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衍生工具的分類
你好,金融衍生工具可以按照產品形態、交易方式、基礎工具的種類以及交易場所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分類。
(1)按產品形態分類,分為獨立衍生工具和嵌入式衍生工具。獨立衍生工具是指本身即為獨立存在的金融合約,嵌入式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合同中的衍生金融工具。
(2)按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方式及特點分類,分為金融遠期合約、金融期貨、金融期權、金融互換和結構化金融衍生工具。其中,金融互換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條件,在約定的時間內定期交換現金流的金融交易。結構化金融衍生工具是指利用其結構化特性,通過相互結合或者與基礎金融工具相結合,產生的衍生工具。
(3)按照基礎工具種類分類,可分為股權類產品的衍生工具、貨幣衍生工具、利率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工具。
(4)按照交易場所分類,分為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和場外交易市場交易的衍生工具。
B. 金融衍生品有哪些
金融衍生品(derivatives),是指一種金融合約,其價值取決於一種或多種基礎資產或指數,合約的基本種類包括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金融衍生品還包括具有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中一種或多種特徵的混合金融工具。
C. 金融衍生品有哪些
一、金融衍生品包括下面這些:
1.股權類產品的衍生工具。是指以股票或股票指數為基礎工具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股票期貨、股票期權、股票指數期貨、股票指數期權以及上述合約的混合交易合約。
2.貨幣衍生工具。是指以各種貨幣作為基礎工具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遠期外匯合約、貨幣期貨、貨幣期權、貨幣互換以及上述合約的混合交易合約。
3.利率衍生工具。是指以利率或利率的載體為基礎工具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遠期利率協議、利率期貨、利率期權、利率互換以及上述合約的混合交易合約。
4.信用衍生工具。是以基礎產品所蘊含的信用風險或違約風險為基礎變數的金融衍生工具,用於轉移或防範信用風險,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發展最為迅速的一類衍生產品,主要包括信用互換、信用聯結票據等等。
5.其他衍生工具。除以上四類金融衍生工具之外,還有相當數量金融衍生工具是在非金融變數的基礎上開發的,例如用於管理氣溫變化風險的天氣期貨、管理政治風險的政治期貨、管理巨災風險的巨災衍生產品等等。
二、金融衍生工具是指一種根據事先約定的事項進行支付的雙邊合約,其合約價格取決於或派生於原生金融工具的價格及其變化。 金融衍生工具是相對於原生金融工具而言的。這些相關的或原生的金融工具一般指股票、債券、存單、貨幣等。
三、《銀行業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列舉了衍生產品的4個基本種類,即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遠期是交易雙方在未來某一確定時間以確定價格買賣一定數量某種標的資產的合約;期貨一般是指以某種大宗商品或金融資產為標的的標准化遠期合同;互換在國內稱為掉期,是指交易雙方按照商定條件,在約定時間內交換一系列現金流的合約;期權是一種買賣選擇權,買方能夠在未來特定時間或時間段按照事先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某種標的物的權利。買入者行權,賣出者必須履約。
D. 金融衍生工具有哪些
你好,我國金融衍生工具市場分為交易所交易市場、銀行間市場和銀行櫃專台市場三個部分。屬
(1)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所市場。目前在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品包括可轉換公司債券、股票指數期貨、少量資產支持證券等。
(2)銀行間衍生工具市場。中國銀行間衍生品市場主要集中於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主要交易的衍生品包括債券遠期、銀行間遠期外匯、人民幣利率掉期、外匯掉期、利率互換、人民幣外匯期權等。
(3)銀行櫃台衍生工具市場。取得衍生產品交易資格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可與機構客戶進行衍生產品交易,目前主要涉及遠期結售匯、外匯遠期與掉期、利率衍生品交易等等。同時,商業銀行在個人理財產品和業務的經營活動中,也較多涉及了嵌入式金融衍生品交易。
E. 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分類
金融衍生品交易可分為場內交易和場外文易。
1、場內交易,,指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進行競價交易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具有交易所向交易參與者收取保證金、同時負責進行清算和承擔履約擔保責任的特點。此外,由於每個投資者都有不同的需求,交易所事先設計出標准化的金融合同,由投資者選擇與自身需求最接近的合同和數量進行交易。所有的交易者集中在一個場所進行交易,這就增加了交易的密度,一般可以形成流動性較高的市場。期貨交易和部分標准化期權合同交易都屬於這種交易方式。可見,場內衍生品交易市場管理更為嚴格,是衍生品市場穩步發展的重要基石。
2、場外交易,又稱櫃台交易,指交易雙方直接成為交易對手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有許多形態,可以根據每個使用者的不同需求設計出不同內容的產品。同時,為了滿足客戶的具體要求、出售衍生產品的金融機構需要有高超的金融技術和風險管理能力。場外交易不斷產生金融創新。但是,由於每個交易的清算是由交易雙方相互負責進行的,交易參與者僅限於信用程度高的客戶。掉期交易和遠期交易是具有代表性的櫃台交易的衍生產品。相對而言,場外衍生品市場監管難度更大,對於參與者的要求也更高。
F. 衍生金融產品有哪些
外匯,國內期貨,外盤期貨,黃金,白銀 債券 電子盤 期權
G. 金融衍生產品有哪些
金融衍生品是指一種金融合約價值取決於一種或多種基礎資產或指數。金融衍生品還包括具有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中一種或多種特徵的混合金融工具。
一、金融衍生品的種類(根據產品形態分類)
1、遠期合約:流動性較低,根據買賣雙方的特殊需求由買賣雙方自行簽訂的合約。
2、期貨合約:流動性較高,是期貨交易所制定的標准化合約。期貨合約的持有者可借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3、期權合約:以金融衍生產品作為行權品種的交易合約。期權的標的資產包括:股票、股票指數、外匯、債務工具、商品和期貨合約。
4、掉期合約:又稱「互換合約」,是一種內交易雙方簽訂的在未來某一時期相互交換某種資產的合約。
二、金融衍生品的種類(根據原生資產分類)
1、股票:股票期貨、股票期權合約等。
2、利率:利率期貨、利率遠期、利率期權、利率掉期合約等。
3、貨幣:貨幣遠期、貨幣期、貨幣期權、貨幣掉期合約等
4、商品:商品遠期、商品期貨,商品期權、商品掉期合約等。
三、金融衍生品的種類(根據交易方法分類)
1、場內交易: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進行競價交易的交易方式。交易所向交易參與者收取保證金、同時負責進行清算和承擔履約擔保責任。
2、場外交易:交易雙方直接成為交易對手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的形態有很多。
H. 場外期權和場內期權的區別在哪裡
場內期權和場外期權最主要區別在於合約是否標准化場內期權是指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權,場內期權合約是標准化合約。場內期權目前交易所只推出了50ETF期權,我國首個場內期權產品——上證50ETF期權是早在2015年2月9日正式上市。
場外期權,是指在滬、深交易所之外的非集中性的交易場所進行的非標准化的期權合約。場外期權交易一般由交易雙方共同達成,按照雙方需求個性化定製交易的金融衍生品。
投資者在確定操作標的、看漲看跌方向、持有期限,並按標的股票名義本金支付一定比例的權利金,即可買入成為期權的權利方,在約定的時間或該時間之前,以約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約定數量的標的。場外期權業務的標的通常包括個股、股票指數、大宗商品等資產為合約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