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是貸款質押風險分析
【銀行從業資格證考訊】
質押貸款中,銀行在放款時佔主動權,處理質押物手續較為簡單。質物具有價值穩定性好、銀行可控制性強、易於直接變現處理用於抵債的特點,因此它是銀行最願意受理的擔保貸款方式。
1.貸款質押風險分析
目前銀行辦理的質押貸款在業務中主要有如下風險。
(1)虛假質押風險
虛假質押風險是貸款質押的最主要風險因素。目前各家銀行對此內部都做了嚴格的規定,只有本銀行系統的存單才可用於在本行作質押貸款。但即使是同銀行系統的存單,如果借款申請人提供的是同城不同機構,或是異地的本行系統機構的存單,仍應加以核實並通知辦理質押手續方能予以貸款。
(2)司法風險
銀行如果讓質押存款的資金存放在借款人在本行的活期存款賬戶上,是有司法風險的。如果借款人與其他債權人有經濟糾紛,司法部門憑生效的法律文書來銀行凍結或扣劃存款,發放質押貸款的銀行是難以對抗的。為規避這種風險,銀行須將質押資金轉為定期存單單獨保管,或者更為妥當的方式,將其轉入銀行名下的保證金賬戶。
(3)匯率風險
當外幣有升值趨勢,或外幣利率相對高於人民幣利率時,常常會發生企業以外幣質押向銀行借人民幣的情況。銀行這時在辦理質押貸款時,應注意質押外幣與人民幣的匯率變動風險,如果人民幣升值,質押的外幣金額已不足以覆蓋它了,質押貸款金額將出現風險敞口。因此,在匯率變動頻繁的時期,確定質押比例要十分慎重,應該要求以有升值趨勢的可兌換貨幣質押。
(4)操作風險
對於質押貸款業務,銀行內部如果管理不當,制度不健全也容易出問題。主要是對質物的保管不當,例如質物沒有登記、交換、保管手續,造成丟失;對用於質押的存款沒有辦理內部凍結看管手續等。
2.貸款質押風險防範
為防範虛假質押風險,銀行查證質押票證時,有密押的應通過聯行核對;無密押的應派人到出證單位或其託管部門作書面的正規查詢。動產或權利憑證質押,銀行要親自與出質人一起到其託管部門辦理登記,將出質人手中的全部有效憑證質押在銀行保管。要切實核查質押動產在品種、數量、質量等方面是否與質押權證相符。同時要認真審查質押貸款當事人行為的合法性;接受共有財產質押,必須經所有共有人書面同意;對調查不清、認定不準所有權及使用權的財產或權利,不能盲目接受其質押。為防範質物司法風險,銀行必須嚴格審查各類質物適用的法律、法規,確保可依法處置質物;對難以確認真實、合法、合規性的質物或權利憑證,應拒絕質押。
銀行防範質物的價值風險,應要求質物經過有行業資格且資信良好的評估公司或專業質量檢測、物價管理部門作價值認定,再確定一個有利於銀行的質押率;選擇價值相對穩定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謹慎地接受股票、權證等價值變化較大的質物。
防範質押操作風險,銀行首先必須確認質物是否需要登記。其次,按規定辦理質物出質登記,並收齊質物的有效權利憑證,同時與質物出質登記、管理機構和出質人簽訂三方協議,約定保全銀行債權的承諾和監管措施。再者,銀行要將質押證件作為重要有價單證歸類保管,一般不應出借。
② 股權質押貸款擔保有什麼風險
股權質押貸款擔保有以下風險:
1、出質股權所在公司的經營情況對股權質押的有效性有決定意義。
2、非上市公司的股權價值難以計量。非上市公司股權價格一般採用凈資產法計算。
3、股權質押價值波動警戒機制缺失。
4、非上市公司股權實現質權的途徑較少。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③ 股票質押貸款風險有多大
股票質押貸款主要有兩方面的風險:
信用風險。在證券公司的還款能力出現問題的情況下,銀行信貸資金的安全主要靠第二還款來源--質押股票來保障。但是質押股票市值隨股票市場的變化而波動,如果質押率設定不合理,特別是當質押股票遇到突發事件連續跌停時,銀行難以對巨額質押股票及時平倉,此時,信貸資金面臨風險敞口。一方面,證券行業連續三年全行業虧損,證券公司經營困難,盈利和償債能力大幅下降。另一方面,不斷有證券公司因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違規國債回購被託管、關閉。截至目前,累計已有近30家證券公司被處置,而且被處置券商的數量還會增加。由此可見,借款主體資質的普遍不佳,必然會對銀行信貸資金帶來較大的潛在信用風險。市場風險。
政策風險。主要包括:一是借款人資格的認定風險。修訂後的《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中要求借款人應具備七個條件,但囿於銀證之間的信息嚴重不對稱,銀行難以及時了解和掌握證券公司是否存在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的行為和重大違規違紀行為。二是質押股票的選擇是否符合規定。三是質押率、貸款額度比率以及質押股票的各項比率是否控制在《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規定的比率范圍內。
