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花千骨小說實體書和網上的不一樣怎麼回事
實體書往往是這樣,並不代表你買到了假貨,網上的和實體書總會有些差別,不然別人出版社賺什麼錢,少幾章也許只是因為後面那幾章太多餘,我看了
花千骨
網上的結局,感覺寫的不太好,所以刪掉效果可能會更好,更留有餘味。
B. 花千骨烤魚價格
20000
C. 花千骨頁游VIP價格
VIP1:(充值30RMB)
1、 開啟VIP1專屬副本,副本中可獲得高品質裝備和稀有道具;
2、 掛機殺怪、打坐經驗均增幅10%;
3、 可無限免費使用飛鞋傳送;
4、 可通過福利大廳領取雙倍離線經驗;
VIP2:(充值150RMB)
1、可領取珍惜道具-古神精血;
2、每月可獲得三次簽到補簽機會;
3、倉庫、背包格子開啟增幅10%;
4、掛機殺怪經驗增幅15%;
5、打坐經驗增幅11% ;
VIP3:(充值300RMB)
1、可領取絕版裝備-天冥鏈;
2、劇情副本可一件掃盪;
3、神器洗練鎖定數量+1;
4、掛機殺怪經驗增幅20%;
5、打坐經驗增幅12% ;
VIP4:(充值500RMB)
1、可領取50個糖寶仙果禮包;
2、日常副本、門派任務一鍵完成;
3、每日可免費使用喇叭+5;
4、掛機殺怪經驗增幅25%;
5、打坐經驗增幅13% ;
VIP5:(充值1000RMB)
1、可領取+5絕版裝備-天冥腕;
2、守護南無月副本重置次數+1;
3、可通過福利大廳領取三倍離線經驗;
4、掛機殺怪經驗增幅30%;
5、打坐經驗增幅13% ;
VIP6:(充值2000RMB)
1、 開啟VIP6專屬副本,副本中可獲得高品質裝備和稀有道具;
2、 一鍵掃盪時間減半;
3、 神器洗煉鎖定數量+2;
4、 掛機殺怪經驗增幅30%;
5、 打坐經驗增幅13% ;
VIP7:(充值3000RMB)
1、可領取+5絕版裝備-天冥佩;
2、當月補簽次數+20;
3、倉庫、背包格子開啟增幅50%
4、掛機殺怪經驗增幅50%;
5、打坐經驗增幅20% ;
VIP8:(充值5000RMB)
1、 可領取5顆10倍經驗丹;
2、 守護南無月重置次數+2
3、 神器洗練鎖定數量+1
4、掛機殺怪經驗增幅60%;
5、打坐經驗增幅25% ;
VIP9:(充值10000RMB)
1、 開啟VIP6專屬副本,副本中可獲得高品質裝備和稀有道具;
2、 劇情副本瞬間秒完成;
3、 當月簽到補簽次數+31
4、掛機殺怪經驗增幅80%;
5、打坐經驗增幅30% ;
VIP10:(充值20000RMB)
1、 VIP10至尊稱號
2、 可領取+10絕版裝備-天冥戒;
3、 倉庫、背包格子開啟增幅100%
4、 掛機殺怪經驗增幅10%;
5、 打坐經驗增幅40% ;
D. 「花千骨」商標遭搶注嚴重,影視作品名稱商標價值有多大
影視劇的作品名稱常常是一句話或者短語,甚至是一個詞、一個字,由於構成文字少,較短小,無法完整地去傳遞作者的思想感情,難以像電影、電視劇那樣作為「作品」受到版權保護。影視作品名稱的保護向來是一個難題,目前比較一致的意見是通過注冊商標來進行保護。
那麼,影視作品名稱作為商標名稱成功注冊之後可以享有哪些方面的保護呢?
