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
崔彬
1 資源型城市
資源型城市是伴隨著資源的開發而興建或發展起來的,隨著資源的枯竭和經濟體制的轉換,資源型城市面臨著人口、資源、環境等重重壓力。資源枯竭型城市的問題,已經成為影響整個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政治穩定的緊迫問題。
1.1 我國資源型城市(礦業城市)基本情況
根據國土資源部的統計,截至1996年我國共有建制市666座,其中資源型城市126座。礦業城市是資源型城市最主要的類型之一。
礦業城市是指因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而興起或發展起來的城市,以礦業作為支柱產業之一。其主要功能之一是通過礦業向國家提供礦產品和礦產加工製品,在我國佔有重要地位,並為國民生產發展發揮過關鍵性的作用。據最新研究統計,目前我國有礦業城市(鎮)426座,礦業城市人口達31084萬人。礦業城市(鎮)在我國較集中且分布不平衡,數量較多的省區依次是:河北、河南、貴州、山西、新疆、陝西、四川、江西、廣西、福建、湖南、湖北、山東和遼寧、安徽、內蒙古也有數量不等的礦業城市(鎮)。全國426座礦業城市中,地(盟)級市86座,佔20.2%;縣級市有125座,佔29.3%;鎮級有215座,佔50.5%。
1.2 礦業城市的分類
在區分資源型城市數量的界定標准上,許多學者意見紛紜,在學術界至今沒有形成統一的認識。
1.2.1 成因型分類
(1)無依託礦城。指在原先沒有城市的地方,因礦業開發活動而形成的礦城,如玉門、克拉瑪依、大慶、東營等。
(2)有依託礦城。指的是原先已有城市,後因附近地區發現和開發礦產,因而使早先的普通城市具有礦城的功能。如邯鄲、濮陽、徐州等。
(3)歷史礦城。指的是原以礦業開發為特點,後因替代產業發展,礦業在產業結構中已不居主導地位的城市。如景德鎮、鹽城及美國舊金山等。
(4)礦名礦城。以礦而得名或以礦而著稱的城市。如四川的石棉(石棉)、浙江縉雲(膨潤土)等。
1.2.2 工業經濟型分類
(1)石油城市(大慶、東營、盤錦等);
(2)煤炭城市(大同、平頂山、陽泉、唐山等);
(3)有色金屬城市(金昌、白銀、個舊、銅陵等);
(4)鋼鐵城市(鞍山、邯鄲、包頭等);
(5)化學化工城市(格爾木、雲浮、自貢、鍾祥等);
(6)陶瓷建材城市(宜興、景德鎮、佛山等);
(7)旅遊療養城市(五大連池、從化等);
(8)綜合性城市(邯鄲、唐山、淄博等)。
1.3 礦業城市的重要作用
1.3.1 礦業城市為國家提供了大量礦物能源和原材料
我國形成了能源與原材料的強大供應系統,已成為體系完整、礦種齊全、礦產資源量和礦產品產量均位居世界第三位的礦業大國;我國煤炭、鋼鐵、水泥產量居世界第一位;10種有色金屬、石油、化工礦產品的產量居世界前列。全國生產的礦產總量中有93%的煤炭、90%的石油、80%的鐵礦石、70%的天然氣是由礦業城市提供的。
1.3.2 礦業城市為增強國家經濟實力作出了重要貢獻
礦業城市對增強國家經濟實力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1999年,全國礦業城市(鎮)國內生產總值達30417億元,佔全國的37.3%;人均GDP為9817元,相當於全國人均GDP的1.5倍。礦業城市以佔全國24.7%的人口提供37.3%的國內生產總值,這是一個很大的貢獻。礦業總產值2895億元,佔全國當年礦業總產值3573億的81%,占當年全國GDP的3.5%。由於礦業的巨大後續效應,礦業產值及礦產品加工工業產值則約佔全國GDP的30%;礦產品及相關能源、原材料產品進出口總額約佔全國進出口總額的15%。礦業城市向國家交納了大量利稅,為國家財力增強做出重要貢獻。目前,礦業城市創造的國內生產總值佔全國GDP總量的37%,人均GDP為全國人均值的1.5倍。
1.3.3 礦業城市促進了區域經濟的發展
礦業城市多建於人煙稀少的窮鄉僻壤,在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礦業城市是區域物質財富、精神財富高度聚集的場所,是區域人財物的聚集中心,它所固有的輻射力、吸引力和綜合服務能力,對區域經濟的發展有著巨大的帶動作用。如攀枝花,從1965年開始,經過35年的建設,已發展成為我國重要的鋼鐵基地、最大的釩鈦生產基地,周圍輻射20萬km2、2000萬人口,成為川滇交界地區經濟科技、社會文化的中心。礦業的發展對於西部地區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更為明顯。2001年,西部地區礦業產值占其工業總產值的18.47%,青海、新疆的礦業產值占其工業總產值的55%以上。
1.3.4 礦業城市提供了大量就業機會
礦業城市的興起,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了廣泛的就業機會,僅礦業城市中的礦業職工就約有827萬。礦業的發展帶動與促進了礦產品加工業和服務業的發展,為擴大整個社會就業作出了重要貢獻。目前礦業城市裡聚集著全國80%的礦業職工,全國25%的人口。這對於安排就業、促進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全國礦業城市已吸納人口達3.1億人。
1.3.5 礦業城市加速了城市化進程
我國是一個城市化水平不高的國家,1949年城市化率僅有10.6%。由於一大批大型礦產地的發現和勘查開發的成功,先後建起了400多座礦業城鎮,大大加快了我國城市化的進程。1999年的城市化率已達31%,縣以上礦業城市在全國城市中的比例也由1980年的9.8%上升至2001年的33%左右。
礦業企業的發展在滿足國民經濟發展需要的同時,也有力地促進了我國城市化的進程。20世紀80年代,我國城市人口占總人口的19.4%,1996年佔29.4%,2000年達31%左右。在這一進程中,礦業城市的興起起了重要的作用,礦業城市在全國城市中的比重穩步提高,1980年佔9.8%,1987年佔18%,1991年佔20%,1997年佔25%。
我國礦業城鎮中生活著3.1億人口,礦業城市的狀況如何直接影響3.1億人的生產生活和切身利益問題;礦業城市關繫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所需的礦物能源和礦物原材料持續供應問題。在50餘年的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中,礦業城市為國家提供了大量生產資料,繳納了巨額利稅,並在帶動區域和全國的國民經濟發展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作為新興礦業型城市的白銀市,也首當其沖做出了重大貢獻。目前全國生產的礦產總量中有93%的煤炭、90%的石油、80%的鐵礦石、70%的天然氣和其他一些礦物原材料由礦業城市提供的,礦業城市的經濟發展關繫到國家經濟實力的增長。目前礦業城市創造的國內生產總值佔全國GDP總量的37%,人均GDP為全國的1.5倍;礦業城市對我國經濟社會穩定和發展、對增強國家經濟實力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1.4 礦業城市面臨的主要問題
據分析,全國現有的426座礦業城市(鎮)中,處於成長期的有84個,佔19.7%;鼎盛期的291個,佔68.3%;進入衰退期的51個,佔12%。當前,礦業城市共同面臨著:
(1)支柱產業單一,長期以來,礦業城市(鎮)以礦業極其相關產業為支柱產業,城市的主旋律是以礦為本。
(2)後備資源不足。目前有700多座礦山即將閉坑或面臨閉坑的威脅,將直接影響到300多萬礦工和上千萬職工家屬的工作和生活。
(3)企業負擔過重,礦業作為第二產業,承擔了過高的稅費,缺少與國外同類企業的競爭力。
(4)環境壓力很大。全國每年工業固體廢棄物排放量中85%以上來自礦山開采,現有固體廢礦渣積存高達60億~70億噸。礦山生產過程中排放大量廢水和廢氣,僅煤礦排放的廢水每年達26億噸,廢氣達1700億m3。
(5)城礦關系不順,礦業城市(鎮)由於政治中心與經濟中心的分離,給城市管理上帶來很多不順。
(6)競爭能力不強,礦業城市(鎮)由於產業的單一,人力資源的單一,環境的污染,在進入市場經濟中缺乏競爭能力。
總之,資源型城市的這些問題早在計劃經濟時期就已存在,只不過是隱性的,而進入市場經濟以後逐步顯現出來,其主要原因有:
(1)資源型城市與綜合性城市相比,前者以礦為本,後者以人為本,指導思想的差異和理念差異;
(2)在計劃經濟條件下,資源型城市市場經濟因素先天不足,進入市場經濟體制,需要從頭培育市場經濟;
(3)我國資源型城市經濟的主體多以國有大中型企業為主,在經濟體制改革中,國有大中型企業暴露出來的矛盾與問題自然成為資源型城市的發展中的矛盾與問題;
(4)長期以來,資源型城市經濟運行模式:資源開發-產品-三廢,造成了資源的浪費,環境的污染,經濟效益的低下。
1.5 資源型城市經濟運行模式
長期以來,礦業城市的基本經濟運行模式是:礦產資源開發-礦產品-尾礦的線形經濟運行模式,其結果是高消耗、低產出、強污染。今天,礦業城市面臨的問題,就是這一經濟運行的惡果。因此,在礦業城市亟待轉型的今天,改變礦業城市舊的經濟運行模式,建立新的經濟運行模式勢在必行。循環經濟是國際社會推進可持續發展的一種實踐模式,它強調最有效利用資源和保護環境,表現為「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經濟增長方式,做到生產和消費「污染排放最小化、廢物資源化和無害化」,以最小成本獲得最滿意的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
2 可持續發展
2.1 定義
布倫蘭特夫人領導下的聯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在其提交的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Our Common Future》)中提出:可持續發展是指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後代滿足其自身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
2.2 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原則
(1)公平性原則(Fairness)
公平性原則包括三重含義:一是當代人之間的公平;二是代際間的公平;三是全球分配的公平。
(2)持續性原則(Sustainability)
「人類對自然資源的耗竭速率應考慮資源的臨界性」(《Our Common Future》)。因此,持續性原則的核心就是指人類的經濟和社會發展不能超越資源與環境的承載能力。
(3)共同性原則(Common)
2.3 可持續發展的基本要素
(1)資源的承載力:通常被稱為「基礎支持系統」。這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人均的資源佔有量以及它對於該空間內人口的基本生存和發展的支撐能力。如果可能滿足(當代與後代),則具備了持續發展條件;如果不能滿足,則須通過依靠科技進步挖掘替代資源,務求「基礎支持系統」保持在區域人口需求(當代與後代)的范圍之中。
(2)生產能力:通常被稱為「動力支持系統」或「福利支持系統」。這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在資源、人力、技術和資本的總體水平上,可為產品和服務的供給所能提供的能力。可持續發展要求此種生產能力在不危及其他子系統的前提下與人的需求同步增長。
