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證券交易有哪些種類以及方式
(一)按交易場所的不同而劃分
:1.場內交易2.場外交易
(二)按交易主體的不同劃分:
1.相對買賣:一個買主對一個賣主交易的最原始交易方法;2.拍賣標購:一個賣主對眾多買主,或眾多賣主對一個買主。3.競價買賣:眾多的買主與眾多的賣主。
(三)按交割時間不同劃分:
1.當日交易2.普通日交易3.特約日交易
(四)按證券經營者不同劃分:
1.自營買賣2.代理買賣
(五)按證券交易付款資金來源分:
1.現金交易2.保證金交易3.借貸交易
(六)按證券交易完成交割期限及標的物劃分:
1.現貨交易 2.期貨交易3.期權交易4.信用交易 5.證券回購交易
證券交易方式是證券買賣的方法和形式。任何證券流通都是通過一定的具體的交易方式去實現的。在商品經濟的發展過程中,隨著證券流通市場規模的擴大,流轉交易額的增長,證券交易方式是從簡單到復雜、從低級到高級、從單一到復合地發展起來的。從證券流轉買賣的時間講,即以證券交易雙方當事人從訂約到履約期限長短為標准,可以把證券交易方式分為證券現貨交易、證券期貨交易、證券期權交易、證券信用交易和證券回購交易等五種形式。
『貳』 證券交易所制度交易形式有哪些
證券交易的方式有:
1.集中競價。
競價交易,是多個買主與賣主之間,出價最低的賣主與進價最高的買主達成交易。公開的集中競價,則是所有有關購售該證券的買主和賣主集中在證券交易所內公開申報、競價交易,每當買賣雙方出價相吻合就構成一筆買賣,交易依買賣組連續進行,每個買賣組形成不同的價格。有關集中競價交易的操作程序、成交辦法、交易單位、交易價格升降單位、交易的清算交割日期等項證券交易運作規則,由證券交易所制定,報中國證監會批准。
2.價格優先。
是指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買(賣)方進行買賣同種證券時,買方中出價最高者,應處在優先購買的地位;而賣方中出價最低者,應處在優先賣出的地位。
3.時間優先。
是指出價相同時,以最先出價者優先成交。
4.證券交易當事人買賣的證券可以採用紙面形式或者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形式。
『叄』 基金資金的清算,依據交易場所的不同可以分為具體有哪些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三)重要文件保管基金託管人負責保管基金的重大合同、基金的開戶資料、預留印鑒、實物證券的憑證等重要文件。(四)核對基金資產核對的頻率因賬戶特點和管理方式不同而有所差異。一般情況下,基金銀行存款賬戶余額、基金結算備付金余額、基金證券賬戶的各類證券資產數量和余額每日核對;基金債券託管賬戶在交易當日進行核對,如無交易每周核對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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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證券市場按交易組織形式不同可以分為什麼
證券市場按交易組織形式不同可以分為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
『伍』 證券交易方式的分類有哪些
(一)按交易場所的不同而劃分
:1.場內交易2.場外交易
(二)按交易主體的不同劃分:
1.相對買賣:一個買主對一個賣主交易的最原始交易方法;2.拍賣標購:一個賣主對眾多買主,或眾多賣主對一個買主。3.競價買賣:眾多的買主與眾多的賣主。
(三)按交割時間不同劃分:
1.當日交易2.普通日交易3.特約日交易
(四)按證券經營者不同劃分:
1.自營買賣2.代理買賣
(五)按證券交易付款資金來源分:
1.現金交易2.保證金交易3.借貸交易
(六)按證券交易完成交割期限及標的物劃分:
1.現貨交易 2.期貨交易3.期權交易4.信用交易 5.證券回購交易
證券交易方式是證券買賣的方法和形式。任何證券流通都是通過一定的具體的交易方式去實現的。在商品經濟的發展過程中,隨著證券流通市場規模的擴大,流轉交易額的增長,證券交易方式是從簡單到復雜、從低級到高級、從單一到復合地發展起來的。從證券流轉買賣的時間講,即以證券交易雙方當事人從訂約到履約期限長短為標准,可以把證券交易方式分為證券現貨交易、證券期貨交易、證券期權交易、證券信用交易和證券回購交易等五種形式。
