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有sT鋅業股票已退市我因在那裡找到有關信息
*ST鋅業最新公告(2014年6月5日)
因*ST鋅業2010年、2011年、2012年連續三年虧損,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深交所決定公司股票自2013年5月8日起暫停上市,現將公司股票恢復上市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2014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2013年年度報告,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出具了會審字[2014]1953號標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2014年4月28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公司股票恢復上市的申請及全部材料;2014年5月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公司部函[2014]第9號《關於同意受理葫蘆島鋅業股份有限公司恢復上市申請的函》。
目前,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在審核公司恢復上市申請材料。
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2年修訂本)14.2.15條的規定,深交所將在受理公司股票恢復上市申請後的三十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核准公司股票恢復上市申請的決定。在此期間,深交所要求公司提供補充材料的,公司應當在深交所規定期限內提供有關材料。公司提供補充材料的期限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個交易日。公司補充材料期間不計入深交所作出有關決定的期限內。
公司提醒投資者:若公司股票恢復上市申請未能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⑵ 退市申請表怎麼寫
交易商名稱 會員號 退市原因 本公司願意注銷交易中心的會員號。 法定 人: 申請公司蓋章: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⑶ 股票退市條件
股票退市的條件主要分為三個方面:
1、第一是因為自身的財務問題而退市,例如財務造假、經營不善等。
2、第二是因為上市ipo有問題,或者是公司造假嚴重,因而這種一般離開市場就比較難回來了。
3、第三是因為市值退市,即股票的每股市值都是一元錢,若是股價長期低於這個價格,那麼公司就會退市。
拓展資料:
一、退市
退市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交易所對上市公司退市一般具有較大的自主權。
二、退市類型介紹
退市可分為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1、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2、被動性退市是指公司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三、退市流程
1、交易所在發現上市公司低於上市標准之後,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公司;
2、公司接到通知之後,在45日內向交易所作出答復,在答復中提出整改計劃,計劃中應說明公司至遲在18個月內重新達到上市標准
3、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計劃後45日內,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計劃;
4、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計劃後45日內,發布公司已經低於上市標準的信息
5、在計劃開始後的18個月內,交易所每3個月對公司的情況進行審核,其間如公司不執行計劃,交易所將根據情況是否嚴重,作出是否終止上市的決定;
6、18個月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通知公司其股票終止上市,並通知公司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7、如聽證會維持交易所關於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交易所將向SEC提出申請;
8、批准後,公司股票正式終止交易。由上述情況可見,交易所決定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最長要經過22個月的時間。
⑷ 深圳證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業務特別規定
(2015年修訂)
深證上〔2015〕46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上市公司退市整理期相關事項,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以下簡稱「《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以下簡稱「《創業板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13年11月修訂)》(以下簡稱「《交易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上市公司股票被本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後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相關事宜,適用本規定。
上市公司依據本所《上市規則》第十四章、《創業板上市規則》第十三章規定主動申請其股票終止上市的,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退市整理期間,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等自然人、機構及其相關人員,以及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本所《上市規則》、《創業板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
第四條本所會員應當按照本規定及本所相關規定採取相應措施, 提醒投資者注意防範參與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的投資風險。
第二章股票交易
第五條退市整理期間,上市公司的證券代碼不變,證券簡稱應當變更為「XXX退」。
同時發行A股、B股的上市公司,其A股、B股股票按規定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其證券簡稱應當分別變更為「XXA退」、「XXB退」。僅發行B股的上市公司,其B股股票按規定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其證券簡稱應當變更為「XXB退」。
第六條退市整理期間,上市公司股票原則上不停牌。
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本所申請其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計停牌天數不得超過五個交易日。
第七條退市整理期的期限為三十個交易日。
退市整理期間,上市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計入退市整理期。
第八條退市整理期間,上市公司股東所持有限售條件股份的限售期限將連續計算,限售期限屆滿前相關股份不能流通。
第九條退市整理期間,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漲跌幅限制、行情揭示、公開信息等其他交易事項應當遵守《交易規則》等相關規定。
第十條退市整理期屆滿後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對相關股票予以摘牌。