(3)環境的緩沖能力(環境容量承載能力):通常被稱為「容量支持系統」。人對區域的開發、人才資源的利用、人對生產的發展、人對廢棄的處理等均應保持在環境的允許容量之內。否則,發展將不可能持續地進行。
(4)進程的穩定能力:通常被稱為「過程支持系統」。在整個發展的軌道上,要盡可能避免與防止出現由於自然波動(特大自然災害與不可抗拒的外力干擾等)與經濟社會波動(因戰爭或重大決策失誤所引起的不可挽回的損失)所帶來的災難性後果。這里有兩條途徑可選擇:其一,培植系統的抗干擾能力,包括抵禦自然災害或經濟波動、震盪所引起的不穩定與經濟失衡的能力;其二,增加系統的彈性,即受到干擾時具有較強的恢復能力,亦即有迅速的系統重建能力。
(5)管理的調節能力:通常被稱為「智力支持系統」。它要求人的認識能力、人的行動能力、人的決策能力與人的調整能力應適應總體發展水平,即人的智力開發與對於「自然-社會-經濟」復合系統的駕馭能力要適應持續發展水平的要求。
上述五個要素全部被滿足之後,便可被一個國家或者地區的可持續發展的前景作出判斷,並可全面比較不同國家或地區發展的潛力。
3 國內外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模式
對國外資源型城市產業轉型與延續問題進行了詳細的比較研究,總結了洛林模式、九州模式、休斯敦模式、威爾士模式、魯爾模式等五種資源型城市產業延續的成功模式:法國洛林模式的成功做法是以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日本九州模式是以財政支持資源型城市轉型,美國休斯敦模式則是以拓展產業鏈條來帶動城市的持續發展,英國威爾士模式是以大項目引進帶動城市產業調整的,德國魯爾模式是以人力資源開發促進資源產業轉型的。
總之,國外資源城市的基本經驗是:以引入高新技術為突破口推動產業升級和產業轉換,提高企業競爭力;以分工細化為路徑推動產業鏈條延伸,營造中小企業的生長平台;以政府財政為杠桿和市場化運作為基礎推動衰退產業區域振興,培育區域經濟發展的增長點。
4 中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雙重約束和可持續發展戰略
中國資源型枯竭型城市可持續發展面臨雙重約束:其一是資源枯竭帶來的城市發展困境;其二是資源型國有企業的「體制瓶頸」約束。這雙重約束交織在一起,使得資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戰略困難重重。
我國的可持續發展戰略:維護資源基礎,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發展資源產業,建立資源得以永續利用的體系;節約利用資源和能源,建立低能耗、低物耗、低污染和高產出的可持續發展體系;防治環境污染和公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建立健康的生態環境體系等。
朱訓將礦業城市發展的戰略具體總結為:
(1)多元發展戰略;
(2)適度開發戰略;
(3)集約經營戰略;
(4)綠色礦城戰略;
(5)科教興城戰略;
(6)築巢引鳳戰略;
(7)城礦互利戰略;
(8)城礦扶持戰略。
5 資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評價指標體系
20世紀90年代初,各國際組織,各個國家、地區從不同角度相繼開展了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的研究,提出了各種類型的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與框架。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後,一些國際組織和國家開始把注意力轉到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的研究與設計問題上,資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模型:
RCSD=f(Q1,Q2,Q3,Q4,S,T)
式中,RCSD-資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程度;Q1-經濟系統;Q2-社會系統;Q3-資源系統;Q4-環境系統;S-空間變數,即處於不同空間的城市;T-時間變數,即發展的不同階段。
每一個子系統又由多個指標進一步體現:
Qi=f(Qi1,Qi2,…,Qin) i=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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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國內外研究現狀
總體看,國外偏重資源、環境保護、人口及可持續發展的研究主題,較宏觀。而國內偏重的是理論方法、發展模式等方面的研究,比較微觀。有關邊境少數民族地區國土資源綜合開發與保護研究的著述相對較少。
一、國外研究現狀
(一)提出以人為本的國土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理論
國土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問題,眾多學者從不同的學科角度研究提出了諸如環境決定論、人口中心論、增長方式轉變核心論等各種側重點迥異的理論觀點。如1994年開羅會議提出:「可持續發展問題的中心是人」,引起學術界強烈反響。這個新的發展觀逐步演變為以人為本的可持續發展理論體系,其基本點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宗旨是為了滿足人的生理、心理、交往、文化等全面發展的需要;發展途徑為實現資源合理有效配置,尤其注重人力資源開發和利用,逐步過渡到以人力轉變積聚和集中為主要手段的發展;基本模式為人口、資源、環境、經濟、社會、科技相互促進和協調發展,由此形成可持續發展理論框架為全方位適度人口論、資源稀缺論、生態系統論、總體經濟效益論、社會協調論等。
(二)提出經濟社會、環境、資源協調一致的可持續發展理論
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理論。20世紀90年代以來,在各類國際文獻以及召開的一系列會議(如基多的「綜合發展觀」專家會議和北京的國際社會發展會議等)都在世界范圍內深化了社會發展理論,強調了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人們認識到經濟發展就是滿足人們的基本需求,而社會發展就是「更好地生存」。
在20世紀人類物質文明高度發達,同時也是生態環境遭到破壞最為嚴重的時期。全球發生了三大影響深遠的變化:一是生產力極大提高和經濟規模空前擴大,創造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集中的物質財富,從而迅猛推進人類文明進程;二是人口爆炸性增長,20世紀人口翻了兩番,超過62億,並仍以每年7800萬的速度繼續激增;三是由於自然資源的過度開發與消耗,污染物質的大量排放,導致全球性資源短缺和環境惡化。人口膨脹、資源短缺、環境惡化和貧富分化加劇已成為21世紀困擾人類文明進步的桎梏,表明人類社會當今生存方式不可持續,四者的惡性循環為舊工業生產方式掘下墳墓,那種「先污染後治理」,以高消耗刺激增長的傳統發展模式已走到盡頭。
人們逐漸意識到人類社會與經濟的發展與自然資源、環境生態緊密相聯,人類的活動必須遵循自然規律,人類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必須納入人口、資源、環境、生態體系,只有這樣,才能使人類社會系統與地球自然系統協同進化、良性循環。1992年183個國家和地區代表在巴西里約熱內盧聚會,其中102個國家的元首或政府首腦出席,討論並通過了《里約熱內盧環境與發展宣言》、《21世紀議程》、《聯合國氣候發展框架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關於森林問題的原則聲明》等一系列文件,對國土資源的利用與保護提上了日程,並付諸實踐。
(三)社會資源利用與保護發展模式
西方社會也從先前的發展模式中認識到社會發展必須是「整體的」,「綜合的」,也是「協調的」。很多西方發達國家紛紛出台政策,制定法規、採取措施,對國土資源進行重新的定位和開發利用。從大量的消耗資源聚集財富到降低消耗,遵守循環經濟的發展模式,到2003年英國能源白皮書《我們能源的未來:創建低碳經濟》提出了「低碳經濟」這一新的理論和發展模式,即在可持續發展理念指導下,通過技術創新、制度創新、產業轉型、新能源開發等多種手段,盡可能地減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達到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雙贏的一種經濟發展形態。
總體看,從國外對國土資源綜合利用與保護的研究成果來看,各國都從自身國情出發,提出的理論和制定的發展模式具有針對性,雖然國外少有直接針對像我國邊境少數民族地區國土資源綜合利用與保護方面的相關研究,但國外發展理論的演變及其規律則為本書提供了一個很好的研究樣本和理論基礎,具有一定的參考意義。但必須指出的是,這些研究常常欠缺對社會背景和社會制度的深入分析,各種發展模式忽略了各國內部存在的社會、經濟發展階段和區域之間的巨大差異,從而使理論及模式的預期指導意義相對弱化。
二、國內研究現狀
中國對於國土資源綜合利用與保護同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的認識是在西方發展理論的輸入,以及我國社會實踐的雙層擠壓中逐漸領悟到的,並部分在國土規劃等研究實踐中得到了應用。
(一)十八大報告等為區域國土資源綜合開發利用與保護戰略研究指明了方向
從我國資源開發與保護的戰略規劃來看,國內相關的研究在沿襲、借鑒國外發展理論和方法的基礎上,根據中國國情,提出我國國土資源綜合利用與保護同社會可持續發展和諧統一,並在有些細節上有所充實、完善和發展。如中共十五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的建議》,把實施西部大開發、促進地區協調發展作為一項戰略任務,強調:「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加快中西部地區發展,關系經濟發展、民族團結、社會穩定,關系地區協調發展和最終實現共同富裕,是實現第三步戰略目標的重大舉措」。在十六大報告中論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時,提出了「重要戰略機遇期」的新概念,認為要「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就必須使「社會更加和諧」。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整個現代化過程中,必須進一步樹立全面的發展觀,始終堅持統籌兼顧,更加註重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城鄉協調發展、地區協調發展、人與自然協調發展。十六屆三中全會又提出「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直至十六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構築「和諧社會」。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提出了優化結構、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礎上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在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的主要目標,在十七屆五中全會上明確指出了政策的著力點將轉到提高居民收入、縮小貧富差距、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富裕人民群眾作為全新思路和戰略。
