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碳交易市場的發展現狀
目前(指2009年),荷蘭CLIMEX交易所、歐洲氣候交易所、北歐電力交易所、紐約綠色交易所、亞洲碳交易所等都可以進行減排量(CER)交易。據世界銀行統計,2007年全球CER相關交易額達60億歐元。但受金融危機影響,2009年上半年,整個二級市場的每噸CER的價格從之前的20歐元下降為10歐元左右。
先來看歐洲排放交易體系。歐盟委員會2005年起對成員國實行溫室氣體排放配額管理,在其生效的第一階段(2005年—2007年),對各成員國每年可排放的二氧化碳量做了規定。在此基礎上設立了歐洲排放交易體系,允許各成員國交易各自的配額。歐盟的規定比京都議定書更為嚴格,其交易也非常活躍。2005年,成交額就達72億歐元,2006年為181億歐元。但由於歐盟規定第一階段的配額不能帶入第二階段,2007年的價格大幅下跌,交易量萎縮。2008-2012年是第二階段,一些非歐盟成員國也加入進來,並且歐盟也接受了UNFCCC認定的減排項目。
再來看芝加哥氣候交易所的碳排放交易。芝加哥氣候交易所成立於2003年,它為溫室氣體排放量交易設計了CFI合約,每份CFI代表100噸的CO2等額氣體排放。CCX提供了正式會員、合作會員、減排量供應、減排量打包、交易、買家等六種參與形式以滿足不同的排放需求。
日本和歐美等發達國家及地區已通過碳交易取得了顯著的環境和經濟效益。如英國通過「以激勵機制促進低碳發展」的氣候政策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德國通過碳排放權交易管理,做到了經濟與環境雙贏;美國堪薩斯州農民通過農田碳交易,獲得了新的農業收入來源;日本則把碳排放權交易看作是「21世紀第一個巨大商機」,通過在世界各地大量購買和銷售碳排放權,獲得了巨大的經濟收入。此外,印度、泰國等發展中國家和地區也看到了全球變暖帶來的商機,陸續進入全球碳交易市場「淘金」。
② 碳排放的碳交易
全球碳交易市場年均交易額已達300億美元,預計將來還會大幅增加。在歐洲,企業可以通過買賣二氧化碳排放量信用配額來實現排放達標的目標。碳排放已經成為一種市場化的交易。在倫敦金融城,除了股票、證券和期貨交易所外,還有不少專門從事碳排放交易的公司。早在2002年,英國就自發建立了碳交易體系。另外,在倫敦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的公司中,有60多家企業致力於研發有助減少碳排放的新技術。雖然在倫敦沒有一所類似股票交易所的碳交易所,但是這些大大小小從事碳排放交易的公司企業卻早就聯合在一起了。碳排放價格一直處於波動狀態,2006年交割的碳排放價格約為每噸16.50歐元(約合人民幣165元),而2007年交割的碳排放價格則為17歐元。除英國外,歐洲各國目前都有活躍的碳排放交易市場。2002年,荷蘭和世界銀行首先開始碳交易時,碳排放的價格為每噸5歐元左右,此後開始上揚。2004年達到6歐元,到2006年4月上旬,每噸價格超過了31歐元。2006年,世界二氧化碳排放權交易總額達280億美元,為2005年的2.5倍,交易的二氧化碳量達到了13億噸。
英國、美國已經是全球碳排放交易的兩大中心——擔綱的分別是倫敦金融城和芝加哥氣候交易所。現在,參與碳排放交易的政治家和商人都將目光投向了亞洲,投向了中國。碳排放交易是用經濟手段推動環保的國際通行辦法,是清潔發展機制,簡稱CDM的核心內容。1997年開始接受簽署的《京都議定書》,《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的重要議定書,是碳排放全球交易的政策驅動力。根據《京都議定書》的約定,「已發展國家」有已經核準的2008-2012年間溫室氣體排放量上限;同時,至2012年,溫室氣體平均排放量必須比1990年的水平低5.2%。為減少「全球蔓延」的溫室氣體,《京都議定書》同時規定,協議國家(現有169個國家)承諾在一定時期內實現一定的碳排放減排目標,各國可將自己的減排目標分配給國內不同的企業。當某國不能按期實現減排目標時,可以從擁有超額配額(或排放許可證,英文簡稱CER)的國家(主要是發展中國家)購買一定數量的配額(或排放許可證)以完成自己的減排目標。同樣的,在一國內部,不能按期實現減排目標的企業也可以從擁有超額配額(或排放許可證)的企業那裡購買一定數量的配額(或排放許可證)以完成自己的減排目標,CDM便因此形成,碳排放形成「大宗商品交易」的國際市場。
受《京都議定書》的政策牽引,英國早在2002年即啟動自願排放貿易計劃,31個團體根據1998-2000年基線自願性設定排放減量目標,包括了6種溫室氣體。2005年,歐盟溫室氣體排放交易體系啟動,該體系覆蓋歐盟25個成員國,包括近12000個燃燒過程排放二氧化碳的工業實體,遂使歐盟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場。倫敦金融城則是歐洲碳排放交易市場的中心。2006年,其碳排放交易額超過200億歐元,歷年來呈翻番增長趨勢。「走在環保問題的前列,已經為金融城帶來了切實利益。」倫敦金融城當局政策與資源委員會主席邁克爾·斯奈德如此評價金融城的碳排放交易。