防止「影視寄生營銷」
「影視寄生營銷」這樣的詞相信大家都不陌生,《美人魚》和《再見美人魚》的糾紛、《我與世界只差一個你》的電影名稱糾紛等事件都暴露出由於影視作品名稱保護不力而出現的「影視寄生營銷」問題。
如果版權方提前在第09類的「可下載的影像文件」等商品上注冊了商標「我與世界只差一個你」,那麼他人就無法再使用相同或者相似的電影名稱。《商標法實施條例》第76條規定:
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志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屬於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規定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根據該法律條款的規定,如果將他人已注冊成商標的電影名稱,再作為電影名稱使用誤導公眾的,就侵犯了注冊商標專用權。雖然業內對影視作品名稱的保護普遍偏弱,但在這方面也有一些注重IP保護並做得比較好的例子。比如,去年夏天熱播的「微微一笑很傾城」。
保護影視周邊產品的IP
隨著近幾年影視IP的大熱,影視作品名稱被用來申請注冊各類商品和服務商標的現象也變得非常普遍。例如:
「生活大爆炸」被山東青島某公司申請注冊在了包括背包、錢包、服裝、圍巾、廣告等商品和服務項目在內的共3個類別上;
「權力的游戲」被深圳某科技公司注冊在了第09類的「計算機游戲軟體、視頻游戲卡」等商品上;
「花千骨」則分別被不同的市場主體注冊在了零食、燈具、化妝品、計算機軟體設計、庭院風景布置等商品和服務項目上,共涵蓋了二十多個類別。
以上為第18271262號「花千骨」商標的部分信息頁面截圖。該商標在第3類「化妝品、洗面奶、美容面膜」等商品上成功注冊,注冊人為廣東某葯業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實例中的商標注冊人均非影視劇的版權方(即一般情況下的出品方),而是其他市場主體。某些公司或個人因影視劇熱播而知曉該影視作品名稱後,將其用作商標名稱申請注冊,從而在特定商品或者服務項目上享有該影視作品名稱的商標專用權。這就導致:版權方如果想要出影視周邊產品(如文化衫、抱枕、手游等)並在相關產品上使用影視劇名稱作商標,則不但無法取得商標專用權,還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商標權利。
以「花千骨」為例,假如已有「花千骨」商標在第09類的「計算機游戲軟體」、「可下載的手機應用軟體」、第41類的「在計算機網路上提供在線游戲」等商品和服務項目上成功注冊,那麼版權方就無法再使用「花千骨」作為網路游戲、手機游戲的商標,如果用作游戲名稱,也屬於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鑒於影視作品名稱保護的艱難性,在其被搶注為商標之後,也難以通過其他在先權利進行商標專用權的維權,因此,唯有提前注冊,早做防範。
怎樣的影視作品名稱能注冊商標?
影視劇名被注冊成商標的現象如此普遍,是不是所有的影視作品名稱都能申請注冊商標?當然不是。一個影視作品名稱想要申請成為注冊商標必須符合《商標法》對商標的基本要求和規定。
《商標法》第九條: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根據以上法律的規定,影視作品名稱要想作為商標名稱申請注冊必須具有顯著特徵,即顯著性。「具有一定的顯著性」這是最基本的一個要求。那麼,什麼是顯著性?通俗地講就是不普通,和別人的不一樣。比如「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何以笙簫默」等。
注冊商標所要求的「顯著性」只要達到能和其他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相區分的程度即可,其對商標名稱本身的獨創性要求並沒有像版權中對作品認定的獨創性要求那麼高。很多漢語中已經存在的詞彙,比如「清風」也能夠作為商標名稱申請注冊。但是,由於這樣的詞已經被注冊成商標的可能性很高,所以,如果影視劇名稱是這類現存詞彙,就難以再申請注冊商標。
例如,張藝謀導演的《英雄》,這部電影名稱就無法成功注冊。原因在於:
1.「英雄」是漢語中原本就存在的詞,其顯著性相對較弱。