十八大報告中明確提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促進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全面促進資源節約,推動資源利用方式根本轉變。這些表述為我國國土資源綜合開發利用與保護的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研究指明了方向。
(二)區域國土規劃發展模式和實踐成果
從發展模式和實踐成果來看,改革開放初期,我國對國土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與保護一般採取「層次推進」的模式。堅持讓部分地區、部分人先富起來,最終實現共同富裕的原則,這種政策本身並沒有問題,但傳統的發展觀偏重區域發展,卻忽視了區域間協調以及可持續發展。
我國「十一五」規劃首次把東中西和東北地區作為一個整體,完整地闡明了四大區域的戰略布局,即東部地區「率先發展」、西部地區大開發、中部地區崛起、東北地區振興。這種全新的區域發展戰略格局的調整充分體現了「全國一盤棋」、各地區共同發展和共同富裕的一貫思想,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同時,我國西部地區尤其是邊境少數民族經濟欠發達地區,在開發利用國土資源推動區域經濟社會和整個社會協調發展的問題得到了政府和學術界的高度關注。
我國主體功能區劃相關研究成果。2010年12月21日,國務院下發《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實際上是中國第一個關於國土空間開發的規劃。樊傑等(2009)對中國主體功能區的科學基礎進行了深入研究。這些成果為阿勒泰地區國土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區劃提供參考和借鑒。
(三)相關理論研究
從相關理論研究看,代表的研究成果有:國土資源部信息中心的《國土資源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研究》,從當前國土資源管理的實際情況出發,以土地資源、固體礦產資源、能源礦產為研究重點,設計了我國國土資源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的總體框架,以及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礦產資源可持續發展、能源安全評價的基本框架;建立了我國耕地糧食生產能力指標、城市用地集約利用指數、礦產品價格指數、礦產資源國際競爭力指數、石油安全度和國土資源管理績效等6個綜合性指標。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從國土資源規劃理論與實踐出發,主要針對國土資源規劃體系、國土資源規劃理論基礎、國土資源規劃編制及國土資源規劃實施等專題進行闡述,重點對國土資源五年規劃編制、國土資源與環境綜合承載力評價等實例進行了專題研究。李新玉等的《國土資源與區域經濟發展》,主要就中國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開發利用的區域特徵進行分析,總結出這些資源在空間布局、發揮區域資源比較優勢、區域國土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在國土資源調查評價、規劃、參與世界經濟分工協作、法制建設、技術進步等方面相應的對策。中國科學院國情分析研究小組的《民族語發展》、樊勝岳等的《西北地區發展戰略與對策研究》、徐建華等的《中國西部地區遲發展效應與後發優勢及創新對策研究》、王文學主持的《甘肅民族地區大開發的戰略與對策研究》、《西部大開發與甘肅區域經濟》,劉敏主編的《西北民族地區社會穩定與社會發展》和王永亮主編的《西北回族社會發展機制》等成果,不同角度、不同程度地對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社會、文化等進行了研究。
另外,還有很多零散的研究成果。這些研究都有效地結合中國社會的實際情況,包含了大量的理論見解,豐富和完善了我國民族地區國土資源利用開發與社會經濟發展的理論研究,對本項目研究的順利開展具一定的指導意義和參考價值。
(四)阿勒泰地區相關研究成果
近年來,已有一些針對阿勒泰地區土地、礦產、水、草場與畜牧、旅遊5種資源的開發利用與保護的論文、專著等。這些成果對阿勒泰地區單一資源開發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等有獨到的見解,為本項目研究提供了參考。
有關土地資源的研究成果較少,主要有《阿勒泰地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還有地區申報土地整治項目所形成的部分資料,如《新疆天山北麓阿勒泰地區土地開發整理重大工程論證材料》(2010)等。此外,阿勒泰地區也有一些游牧民定居工程方面的實際經驗和資料,這些材料主要對阿勒泰地區土地利用現狀、存在問題等進行了闡述。上述成果對土地資源開發利用具有參考借鑒價值。
礦產資源及礦業發展成果。阿勒泰地區此類相關研究成果較多,主要有《新疆阿勒泰礦業特區建設研究與探索》(2010)、《新疆阿勒泰地區礦業經濟管理研究》(2012)。主要論文有:《加快新疆阿勒泰市礦業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思考》、《新疆阿勒泰地區周邊國家毗鄰地區礦產的可利用性》,研究報告有《阿勒泰地區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08~2015年)報告》等。這些成果對阿勒泰地區礦產資源概況、礦業經濟發展等進行了研究探索。為本書的編著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針對阿勒泰地區草場與畜牧資源可持續利用的論著有:《阿勒泰草原的無奈和期盼》(2009)、《裂變的阿勒泰草原》(2009),《新疆阿勒泰牧區草地資源分類經營機制與可持續發展研究(2008)》(碩士論文)等。這些文獻資料為阿勒泰地區草場與畜牧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與保護提供了研究支撐與參考。
阿勒泰地區為我國重要的旅遊區,旅遊資源十分豐富。阿勒泰地區先後編制實施了「十一五」和「十二五」旅遊發展總體規劃。對阿勒泰地區旅遊指導思想、原則、目標任務、旅遊資源與環境分析、旅遊業發展總體目標和保障措施等進行了闡述。2006年國家旅遊局、新疆旅遊局組織中山大學編制了《大喀納斯旅遊區總體規劃(2006~2020年)》等。2009年,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與阿勒泰地區旅遊局完成了《阿勒泰地區旅遊發展總體規劃(2009~2020年)》(徵求意見稿)等。
(五)總體評述
從國內對國土資源綜合利用與保護的研究成果來看,現有的成果涉及我國某一固定區域單項國土資源利用與保護的戰略方面的研究成果相對較多,專注於區域國土資源綜合利用與保護方面的研究較少,尤其是針對邊境少數民族地區的更少。總體考察與本項目相關的研究成果,不足之處主要在於:
(1)大多數研究是將國土資源分種類,具體細化到每種資源不同的開發利用和保護方式,專門研究單個資源的開發利用與保護,但並沒有同其他相關資源統籌考慮,缺乏一定的系統性與綜合性。
(2)對中國邊境少數民族地區的研究大都集中在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現狀、困境和途徑等方面,特別是脫貧、基礎教育、轉移支付等層面,而涉及該類地區國土資源利用與保護的綜合性戰略研究較少,系統總結研究的更少。事實上,中國邊境少數民族地區是自然資源豐富和潛力較大的地區,對國土資源利用與保護的研究,將更有利用推動當地社會經濟的發展,從而縮小地區差距,縮短區域間的不平衡發展,同時保護相對脆弱的生態環境。
(3)可持續協調發展的本質是要求用社會系統的觀點和方法探索經濟、社會發展問題,而任何發展都需要現實的物質基礎,國土資源作為社會經濟可持續協調發展的重要保障,應對其加以重視。目前學術界對於中國邊境少數民族地區國土資源綜合開發利用與保護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等方面的研究還較為分散,系統性不強,亟待相對系統完善的成果問世,以期對這類地區的國土資源進行綜合開發利用與有效保護,促進邊境少數民族地區國土資源合理開發與保護。
因此,如何把西方社會發展理論和中國邊境少數民族地區的實際結合起來,借鑒切實有效的理論成果,提出發展戰略、選擇適合該類地區發展的路徑和模式,對邊境少數民族地區國土資源進行綜合利用、有效保護,是開展本項目研究的首要問題,也是本書研究的重要內容。
3. 國外研究現狀與進展
礦區土地資源綜合利用的核心是生產組織和礦山土地復墾與生態重建。最早開始礦區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的是德國和美國。20世紀60年代,許多工業發達國家加速礦區環境保護法規的制訂和恢復治理工程實踐活動,自覺地進入了科學恢復的時代。進入70年代,礦區的環境恢復治理技術以采礦、地質為主體,集環境、農學、林學等多學科為一體,發展成為一門牽動著多行業、多部門的系統工程[10]。80年代以後礦區生態環境治理工作呈現蓬勃發展的態勢[11~23]。
國外許多國家對土地復墾十分重視,如德國、美國、加拿大、俄羅斯、澳大利亞等都十分重視礦山復墾工作,礦山土地復墾率已達80%。20世紀90年代以來,重建礦區生態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得到世界各國的重視,土地復墾不僅是將損壞和壓占的土地恢復到可利用狀態,而且要重建良好的礦區環境,使新的景觀在許多方面相似,甚至優於開采前的狀況。由於各國的自然條件不同、經濟狀況不同、土地狀況不同,故各國都有自己的礦區土地資源綜合利用與復墾特色。
德國系統地對土地進行復墾始於20世紀20年代[24,25],從最初的植樹、造林到多功能復墾區域的建立,目標從以林業、農業復墾為主,轉向建立休閑用地、重構生物循環體和保護物種上,即所謂的混合型土地復墾模式:農林用地、水域及許多微生態循環體協調,統一地設立在一起,從而為人和動物、植物提供較大的生存空間。整個活動經歷了由簡單到綜合,由幼稚到成熟的過程,為合理規劃土地用途,建立新景觀提供了機會,進而滿足了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的人們對娛樂休閑場所的需求[26]。對土地復墾與生態重建規劃控制體系,一是褐煤規劃;二是企業規劃。褐煤規劃以聯邦空間規劃和州規劃的目標作為基本目標,對景觀重建作出了明確的規劃和規定[24]。