美國目前尚未加入簽署《京都議定書》,其制定了「10年內減少20%的汽油用量」的發展減排計劃。2003年建立的芝加哥氣候交易所是全球首個以溫室氣體減排為目標和貿易內容的專業市場平台,其包括了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全氧化物、六氟化硫等6種溫室氣體的排放交易,會員200餘個,這足以使其成為碳排放交易的美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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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碳交易的鏈接
排放權交易
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出發,《京都議定書》以法規的形式限制了各國溫室氣體的排放量,而從經濟角度出發,它更是催生出一個以二氧化碳排放權為主的碳交易市場,市場參與者從最初的國家、公共企業向私人企業以及金融機構拓展,呈現出一派繁榮的景象。
在這個目前規模超過600億美元的碳市場中,交易主要通過各種交易所發放排放(減排)配額,或以清潔發展項目為標的的買賣進行。已經運行了3年之久的歐洲氣候交易所、歐洲能源交易所,服務內容就是在歐盟實行的「總量管制與交易制度」機制下,向每個成員國分發其每年預定的二氧化碳的可能排放量,每個成員國再向各企業分發「歐盟排碳配額」(每個配額等於1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如果企業在期限內沒有使用完其配額,則可以通過碳交易所「出售」;反之,就必須從沒有用完配額的企業手中購買。而2008年2月18日正式運營的、由紐約—泛歐交易所與法國國有金融機構信託投資局共同建立全球交易平台,服務內容則以聯合國分配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現貨、期貨交易為主。以清潔發展項目為標的的買賣大都在亞洲的碳交易所進行。
如果說《京都議定書》給二氧化碳標上了價,那麼歐洲氣候交易所於2005年4月推出的期貨、期權交易,則使二氧化碳排放權如同大豆、石油等商品一樣可自由流通,豐富了碳交易的金融衍生品種。正是看中了碳市場的商業機會,除了上萬家企業投身其中外,投資銀行、對沖基金、私募基金以及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在碳市場中也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從最初擔當碳交易中介賺取略高於1%的手續費,到直接投資CDM項目,再到今天成立各類專門的「碳銀行」部門進行氣體排放管理,這些「金融家」的參與使得碳市場的容量擴大,流動性加強,市場也愈發透明,形式也更加多樣化。
如在清潔發展機制下,許多金融機構通過提供資金和技術,在成本較低的發展中國家開發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等減排項目。這種「雙贏」甚至「三贏」的合作方式受到了各方的認可。聯合國環境署的統計顯示,自CDM實施之日起,每月由其所產生的核證減排量持續攀升。
⑤ 碳金融的市場狀況
世界銀行的統計數據顯示,自2004年起,全球以二氧化碳排放權為標的的交易總額從最初的不到10億美元增長到2007年的600億美元,四年時間增長了60倍。交易量也由1000萬噸迅速攀升至27億噸。巴克萊資本環境市場部總監預言,按照目前的發展速度,不久的將來碳交易將發展成為全球規模最大的商品交易市場。 2008年1月23日,新近完成合並的紐約—泛歐交易所(NYSE Euronext)與法國國有金融機構信託投資局展開合作,宣布共同建立一個二氧化碳排放權的全球交易平台。這個被命名為BlueNext的交易平台以二氧化碳排放權的現貨交易為主,並計劃在2008年的二季度設立期貨市場,最終涉足各種與環境有關的金融衍生品交易。2月18日,作為首個交易京都議定書碳排放配額的平台,BlueNext開始正式運作。這意味著二氧化碳排放權市場的深度和廣度進一步擴展,無疑也是對二氧化碳排放權商品屬性的一種肯定。
事實上,早在BlueNext成立之前,甚至在京都議定書生效之前,區域性的「碳市場」已經開始運作,二氧化碳排放權早已在多個交易所里登堂入室。時值今日,以減排二氧化碳為主要標的歐盟排放交易機制(EU ETS)已經順利運行了三年之久,歐盟內的歐洲氣候交易所(European Climate Exchange)、北方電力交易所(Nordpool)、未來電力交易所(Powernext)以及歐洲能源交易所(European Energy Exchange)等均參與碳交易,歐盟的碳交易量和交易額均居全球首位。這其中歐洲氣候交易所專門從事二氧化碳排放權交易,而由於二氧化碳為礦物燃料的衍生品,歐洲其他的二氧化碳排放權合同則多數在現有的能源交易所掛牌,這些交易所希望藉由二氧化碳排放權的交易來套利,從客觀上也促進了二氧化碳排放權交易量的增長。