2.電影屬於第0901群組的「可下載的影像文件」,在該群組「英雄」已被注冊
3.「英雄」作為商標名稱在其他類別也廣泛存在,電影名稱在這些類別也難以再獲得保護
除了顯著性要求之外,《商標法》還對禁注禁用的商標情形作出了規定。實踐中有許多商標因為帶有欺騙性或者不良影響而被駁回注冊申請,影視劇名在申請時也應注意規避這樣的風險。以最近大熱的《人民的名義》為例,這個作品名稱就難以成功注冊商標。「人民」是一個政治概念,「名義」是用來作為依據的名稱或稱號。將「人民的名義」這樣一個宏大而抽象的概念用作商標名稱,極有可能被商標局以《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或第(八)項駁回。
商標申請人名義
如果版權方為一家公司,那麼可以直接以該公司的名義申請注冊。例如,「微微一笑很傾城」的出品方為上海劇酷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在申請注冊商標時即直接以「上海劇酷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名義申請注冊(詳見截圖1中的申請人名稱欄)。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像《微微一笑很傾城》這樣根據小說改編的電視劇,在申請注冊商標之前,最好取得作者的同意,以免後續引發糾紛。
如果影視劇由多家聯合出品,那麼可以指定某一版權方作為商標申請人,或者可以提出共同申請。
《商標法》第五條: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共同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同一商標,共同享有和行使該商標專用權。
根據該法律條款的規定,聯合出品的影視劇版權方可以共同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但如果版權方數量較多(比如《人民的名義》),那麼在後續其他程序中(比如轉讓、授權等)將出現各種繁瑣不便的手續(如各方簽章、授權聲明等),從效率的角度考慮,還是建議指定某一版權方作為商標申請人。
此外,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共同申請注冊同一商標的,應當在申請書中指定一個代表人;沒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請書中順序排列的第一人為代表人。」即使是共同申請,也需要指定一個代表人。
注冊的類別、費用及時間
如果僅僅是想防止同行的影視寄生營銷,那麼只需要在電影行業相關的類別(即第9類及第41類)進行注冊申請即可。如果計劃推出影視周邊產品,如筆記本、文化衫、抱枕等,或者是網路游戲、手機游戲等,則需在其他相對應的類別也申請注冊。當然,如果想要更全面的保護,可以在所有類別提出注冊申請。
關於費用,如果申請全類注冊,即在每個類別上申請注冊一個商標,一共45個類別,費用總計在6萬左右。從向商標局提交注冊申請之日起至商標局發出駁回通知或者進行初審公告之日止,大概需要11個月;如果能夠順利注冊,從申請之日起至拿到注冊證需要一年半左右的時間。
考慮到商標申請注冊的前期查詢以及申請注冊程序所需要花費的時間,如果有將影視劇名稱注冊成商標的打算,那麼在立項之時甚至更早就可以開始進行相關操作了。
商標授權及維權收益分配
在商標成功注冊之後,如果要授權他人生產周邊產品,可以簽署商標授權許可合同,將權利授予他人使用。由此所得的授權收益以及後期打擊侵權產品、維護商標專用權所得的維權收益,都可以全部歸入總的影視劇收益中,進行統一分配。
此外,關於商標侵權的維權方(即由誰來負責解決他人的商標侵權)也可以在相關合同中做出明確約定。商標的相關收益也是各版權方可得利益的一部分,作為版權的擁有者,即使是規模較小的影視公司也不可輕易放棄相關利益。如果參與的是大的影視項目,小影視公司可以分得的利益有限,那麼也可以嘗試在商標方面爭取更多的收益。
影視作品名稱的綜合保護
除了申請注冊商標之外,經過設計的影視作品名稱還可以作為美術作品進行版權保護。眾所周知,由簡單常見的字體所呈現的作品名稱難以形成美術作品,但是經過創意化設計的文字就另當別論了,比如電影《美人魚》的字體。