『陸』 證券交易的種類包括哪些證券交易的場所證券交易的程序
什麼是證券交易: 證券交易市場也稱證券流通市場、二級市場(security secondary market)、次級市場,是指對已經發行的證券進行買賣,轉讓和流通的市場。在二級市場上銷售證券的收入屬於出售證券的投資者,而不屬於發行該證券的公司。中國有深證證券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 證券交易的種類劃分: 1、場內交易市場 場內交易市場'指由證券交易所組織的集中交易市場,有固定的交易場所和交易活動時間,在多數國家它還是全國唯一的證券交易場所,因此是全國最重要、最集中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接受和辦理符合有關法令規定的證券上市買賣,投資者則通過證券商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證券買賣。 證券交易所不僅是買賣雙方公開交易的場所,而且為投資者提供多種服務,交易所隨時向投資者提供關於在交易所掛牌上市的證券交易情況,如成交價格和數量等;提供發行證券企業公布的財務情況,供投資者參考。交易所制定各種規則,對參加交易的經紀人和自營商進行嚴格管理,對證券交易活動進行監督,防止操縱市場、內幕交易、欺詐客戶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交易所還要不斷完善各種制度和設施,以保證正常交易活動持續、高效地進行。 2、場外交易市場 場外交易市場又稱櫃台交易或店頭交易市場,指在交易所外由證券買賣雙方當面議價成交的市場,它沒有固定的場所,其交易主要利用電話進行,交易的證券以不在交易所上市的證券為主,在某些情況下也對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證券進行場外交易。場外交易市場中的證券商兼具證券自營商和代理商的雙重身份。作為自營商,他可以把自己持有的證券賣給顧客或者買進顧客的證券,賺取買賣價差;作為代理商,又可以客戶代理人的身份向別的自營商買進賣出證券。近年來,國外一些場外交易市場發生很大變化,它們大量採用先進的電子化交易技術,使市場覆蓋面更加廣闊,市場效率有很大提高。這方面,以美國的納斯達克市場為典型代表。 證券交易所的起源: 最早的是1613年成立的荷蘭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中國最早的是1905年設立的「上海眾業公所」。建國後,一度取消證券交易。1990年至1991年,上海和深圳相繼設立證券交易所。 香港最早的證券交易可以追溯至1866年。香港第一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股票經紀協會丁1891年成立,1914年易名為香港證券交易所,1921年,香港又成立了第二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證券經紀人協會,1947年,這兩家交易所合並為香港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到60年代後期,香港原有的一家交易所已滿足不了股票市場繁榮和發展的需要,1969年以後相繼成立了遠東、金銀、九龍三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證券市場進入四家交易所並存的所謂「四會時代」。 1973~1974年的股市暴跌,充分暴露了香港證券市場四會並存局面所引致的各種弊端,1986年3月27日,四家交易所正式合並組成香港聯合交易所。4月2日,聯交所開業,並開始享有在香港建立,經營和維護證券市場的專營權。2000年3月6日,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成立,全資擁有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三家附屬公司。 證券交易所的特徵: 1.證券交易所是由若干會員組成的一種非營利性法人。構成股票交易的會員都是證券公司,其中有正式會員,也有非正式會員。 2.證券交易所的設立須經國家的批准。 3.證券交易所的決策機構是會員大會(股東大會)及理事會(董事會)。