第十一條上市公司應當在其股票被終止上市後及時做好准備工作,並配合股份轉讓服務機構做好相關工作,以確保公司股份在退市整理期屆滿後四十五個交易日內可以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轉讓。
第十二條參與退市整理期股票買入交易的個人投資者,必須具備兩年以上股票交易經驗,其證券類資產不得低於人民幣五十萬元。
前款所述的證券類資產包括投資者持有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債券、基金、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等資產。
本所對參與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投資者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章信息披露
第十三條退市整理期間,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繼續按照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上市規則》、《創業板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十四條上市公司應當在收到本所終止其股票上市決定後及時披露股票終止上市公告。相關公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終止上市股票的種類、證券簡稱、證券代碼以及終止上市決定的主要內容;
(二)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間的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和漲跌幅限制(進入退市整理期公司適用);
(三)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間的交易期限及預計最後交易日期(進入退市整理期公司適用);
(四)退市整理期公司不籌劃、不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等重大事項的聲明(進入退市整理期公司適用);
(五)終止上市後公司股票登記、轉讓、管理等事宜;
(六)終止上市後公司的聯系人、聯系地址、電話和其他通訊方式;
(七)本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內容。
第十五條退市整理期間,公司應當在首個交易日、前二十五個交易日的每五個交易日發布一次股票將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並在最後五個交易日內每日發布一次股票將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
本所可以視情況要求公司調整股票終止上市風險提示公告的披露頻率。
第十六條上市公司在退市整理期間發布公告時,應當在公告中以「特別提示」的方式揭示終止上市風險:「本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三十個交易日,截至本公告日已交易XX個交易日,預計本公司股票將於XX個交易日後(或者於XX年XX月XX日)被終止上市,敬請投資者審慎投資,注意風險」。
第十七條退市整理期間,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關注其股票交易、媒體報道和市場傳聞,必要時應當及時作出澄清說明。
第十八條上市公司應當在退市整理期屆滿後的次一交易日發布股票摘牌公告,對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後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轉讓的具體事宜作出說明,包括進入日期、股份重新確認、登記託管、交易制度等情況。
第四章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退市整理期間,上市公司不得籌劃或者實施重大資產重組等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召開股東大會,就公司股票如被本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後是否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作出選擇:
(一)公司股票暫停上市後對外披露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者重大資產重組報告書的;
(二)觸及《上市規則》第十四章或者《創業板上市規則》第十三章規定強制終止上市情形的公司,在本所對其股票作出終止上市決定前,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並對外公告的。
公司依據前款規定召開股東大會審議相關議案的,應當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公司應當對除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和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外的其他股東的投票情況單獨統計並披露。
進入破產重整程序或者已經完成破產重整的公司觸及《上市規則》第十四章或者《創業板上市規則》第十三章規定的強制終止上市情形的,經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權方認定,如公司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將導致與破產重整程序或者經人民法院批準的公司重整計劃的執行存在沖突等後果的,公司股票可以不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第二十一條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選擇以下議案之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一)繼續推進重大資產重組等重大事項且股票不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二)終止重大資產重組等重大事項且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選擇前款第(一)項議案的,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在股東大會通知中明確:如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該議案的,本所將在作出終止上市決定後五個交易日屆滿的次一交易日起,直接對其予以摘牌,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不再安排退市整理期交易;如審議未通過的,本所將在作出終止上市決定後五個交易日屆滿的次一交易日起,安排公司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
選擇前款第(二)項議案的,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在股東大會通知中明確:如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該議案的,本所將在作出終止上市決定後五個交易日屆滿的次一交易日起,安排公司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如審議未通過的,本所將在作出終止上市決定後五個交易日屆滿的次一交易日起,直接對其予以摘牌,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不再安排退市整理期交易。
第二十二條不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公司應當承諾公司股票如被終止上市,將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轉讓股份。
第二十三條上市公司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應當在收到本所關於終止其股票上市決定後的兩個交易日內,向本所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司董事會關於變更證券簡稱的申請;