當下行業內的影視劇海報基本上都對作品名稱有特殊設計,因此,除了注冊商標之外,還可以去申請美術作品的版權登記固定權利,從而給予影視作品名稱更全面多樣的保護。
文章來源:世譽鑫誠知識產權
E. 如何判斷IP的價值
IP的商業價值構成
IP價值轉移的背後是什麼?是世界觀、是故事?實際上,其根本就是粉絲的轉移和流動。從這個角度而言,可以認為能夠帶動粉絲轉移的都可以稱為IP,能夠轉移的粉絲數量越多其價值的就越高,能夠轉移的付費粉絲的數量越多,其價值越高。
我同IP公司進行授權溝通中,也採用了此核算方法:一個IP形象能夠給我們帶來多少用戶和流量,而用戶和流量在行業中是有一個公認的價格範圍的,並以此作為計算的參考。此演算法我們也應用在訴訟中,因此算是一種較為公平的IP價值量化方式。這就是IP的第一個價值點——粉絲的價值。
然而,這種計算方式只在有數據驗證的條件下適合,曾經一次在頭腦風暴的時候提出一個大IP的概念,即一部作品在網路小說、動漫、影視、游戲領域一起發力,形成一個粉絲流的循環。而在某大型動漫平台的朋友則從他們經驗而言:從文學網站過來看動漫的人並不如想像的多,而且過來給差評的概率更大。筆者不禁愕然,轉而釋然,IP轉移必然存在其差異化,其中的不適應一定會導致粉絲之間的不認同。因此,在不同文化形式轉變的情況下,IP的價值估算會存在較大誤差。
為什麼要購買IP?任何一個行業都存在試錯的成本,無疑文學創作的試錯成本是最低的,其次是漫畫、動畫,綜藝、影視作品試錯成本較高,試錯成本高就意味著風險的提升。一個成功的作品,首先是經過市場驗證過的成功作品,IP的第二個商業價值——降低創作風險。
同時,因為作品發行前就已經有一定的知名度,其本身就具有一些傳播點,在發行渠道中爭取更好的資源,減少發行的成本,這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大家都願意將成熟的作品進行改編。在游戲行業就體現為更容易拿到文章的推薦位,更容易獲得渠道的推薦時間。IP的第三個商業價值——降低發行風險。
也許到這里大家也就可以分析出IP的價值的幾個基本價值緯度:粉絲的價值、降低創作風險及降低發行風險,其綜合所構成的價值就是一個IP的總價值。
IP選擇原則:沒有最佳 只有最合適
到底什麼是好IP呢?
老游戲一定是好IP,現成的精準的用戶,現成的游戲機制,直接換平台就可以了。例如三劍系列(仙劍系列、軒轅劍系列、古劍系列),以及傳奇等老端游。
網路文學也是游戲改編的重要題材,君不見2005年前後多少游戲公司的策劃原本就是網路小說的寫手,現在有多少網路小說是按照游戲的架構創作。
影視行業依然是強勢的傳播渠道和IP助推器:文學是上選,游戲現在也是主要的改編源。不過由於影視改編中會增加復雜的情感戲,有粉轉路人的可能。午餐時間,同事還在吐槽《青雲志》怎麼能讓碧瑤移情別戀,實在看不下去了,決定回去再把書看一遍,balabala……
電影一時紅,《冰雪奇緣 冰紛樂》是典型的影視改編作品,業績不錯。然而,當《沉睡魔咒》上映的時候,就直接換皮了上了。畢竟,人家要趕時間。
最難改的是綜藝類節目,畢竟題材限制較多,播出周期也短。目前較為成功的也就《跑男》一例。
回朔游戲圈IP熱的起源:一部很熱的互聯網動漫作品《我叫MT》,一直到2013年經過大師的改編成手游之後,開啟了游戲圈追捧IP的熱潮,一場對IP進行「圍殺」戰役開啟序幕。為什麼用「圍殺」這個詞呢?,IP方也開始無限制地進行授權,而游戲發行方則認為 IP自身的粉絲可以同渠道的用戶行程流動,從而在發行渠道上占據更好的位置,從而開始瘋狂采購。前面提到的天價IP和還沒動筆就已經售出的情況,無疑是價值上的一種扭曲。
彼之蜜糖,我之毒葯。成功的案例太多,在此不再贅述。下面提供幾份毒葯,請謹慎品嘗。
在大家突然發現游戲被稱為IP變現的一個捷徑的時候,任何IP都想在游戲領域是否能實現變現,然並卵,在IP策劃之初就沒有考慮是否適合改編游戲,扔給本來想走捷徑的游戲公司一個高難度的技術活。如何讓游戲公司買帳?曾經有一個對話類網路綜藝節目詢問我,他們的節目能做一個游戲嗎?從節目而言的確熱度足夠。不過,當時我告訴他們,做游戲不是不可以,不過估計不掙錢,你們如果出本書也許更合適。同樣的例子很多,比如某個火爆大江南北的宮斗電視劇,其改編的游戲也是成績平平。
同樣,一些游戲公司的哥們也在抱怨:買了xxIP之後,從動漫引入的用戶都是不付費的用戶,熱鬧是熱鬧,還是沒有達到提升收入的目的。也只能拍拍這個哥們兒的肩膊安慰一下:有用戶還怕沒辦法掙錢,還是多在產品上努力一下吧。當大家都有IP之後,什麼更重要呢?是否又回歸到產品本身了呢?
