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四川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平台的限制交易制度是什麼
對在浩瀚大海(四川大宗)進行的商品經營交易行為進行監控,浩瀚大海(四川大宗)認定存在交易異常或其他影響交易秩序情況的,將通過限制交易、認定部分或全部交易無效、暫停交易、延時開市等措施控制交易風險、維護交易正常秩序。
一、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浩瀚大海(四川大宗)有權通過相關途徑對有關經營會員限制交易、認定部分或全部交易無效:
(一)不按浩瀚大海(四川大宗)要求報告情況的;
(二)故意隱瞞事實,瞞報、錯報、漏報重要信息的;
(三)故意銷毀違規違約證明材料,不配合浩瀚大海(四川大宗)調查的;
(四)經查實存在欺詐行為的;
(五)經查實參與操縱市場行為的;
(六)與第三方機構惡意串通,影響第三方機構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的;
(七)浩瀚大海(四川大宗)認定的其他違規行為。
二、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浩瀚大海(四川大宗)有權視情況採取暫停交易、延時開市、提前閉市、特別停牌、暫緩交收等措施,浩瀚大海(四川大宗)予以公告,交易時間不作順延:
(一)發生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以及交易系統被非法侵入等情況的;
(二)出現系統、設備、互聯網、通訊或電力故障等情況的;
(三)商品滅失、損壞等發生重大變化的,以及被具有執法權的機構查封等可能影響合同履行的重大情況;
(四)浩瀚大海(四川大宗)認定的其他嚴重影響正常交易的情況。
三、 對技術性停牌或臨時停市的決定,浩瀚大海(四川大宗)通過網站及商品直供交易系統及時予以公告。技術性停牌或臨時停市因素消除後,浩瀚大海(四川大宗)可決定恢復商品交易,並予以公告。
四、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發生,以及商品直供交易系統(含手機移動端)被非法侵入及浩瀚大海(四川大宗)認定的其他異常情況等原因造成嚴重後果的商品交易行為,浩瀚大海(四川大宗)可採取適當措施或認定無效。因異常情況浩瀚大海(四川大宗)採取相應措施造成的損失,浩瀚大海(四川大宗)不承擔責任。
對於嚴重影響商品經營交易秩序的非正常交易行為(包括但不僅限於使用搶單軟體等),浩瀚大海(四川大宗)將採取但不僅限於警告、公布賬號、凍結賬戶商品、限制資金支取、增加設置風險准備金、限制交易許可權、暫停交易許可權、取消商品交易資格等措施。由於採取上述措施對非正常交易行為的經營會員造成的一切損失,浩瀚大海(四川大宗)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保留進一步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的權利。
⑵ 四川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平台經營商享有什麼權利
(一) 享有浩瀚大海(四川大宗)提供的商品交易交收服務;
(二) 享有浩瀚大海(四川大宗)提供的交易信息及相關服務;
(三) 使用浩瀚大海(四川大宗)提供的設施;
(四) 享有浩瀚大海(四川大宗)指定銀行提供的結算服務;
(五) 對浩瀚大海(四川大宗)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 依法享有的其它權利。
⑶ 在四川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平台中選擇第三方物流機構配送的流程是什麼
一、在每個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持有商品提貨憑證的經營會員可通過商品直供系統注冊《提貨單》,選擇第三方物流配送方式提取商品實物並提交:成功生成《提貨單》後,經營會員所提商品實物及其對應數量即在倉庫被鎖定,進入待發貨狀態。
二、浩瀚大海(四川大宗)審核經營會員提交的《提貨單》,確認無誤後通知託管倉庫安排第三方物流機構配送。
三、託管倉庫與第三方物流機構須根據《提貨單》指定的規格商品、數量等及時將商品包裝好,且包裝須符合國家包裝法律法規或業內包裝相關規則。
四、第三方物流機構將配送商品及發票送達經營會員指定的收貨地址,並由指定收貨人簽收確認;
五、經營會員或受託提貨人在簽收商品時應當場仔細檢查包裹外觀是否完好無二次封箱痕跡;貨品與《提貨單》是否一致,確認無誤後簽收;如果發現信息不符、商品有外觀問題或數量/型號不符等,請於配送人員還在現場時與浩瀚大海(四川大宗)聯系;
六、經營會員或受託提貨人如對提取商品數量、質量有異議的,須在驗貨時於配送人員還在現場時拒收貨物:如遇經營會員或受託提貨人拒收,第三方物流機構物流人員須將商品完整無缺的返回託管倉庫或浩瀚大海(四川大宗)指定其他地點;
七、逾期未提出異議,則視為經營會員己確認收貨無誤。
⑷ 四川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平台經營商如何視為違約
(一) 違反入市協議約定或拒不執行浩瀚大海(四川大宗)相關規定的;
(二) 未按浩瀚大海(四川大宗)規定繳納各項費用的;
(三)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嚴重違反浩瀚大海(四川大宗)相關規定的其它情況。