美國礦區復墾的管理工作主要由內政部牽頭,由內政部露天采礦與復墾辦公室負責實施[26],礦業局、土地局和環境保護署等部門協助對與本部門有關的土地復墾工作進行管理,各州資源部負責轄區內礦區的復墾工作。美國的土地復墾將生態環境恢復、重造自然景觀、改善公共環境,作為第一要任。美國復墾標准和要求苛刻,對露天采礦來講,涉及從環境保護、自然景觀恢復到消除對土地生態和周邊環境的污染;土地復墾標准涉及礦山廢棄物處理,采礦土地恢復等諸多方面內容。
在澳大利亞,礦業公司申請采礦許可證時須與土地所有者達成土地復墾協議,並得到當地政府的許可;在開采過程中,礦業公司應對開采結束的礦區范圍內進行科學的地形整理和表土覆蓋,然後可將整理好的礦區用經濟協議的形式轉交給復墾公司;為確保礦區復墾的順利實施,澳大利亞對礦區復墾實施抵押金制度。
通過多年的努力,發達國家的礦區復墾率已經達到50%以上,有的達到了75%以上[27]。閉礦之後的礦山廢棄地要恢復本地植被群落,因為這樣的群落所需要的後期維持費用最少,並為後續的土地利用提供了較大的彈性空間。在制訂完成標准時,管理機構傾向於採用植被構成、豐度、密度和覆蓋率等指標,同時他們希望生態系統恢復功能,是可持續的,需要最小的維持費用。Bell認為礦山土地復墾的目標,一是保證礦山廢棄地的穩定,保證其不會被風和水所侵蝕;二是將土地恢復到可利用的狀態。Tacey等認為,成功的復墾地是一個穩定的生產性生態系統,有著與周圍環境相似的可維持的生物物理過程[28]。例如,新南威爾士州Bridge Hill Ridge以前的砂礦區,經過復墾後,與周圍環境融為一體,現已歸入Myall Lakes國家公園[27]。澳大利亞的土地復墾一般要經歷以下階段:初期規劃、審批通過、清理植被、土壤轉移、存放和替代、生物鏈重組、養護恢復、檢查驗收。執行復墾保證金制度,並且基於鼓勵和推廣的目的,它會要求復墾工作做得最好的幾家礦業公司只繳納25%的復墾保證金,而其他的公司則必須繳納100%的保證金。
加拿大通過了《加拿大環境保護法案》(簡稱CEPA,1999)和《加拿大環境評估法案》(簡稱CEAA),以法律的形式系統、全面地對加拿大礦區環境評估和環境保護進行了約束。
俄羅斯土地復墾界認為,土地復墾是在受工業影響的土地上,採取旨在有計劃的創建和加速形成具有高生產力、高經濟價值、最佳人工景觀的采礦、生物、工程、土壤改良及生態學綜合技術措施來恢復土地。整個土地復墾過程分成工程技術復墾和生物復墾兩個基本階段。農業復墾和林業復墾在俄羅斯是最普遍的,由於林業復墾對土壤恢復的要求不很嚴格,投資較小而得到廣泛採用[29]。
礦產開采對土地資源的破壞性影響早就被人們所認識。關於開采沉陷對土地破壞的研究一直受到廣泛關注,研究主要是對破壞特徵的描述和沉陷預測預防上。Damody,Quither,Ham,Sel-man等對此作過有關研究,認為開采沉陷對土地的影響主要包括土壤侵蝕、地表排水系統的破壞、積水、農作物減產等[30~32]。
國外將生態理論用於土地復墾的研究開展較早。1992年國際復墾會議論文綱要中,「成功復墾的生態學評價」(ecological eval-uation of reclamation success)被列為其中一項;1998年國際復墾會議論文綱要中,「恢復理想景觀的土地復墾」被列為其中一項。
Richard J.Hobbs在澳大利亞進行的生態恢復試驗表明,景觀破碎化和棲息地的改變引起了許多大規模的土地退化和生物多樣性減少。復墾關鍵在於保存大斑塊和連通性,為取得它們,應進行植被恢復[33]。
Petr.Sklenika等認為,煤礦區景觀重建是一種特殊類型的景觀規劃,應以景觀異質性作為景觀重建規劃設計標准,對景觀結構進行量化,其目標就是使煤礦區重建景觀與周圍地區生態價值相協調[34]。
A.Lausch等通過對土地利用監測認為,礦區開采對景觀形成擾動,改變景觀格局。一般隨著開采活動的進展,原有景觀數量呈下降趨勢,開采活動停止後穩定,同時沉陷景觀由小到大,受復墾活動影響又由大變小,林地、水面等其他景觀不同程度增加,景觀多樣性提高,斑塊破碎度增加[35]。
土地空間安全格局是生態規劃的組成部分,由生態規劃發展而出現並得到進一步深化。20世紀初,生態學開始呈現與規劃、系統工程等學科的全方位融合趨勢。以Geddes,Park和Wirth等人為首的學者利用生態學原理在城鄉建設中的應用研究,奠定了生態規劃的基礎[36]。
20世紀60年代後,以《增長的極限》、《寂靜的春天》等著作為代表,國際上掀起了基於生態基礎的人類理想棲息環境研究的熱潮,生態學與規劃學融合日趨加快。1969年,McHarg的《設計遵循自然》就是這方面的力作[37],成功地提出了區域規劃的生態學研究框架,其因子疊合的生態規劃大法被稱之為McHarg法,並得到廣泛的應用;克羅(D.S.Crowe)提出了景觀規劃概念,Om進一步提出了生態系統模式[38~40],把生態功能與相應的土地利用模式聯系起來,提出了規劃結合生態思想的概念與方法;1982年由McHarg發表的《自然設計》進一步闡述了McHarg的生態規劃思想,探討了在生態平衡基礎上如何建立自然與人和諧關系的方法[41]。
20世紀90年代,生態規劃得到廣泛應用,在理論和實踐方面都有諸多新的成果。《綠色城市》等著作均較系統地探討了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方針和生態化途徑;1993年英國城鄉規劃協會中的可持續發展研究組發表《可持續的環境計劃》,提出將自然資源、能源、污染和廢棄物等環境要素管理納入各層次的空間發展規劃;1996年的聯合國人居大會上制定的人居環境議程也用城市生態學觀點表述了城市可持續發展的目的。「將社會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相融合,在生態系統承載能力內去改變生產和消費方式、發展政策和生態格局,減少環境壓力,促進有效的和持續的自然資源利用。為所有居民提供健康、安全、殷實的生活環境,減少人居環境的生態痕跡,使其與自然和文化遺產相和諧,同時對國家的可持續發展目標作出貢獻[42~45]。以福爾曼為首的部分「自然保護學派」強調人地和諧的未來景觀研究[46,47],提出了集聚間離析和生態網路體系觀點。
目前,自然生態服務價值的經濟學量化也引起人們的重視,以Costanza[48]等人為代表的學者將經濟因素引入景觀生態學模型,使景觀生態學與區域生態—經濟系統的管理與規劃相結合。提出「區域生態經濟系統(regional ecological systems)」觀點,在管理和規劃模型的設計上強調公眾、特別是持股人的參與,以及變化過程的不可預測性。
景觀指數為景觀研究人員的景觀結構研究提供了重要量化方法。McGarigal是景觀指數的倡導者,也是FRAGSTATS軟體包的設計者之一,對一些研究實例的部分景觀指數的可靠性和閾值進行了評價,並強調尺度在景觀指數解釋中的作用。(O』Niel)等人分別對景觀指數在不同景觀生態學案例研究中的作用進行了評價[49]。
4. 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
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評價指標體系
(一)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評價指標體系的概念和作用
1.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評價指標體系的概念
分析和評價一個國家的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狀況如何,除了進行定性的描述和分析之外,更重要的是需要對其進行定量描述和定量分析。所謂的定量分析就是要尋找或建立一個度量標尺,通過這一度量標尺去測量一個國家的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狀況,進而回答人們普遍關心的問題:這個國家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水平與發展態勢如何?在國際上與其它國家進行比較這個國家所處的位置在哪裡?增強或提升這個國家的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途徑是什麼?回答這些問題是度量或評價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目的和意義所在。
度量或評價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是一個涉及到各個方面的連續過程。分析一個國家的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涉及到經濟、科技、社會、軍事、外交、生態、環境等很多方面,採用一個或幾個指標不足以分析和評價一個國家的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問題,所以需要建立一個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去對其進行分析和評價。
2. 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的作用
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是以比較簡明的方式,比較全面地向人們提供被評價國家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變化過程,其主要作用有六個方面。
(1) 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的制定,首先需要對被評價國家進行系統分析和辨識,進而確定被評價國家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事實上,指標體系中的指標所要判斷或度量的問題正是被評價國家的主要方面,指標體系通過其總體效應來刻劃被評價國家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總體狀況。
(2) 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可以使決策者關注與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相關的關鍵問題和優先發展領域,同時也使決策者掌握這些問題的狀態和進展情況。
(3) 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可以引導政策制定者和決策者在制定各項政策和決策時,能夠以可持續發展為目標或按可持續發展的原則辦事,使各項政策相互協調,保證不偏離可持續發展的軌道。
(4) 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可以簡化和改進社會各界對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了解,促進社會各界對國家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相關計劃和行動的共同理解,並採取比較一致的積極態度和行動。