同樣,我們在策劃《一雪》這部動畫片的時候,對其的定位是一個營銷向短視頻。曾經有投資人問我們:《一雪》能改編游戲嗎?我們表示:改編肯定能,不過要看什麼類型,估計重度游戲有點難。投資人繼續問:不能改編游戲,你們如何盈利?雖然有點無語:改編游戲不是IP唯一的盈利途徑,也許有機會再造一個暖暖。我們當初在定義這個IP的時候就是一個營銷向的視頻,所以首先從B端開始規劃盈利方向。我們已經先後同滴滴出行、京東金融、網易新聞等達成了合作,也正在同比亞迪汽車、卡西歐相機洽談。至於未來,任何一個IP最終都是從粉絲上掙錢,不過這需要一個長期的培育過程。
IP的價值不是恆定的而是變化的
當我真正進入IP行業的時候,最有感觸的一句話就是:IP是熬出來的。應該說不單單是熬,更多的對IP的運營和沉澱。因此,IP的價值是隨著時間變化的,這種變化不僅僅是在於IP的價值的提升,同樣也在於IP價值的流失。
當然在網路高速發展的今天, 「爆款」時有發生,而其在IP價值體現方面也如同煙花之璀璨,昨日之「臉萌」,今日之「paipi醬」,「爆款」IP是否能夠經得起時間的考驗?只能讓時間來回答這個問題。
曾經在一次論壇上,藍港互動的王世穎在演講中也提到:一部作品的授權價格會隨著項目的進展而改變——在項目初期,價格可能較高,因為大家都還有較多時間進行選擇;項目中期時間較緊,也許時間已經不足以完成一個全新的產品,價格會有妥協的可能;當項目末期,游戲只能做換皮版本的時候,為了趕檔期價格也需會比較便宜;而項目上線了,爆火則價格會暴漲,不火則有可能出現白送也沒人要的情況。何時進入才是最恰當的時間點,需要操盤手臨機而斷。
而在更長的時間線看,即便是常青樹類的IP價值也是波動的,最鮮明的例子就是日漫作品,例如皮卡丘到現在仍是日本王牌的IP,而隨著時間流逝當年很火爆的日漫IP逐漸變得再也無人提及,而如同海賊王、死神這樣的IP再度成為動漫迷的新寵。
國內的例子可能更佳明顯,我是看鄭淵潔老師的《舒克和貝塔》、《皮皮魯和魯西西》長大的,大概3年前在一次溝通《皮皮魯和魯西西》合作時,無意間進行了公司內部對2個IP的調查,結果很愕然:居然很多85-90後同事對此都非常陌生。
IP價值的另類評估:你是在消耗IP的力量,還是為IP增值
這也許是應該是IP持有方的更多要思考的問題:全力售出你想要的結果是什麼?熬了這么多年僅僅是為了一筆錢嗎?感嘆一下,歐美的IP可以持續百年,而國內有幾個風風火火幾十年呢?好不容易熬出了一個IP出來,被快速的消耗掉,這真的是初衷嗎?
