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抵押貸款評估費應該由誰承擔
既然是抵押貸款,產生的評估費,當然由貸款人承擔,畢竟是貸款人申請抵押貸款,那麼那次產生的評估費,應該由貸款人償還。
抵押貸款是目前比較流行的貸款方式,適合資質和信用一般,名下有符合條件的抵押物的用戶,提供憑證就可以申請額度高的貸款。那麼房屋抵押貸款怎麼申請呢?完成這些申請流程就可以了。
1、選擇貸款機構:辦理房產抵押貸款首先且關鍵的一步就是選擇正規的貸款機構,雖說銀行貸款利率低,安全可靠,但是其審批速度和貸款要求相對較慢且較高。而民間借貸雖說利率多,但是審核要求低,辦理速度快。所以說,選擇一個合適自己的貸款機構是整個貸款流程中至關重要的一步。
2、遞交申請及申請材料:選擇合適的機構後便可帶申請機構要求的材料來提交申請。
3、初步審核:貸款機構會對我們之前交上去的基本材料做初步的審核,審核需要符合相關的要求。
4、評估:一般貸款機構特別是銀行都要求到指定或者認可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時會收取評估費,不同機構的收費可能不太相同,另外不同地區的收費標准也不一樣。
5、審批貸款簽合同:貸款機構會根據之前提交的材料和評估報告再次進行審核,審批通過之後就會跟你溝通貸款額度、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問題,溝通好之後就可以簽訂合同。
6、辦理抵押登記、放款。
綜上所述,房屋抵押借款能貸多少還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具體分析,因為這其中需要考慮的因素有很多,所以,大家還是需要在辦理房屋抵押借款之前了解清楚房屋的評估因素和辦理手續,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㈡ 預抵押登記費用由誰付
法律分析:費用承擔由雙方協商。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第二款 以預購商品房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抵押合同上記載,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後,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㈢ 預抵押登記費用由誰承擔,可不可以不辦理
不可以。
法律依據:
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以預購商品房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抵押合同上記載,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後,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費用:預售房抵押登記費和已取得房地產證的抵押登記費收費一致。需要繳納的費用有:房地產抵押登記費:住房房屋登記收費標准:60元/件;非住房房屋登記收費標准:400元/件;經濟適用房減半收取。房地產抵押手續費:按照貸款額的0.08%收取。
(3)公司貸款抵押登記費應由誰承擔擴展閱讀:
房地產抵押登記基本程序如下:
1.抵押登記申請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書;
(2)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3)抵押合同;
(4)《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證》;
(5)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6)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7)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2.受理申請
審查申請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實、齊備,申請文件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申請文件符合規定的,則予受理,給該申請編號並給回執,回執註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編號。
3.審核
(1)登記機關從房地產登記冊查明申請轉移登記的房地產權利狀況,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駁回轉移登記申請:
A.權屬來源的性質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劃撥土地、減免地價土地)而未取得有關部門同意的;
B.根據城市規劃,政府決定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C.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D.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E.權屬有爭議的;
F.法律、法規或市、區政府規定禁止轉讓的。
駁回登記申請,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在規定時間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2)從房地產登記冊或電腦記錄中查明申請抵押登記的房地產的權利狀況後,審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實、齊全和有效:
A.身份證明;
B.《房地產證》或其他房地產權利證書;
C.抵押登記申請書是否按要求填寫;
D.抵押合同書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經審核符合規定的予以核准登記,並通知抵押當事人。
4.登記
(1)對核准抵押登記的,在房地產權利證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並在房地產登記冊上作抵押記錄。抵押記錄應包括抵押人,抵押權人,抵押物名稱、面積、價值、抵押金額和抵押期限等內容。
(2)預購的房地產抵押時,應在買賣合同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
5.收費發證
(1)登記費的收取標准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將已加蓋房地產抵押專用章的房地產權利證書在規定時間內退回抵押當事人(由抵押當事人憑回執、身份證明及交費憑證領取)。
6.立卷歸檔
按規定建立土地和房地產登記的檔案。
變更
行政主管部門
1,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設部):負責歸門管理全國的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工作;
2.省、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設廳):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巾房地產抵押管理工作;
3,市、(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市國土房管局或(區)縣國土房管局)負責管理本轄區內的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工作。
相關主體