④ 銀承質押貸款的風險點
法律分析:(一)欺詐風險。一是犯罪分子利用偽造假票騙取信貸資金,這是由於現在使用的銀行承兌匯票紙張防偽功能不強,比鈔票易於偽造,社會上一些不法分子處心積慮地向票據市場滲透,精心製造假票,有些甚至內外勾結盜用真版空白承兌匯票進行詐騙活動。其中危害最烈的是利用「克隆票」詐騙,即不法分子開出一張真實的銀行承兌匯票,然後據以偽造若干張相同的假承兌匯票進行詐騙。二是一些企業採用弄虛作假辦法欺騙開戶行簽發承兌匯票,如果用此銀行承兌匯票質押貸款,到期後無款支付,使貸款無法近期收回或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給貸款造成風險。
(二)信用風險。即承兌申請人和承兌行失去信用,不按時付款,給貸款帶來風險。一是企業信用意識淡薄,承兌到期不及時將資金劃付承兌行,承兌行借故不予墊款兌付;二是一些承兌行受手續費和引存的誘惑,把關不嚴,超過自身墊款承受能力,大量簽發銀行承兌匯票,造成銀行承兌匯票到期無款墊付;三是一些承兌行信用欠佳,承兌匯票到期借故拖延付款甚至拒付;四是個別承兌行缺乏職業道德,對委託收款的承兌匯票進行塗改,爾後以票面要素不合規拒付。
(三)融資風險。企業為了解決自身資金周轉困難,簽訂虛假的商品交易合同,騙取匯票。融資性票據都是為了解決當事人的資金周轉困難而簽發的,如果沒有真實的商品交易,匯票到期不能及時承付的風險相當大。
(四)操作風險。即在辦理銀行承兌匯票質押貸款時,從審查、查詢、背書、保管、到期提示、辦理委收等全過程中,因工作人員操作不慎出現失誤造成的風險。
(五)收益風險。新版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改為委託收款後,由於郵程的不確定及承兌行資信狀況的差別,承兌資金滯後於匯票到期日的現象相當普遍,由此給貸款方造成收益損失。
(六)保存風險。主要是指質押的銀行承兌匯票在保管中存在著被不法分子或內部人員盜竊和「掉包」 的風險。以上就是對銀行承兌匯票質押貸款的風險因素的解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四條 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轉質,造成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百四十一條 以匯票、本票、支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質權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設立;沒有權利憑證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百四十五條 以應收賬款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應收賬款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應收賬款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⑤ 股權質押貸款的三個風險
股權質押貸款的風險責任有:
1、股權價值有明顯減少的可能,貸款人可以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
2、按約定歸還貸款,注銷出質登記;
3、未能按期歸還,以質押股權折價還貸,也可以依法拍賣或變賣質押股權;
4、依法拍賣或變賣質押股權所得的價款,貸款人有優先受償權。
5、其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⑥ 股權質押融資存在什麼風險
你好,
股權質押融資是一種融資手段,借款人在融資或者借款的時候,把一定部分的公司股份質押給貸款人(這里一般情況下指的是銀行、信託等金融機構),以此獲得資金來滿足運營需求或其它需求。股權質押融資一般運用於上市公司,有數據統計,股權質押是大多數中小板與創業板上市公司的融資渠道,因為其規模小、缺乏抵押品,又無政府信用背書,融資渠道有限。
股權質押融資一般情況下,存在著股權價值波動風險。股權質押意味著借款人把股權轉讓給了出借方,一旦借款人因經營困難無法清償債務的時候,出借方可以按照約定出售該股份優先補償其債務。但是,股權的價格波動遠遠大於實物擔保物的價格波動,當上市公司面臨困難的時候,股權價格也會隨之下跌,這時即使轉讓出售股權,也不足以償還所有債務。因此受股價變動,股權質押融資有一定的價值波動風險。