(二)公司董事會關於退市整理期間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等事項的承諾函;
(三)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的風險提示公告;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四條上市公司拒不履行本所業務規則規定的義務、不配合本所相關工作或者出現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的,本所自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後三十六個月內不受理其重新上市的申請。
第二十五條上市公司未按本規定履行相關義務的,本所將依據《上市規則》、《創業板上市規則》的規定視情節輕重對公司及負有責任的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相關人員採取自律監管措施或者紀律處分措施。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其他股票衍生品種被本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的,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經本所理事會審議通過並報中國證監會批准後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由本所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⑸ 申請資金的函如何寫
申請公函
致招標人: ******(單位全稱)
按照公開選擇招標代理公告的要求,我們遞交有關資料文件,以便貴單位審查我們參加**********工程施工的招標資格和建設資質。
此申請是 (單位名稱)以 (人名)為全權代表身份遞交的。
我們保證所有提交的資料是真實可靠的,並為提交的資料負有相應的法律責任。
我們理解建設單位有權拒絕任何申請,而無需由建設單位承擔任何責任。
申請人名稱(蓋法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⑹ 過期食品流通許可證 申請書怎麼寫
如何辦理食品流通許可 (2009年第二版) 致申請人 歡迎您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食品流通許可,我們遵行「以申請人為本」的服務理念,承諾盡可能為您提供方便和幫助。為使您對辦理食品流通許可過程、知識有一個基本了解,我們製作了《一次性告知單》,敬請留意。 提請注意:本告知單所載內容屬一般介紹性質,如有疑問,請查閱相關法律法規,也可以登錄「 www.BAIC.gov.cn 」網站或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食品流通許可咨詢窗口咨詢。 印刷時間:2009年12月 食品流通許可事項法律依據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行政法規: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規章: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從事該特定活動所必須遵循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家工商總局《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條例》等。 收費標准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不收取費用。 申請方式 申請人除直接到食品流通許可受理窗口提出申請外,還可以通過郵寄、電子數據交換等非固定形式提出。 申請人以非固定形式申請行政許可所提交的格式文本應當使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申請書格式文本。 申請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許可申請的,應當在提交材料的同時,提供申請人或者經申請人依法委託的代理人詳實的聯系電話、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委託文件等。 申請人以信函方式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行政許可機構提出行政許可申請的,應當是有關申請文件、證件的原件,申請文件簽字、蓋章應當真實、有效。 受理審核時限 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食品流通許可,凡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當場予以受理或者5個工作日內予以受理。許可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許可的決定。有特殊情況的,經許可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 對申請人通過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申請的,確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齊全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時通知申請人提交與傳真、電子郵件等內容一致並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材料書面文件原件。審核機關自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書面文件原件之日起開出《許可受理通知書》,並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許可的決定。 審核機關作出准予許可決定的,應當出具《准予許可通知書》,並告知申請人自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當場核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的,不再出具《准予許可通知書》。變更、注銷時限與之相同。 食品流通許可管轄 食品流通許可管轄與登記注冊管轄一致。申請人應當根據企業住所(經營場所)按屬地管轄范圍到相應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 市工商局受理許可管轄范圍: (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投資設立的控股50%以上的公司; (二)注冊資本5000萬元人民幣(不含)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或注冊資本500萬美元(不含)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三)股份有限公司; (四)西客站地區、天安門地區、機動車交易市場、古玩城市場、潘家園舊貨市場內設立的企業; (五) 市局認為應當由其許可的其他企業。 各區縣工商分局許可管轄范圍: 負責本轄區內國家工商總局及市局登記的企業以外其他企業、企業分支機構、國家工商總局及市局授權許可的企業。 個體工商戶申請食品流通許可的,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所或專業分局辦理。區縣分局另有要求的,以區縣分局要求為准。 應當辦理食品流通許可的對象 (一)批發或零售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含水產品、鮮肉)。 (二)食品交易有形市場。 (三)其他。 注意: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許可的情形: (一)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者在其生產場所銷售其生產的食品; (二)取得餐飲服務許可的餐飲服務提供者(餐館、飯店、食堂)在其餐飲服務場所出售其製作加工的食品; (三)農民銷售其自產的食用農產品,不需取得食品流通許可; (四)其他。 