粉絲也許沒有那麼容易打動。粉絲之所以稱之為粉絲,很重要的在於粉絲對作品寄託了情感。而如何打動這些粉絲,實際上是對被授權方的一個限制和考驗。一款不能打動粉絲的作品,對於被授權方的意義何在?如果沒有IP,你的產品同樣被用戶接受了,額外購買IP又有何意義?對於IP方來說,一款無法打動粉絲的產品,是否會讓粉絲投票呢?好的產品才是核心,打動粉絲需要雙方努力,而不是一賣了之。
一個好的被授權方會從IP本身的價值去規劃產品,會為IP加分。而一個粗暴的被授權方,則是以洗IP的用戶為目的,如果碰到製作能力有限的被授權方則可能帶來IP的毀滅性打擊。用戶是沖著你的IP來的,不大會考慮產品的製作方是誰,無論喜歡或者憤怒都會直接轉嫁給IP持有者。
《花千骨》和《琅琊榜》在電視劇播出之前,有多少朋友看過網路小說或者是實體書?而當電視劇播出後,不僅僅網路小說再度火起來,就連實體書也重新開始上架銷售,更不要說同期推出的游戲。這就是IP的循環中,其中的一個點突破了,帶動了所有IP增值的例子。
我曾經碰到一個知名的芒果台電視劇的版權方,告訴我他們一年售出7個游戲產品,並且都在緊急的製作中,類型包括卡牌、COC、三消、跑酷等等類型。類似的事情在這1-2年之中比比皆是,一個IP的價值就這樣快速地被消耗掉,不僅僅是源於授權產品的數量,也在於授權產品的類型和不合適的製作公司。
獨代還是分授權,授權僅僅是授權金嗎?利益永遠是主導商業模式的核心。眼前利益還是長遠利益?其中的利弊的確很難衡量。
獨代IP方因為利益獨享,在推廣投入方面顧慮少一些;而分授權的方式,被授權方無法肯定最終的推廣的收益方是誰?在投入方面肯定顧慮重重。其中的增減,也許無法一目瞭然。這里不得不說一下藍港互動是一家良心企業,《十冷》不是自己的IP,勝似自己的IP,雖然在影游互動上沒有互相借到勢,不過藍港抱著不拋棄、不放棄的態度在廣告上的巨大投入,還是為《十冷》增值良多!
影響IP價值的不可忽略的隱藏因素
IP不僅僅是簡單的買和賣的關系,更多的隱藏的風險也需是整個購買關系冰山藏在水面下面的部分。
監修是IP持有方對於IP的保護的最後的防守線,因此也是被授權方心中永遠的痛。早期很多引進日本IP的朋友遇到最尷尬的處境就是反復監修,這不僅僅是費用問題,更多的是無法確認上線檔期導致的項目混亂。也得益於近年來中國市場比高速發展,處於利益的考慮,日方做出了相對較多的讓步。在監修領域,沒有嚴格,只有更嚴格,如果想挑戰一下極限,建議去引進《哈利波特》系列,據說J.K.梅林在監修環節從未做過讓步。因此,在拿任何授權的時候,我都會先問一下監修流程如何,並盡可能地將監修的尺度談到一個合理的范圍內。
蹭IP也算是行業內的潛規則,什麼熱蹭什麼,也是導致IP價值縮水的重要因素。當你經過艱(huang)苦(jin)卓(wan)絕(liang)地談(cai)判(gou),並投入資金和人力的產品即將上線時,突然發現幾款蹭IP的產品把IP粉絲洗得就剩褲衩時,是否有欲哭無淚的感覺。不過,也有靠維權發財的例子,比如在2016 ChinaJoy上表示2017年我們必須改名字的游戲公司,法務部門居然是公司扛鼎的營收部門。這無疑是IP的另外一種勝利,不過需要你的法務部門夠強力。
有一種收(gou)購(mai)叫競(ya)爭(xiang)性(di)收購,換一個通俗點說法就是走別人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這也不是什麼新鮮事,當年可樂就曾經豪言壯語:我把市面上所有XX寶都買了,倒進太平洋。在互聯網行業,這簡直就是司空見慣的事情。當然,作為版權方你也可以說:版權金留下,其它我不介意的!例子我就不用多舉了,大家清點一下國內目前已經被授權的IP產品,然後再對比一下已經上線產品的數量,就一目瞭然了。
授權是否對我在資本市場有幫助?很多IP公司悲劇的地方就在於自身的變現能力較差,一直花錢而沒有資金回籠。而資本市場對於這類企業基本持慎重態度,畢竟人家也是為掙錢來的,不是跟你一起搞文化事業的。因此,在恰當的時候,能夠有一筆錢進賬,也需就可以把一家企業的價值快速放大。創作2015最火動漫《畫江湖》系列的若森科技應該是一個非常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例子,具體資料我就不再贅述了。