1.抵押人,指將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提供給抵押權人,作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抵押權人,指接受房地產抵押作為債務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基本工作流程
1.抵押期間房地產權轉移或變更的,當事人應自轉移變更之門起30日內,持抵押權人同意其轉移變更的證明文件,到原登記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轉移或變更登記。
2.房地產抵押當事人發生變更即合同主體變更的,當事人應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抵押權轉讓合同及有關證件到原登記行政主管部門重新辦理抵押登記;
3.抵押當事人雙方對抵押合同內容進行變更的,應自變更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4.抵押房地產被處分後。原抵押當事人應自處分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注銷登記。
5.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房地產,抵押權人將其債權及抵押權轉讓給第三人時,應當在抵押權轉讓合同簽訂後,到原登記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權變更登記手續。由於抵押權轉讓無須事先徵得抵押人同意,因此,應由抵押權人和受轉讓的第三人到原登記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權變更登記手續。
申報文件
抵押權人和受轉讓的第三人辦理抵押權變更登記時應提交以下各項文件、資料:
1.抵押權人原持有的房地產他項權利執照;
2.抵押權入和受轉讓第三人的身份證明;
3.原抵押合同;
4.債權及抵押權轉讓合同;
5.市國土房管局規定的其他文件。
補充說明
1.《他項權利執照》遺失,抵押權人應向登記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報失,並在有關報紙上聲明作廢,登記行政主管部門於登報聲明30日後,補發《他項權利執照》。
2.抵押權人辦理抵押登記,取得《他項權利執照》後,不得扣押抵押人的房地產權證。
㈣ 應收賬款質押登記的費用由誰承擔
應收賬款質押登記的費用由質權人承擔。
《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第二章登記與查詢,第八條應收賬款質押登記由質權人辦理。質權人辦理質押登記的,應當與出質人就登記內容達成一致。登記費的收取對象是申請人。
質權人應當將填寫完畢的登記內容提交登記公示系統。登記公示系統記錄提交時間並分配登記編號,生成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初始登記證明和修改碼提供給質權人。
㈤ 辦理住房貸款需交多少抵押登記費是交給哪方
辦理房屋貸款需要繳納的抵押登記費是80元,交給房管局。
房屋抵押登記費是房屋貸款人到房管局辦理住房抵押貸款手續,在辦理時向房管局繳納一定的服務費用,即抵押登記費。根據房字(1999)8號文件,住宅:抵押,它項權登記各80元(套);非住宅抵押按抵押金額0.4%。價格監督檢查局(2008.12.11)明確規定,業主辦理房屋按揭抵押標准為每套80元。
㈥ 武漢抵押貸款 登記費誰出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申請人。武漢房屋所有權抵押應當向房屋權利人收取,而商品房預抵押登記其登記費應當由抵押權人支付。
㈦ 銀行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抵押的費用由誰承擔
法律分析:抵押費由房屋貸款人進行承擔。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房屋抵押登記費是房屋貸款人到房管局辦理住房抵押貸款手續,在辦理時向房管局繳納一定的服務費用,即抵押登記費。辦理按揭貸款時由產籍中心收取抵押登記費,80元每套。
法律依據:《貸款通則》 第十七條 借款人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申請貸款,應當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貸款資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條件,並且應當符合以下要求:?一、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做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當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三、已開立基本帳戶或一般存款帳戶。?四、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的50%。?五、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符合貸款人的要求。?六、申請中期、長期貸款的,新建項目的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項目所需總投資的比例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投資項目的資本金比例。
㈧ 抵押登記費是客戶出還是銀行出
法律分析:房屋抵押登記費是房屋貸款人到房管局辦理住房抵押貸款手續,在辦理時向房管局繳納一定的服務費用,即抵押登記費。辦理按揭貸款時由產籍中心收取抵押登記費,80元每套。依照規定,假如購買的是期房,在整個購房流程里,產生抵押權登記費用的環節有2處:一處是購房者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之後,在辦理按揭時,和貸款銀行共同申請辦理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此時產生的80元件(非住宅是550元件)的抵押權預告登記費第2處是商品房竣工交付後,購房者需要和貸款銀行共同申請辦理房屋抵押權登記,此時又產生筆80元件(非住宅為550元件)的登記費用。登記費的收取對象是申請人。房屋所有權抵押應當向房屋權利人收取,而商品房預抵押登記其登記費應當由抵押權人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
㈨ 從開發商買期房,銀行公積金貸款,預告登記抵押權證費用誰出
按規定此費用應該由購買方承擔;
因為抵押登記費是由購買方貸款引發的,
預告登記是保障購買方權益的必要程序;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㈩ 預抵押登記費用由誰承擔可不可以不辦理
預抵押登記費用不可以不辦理的。因為以預購商品房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抵押合同上記載,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後,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地產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作他項權利記載後,由抵押人收執。並向抵押人頒發《房屋他項權證》。
以預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抵押合同上作記載。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後,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