食品流通許可申請程序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一般要經以下步驟: 第一步:咨詢後領取並填寫《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同時准備相關材料; 第二步:遞交相關文書材料,材料齊全後,領取《接收材料憑證》或《受理通知書》後等待許可核准結果,需要現場核查的配合工商機關現場核查。 第三步:領取《准予許可通知書》,十日內憑通知書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或直接領取許可證。 特別提請注意 :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可在北京市工商局網站下載,由於軟體版本不同,下載列印的文書應當與PDF格式的文書一致,檢查字體大小不一或者錯頁等格式不規范的問題。 2.申請人應當向具有許可管轄權的許可機關申請食品流通許可。 3. 食品流通許可屬於前置許可。申請人取得食品流通許可,但是沒有取得營業執照的,不得從事食品經營。 4.食品經營者以前領取《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原許可證繼續有效。原許可證許可事項發生變化或者有效期屆滿,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提出申請,經許可機關審核後,繳銷《食品衛生許可證》,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 原衛生許可證需要換發或變更的,一律按新辦食品流通許可證處理,經審核通過換發新證後,繳銷原《食品衛生許可證》。 申請食品流通許可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負責;提交的申請材料、證件應當是原件,如需提交復印件的,應當在復印件上由申請人或者指定代表(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註明與原件一致或直接加蓋公章,提交的申請材料、證件應當使用A4紙張。 食品流通許可新辦應提交的材料 (一)《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說明:填寫申請書時請仔細閱讀申請書上的填報說明。 申請人是指以下幾種情形:新設食品流通經營企業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該企業的投資人為許可申請人;已經具有主體資格的企業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該企業為許可申請人;企業分支機構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設立該分支機構的企業為申請人;個體工商戶申請食品流通許可,業主為許可申請人。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字並蓋章。 (二)《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使用證明以及經營場所的具體方點陣圖; 說明:經營場所使用證明與登記注冊要求一致,申請人提交一份填寫好的包含《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的《登記申請書》及其他登記時要求提交的證明材料即可。 農村地址沒有門牌號的,應當提交方點陣圖示。多家企業使用同一門牌號的經營場所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以建築物為平面圖的地址分割方點陣圖示。其他情況,許可機關認為沒有必要提供方點陣圖示的,可以不提供具體方點陣圖。 (四)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有食品安全技術人員的,還需提供技術人員身份證明; (五)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說明:食品經營設備、工具是指擺放食品的貨架、盛放食品的容器、售貨工具、用於散裝食品的包裝材料等。以及消毒設備(如紫外燈、消毒劑等)、更衣設備(更衣室、更衣間、衣櫃等)、盥洗設備(洗手池)、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氣物的設備和工具。貯存、運輸和裝卸設備。通過電話、網路銷售食品的,應當註明電話銷售網路和網址。 (六)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平面布局圖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說明:空間平面布局圖標明用途、面積、設備設施位置等;對於經營散裝食品的,空間平面布局圖應體現出單獨的銷售區域。 操作流程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而在從業人員衛生、設備安全衛生、環境衛生整潔等方面的一些具體工作流程。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說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內容包括: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食品進貨查驗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台帳)、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檢查、存貯、運輸制度、冷鏈銷售制度等,並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從事食品批發的企業還應當有食品批發銷售記錄制度。 (八)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申請人委託他人提出申請時提交); (九)市工商局規定的其他材料。 已經取得營業執照且經營場所未作變更的,可以不再提供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和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食品流通許可變更應提交的材料 (一)《食品流通變更許可申請書》; (二)原《食品流通許可證》正、副本; (三)變更事項的相關證明材料; 說明:名稱、負責人、主體類型改變,應先行變更營業執照,再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變更。同時涉及地址、許可范圍變更的,應先行變更食品流通許可證,再變更營業執照。 (四)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申請人委託他人提出申請時提交)。 食品流通經營企業跨管轄區域變更地址,憑准予企業遷出和遷入的證明向新經營場所在地許可機關申請變更《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檔案資料與登記檔案資料應一並移轉。 注意:個體工商戶不能進行負責人變更及跨區縣變更經營場所。 食品流通許可延續應當提交的材料 (一)《更換、增(減)補證申請書》; (二)原《食品流通許可證》正、副本; (三)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申請人委託他人提出申請時提交)。 申請人應當在食品流通許可證到期30日前提出申請。 補辦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更換、增(減)補證申請書(加蓋公章); (二)登載遺失聲明的報刊原件; (三)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申請人委託他人提出申請時提交)。 申請注銷食品流通許可證的,應當向原許可機關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食品流通注銷許可申請書》; (二)《食品流通許可證》正、副本; (三)與注銷《食品流通許可證》相關的證明文件。 提示: (一)名稱有效期 提交的《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應在有效期內。 (二)關於申請人 有形市場內的食品攤販申領食品流通許可證,可委託市場經營管理者統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許可,該食品經營者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 食品經營者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的,該食品經營者在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 被處以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食品經營企業主管人員。
