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貸款擔保人是否影響自身貸款
是會有一定影響的。如果貸款人能按時還款就沒問題,如果不還你有可能還有連帶責任,還要幫忙還款,這個貸款還清的話對你影響不大,如果沒還完你貸款肯定受影響了。銀行擔心如果貸款人不還你要保證有足夠的幫忙還款能力,所以就算給你貸款,額度也是大打折扣。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❷ 貸款擔保人是否會影響自身貸款
法律分析:是會有一定影響的。如果貸款人能按時還款就沒問題,如果不還你有可能還有連帶責任,還要幫忙還款,這個貸款還清的話對你影響不大,如果沒還完你貸款肯定受影響了。銀行擔心如果貸款人不還你要保證有足夠的幫忙還款能力,所以就算給你貸款,額度也是大打折扣。
法律依據:《銀行貸款擔保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貸款擔保行為,加強貸款擔保管理,正確運用擔保手段防範貸款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貸款通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❸ 擔保人幫別人擔保貸款了,自己還能貸款嗎
般來說,如果幫別人做了擔保貸款之後,是可以申請辦理貸款的。但是如果有以下情況,可能會影響到貸款擔保人的申請貸款:
1、當借款人沒有按時還款的時候,貸款擔保人需要承擔連帶責任,有繼續幫助借款人清償貸款本息的義務和責任。如果貸款擔保人沒有足夠的資金,那麼這時候申請貸款,會讓貸款銀行覺得借款人有過高的負債,不具備償還貸款的能力而拒貸。
2、當借款人不能按時還款,而貸款擔保人又不願意為其繼續償還貸款的時候,貸款擔保人也會產生不良的信用記錄,申請貸款也會被拒。根據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定確定。
目前國家沒有統一的規定。有些地方規定不能做擔保人,有些地方規定可以做擔保人。例如,日照市前些年規定,有貸款沒還清的,不能做擔保人。2014年以後,有貸款的職工也可以為他人擔保一次。
擔保人即保證人,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
為別人擔保貸款,一般情況下銀行會審查擔保人的擔保能力(也就是還款能力)。如果擔保人的收入在償還自身公積金貸款後,餘下的收入還足以替他人作擔保,在貸款人沒有能力償還貸款時,替貸款人償還貸款本息。這樣,貸款沒還清的人做擔保人,銀行是會同意的。
建議:詢問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影響的。當你幫朋友做擔保時,朋友名下的貸款賬務,也會記錄到自己的個人信用記錄中去。假如朋友發生了逾期或者欠款不還的情況,是會影響你個人信用記錄的。另外,幫朋友做擔保,就意味著朋友的債務也是你自己債務啦。在朋友還清一切款項之前,無形中增加了資產負債率。若個人資產負債率過高,是無法取得貸款的。
當然,如果你是辦理的抵押貸款,有足夠的抵押物的話,自己的擔保身份對貸款影響不大。
❹ 做擔保人可以貸款嗎
擔保人可以貸款。擔保人只有在貸款人不能如期償還的情況下才需要承擔責任。擔保人貸款的,只要符合貸款條件就是可以。但是借款人借出的金額和月供情況也會被記錄在擔保人的信用記錄中,當擔保人自己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名下擔保的債務會被認定為自己的債項,因此會影響到擔保人的貸款額度。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條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❺ 給別人做了擔保人以後,自己還能貸款嗎
為他人貸款做了擔保人,只要被擔保人按時還款,沒有造成逾期,擔保人是可以貸款的。如果被擔保人不能按時還款,造成逾期的話,擔保人的徵信上是會有記錄的,會影響貸款的額度。貸款人需要當前信用良好、當前負債情況良好、有穩定的工作擁有還款能力便可申請。為他人做擔保時也需要慎重考慮,一定要對被擔保人有足夠的了解,並確保對方有足夠的還款能力,否則,一旦借款人無法償還貸款,擔保人就要承擔償還貸款的責任。
個人住房貸款的定義:
個人住房貸款,是一種消費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貸款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時,借款人必須提供擔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理其抵押物或質物,或由保證人承擔償還本息的連帶責任。貸款的對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貸款條件是城鎮居民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且有購房合同或協議,有還本付息的能力,信用良好,有購房所需資金30%的購房首付款,有銀行認可的貸款擔保等。
貸款逾期的定義:
貸款逾期通常是指該筆貸款到期後,借款人在未辦理相關展期或轉貸手續的前提下,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借款時限向發放貸款的銀行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從而造成貸款形成超出約定期限的一種現象。
徵信的定義:
徵信拼音是zhēng xìn,意思是依法採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信用信息,並對外提供信用報告、信用評估、信用信息咨詢等服務,幫助客戶判斷、控制信用風險,進行信用管理的活動。出自《左傳·昭公八年》中的「君子之言,信而有徵,故怨遠於其身」。其中,「信而有徵」即為可驗證其言為信實,或徵求、驗證信用。徵信就是專業化的、獨立的第三方機構為個人或企業建立信用檔案,依法採集、客觀記錄其信用信息,並依法對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務的一種活動,它為專業化的授信機構提供了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
❻ 名下有擔保會影響購房貸款嗎
給人擔保貸款會影響到自己買房貸款。
畢竟擔保人具有連帶責任,為別人擔保會影響到個人的信用和資產負債率。
但只要對方一直都是正常還款,而自已的個人信用也沒什麼問題,個人資質非常好,且滿足銀行或貸款機構的貸款條件,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那你也還是可以順利申請到房貸的。
拓展資料:
買房貸款擔保人要求是什麼
1、當申請房屋貸款的時候,如果借款人收入足夠或者信用紀錄是良好的,那麼貸款一般都比較容易獲得審批。但是如果借款人的收入是不夠的,或者是信用紀錄不好的,首付不足,貸款機構就會要求借款人找一個擔保人,對房屋的負債作個人承擔。
2、常見的房貸擔保人是父母作子女的擔保人、配偶作為擔保人、兄弟姊妹作為擔保人,或者找朋友作為擔保人。如借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是要負上還款責任的。在應承作為擔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原因是當你簽名作錢債擔保,即是對貸款機構作出個人負責清還欠債的承擔。
3、即使擔保人和欠債人的關系有變更,例如丈夫擔保妻子做房屋貸款,兩人離婚,擔保書也不會受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它仍然的有效的。換句話說,當擔保人一旦簽名作擔保後,便是永遠作擔保人,除非借款人獲貸款機構批准取消擔保人資格。
4、房貸擔保人要負全責,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一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
房貸,也被稱為房屋抵押貸款。房貸,是由購房者向銀行填報房屋抵押貸款的申請,並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所規定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銀行經過審查合格,向購房者承諾發放貸款,並根據購房者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者所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銀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把所貸出的資金直接劃入售房單位在該行的帳戶上。
住房貸款
個人住房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時必須提供擔保。個人住房貸款主要有委託貸款、自營貸款和組合貸款三種。委託貸款
個人住房委託貸款指銀行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的委託,以住房公積金存款為資金來源,按規定的要求向購買普通住房的個人發放的貸款。也稱公積金貸款。
自營貸款
個人住房自營貸款是以銀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購房者個人發放的貸款。也稱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各銀行的貸款名稱也不一樣,建設銀行稱為個人住房貸款,工商銀行和農業銀行稱為個人住房擔保貸款。
組合貸款
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指以住房公積金存款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是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和自營貸款的組合。此外,還有住房儲蓄貸款和按揭貸款等。
房貸還款方式:等額本金、等額本息、雙周供等;
貸款額度:在通過銀行審核後,可以貸款房產值的8成。
房貸首付:首套房按揭貸款需要首付3成,二套房需要首付5成。
貸款年限:一手房貸款年限為30年,二手房是20年,同時貸款年限加上申請人年齡不得超過70周歲。
貸款利率:首套房貸款基準利率5年期以上是6.55%,二套房貸款利率在基準利率上上浮1.1倍,即7.26%。
❼ 貸款做擔保人會影響自己貸款嗎
法律分析:做擔保人肯定影響你自己貸款的,比如按照你的財產和收入分析,自己貸的額度是100萬,但是如果為別人擔保50萬,你就最多隻能貸50萬了。因為在銀行看來,你為別人的擔保也是負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❽ 貸款擔保人會影響自己貸款嗎
法律分析:1、為別人購房做擔保人,是可能對以後的購房及個人徵信等方面產生影響的。擔保人在借款人不還款時應承擔還款責任,作為擔保人再行借款時,銀行也會查詢被擔保人的信用記錄,被擔保人記錄嚴重不良就會受到影響。2、銀行對擔保人的要求一般是必須是本市戶口,經濟基礎較好且收入穩定。作為擔保人在借款人不還款時應承擔還款責任,所以一旦同意為貸款人擔保就等於同意為其承擔償貸風險。一般情況下作為擔保人借款時,銀行也會查詢被擔保人的信用記錄,被擔保人記錄嚴重不良就會影響到擔保人的徵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