(5) 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可以反映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發展情況和相關政策的實施效果,使人們可以隨時掌握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發展進程。這些信息的反饋使政策制定者和決策者及時地評估政策的正確性和有效性,進而對政策加以改進或調整。
(6) 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是決策者和管理者的調控工具或預警手段之一。通過指標體系序列,決策者和管理者可以預測和掌握國家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發展態勢和未來走向,有針對性地進行政策調控或系統結構的調整。
(二)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的設計原則
為了建立一個可行的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首先要明確設計原則,之後依據這一設計原則合理地設計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的框架構結和指標內容,最後根據這一框架結構和指標內容確定具體的指標計算方法和數據的獲取方式。
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不是一些指標的簡單堆積和隨意組合,而是根據某些原則而建立起來並能反映一個國家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狀況的指標集合。設計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一般應遵循以下原則。
(1)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中,經濟、科技、社會、軍事、外交、生態、環境等方面都應該得到體現,而且應得到同樣的重視,否則就不能成為真正的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
(2)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應當充分反映和體現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內涵,從科學的角度去系統而准確地理解和把握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實質。
(3)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應當相對地比較完備,即指標體系作為一個整體應當能夠基本反映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主要方面或主要特徵。
(4)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中的指標數量不宜過大,在相對比較完備的情況下,指標的數目應盡可能地壓縮,以易於操作為限。指標數目過大將會使人們難以把握和採用。
(5)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應具有獨立性,即指標體系中的指標應當互不相關、彼此獨立。這樣,一方面可以使指標體系保持比較清晰的結構,另一方面可以保證指標體系中的指標數目得到壓縮。
(6)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中的指標應具有可測性和可比性,定性指標也應有一定的量化手段與之相對應。另外,這些指標的計算方法應當明確,不要過於復雜,計算所需數據也應比較容易獲得和比較可靠。
(7)對於一些難於量化的指標採用專家問卷等調查方式。鑒於專家調查方式存在一些困難及可能產生的隨意性,在設計指標體系時,應盡可能減少難於量化或定性指標的數量。
(8)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中的指標內容在一定的時期內應保持相對穩定,這樣可以比較和分析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發展過程並預測其發展趨勢。當然,絕對不變的指標體系是不可能的,指標體系將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情況的變化而有所改變。
(三)建立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需要注意的問題
在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的研究和建立中,目前還存在著很多問題,如何解決這些問題也是今後這些方面工作的重點和難點。
1. 科學基礎問題
目前的科學技術水平還不能使我們完整、准確和清晰地理解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各個方面,甚至有些問題我們目前還沒有發現,所以某些指標就很難得以提出和設定,或某些指標的提出和設計並非具有堅定的科學基礎。
2. 風險與不確定性
這些問題與第一個問題有一定的聯系。不確定性要求我們在制定指標及相關政策時一定要小心謹慎,風險問題也一定要充分估計。
3. 政策的時間滯後性
一般來講,制定和實施一項政策,並不是立竿見影,而是要經過一定的時間之後其作用才能得以顯現,即政策的時間滯後性。所以在制定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並根據其採取調控措施時,一定要充分考慮到時間滯後性,既要考慮過去政策的時間滯後性,又要考慮新政策的時間滯後性。
4. 完善性與社會需求性的折衷
人們希望能夠建立起一個科學的、完善的、可行的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但現實告訴我們,不可能一次性地得到一個完善的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我們只能在完善性和社會需求性之間做一定的折中或妥協,即我們只能為了實踐的需求,盡快建立一個比較可行的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之後在實踐中從理論和實踐兩個方面不斷使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逐步得到完善。
(四)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
確立綜合國力指標體系,是評價綜合國力的一個核心和關鍵的環節。指標體系涵蓋的是否全面、層次結構是否清晰合理,直接關繫到評估質量的好壞。根據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的設計原則和設計思路,分經濟、軍事、科技、生態、社會發展水平、國際影響等七個領域邀請了63位專家學者,通過分領域召開專家座談會的形式,在課題組預先提出的指標體系的基礎上,進行充分醞釀和討論,最後確定了由經濟力、科技力、軍事力、社會發展程度、政府調控力、外交力、生態力等7類85個具體指標構成的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該指標體系的詳細內容見表4.1。
5. 國內外對企業可持續發展觀下的財務管理目標進行研究的程度、結論
國外研究現狀
第一個關於中小企業研究的學術性刊物是1952年在德國創刊的雜志Internationales Gewerbearchiv.Zeitschrift fur Klein und Mittlunternemen代表了中小企業研究工作的開端。之後英國,美國,加拿大,法國和義大利等歐美國家陸續創刊了一系列專門登載中小企業研究文章的刊物。此後出現 比較有影響的國際學術會議如美國的Bobson 會議,瑞士的小企業周和國際小企業世界年會理事會等。
實證方面的研究有Atherton 和 Garson等完成關於零售業中小企業的研究,Taber 和Marberg 等分別以刀具和黃銅製品中小企業為對象的研究,Soltow在1965年對英格蘭小規模金屬製造企業和機械製造企業研究,最早解釋了為什麼有的小企業能夠成長,這是一項在學術界有主要影響的工作,Vatter1970年研究了大企業和小企業之間的關系及其演進後得出:大企業形成美國工業的壟斷核心,而「工業的剩餘部分則散布在中小企業部門」的結論。一些經濟和經濟史學家還研究了中小企業在工業化過程中的作用。這些研究,被學術界認為是對中小企業的早期研究工作的一個部分。
國外在面向中小企業的社會服務體系和相關立法工作方面比較完善,如美國的《小企業法》和《小企業技術創新法》,韓國,日本的《中小企業基本法》等。融資渠道和政策支持相對國內也更加規范和靈活,因此也吸引了我國的很多中小企業去爭取海外上市。
國內研究情況
我國由於才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中小企業一向不受重視,連帶對中小企業的研究也幾乎停滯不前。國內改革開放帶來的珠江三角洲,長江三角洲(主要集中摘浙江和江蘇兩省)中小企業的興起,中小企業開始得到重視,有關中小企業的研究也開始興盛起來。在80年代中期,學者們開始對我國的中小企業的研究,涉及到企業規模、專業化分工和組織程度等問題(鄭宗漢,1988)。
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方面,國內很多學者如吳少平的《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樓德華、傅黎瑛的《中小企業內部控制》和李鳳鳴的《內部控制學》等在加強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方面指出,必須突破行業和所有制界限,合並、精簡管理部門,建立專業的中小企業政府管理機構;樹立財務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建立健全中小企業財務預算體系和財務分析指標體系,加強中小企業內部財務控制。孫學敏的《中小企業金融支持問題與對策》分析了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原因,提出中小企業如何在當前既定的融資環境下,通過對融資渠道的研究和改善管理水平,來提高融資效率。
小結
總的來說,無論國內還是國外對中小企業的研究都處於起步階段,而國內的研究更是剛剛開始。但最近幾年,對中小企業的研究,越發得到人們的重視。
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起著舉足輕重的促進作用。然而,財務管理工作是企業發展的核心工作之一,因此,企業越發展,財務管理就越重要。本人希望結合自己的專業所學,總結前人的研究的成果,促使自己對中小企業有更多的了解和認識。
6. 發展現狀評估與可持續水平評價
一、可持續發展現狀評估
山東半島城市群可持續發展的實現,必須建立在城市經濟發展與城市人口、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基礎上。因此,有必要將人口、資源、環境與經濟社會等因子統一到城市群體系中進行研究和客觀評估,目前,存在以下一些問題:
1)人口壓力沉重,經濟持續發展的阻力大;
2)人力資本投入少,經濟持續創新的動力不足;
3)經濟發展粗放,經濟持續增長的質量不高;
4)半島城市群內部經濟差距較大,制約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5)環境污染加劇,生態惡化加速,環境可持續發展壓力大;
6)社會結構變革緩慢,現行制度束縛半島城市群的可持續發展。
構建結構有序、功能互補、整體優化、共建共享的山東半島城市群,必須注意三大問題:
1)城市群的結構問題,城市群應當避免單個城市的極化擴張,應形成以大、中、小城市相互協調為特徵的區域鑲嵌體系,建立以地緣經濟為基礎的城市空間布局與城際聯盟,實現效率最大化的城市結構在區域中的邏輯充填,構築以產業鏈為核心的城市等級系列集合,充分協調自然—社會—經濟的城鄉時空耦合,體現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優良的現代文明。構建山東半島城市群必須站在全國和全球的層面,將其規模結構、職能結構和空間結構有地一起來,使城市化進程和區域發展做到機制相互兼容,意義相互內斂。
2)城市化與工業化協調發展。城市化進程滯後,不利於第三產業的發展和就業崗位的增加,不利於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農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農村市場規模的擴大,也不利於城鄉差距的縮小、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工業化進程的推進,這已成為現階段許多結構性矛盾的焦點。因此,山東省未來15年需要以戶籍制度改革為突破口,大力發展不同規模、等級的城鎮,大幅度提高城鎮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促進城市化與工業化協調發展,以此帶動全省城鄉差異和區際差異的縮小。
3)在經濟發展的同時要注重環境和生態保護,保證人們的生活質量。
二、城市可持續發展水平評價
國內外關於可持續發展指標綜合評價的方法很多,大致可分為兩類:主觀賦權法及客觀賦權法。主觀賦權法易受人為因素的影響,而客觀賦權法根據指標間的相關關系確定權數,避免了人為因素帶來的偏差。這里將利用因子分析法(FactorAnalysis)構造可持續發展綜合評價模型,對山東半島城市群城市可持續發展進行綜合評價(范霞等,2006)。
利用《山東統計年鑒2005》選取能夠反映山東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的16項指標作為原始變數:
X1———人均GDP(元);
X2———固定投資佔GDP的比重(%);
X3———第二產業產值佔GDP的比重(%);
X4———出口總額佔GDP的比重(%);
X5———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X6———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
X7———人均公共綠地面積(m2);
X8———人均擁有城市維護建設資金(元);
X9———人均擁有道路面積(m2);
X10———人均消費額(元);
X11———人均病床數(床);
X12———人均貨幣工資(元);
X13———城市人口密度(%);
X14———外商直接投資(萬美元);
X15———用氣普及率(%);
X16———財政收入佔GDP的比重(%)。
首先通過數據標准化來消除觀測量綱的差異及數量級所造成的影響,標准化後變數的均值為0,方差為1。然後對標准化後的數據進行因子分析。
由綜合得分,可以得到山東半島城市群八大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水平排名依次是青島市、濟南市、東營市、威海市、煙台市、淄博市、日照市、濰坊市。
在上述因子分析的基礎上,可將樣本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得分作為聚類變數進行分層聚類來劃分城市可持續發展等級。這里採用迭代聚類(HierarchicalCluster),運用組間平均距離連接法(AverageLinkageBetweenGroups),選擇歐氏距離(RescaledDistance),最終得到聚類譜系圖,從而將山東半島城市群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區分為3個等級。
第一級城市:濟南、青島、東營和威海,其中除濟南是山東的首府外,其他城市均是沿海城市,它們在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因子、開放和投資因子、基礎設施因子、環保因子上都名列前茅,是山東可持續發展能力強的城市。
第二等級城市:淄博、煙台,這些城市在各因子得分上均處於中間水平,是山東可持續發展能力中等的城市。
第三等級城市:日照、濰坊,這些城市在各因子得分上均處於較低水平,人均收入低,第三產業比重小,出口比重也小,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型增長方式並沒有得到根本轉變,是山東可持續發展能力相對較弱的城市。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山東半島城市群的總體可持續發展水平比較高,但與其他沿海省市如上海、廣東相比還有一定差距,各市應該根據自己的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開放程度、基礎設施建設和環保水平的實際情況制定自己的可持續發展戰略。
7. 漢譯英,急急急! 目前,可持續發展問題已經成為國內外研究的熱點問題,而可持續發展指標 體系是可持
At present, the problem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has become the study focus at home and abroad, and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dex
System is the core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research. "Twenty-first Century agenda"clearly the formulation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dicators and promote the global use ofindicators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s an important task in the research of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must work out the index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order toprovide a solid basis for decision-making at all levels, and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system of the integration of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ability of self adjustment.
Generally speaking, the index system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function mainly embodied in the following five aspects:
(1) through the establishment of index system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 construction of evaluation information system of a country.
To assess the situation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provide the basis for management decisions.
(2) the overall level of a certain country through the quantitative evaluation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monitoring and shows the area agency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contradictions will be in the process of economic development,and analyzes the reasons, timely provide to the local tube
Department, in order to take measures 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region.
(3) use the index system to help international aid agencies to guide the backward countries(LDC) to carry out the idea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 basic goal of supervise and guide the completion of it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4) evaluation and comparison between international, regional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department level, find out
Gaps and weaknesses, and to analyze the reasons of lag.
(5)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the countries were analyzed, using prediction means for establishing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region
Development strategy and planning, in order to carry out macro management and controleffectively.