⑸ 經營會員有哪些行為四川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平台會認定交易無效
(一)不按浩瀚大海(四川大宗)要求報告情況的;
(二)故意隱瞞事實,瞞報、錯報、漏報重要信息的;
(三)故意銷毀違規違約證明材料,不配合浩瀚大海(四川大宗)調查的;
(四)經查實存在欺詐行為的;
(五)經查實參與操縱市場行為的;
(六)與第三方機構惡意串通,影響第三方機構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的;
(七)浩瀚大海(四川大宗)認定的其他違規行為。
⑹ 四川大宗是什麼
是 四川浩瀚大海(四川大宗)電子商務推出成立的——四川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平台。
⑺ 如果加入四川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平台需要履行什麼義務
(一)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入市協議及浩瀚大海(四川大宗)其它相關規定;
(二) 妥善保管交易代碼和交易密碼,並對其在浩瀚大海(四川大宗)商品直供系統使用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三) 按浩瀚大海(四川大宗)規定繳納各項費用;
(四) 保證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准確性、合法性,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五) 接受浩瀚大海(四川大宗)及國家相關部門的監管;
(六) 愛護浩瀚大海(四川大宗)設施,維護浩瀚大海(四川大宗)聲譽;
(七) 及時向浩瀚大海(四川大宗)通報其重大變更事項;
(八) 依法應履行的其它義務。
⑻ 四川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平台風險准備金制度是什麼
一、掛牌會員(掛牌商)風險准備金制度是為維護良好商品交易秩序,防範異常交易等風險,特設立此准備金。
二、掛牌會員風險准備金是指掛牌會員在浩瀚大海(四川大宗)掛牌商品過程中,掛牌會員須根據所掛牌商品當前市值和銷售收入情況,按規定留存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風險准備金。
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浩瀚大海(四川大宗)有權視情況採取但不僅限於提高風險准備金比例、凍結風險准備金。
1.交易價格出現異常變動。
2.市場交易行為異常。
3.惡意或人為因素導致風險准備金變化異常。
4.掛牌會員涉嫌違規、涉及司法調查或訴訟案件。
5.故意隱瞞事實,瞞報、錯報、漏報重要信息的。
6.經查實存在欺許行為的。
7.不按浩瀚大海(四川大宗)要求報告情況的,或故意銷毀違規違約證明材料,不配合浩瀚大海(四川大宗)調查的。
8.經查實參與操縱市場行為的。
9.與第三方服務機構惡意串通,影響第三方服務機構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的。
10.浩瀚大海(四川大宗)認定的其他異常、違規行為。
四、在商品未完成退市前風險准備金不得提取。
⑼ 四川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平台商品退市程序流程
一、浩瀚大海(四川大宗)在退市日期前30個交易日發布退市公告,公告的內容包括執行退市日期,
退市商品處理方式等:
退市日期前,商品仍可正常購買、銷售和提貨中請:浩瀚大海(四川大宗)有權變更自發布退市
公告至執行退市日期期間的掛牌參數設置,包括但不限於調整價格報價區間限幅、限制單筆
則掛單量或摘牌數量、變更交易日與交易時間等
執行退市當日,經營商將無法發送購買、銷售及相應掛牌申請,其賬戶內持有的商品提貨憑證僅可用於辦理提貨。
⑽ 四川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平台的風險警示制度是什麼
浩瀚大海(四川大宗)對商品經營交易行為進行監控,浩瀚大海(四川大宗)所認為必要的情況下,將分別或同時採取要求經營會員報告情況、發布風險警示通知等措施中的一種或多種,以警示和控制風險。
一、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浩瀚大海(四川大宗)可以要求經營會員報情況,或約見談話,提醒風險:
(一)交易行為異常,包括但不限於連續大筆申報、漲跌停申報、虛假申報等手段涉嫌蓄意拉抬交易品種價格;開盤時間內以明顯高於或低於前收盤價的價格申報買入後又撤銷申報,通過異常申報影響開盤價格;
(二)帳戶商品數量、資金變化異常;
(三)涉嫌關聯賬戶之間大額、頻繁交易;
(四)涉嫌違規、涉及司法調查及訴訟案件:
(五)浩瀚大海(四川大宗)認定的其他異常情形。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浩瀚大海(四川大宗)有權向全體經營會員發出風險警示通知:
(一)國內外交易市場出現異常變化;
(二)經營會員、掛牌商的行為涉嫌違規、違法、違約;
(三)交易存在較大風險,商品交易價格連續大幅上漲或下跌,明顯偏離專業市場現貨均價;
(四)浩瀚大海(四川大宗)認定的其他異常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