⑺ 港股什麼情況下會退市
你好,香港交易所營運的是一個持續交易的市場,雖然一貫的政策是上市公司的股份應盡可能持續交易,但為維持市場公平有序,交易所在其認為適當的情況及條件下可能會把公司停牌或除牌。此外,交易所亦可能在以下情況把公司停牌或除牌:
1、發行人(上市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規則》,而情況屬嚴重者;
2、發行人證券的公眾持股量不足;
3、發行人進行的業務活動或擁有的資產不足以保持其證券繼續上市;
4、發行人或其業務不再適宜上市。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⑻ 公文函中的申請函怎麼寫
申請函(範本)
致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我公司外籍員工XXX(自己起中文名字或者英文名字的音譯)(English Full name)先生/小姐(國籍: XX,護照號碼: XXXX)需要在上海工作,其就業許可證已辦妥。現在特向貴局申請辦理其簽證事宜,請予批准。
此致
敬禮
XXXXXX有限公司(蓋章)
2020年07月16日
(8)交易所退市申請函模版擴展閱讀
公文函的格式、內容和寫法要求:
一、首部
主要包括標題、主送機關兩個項目內容。
二、正文
其結構一般由開頭、主體、結尾、結語等部分組成。
1、開頭:主要說明發函的緣由。一般要求概括交代發函的目的、根據、原因等內容,然後用「現將有關問題說明如下:」或「現將有關事項函復如下:」等過渡語轉入下文。復函的緣由部分,一般首先引敘來文的標題、發文字型大小,然後再交代根據,以說明發文的緣由。
2、主體:這是函的核心內容部分,主要說明致函事項。函的事項部分內容單一,一函一事,行文要直陳其事。無論是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還是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准事項等,都要用簡潔得體的語言把需要告訴對方的問題、意見敘寫清楚。
三、結尾
一般用禮貌性語言向對方提出希望。或請對方協助解決某一問題,或請對方及時復函,或請對方提出意見或請主管部門批准等。
四、結語
通常應根據函詢、函告、函商或函復的事項,選擇運用不同的結束語。有的函也可以不用結束語,如屬便函,可以像普通信件一樣,使用「此致」、「敬禮」。
五、結尾落款
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時間兩項內容。
署名機關單位名稱,寫明成文時間年、月、日;並加蓋公章。
⑼ 新退市規則
新退市規則如下:
1.新增市值退市,連續20個交易日總市值均低於人民幣3億元將被市值退市。
2.面值退市標准明確為「1元退市」,並設置了過渡期安排:觸及面退的個股,「低面」時間從新規之前開始的,按照原規則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3.取消單一凈利潤和營收指標的退市指標。新規下扣非前/後凈利潤孰低者為負且營收低於1億元,將被戴上*ST,連續兩年扣非前/後凈利潤孰低者為負且營收低於1億元,將被終止上市;退市風險警示股票被出具非標審計報告的,觸及終止上市標准。
4.新增重大違法財務造假指標:連續2年財務造假,營收、凈利潤、利潤、資產負債表虛假記載金額總額達5億元以上,且超過相應科目兩年合計總額的50%。重大違法類退市連續停牌時點從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或法院判決之日,延後到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或法院判決生效之日。
5.新增規范類指標,信息披露、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數以上董事對於半年報或年報不保真兩類情形。出現上述情形,且公司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再有兩個月未改正,終止上市。
6.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明確連續兩年觸及財務類指標即終止上市。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可轉債同步終止上市。
7.交易類退市不設退市整理期。其餘類型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退市整理期從30個交易日縮減至15個交易日。
8.關於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在新規前已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或決定書且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適用原規則;新規施行後收到相關告知書的,以2015至2020年財務數據按照原規則標准判斷其是否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2020年及以後年度財務數據按照新規標准判斷其是否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9.深市設立風險警示板,具體實施時間另行通知。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設置交易量上限,每日累計買入單只股票不得超過50萬股。普通投資者首次買入該板股票,需簽風險揭示書。參與退市整理股票,需滿足「50萬元資產+2年投資經驗」的門檻。
拓展資料:
境外證券交易所對作出上市公司退市的決定一般都比較謹慎,並規定了非常復雜的程序。
如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802 02規定了以下程序:
⑴交易所在發現上市公司低於上市標准之後,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公司;
⑵公司接到通知之後,在45日內向交易所作出答復,在答復中提出整改計劃,計劃中應說明公司至遲在18個月內重新達到上市標准
⑶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計劃後45日內,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計劃;
⑷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計劃後45日內,發布公司已經低於上市標準的信息
⑸在計劃開始後的18個月內,交易所每3個月對公司的情況進行審核,其間如公司不執行計劃,交易所將根據情況是否嚴重,作出是否終止上市的決定;
⑹18個月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通知公司其股票終止上市,並通知公司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⑺如聽證會維持交易所關於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交易所將向SEC提出申請;
⑻SEC批准後,公司股票正式終止交易。由上述情況可見,交易所決定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最長要經過22個月的時間。
香港聯交所的退市程序包括四個階段:
⑴第一階段:在停牌後的6個月內,公司須定期公告其當前狀況
⑵第二階段:第一階段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向公司發出書面通知,告知其不符合上市標准,並要求其在6個月內,提供重整計劃(ResumptionProposal);
⑶第三階段:第二階段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公告聲明公司因無持續經營能力,將面臨退市,並向公司發出最後通牒,要求在一定期限內(一般是6個月),再次提交重整計劃。
4)第四階段:第三階段結束後,如公司沒有提供重整計劃,則交易所宣布公司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