8. 可持續發展的測度指標是什麼
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評價指標體系 (一)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評價指標體系的概念和作用 1.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評價指標體系的概念 分析和評價一個國家的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狀況如何,除了進行定性的描述和分析之外,更重要的是需要對其進行定量描述和定量分析。所謂的定量分析就是要尋找或建立一個度量標尺,通過這一度量標尺去測量一個國家的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狀況,進而回答人們普遍關心的問題:這個國家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水平與發展態勢如何?在國際上與其它國家進行比較這個國家所處的位置在哪裡?增強或提升這個國家的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途徑是什麼?回答這些問題是度量或評價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目的和意義所在。 度量或評價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是一個涉及到各個方面的連續過程。分析一個國家的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涉及到經濟、科技、社會、軍事、外交、生態、環境等很多方面,採用一個或幾個指標不足以分析和評價一個國家的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問題,所以需要建立一個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去對其進行分析和評價。 2. 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的作用 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是以比較簡明的方式,比較全面地向人們提供被評價國家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變化過程,其主要作用有六個方面。 (1) 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的制定,首先需要對被評價國家進行系統分析和辨識,進而確定被評價國家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事實上,指標體系中的指標所要判斷或度量的問題正是被評價國家的主要方面,指標體系通過其總體效應來刻劃被評價國家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總體狀況。 (2) 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可以使決策者關注與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相關的關鍵問題和優先發展領域,同時也使決策者掌握這些問題的狀態和進展情況。 (3) 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可以引導政策制定者和決策者在制定各項政策和決策時,能夠以可持續發展為目標或按可持續發展的原則辦事,使各項政策相互協調,保證不偏離可持續發展的軌道。 (4) 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可以簡化和改進社會各界對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了解,促進社會各界對國家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相關計劃和行動的共同理解,並採取比較一致的積極態度和行動。 (5) 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可以反映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發展情況和相關政策的實施效果,使人們可以隨時掌握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發展進程。這些信息的反饋使政策制定者和決策者及時地評估政策的正確性和有效性,進而對政策加以改進或調整。 (6) 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是決策者和管理者的調控工具或預警手段之一。通過指標體系序列,決策者和管理者可以預測和掌握國家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發展態勢和未來走向,有針對性地進行政策調控或系統結構的調整。 (二)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的設計原則 為了建立一個可行的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首先要明確設計原則,之後依據這一設計原則合理地設計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的框架構結和指標內容,最後根據這一框架結構和指標內容確定具體的指標計算方法和數據的獲取方式。 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不是一些指標的簡單堆積和隨意組合,而是根據某些原則而建立起來並能反映一個國家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狀況的指標集合。設計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一般應遵循以下原則。 (1)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中,經濟、科技、社會、軍事、外交、生態、環境等方面都應該得到體現,而且應得到同樣的重視,否則就不能成為真正的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 (2)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應當充分反映和體現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內涵,從科學的角度去系統而准確地理解和把握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實質。 (3)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應當相對地比較完備,即指標體系作為一個整體應當能夠基本反映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主要方面或主要特徵。 (4)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中的指標數量不宜過大,在相對比較完備的情況下,指標的數目應盡可能地壓縮,以易於操作為限。指標數目過大將會使人們難以把握和採用。 (5)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應具有獨立性,即指標體系中的指標應當互不相關、彼此獨立。這樣,一方面可以使指標體系保持比較清晰的結構,另一方面可以保證指標體系中的指標數目得到壓縮。 (6)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中的指標應具有可測性和可比性,定性指標也應有一定的量化手段與之相對應。另外,這些指標的計算方法應當明確,不要過於復雜,計算所需數據也應比較容易獲得和比較可靠。 (7)對於一些難於量化的指標採用專家問卷等調查方式。鑒於專家調查方式存在一些困難及可能產生的隨意性,在設計指標體系時,應盡可能減少難於量化或定性指標的數量。 (8)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中的指標內容在一定的時期內應保持相對穩定,這樣可以比較和分析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發展過程並預測其發展趨勢。當然,絕對不變的指標體系是不可能的,指標體系將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情況的變化而有所改變。 (三)建立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需要注意的問題 在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的研究和建立中,目前還存在著很多問題,如何解決這些問題也是今後這些方面工作的重點和難點。 1. 科學基礎問題 目前的科學技術水平還不能使我們完整、准確和清晰地理解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各個方面,甚至有些問題我們目前還沒有發現,所以某些指標就很難得以提出和設定,或某些指標的提出和設計並非具有堅定的科學基礎。 2. 風險與不確定性 這些問題與第一個問題有一定的聯系。不確定性要求我們在制定指標及相關政策時一定要小心謹慎,風險問題也一定要充分估計。 3. 政策的時間滯後性 一般來講,制定和實施一項政策,並不是立竿見影,而是要經過一定的時間之後其作用才能得以顯現,即政策的時間滯後性。所以在制定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並根據其採取調控措施時,一定要充分考慮到時間滯後性,既要考慮過去政策的時間滯後性,又要考慮新政策的時間滯後性。 4. 完善性與社會需求性的折衷 人們希望能夠建立起一個科學的、完善的、可行的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但現實告訴我們,不可能一次性地得到一個完善的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我們只能在完善性和社會需求性之間做一定的折中或妥協,即我們只能為了實踐的需求,盡快建立一個比較可行的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之後在實踐中從理論和實踐兩個方面不斷使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逐步得到完善。 (四)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 確立綜合國力指標體系,是評價綜合國力的一個核心和關鍵的環節。指標體系涵蓋的是否全面、層次結構是否清晰合理,直接關繫到評估質量的好壞。根據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的設計原則和設計思路,分經濟、軍事、科技、生態、社會發展水平、國際影響等七個領域邀請了63位專家學者,通過分領域召開專家座談會的形式,在課題組預先提出的指標體系的基礎上,進行充分醞釀和討論,最後確定了由經濟力、科技力、軍事力、社會發展程度、政府調控力、外交力、生態力等7類85個具體指標構成的可持續發展綜合國力指標體系。該指標體系的詳細內容見表4.1。
參考資料: http://www.china.com.cn/chinese/zhuanti/296446.htm
9. 「企業家精神和中小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的國內外研究現狀
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策略 1.中小企業持續發展的可行性 規模經濟論解釋了中小企業存在的原因: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張,管理費用會不斷上升,信息傳遞效率會降低或失真,企業規模不是越大越好。企業的成功應以成本優勢為中心,以最少的資源創造最大的經濟價值。產業分工論認為大企業有規模經濟優勢,但規模經濟引起自然壟斷會造成內部的官僚主義,管理低效率;小企業經營靈活,決策果斷,但物質基礎薄弱,人才短缺,管理水平相對落後,所以大小企業之間有必要進行合作,優勢互補,這符合當今世界分工合作、專業化生產的趨勢。
中小企業在現實中的貢獻:繁榮市場,滿足日益變化的個性及多樣化需求;配合協助大企業生產,增加出口;吸收大量剩餘勞動力,一定程度上緩和了我國就業難的問題;科技型中小企業推動了技術創新。
另外,企業在產品開發、污染治理等方面為社會可持續發展做出了貢獻。中小企業在保持與社會、環境、資源發展的一致性方面有重要作用,社會、政府、企業界應高度重視。
2.中小企業可持續發展的策略
(1)培育企業家精神。 由於企業家的素質決定了我國廣大中小民營企業的素質和發展,因而民營中小企業制度創新中最重要的就是企業家自身的創新。企業家創新的途徑有三個:第一,加強對企業家的人力資本投資。企業家可以通過系統學習先進的管理知識來提升自己的經營、管理能力,如主動參加培訓、進修MBA、自我學習等。第二,堅持「干中學」,不斷地用科學的方法歸納總結自己的經驗和教訓,從實踐中體會、感悟企業經營管理之道。第三,適時引進職業經理人。民營中小企業家可在時機成熟時引進職業經理人,給予其一定的資本所有權,自己則保留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
(2)進行產權制度創新。 眾多學者的研究表明,清晰合理的產權制度是企業制度創新的突破口,產權不清會導致人們熱衷於瓜分企業而喪失關注企業效率的責任心。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產權制度創新的重點是:第一,明晰企業產權。明晰民營中小企業產權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方面要在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框架下逐步實現與公有產權的分離,即創業初期採用集體企業形態的民營中小企業要在科學核算的基礎上真正「摘帽」;另一方面是逐步實現企業產權與企業家或家族財產的分離,為引入家族外部投資、鼓勵人才以技術和管理才能入股、實現企業形態的進一步轉變創造條件。第二,實現產權多元化。封閉式的單一產權結構雖然使民營中小企業保持了高效的激勵機制與決策效率,但隨著企業的發展壯大,其弊端也日漸顯現。單一產權使企業家或其家族承擔了很高的經營風險,限制了企業的規模,不利於企業實現企業形態的轉換,更不利於企業向現代企業轉變,而積極引入外部投資,實現產權多元化,是民營中小企業做大做強的必由之路。第三,實現企業內部產權結構合理化。目前,我國大多數中小民營企業內部產權的「分散」仍局限在家族成員之間,通過在企業內部合理分配股權,吸納職業經理人和技術骨乾的股份並適當送股,進行股權激勵,能使其增強主人翁意識;實行員工持股,能使員工獲得勞動收入之外的資本收益,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企業家或家族則能在相對股權降低的同時增加股份的絕對份額,從而提高收益的絕對額度。
(3)健全企業運行機制。 真正優秀的企業不是依賴優秀的企業家,而是依靠讓企業家、經理人各司其職的企業運行機制;健全的企業運行機制,能使中小民營企業更換數代企業家而經久不衰。健全機制有兩方面內容,一方面要健全企業內部運行機制,通過董事會、職代會、監事會等機構強化對企業家的約束,提高決策的科學性,並健立一整套適應現代市場經濟發展的企業管理機制,如財務機制、技術創新機制、人力資源管理機制等;另一方面要健全企業外部約束機制,包括產品市場、要素市場、資本市場等,加強對企業的約束。有效的市場機制能迅速反映企業任何合理或不合理的行為,並對企業進行「糾錯」,增強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4) 治理形式多樣化。 現在論述私營企業或私營企業制度創新的文章很多,但是它們大都把完全的社會化,看作成實現私營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唯一必然趨勢。完全社會化,實際上就是放棄家族所有或控股,把私營企業變為完整的社會化企業,在此意義上構建現代化的企業治理結構,這種治理結構可能是私營的,也可能是公有的,那要看控股主體是誰,誰是第一大股東。我們認為,完全社會化在理論上成立,在實踐上也不乏其例,不過它並不是私營企業發展的惟一趨勢。只要出資者有能力管好企業,經營權保留在股東手裏完全是可行的,至少經營者的道德風險問題會被遏制。對於私營企業的上述三種治理形式,如果需要排序的話,我們認為,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兩權合一應是首選,其次是在保證企業主或其家族控股條件下的兩權分離,最後才是完全社會化。這可能也是最符合大多數私營企業主利益的。不過,一般意義上講,完全社會化和在保持家族控股的條件下實施兩權分離,是私營企業治理發展進程中的兩種趨勢。
(5) 科學劃分三會權責,實施民主化的管理方式。 私營企業的家族治理模式表現出的「家長制」作風,已經使得企業內部的董事會、監事會形同虛設,企業事務無論大小,皆以企業主「家長」為准,這與現代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要求是不相符的。為此,私營企業要科學地劃分董事會、經理班子、監事會的權責:董事會負責決定企業發展戰略、方針、長期經營計劃及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項;企業經營班子負責經營管理工作;企業監事會要通過有關制度建設等措施,對企業董事會與經營者行為,企業財務與投資等有關決策行為進行監督。同時,私營企業在經營過程中,要實施民主化的管理方式,不斷吸收人力資本的參與和決策。這要求企業主建立與員工的協商對話制度。
(6) 廢除「任人唯親」的用人模式,建立科學人員管理機制。 隨著私營企業的不斷擴大和發展,企業主必須放棄「內外有別」的用人機制。在保證家族控制的前提下,要對家族內成員和非家族成員一視同仁,要根據員工的能力和才幹科學合理的安排崗位。尤其在人才認知與人才結構上,要保證職業經理人與技術創新者及其他員工的合理配置,使人力資本的整體效益最大化.
