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挪用保證金的法律後果
【法律分析】
保證金的數額,應當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經濟狀況以及案件的性質、情節、社會危害性以及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等情況,綜合考慮確定。經濟犯罪、侵犯財產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財產損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數額或者直接財產損失數額的一至三倍確定收取保證金的數額標准;對其他刑事犯罪,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保證金的數額標准可以確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保證金的數額不應低於2000元人民幣,但是其上限應有數額限制,過失犯罪雖然造成了一定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但這種財產損失並不同於被犯罪嫌疑人據為己有,犯罪嫌疑人逃避偵查的可能性和造成的財產損失也沒有明顯聯系,所以,保證金的上限不能採取依據涉嫌犯罪數額來確定的原則。保證金數額上限以20000元人民幣為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三十、 將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修改為:「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有第一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將挪用的資金退還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② 挪用押金要坐牢嗎
押金為公司的資金,挪用押金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③ 貸款逾期十天被個人挪用過算犯罪嗎
貸款被挪用如果行為人有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屬於犯罪,構成貸款詐騙罪。但如果是一般的合理的挪用不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④ 銀行工作人員挪用貸款保證金後果
牢獄之災
⑤ 我的競買保證金被他人挪用觸犯刑法嗎
上述行為涉嫌犯罪。其中包括兩種情況,需要具體情況具體認定。
本公司人員所為:未經批准私自動用公司財物,涉嫌犯罪。
被土地交易中心工作人員動用:利用職務之便,採取非法手段,將他人用於土地交易的資金擅自動用,涉嫌犯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挪用資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⑥ 保證金可以挪用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挪用。如果保管保證金的單位是國家機關或國有企事業等國有單位的,構成挪用公款罪;其他非國有單位的,構成挪用資金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⑦ 交的工程保證金被老闆挪用了,屬於詐騙嗎
交的工程保證金被老闆挪用了,不屬於詐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老闆挪用工程保證金觸犯了挪用資金罪,屬於違法行為,會被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或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其他行為,數額較大超過規定時間未還的行為。在主觀方面只能出於故意,即行為人明知在挪用或借貸本單位資金,並且利用了職務上的便利,而仍故意為之。一、行為人必須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但是,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的從事公務的人員除外。二、行為人必須實施挪用本單位資金的行為。挪用本單位資金,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其經手、主管本單位資金的便利條件,私自將本單位的資金挪作自己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使用的行為。三、行為人主觀上必須是故意。至於其出於何種動機,不影響本罪的成立。交的工程保證金被老闆挪用,不論老闆私人使用或者借出去,都屬於觸犯了挪用資金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有第一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將挪用的資金退還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⑧ 廣發銀行無錫分行因挪用信貸資金被處罰嗎
2018年6月15日,中國銀監會無錫監管分局作出對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分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廣發銀行1988年9月成立,注冊資本114.08億元人民幣,總部在中國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東風東路713號。經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廣東發展銀行作為中國金融體制改革的試點銀行在美麗的珠江之畔成立,是國內最早組建的股份制商業銀行之一。
廣發銀行在石家莊、北京、上海、杭州、南京、淮安、鄭州、昆明、武漢、長沙、廣州、天津、哈爾濱、烏魯木齊、沈陽、濟南、成都、福州、西安、合肥、重慶等地設立了18家一級分行,在寧波、溫州、營口、曲靖、玉溪、平頂山、安陽、新鄉、大連、本溪、丹東、衡陽、深圳、東莞、佛山、珠海、惠州、汕頭、潮州、江門、中山、肇慶、茂名、湛江、梅州、清遠、陽江、河源、韶關、南通、盤錦、台州、紹興、三門峽、嘉興、常德、喀什、鎮江、濟寧、南陽、揚州、宜昌、徐州等地設立了37家二級分行,在無錫、黃石、大慶、揭陽、雲浮、湘潭等地設有6家直屬支行,另設有澳門分行和香港代表處,共560多家營業網點。根據英國《銀行家》雜志對全球1000家大銀行排定的位次,廣發銀行連續四年入選全球銀行500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