IP的權力是否清晰?當IP火了之後,很多機構都開始中介IP生意,大到網路這樣的企業,小到某個人,只要有點關系都可以開啟咨詢模式,這種混亂給IP購買帶來了巨大的風險。即便是有明確的版權持有者,版權方和原作者的關系依然是一個無法估量的風暴谷。《盜墓筆記》、《鬼吹燈》一系列的改編權、署名權的官司在各大網站熱炒,更多的作者跟影視劇公司的官司也經常見諸案頭。為何?過於強勢的平台方、沒有說清楚的利益分割的協議,當利益大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大家的利益斗爭是無可避免的。
不可抗拒的二次元文化,看上去很美?二次元這個話題已經流行很多年了,特別是那個明年必須改名字的游戲公司以首開先河的方式發行《擴散性百萬亞瑟王》的成功案例後,大家充分見識到二次元文化巨大的消費潛力。
看上去很美的二次元群體,現實也許很殘酷:二次元文化本身就是一個個人傾向性很嚴重的文化群體——認可就是認可,不認可就是不認可。這種認可與不認可不僅僅在作品之間,也在於作品中的角色之間。
筆者所在的公司曾經代理了《超神學院》的聯合運營權,《超神學院》中兩位熱度極高的女神形象——天使彥和薔薇兩個角色的粉絲根本無法在一個貼吧裡面共存,最終無奈兩批粉絲分別建立了獨立的貼吧。更戲劇性的是:天使彥的貼吧也因為一些問題,最終分裂為2個不同陣營。不過這也絲毫不耽誤《超神學院》成為視頻網站會員收入最好的漫作品,也算是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因此在購買之前,一定要調查清楚,二次元的作品的粉絲到底「精分」到什麼程度。
總結一下,大家不用立正,可以稍息一下
經營IP如同經營一家公司,需要從綜合層面進行考慮。
IP雖然很熱,但是行里的確缺少一個對IP進行量化的工具,因此我建議大家關注一下如下的數據:
1. 每個播放平台或者閱讀平台都有相關的數據,不僅要看總數據,還要看近期的數據變化
2. 網路最然越來越不靠譜,但是網路的指數、貼吧這些數據依然具有非常強的參考意義
3. 當然以上的數據對於非互聯網IP來說有較大的差距,因此仍需要一些傳統渠道的數據補充,這就需要針對性的去調查。
F. 游戲ip是什麼
IP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縮寫,是指知識產權。在游戲行業中,IP產品通常指取得文學、影視、熱門游戲授權使用其角色、形象、圖像、文字、情節等所製作的游戲產品。游戲IP也就是游戲所擁有的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也稱其為「知識所屬權」,指「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和經營活動中的標記、信譽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內有效。
(6)花千骨ip價格擴展閱讀:
1、游戲IP的授權模式:改編/品牌使用/品牌代理
在目前的授權模式中,主要以品牌使用權、品牌改編權、品牌代理權為主。
其中,品牌使用權中,以《刀塔傳奇》為例,即使莉莉絲未來獲得vavle的授權,也僅僅是對「DOTA」內人物、肖像的品牌使用權,莉莉絲可以研發一款《刀塔傳奇》,卻不能做出一款移動版《DOTA》;而近期較火的《花千骨》,愛奇藝和慈文為《花千骨》IP獲得方,天象互動從以上兩方獲得游戲的研發和改編授權。
2、游戲所使用的IP價格:從0到千萬
受網路指數、產品熱度、合作方、商務人選等影響,IP的市場價格波動非常大,但隨著IP大熱,版權方的話語權與日俱增,價格也隨之增加。就目前來看,無論是網路文學還是動漫IP,最頂級的IP授權費用都是千萬級別,如頂級作者開價至少2000萬起。
G. 三人書社的花千骨價格多少
全國總共的單一書價是59塊多
H. 羋月傳和花千骨ip價值最大是誰
親,當然是花千骨啦!