(7) 統一資訊披露制度。 統一的資訊披露制度是提高企業透明度,實現公平目標的重要手段,也是投資者完整把握企業真實狀況的前提條件。資訊披露包括內部資訊披露和外部資訊披露,兩者披露的程度有所不同。企業資訊應當向董事會充分披露,但不是所有的資訊都可以向外部披露,對社會披露的資訊要有統一的標准。(一)專業化經營戰略
(8) 加強企業文化建設。 一個沒有企業文化的企業,永遠沒有核心競爭力。就像爛掉了根的大樹一樣,經不住任何風雨的考驗,。要想做百年企業,要想創名牌,必須從企業文化的革新開始,必須從觀念的轉變開始,必須塑造良好的、富有生命力的企業文化。 (9) 名牌經營戰略 所謂名牌經營戰略指的是以創立名牌為導向來推動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一種戰略。當前市場競爭已進入品牌競爭的時代,中小企業要想在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佔有一席之地並不斷求得發展,樹立自己的品牌非常重要。中小企業通過品牌經營戰略,有助於鞏固已經佔有的市場,培育自己的無形資產,提高企業知名度。對於中小企業來說,創立名牌決不是遙不可及的事。那種認為名牌戰略只是大型企業籌劃的事,這是沒有根據的。事實上,許多大型企業都是在小型企業之時就創立了名牌,中小企業要樹立名牌的思想,要確立名牌戰略意識。 (10)專業化經營策略
專業化經營戰略也叫「小而精,小而專」。經營戰略,它是根據中小企業規模較小,資源有限等特點而制定的一種戰略。中小企業實力較弱,實行此戰略,既可在狹窄的產品線和市場上擴大批量,提高質量,贏得競爭優勢,又可為大型企業提供配套產品,從而走上以小補大、以專取勝、以精發展的良性發展之路。美國國民罐頭公司就是採用這種戰略獲得成功的小企業,該公司在美國罐頭製造業大公司紛紛轉行的形勢下,反其道而行之,走上專業化經營的道路。他們賣掉無關企業,專門生產罐頭,十年內其資產由1.8億美元增長到10億美元。因此,中小企業要堅持「有所不為而後有為」的原則,運用市場聚焦策略,揚長避短,把有限的資源、資金、力量集中到能夠形成自身優勢的領域和目標上來。 (11)走自主研發之路 我國中小民營企業起步晚、資金少、技術水平較低、由於受到內部和外部環境的限制,在產業的很多環節上存在著短期的投機心理和跟風現象。在產業價值連的關鍵環節上,也沒有掌握核心技術,多是靠技術引進來獲得產品技術的暫時維持,科技創新能力和自主研發能力薄弱,很多企業根本就沒有設立過研發部門、更沒有投入過研發資金,在長期發展戰略上處於被動地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民營企業竟成了混水摸魚、短線投機、觀念落後的代名詞。要從根本上改變民營企業命運,必須注重研發能力和創新能力的提升,正像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一樣,是否擁有自己的技術、自己的知識產權、是否具有創新能力已經成為衡量一個企業是否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主要衡量標准。
(12) 生存互補策略
這是根據中小企業力量單薄、產品單一的特點而制定的一種經營戰略。大企業為了獲取規模經濟效益,必然要擺脫「大而全」的生產體制約束,轉而求助於社會分工與協作。這就增加了大企業對中小企業的依賴性,同時也為中小企業提供了長期的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所以這種相互依賴關系被稱為生存互補戰略。中小企業在決定自己的生產方向時,可接受一個或幾個大企業的長期固定的訂貨,與大企業建立緊密的分工協作關系。如日本的松下電器公司,與它協作的中小企業有1 200多家,它所需的零部件70%~80%都是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所以說中小企業的發展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大中小企業之間所建立的相互依賴、共同發展的關系。
(13)聯合經營策略 由於中小企業「小」的特點,決定其生產方嚮往往不是獨立完成一個完整的產品,而是通過與其他企業合作經營,實施聯合經營戰略。通過聯合經營戰略中小企業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聯合起來,取長補短,共同開發市場,可以創造出一定的規模優勢與市場品牌優勢,求得生存與發展。聯合經營戰略包括鬆散型聯合和緊密型聯合兩種類型。鬆散型聯合是指企業之間僅限於生產協作或專業化分工的聯合,採用這種聯合方式的中小企業之間關系比較自由,但由於彼此之間沒有約束力,所以競爭力也不強。而緊密型聯合是指中小企業之間或者是中小企業與大企業之間除了生產協作之外,還進行資金和銷售方面的聯合。中小企業究竟選擇哪種聯合方式,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不能一概而論。 (14)改善企業經營的外部制度環境。 政府應積極採取措施為中小民營企業的發展消除外部制度障礙。第一,實行公平的行業准入政策。目前,我國正逐步取消各種外資准入限制和壁壘,逐步對外資開放外貿、金融、保險、證券、電信等服務業領域,在向外資開放這些領域的同時,也應向中小民營企業開放,除了關系國家安全和必須由國家壟斷的行業以外,其他行業都應允許民營中小企業進入。第二,減輕民營中小企業的稅費負擔。一方面,各級政府應該規范對民營中小企業的收費,對於有關的收費科目要進行清理和規范,調整不公平的收費政策,堅決禁止不合理收費。另一方面,凡是國有企業、外資企業可以享受的各項稅費減免政策,民營中小企業也應當享受。對國家鼓勵民間資本投資的項目,可以讓民營中小企業在固定資產折舊、新產品開發費用計入成本、基礎設施配套費減免、土地租用費付款和用地價格等方面享受到相應的優惠。 第三,改善民營中小企業外部融資環境。社會信用建設是改善民營中小企業外部融資環境的前提,要建立完善的企業信用評估體系和企業信用調查體系,通過社會評價力量對各民營中小企業的信用能力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推進企業外生性信用建設;健全企業的財務制度和審計制度,加強企業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不斷進行科技開發和創新,以提高企業的信用能力,推進企業的內生性信用建設。此外,發展中小金融機構、改善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對民營中小企業的服務、設立為民營中小企業服務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可以顯著改善民營中小企業的外部間接融資環境,而盡快建成二板市場、大力發展風險投資基金將會大大改善民營中小企業的外部直接融資環境。
10. 可持續發展的研究進展和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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