其中,會員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決定證券交易所基本方針;理事會是由理事長及理事若干名組成的協議機構,制訂為執行會員大會決定的基本方針所必需的具體方法,制訂各種規章制度。 4.證券交易所的執行機構有理事長及常任理事。理事長總理業務。 證券交易所的種類 : 證券交易所分為公司制和會員制兩種。這兩種證券交易所均可以是政府或公共團體出資經營的(稱為公營制證券交易所),也可以是私人出資經營的(稱為民營制證券交易所),還可以是政府與私人共同出資經營的(稱為公私合營的證券交易所)。 1.公司制證券交易所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是以營利為目的,提供交易場所和服務人員,以便利證券商的交易與交割的證券交易所。從股票交易實踐可以看出,這種證券交易所要收取發行公司的上市費與證券成交的傭金,其主要收入來自買賣成交額的一定比例。而且,經營這種交易所的人員不能參與證券買賣,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證交易的公平。 在公司制證券交易所中,總經理向董事會負責,負責證券交易所的日常事務。董事的職責是:核定重要章程及業務、財務方針;擬定預算決算及盈餘分配計劃;核定投資;核定參加股票交易的證券商名單;核定證券商應繳納營業保證金、買賣經手費及其他款項的數額;核議上市股票的登記、變更、撤消、停業及上市費的徵收;審定向股東大會提出的議案及報告;決定經理人員和評價委員會成員的選聘、解聘及核定其他項目。監事的職責包括審查年度決算報告及監察業務,檢查一切賬目等。 2.會員制證券交易所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由會員自治自律、互相約束,參與經營的會員可以參加股票交易中的股票買賣與交割的交易所。這種交易所的傭金和上市費用較低,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放置上市股票的場外交易。但是,由於經營交易所的會員本身就是股票交易的參加者,因而在股票交易中難免出現交易的不公正性。同時,因為參與交易的買賣方只限於證券交易所的會員,新會員的加入一般要經過原會員的一致同意,這就形成了一種事實上的壟斷,不利於提供服務質量和降低收費標准。 在會員制證券交易所中,理事會的職責主要有:決定政策,並由總經理負責編制預算,送請成員大會審定;維持會員紀律,對違反規章的會員給予罰款,停止營業與除名處分;批准新會員進入;核定新股票上市;決定如何將上市股票分配到交易廳專櫃;等等。 證券交易所對股票交易活動的監管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證券交易所應當即時公布行情,並按日製作股票行情表,記載並以適當方式公布下列事項:上市股票的名稱;開市、最高、最低、及收市價格;與前一交易日收市價比較後的漲跌情況;成交量、值的分計及合計;股票指數及其漲跌情況;等等。 (2)證券交易所應當就市場內的成交情況編制日報表、周報表、月報表和年報表,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3)證券交易所應當監督上市公司按照規定披露信息。 (4)證券交易所應當與上市公司訂立上市協議,以確定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5)證券交易所應建立上市推薦人制度,以保證上市公司符合上市要求。 (6)證券交易所應當依照股票法規和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上市協議的規定,或者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要求,對上市股票作出暫停、恢復或者取消其交易的決定。 (7)證券交易所應當設立上市公司的檔案資料,並對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股票的情況進行統計,並監督其變動情況。 (8)證券交易所的會員應當遵守證券交易所的章程、業務規則,依照章程、業務規則的有關規定向證券交易所繳納席位費、手續費等費用,並繳存交易保證金。 (9)證券交易所的會員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供季度、中期及年度報告,並主動報告有關情況;證券交易所有權要求會員提供有關報表、帳冊、交易記錄及其他文件。 希望本人提供的資料能解答你疑問,祝你投資愉快!