I. 游戲中的IP是什麼意思
IP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縮寫,是指知識產權。在游戲行業中,IP產品通常指取得文學、影視、熱門游戲授權使用其角色、形象、圖像、文字、情節等所製作的游戲產品。游戲IP也就是游戲所擁有的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也稱其為「知識所屬權」,指「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和經營活動中的標記、信譽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內有效。
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外觀設計、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志、名稱、圖像,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知識產權。因此,游戲既可以使用其他人的知識產權,也可以擁有自己知識產權。
關於游戲IP的四個問題
1、游戲IP的授權模式:改編/品牌使用/品牌代理
在目前的授權模式中,主要以品牌使用權、品牌改編權、品牌代理權為主。
其中,品牌使用權中,以《刀塔傳奇》為例,即使莉莉絲未來獲得vavle的授權,也僅僅是對「DOTA」內人物、肖像的品牌使用權,莉莉絲可以研發一款《刀塔傳奇》,卻不能做出一款移動版《DOTA》;而近期較火的《花千骨》,愛奇藝和慈文為《花千骨》IP獲得方,天象互動從以上兩方獲得游戲的研發和改編授權。
2、游戲所使用的IP價格:從0到千萬
受網路指數、產品熱度、合作方、商務人選等影響,IP的市場價格波動非常大,但隨著IP大熱,版權方的話語權與日俱增,價格也隨之增加。就目前來看,無論是網路文學還是動漫IP,最頂級的IP授權費用都是千萬級別,如頂級作者開價至少2000萬起。
3、游戲與IP的分成模式:買斷制/授權+分成模式/MG/額外核算
在上世紀90年代,由於游戲的產值不大,版權方對於IP授權往往比較隨意,如金庸在1996年就曾一口氣將旗下14部小說全部授權給智冠並任其開發《金庸群俠傳》。
而隨著IP價值與價格的水漲船高,不但IP授權模式從最開始的買斷制,發展為今天的授權+分成模式,就連同一個IP,版權方也會絞盡腦汁拆分來「吸金」。
4、游戲與IP的盈利模式:演算法模糊 基本靠蒙
經過調查,目前游戲公司對於IP價值的計算方法較為模糊。
一個IP究竟值不值,主要取決於付出究竟是否大於回報。IP價格是明碼標價,但一個IP究竟能為一款游戲帶來多少收入增幅,目前卻無法計算,只能靠「拍腦袋」。
J. 投資平台花千骨理財系統開發多少錢
有很多人這樣問,其實問不出個所以然,因為你做的和你問的肯定會有差別,而且這樣問很容易招來騙子,低價誘惑你,最後上當受騙沒法要回定金。
這樣說吧,一個簡單的APP製作下來,一般都是在3萬左右,根據需求功能會增加價格,所以我們軟體開發公司會要求客戶出一套詳細的功能需求文檔,第一我們好報價格,第二如果達成合作可以根據文檔開發,所以這個價格只有在看了你這邊的需求文檔之後,才能是准確的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