸款手續後方可發放貸款。
第二十六條住房公積金貸款以房產抵押為主要擔保方式。
第二十七條借款人以所購住房作抵押的,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必須為第一順序抵押權人,抵押值不得超過抵押房產的規定比例。組合貸款的抵押權人分別為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貸款銀行。
第二十八條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借款人對抵押物無權出售、出租、變更或饋贈。
第二十九條借款人以房產作為抵押的,抵押期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為抵押物全部權益的第一受益人。
第三十條作為抵押物的房產,抵押期間借款人擁有使用權,負有維修、保養和保證完整的責任。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收執的抵押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負有妥善保管的責任。
第三十一條作為抵押物的房產,在抵押期間遇有統一拆遷規劃時,借款人應事先通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並按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前結清貸款或更換抵押物。
第三十二條在借款人結清全部貸款本息之後,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協助借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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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用公積金貸款中途要換擔保人,怎麼履行
可以變更,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1、借款人首先向貸款科(或所在管理部、分中心,下同)提出申請,經貸款科同意,由貸款科向貸款經辦銀行開具《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變更通知書》。
2、銀行經辦人員應按照《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變更通知書》的內容,通知借款人、新增擔保人、原所有擔保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銀行現場簽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保證人變更協議》,本人簽字並按手印,協議各方簽字齊全後,擔保人變更有效。
3、銀行經辦人員根據變更內容,修改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信息,並通知貸款科變更手續完成。
4、貸款科解凍被替換擔保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凍結新增擔保人住房公積金帳戶。
Ⅶ 公積金貸款擔保人能不能中途換人
可以。
但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可申請變更公積金貸款擔保人。變更公積金貸款擔保人條件:
1.借款人已正常連續還款滿一年,無逾期現象。
2.擬變更的擔保人需為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為他人提供擔保的能力;公積金賬戶為正常狀態,沒有個人公積金貸款及為他人擔保的情況。
【拓展資料】
一、公積金貸款的優勢:
1.方便程度,辦理時間等上差不多。
2.商貸一般沒有貸款上限或上限很高,借款人可以直接申請比較高的貸款金額,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上限控制,但高額度的貸款需求可以通過組合貸款方式解決。
3.商貸的貸款對象范圍比較廣,住房公積金貸款一般是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二、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申請「商貸轉公積金貸款」,借款人應同時符合下列7個條件:
1.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2.借款人必須是原住房貸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為買受人);
3.原商業性購房貸款未結清且銀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結清貸款;
4.原商業性購房貸款還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記錄良好且無逾期貸款余額;
5.所購房產已取得當地房地產登記部門出具的房屋所有權證,且為鋼混結構;
6.所購房產可以設定抵押權的商業貸款可以轉公積金貸款;
7.未申請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三、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有哪些?
1.保證擔保
保證擔保是由保證人或擔保公司為貸款人,並提供連帶責任進行擔保,保證人應與當地的公積金中心簽訂正式保證合同。
2.抵押擔保
抵押擔保是指借款人可用本人或擁有房產的第三人作為抵押進行擔保。
3.個人住房公積金擔保
可通過借款人或他人以個人住房公積金為借款人提供連帶的責任擔保。
4.質押擔保
借款人可用國債、銀行存單等有價證券作為質物進行足額的貸款擔保。
Ⅷ 公積金貸款變更擔保方式
可以變更,但是需要銀行重新審批,比較麻煩.
保證:
(1)保證人應具有法人資格、符合提供保證擔保的其他法定條件並且應該經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
(2)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的貸款擔保為全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3)保證期間自債務履行之日起至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兩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4)辦理完畢保證擔保的有關手續及相關貸款手續後方可發放貸款。
(5)承辦貸款業務的銀行與保證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或撤銷等情況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為需要提供新的擔保的,借款人須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有關手續。
Ⅸ 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可以變更嗎
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可以變更,經審貸小組審核批准後辦理變更手續;管理中心整理變更資料,並告知申請人審批意見;擔保人在規定期限內到承辦銀行辦理擔保變更手續;變更手續辦理完畢後,承辦銀行將結果通知管理中心。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