『柒』 證券交易場所的證券交易場所分類
證券交易場所分為證券交易所和其他交易場所兩大類。 證券交易所是有組織的市場,又稱「場內交易市場」,是指在一定的場所、一定的時間,按一定的規則集中買賣已發行證券而形成的市場。在我國,根據《證券法》的規定,證券交易所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證券交易所的設立和解散,由國務院決定。證券交易所作為進行證券交易的場所,其本身不持有證券,也不進行證券的買賣,當然更不能決定證券交易的價格。證券交易所應當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保證證券市場的正常運行。為此,我國《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具體規定了證券交易所的職能和不得從事的事項。
證券交易所的職能有:
(1)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
(2)制定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
(3)接受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
(4)組織、監督證券交易。
(5)對會員進行監管。
(6)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管。
(7)設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8)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
(9)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職能。
證券交易所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從事的事項有:
(1)以營利為目的的業務。
(2)新聞出版業。
(3)發布對證券價格進行預測的文字和資料。
(4)為他人提供擔保。
(5)未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證券交易所的組織形式有會員制和公司制兩種。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都採用會員制,設會員大會、理事會和專門委員會。理事會是證券交易所的決策機構,理事會下面可以設立其他專門委員會。證券交易所設總經理,負責日常事務。總經理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任免。 其他交易場所是指證券交易所以外的證券交易市場,也稱為「場外交易市場」,包括分散的櫃台市場和一些集中性市場。
在證券交易市場發展的早期,櫃台市場(又稱「店頭市場」)是一種重要的形式,許多有價證券的買賣是在銀行或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的櫃台上進行的。這種交易活動呈現分散性,其買賣方式與集中交易市場採取的委託買賣有很大不同。通常,在櫃台上交易的證券,其買賣價格由開設櫃台的金融機構報出,投資者根據金融機構櫃台所報的買入價或賣出價進行櫃台交易,即證券出售者將證券直接賣給櫃台,證券購入者直接從櫃台買人證券。所以,金融機構的櫃台既是證券交易的組織者,也是證券交易的直接參加者。由於這種交易是一對一的方式,就不會出現投資者買方內部或賣方內部直接的出價、要價競爭,而是由金融機構櫃台根據投資者的接受程度調整報價。我國在2002年6月開始運作的商業銀行記賬式國債櫃台市場就採用這樣的交易方式。
隨著證券交易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其他交易場所也出現了一些集中性的交易市場。從我國情況看,銀行間債券市場已成為一個重要的債券集中性交易市場。l997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出通知,決定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開辦銀行間債券交易業務。由此,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建立起來。在隨後的幾年裡,這一市場有了較快發展。在現階段,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參與者有境內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可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國銀行分行等。主要交易方式包括債券現貨交易和債券回購。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為參與者的債券報價、交易提供中介及信息服務。債券交易實行雙邊談判成交,逐筆結算。
另外,我國現行開展的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也屬於其他交易場所。該轉讓系統以具有代辦股份轉讓主辦券商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為核心,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規范的股份轉讓平台。
『捌』 按照證券的交易程序不同金融市場可分為
場外市場和場內市場
『玖』 證券交易有哪些種類以及方式
證券交易的種類以及方式如下:
1、按交易場所的不同而劃分。分為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
2、按交易主體的不同劃分。分為相對買賣,一個買主對一個賣主交易的最原始交易方法。拍賣標購,一個賣主對眾多買主,或眾多賣主對一個買主。競價買賣,眾多的買主與眾多的賣主。
3、按交割時間不同劃分。分為當日交易、普通日交易、特約日交易。
4、按證券經營者不同劃分。分為自營買賣、代理買賣。
5、按證券交易付款資金來源分,可分為現金交易、保證金交易、借貸交易。
6、按證券交易完成交割期限及標的物劃分,可分為現貨交易、期貨交易、期權交易、信用交易、證券回購交易。
理財產品,即由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行設計並發行的產品,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產品。
QDII型人民幣理財產品,簡單說,即是客戶將手中的人民幣資金委託給合格商業銀行,由合格商業銀行將人民幣資金兌換成美元,直接在境外投資,到期後將美元收益及本金結匯成人民幣後分配給客戶的理財產品。銀行吸收儲蓄存款以後,再把這些錢以各種方式投入到社會生產過程,並取得利潤。作為使用儲蓄資金的代價,銀行必須付給儲戶利息。因而,對儲戶來說,參與儲蓄不僅支援了國家建設,也使自己節余的貨幣資金得以增值或保值,成為一種家庭投資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