此外,股權質押還面臨著一定的平倉爆倉風險,舉例說明,如果A公司需要100萬,選擇股權質押融資,那麼B銀行也不傻,為避免股權波動風險,需要A公司提供200萬的股權質押。假如未來股價跌至質押股價80%(200萬*80%)的時候,B銀行就會提醒A公司進行補充股權減少風險,如果補券不及時,股價繼續下跌,跌至質押股價的60%的時候,B銀行就會強制平倉、出售所有股票,以此造成的損失借款方自己承擔。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⑦ 存單質押貸款的風險有哪些如何防範
法律分析:存單質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貸款銀行簽發的未到期的個人本外幣定期儲蓄存單作為質押,從貸款銀行取得一定金額貸款的一種信用業務。
風險:質權設立要件欠缺,漏缺核押手續,質權行使上的風險;防範:把好質押存單的准入關,把握好質押存單的合規關,把握好質押存單的核押關,把握質押合同的規范關,嚴把貸款發放關,把握好質押物的保管關。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存單糾紛案件的若干規定》 第八條 以金融機構核押的存單出質的,即使存單系偽造、變造、虛開,質押合同均為有效,金融機構應當依法向質權人兌付存單所記載的款項。
⑧ 股權質押融資的風險有哪些,股權質押融資要注意
股票質押融資是用股票等有價證券提供質押擔保獲得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
它主要是以取得現金為目的,公司通過股票質押融資取得的資金通常用來彌補流動資金不足,股票質押融資不是一種標准化產品,在本質上更體現了一種民事合同關系,在具體的融資細節上由當事人雙方合意約定。正常情況下,無論股票是否處於限售期,均可作為質押標的。限售股質押,在限售期先於行權時間結束的,應當認定質押合同有效。
二、股權質押融資存在什麼風險?
股權質押融資存在以下風險:
1、股權價值波動下的市場風險
股權設質如同股權轉讓,質權人接受股權設質就意味著從出質人手裡接過了股權的市場風險。而股權價格波動的頻率和幅度都遠遠大於傳統用於擔保的實物資產。無論是股權被質押企業的經營風險,還是其他的外部因素,其最終結果都轉嫁在股權的價格上。當企業面臨經營困難出現資不抵債時,股權價格下跌,轉讓股權所得價款極有可能不足以清償債務。雖然法律規定質物變價後的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不足部分仍由債務人繼續清償。但是,由於中小企業的現實狀況,貸款人繼續追討的成本和收益往往不成正比。
2、出質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風險
所謂股權質押的道德風險,是指股權質押可能導致公司股東「二次圈錢」,甚至出現掏空公司的現象。由於股權的價值依賴於公司的價值,股權價值的保值需要質權人對公司進行持續評估,而未上市公司治理機制相對不完善,信息披露不透明,同時作為第三方股權公司不是合同主體,質權人難以對其生產經營、資產處置和財務狀況進行持續跟蹤了解和控制,容易導致企業通過關聯交易,掏空股權公司資產,懸空銀行債權。
3、法律制度不完善導致的法律風險
現行的股權質押制度因存在諸多缺陷而給質權人帶來如下風險:一是優先受償權的特殊性隱含的風險。股權質押制度規定的優先受償權與一般擔保物權的優先受償權不同,具有特殊性。當出質公司破產時,股權質權人對出質股權不享有對擔保物的別除權,因為公司破產時其股權的價值接近於零,股權中所包含的利潤分配請求權和公司事務的參與權已無價值,實現質權幾無可能。二是涉外股權瑕疵設質的風險。我國《外商投資企業法》規定,允許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者在企業成立後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或核準的期限繳付出資,實行的是注冊資本授權制,即股權的取得並不是以已經實際繳付的出資為前提,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東可能以其未繳付出資部分的股權設定質權,給質權人帶來風險。
⑨ 股權質押貸款的風險有哪些
股權質押貸款的風險有:質押物價值波動的風險,質押物處置時的風險,質押物選擇的風險等。股權質押貸款的風險防範有:謹慎選擇質押物;認真核實股權質押的合法性。為防止因質押無效而無法轉讓股權以至銀行喪失債權實現的權利,應認真核實股權質押的合法性。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一)匯票、本票、支票;(二)債券、存款單;(三)倉單、提單;(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