此外,加拿大、新加坡和東京也先後建立起了二氧化碳排放權的交易機制。在亞洲,碳交易所通過電子交易系統來買賣由清潔發展項目產生的核證減排量(CER)。如果說《京都議定書》的簽署等同於給二氧化碳標上了價,那麼在不同類型的交易所內掛牌交易使得二氧化碳排放權邁出了市場化的第一步。
以歐洲氣候交易所為例,歐盟實行的是「總量管制與交易制度」(Cap-and-Trade)機制,每個成員國每年先預定二氧化碳的可能排放量(與京都議定書規定的減排標准相一致),然後政府根據總排放量向各企業分發被稱為「歐盟排碳配額(EUA)」的二氧化碳排放權,每個配額允許企業排放1噸的二氧化碳。如果企業在期限內沒有使用完其配額,則可以「出售」套利。一旦企業的排放量超出分配的配額,就必須通過碳交易所從沒有用完配額的企業手中購買配額。類似銀行的記賬方式,配額能通過電子賬戶在企業或國家之間自由轉移。BlueNext的基本功能也是如此,只不過交易的商品變成了聯合國分配的排放量(AAU)。
除了這種最基本的交易方式,歐洲氣候交易所還於2005年4月推出了與歐盟排碳配額掛鉤的期貨,隨後又推出了期權交易,使二氧化碳排放權如同大豆、石油等商品一樣可自由流通,豐富了碳交易的金融衍生品種類,客觀上增加了碳市場的流動性。2007年9月,與核證減排量掛鉤的期貨與期權產品也相繼面市。交易產品的豐富使歐洲氣候交易所的成交額與成交量逐年穩步攀升。2005年,歐洲氣候交易所交易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超過2.7億噸,價值50億歐元;2006年交易量攀升至8億噸,交易額突破100億歐元;2007年15億噸,成交額接近200億歐元。 隨著二氧化碳排放權商品屬性的不斷加強以及市場的愈發成熟,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看中了碳市場的商業機會。除了最早規定的造紙、金屬、熱能、煉油以及能源密集型五個行業的12000家企業積極投身其中,投資銀行、對沖基金、私募基金以及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在碳市場中也扮演著不同的角色。
最初金融機構只是擔當著企業碳交易的中介機構,賺取略高於1%的手續費。也有一些基金看準了二氧化碳排放權的升值潛力而直接投資。歐盟排碳配額從2004年12月的不到9歐元上揚至2006年4月的最高32歐元,雖然中間也經歷了較大的震盪,但是16個月里250%的增長幅度也讓基金嘗到了甜頭。
金融機構的參與使得碳市場的容量擴大,流動性加強,市場也愈發透明;而一個邁向成熟的市場反過來又吸引更多的企業、金融機構甚至私人投資者參與其中,且形式也更加多樣化。二氧化碳排放權批發市場的日益壯大讓私人投資者對二氧化碳排放權零售商品的興趣也與日劇增。2006年10月,巴克萊資本率先推出了標准化的場外交易核證減排期貨合同。2007年,荷蘭銀行與德國德雷斯頓銀行都推出了追蹤歐盟排碳配額期貨的零售產品。
除了單純地進行配額交易和設計金融零售產品外,投資銀行還以更加直接的方式參與碳市場。2006年10月,摩根士丹利宣布投資30億美元於碳市場;2007年3月,參股美國邁阿密的碳減排工程開發商,間接涉足了清潔發展機制的減排項目;8月成立碳銀行,為企業減排提供咨詢以及融資服務。氣體排放管理已經成為歐洲金融服務行業中成長最為迅速的業務之一,各機構都競相招兵買馬。 從金融機構在碳市場中所扮演的角色演變中不難發現,他們的注意力已經從最初的以配額為基礎的排放交易向減排項目融資轉變。在碳排放交易如火如荼,碳金融衍生品層出不窮的同時,被稱為「碳資產」的減排項目正成為對沖基金、私募基金追逐的熱點。投資者往往以私募股權的方式在早期既介入各種減排項目,甘冒高風險的代價期待高額回報。
根據京都議定書框架下的清潔發展機制,發達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在成本較低的發展中國家開發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等減排項目,並用由此而產生的「核證減排量」抵扣本國承諾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聯合履行機制的運作基本相同,只是減排項目多設立在東歐和前蘇聯國家。從經濟角度分析,無論是清潔發展機制還是聯合履行機制都有效降低了發達國家的減排成本,而從環保角度而言不僅實現了減排溫室氣體保護環境的最終目標,也有利於發展中國家的可持續發展。這種「雙贏」甚至「三贏」的合作方式受到了各方的認可。聯合國環境署的統計顯示,自實施之日起,每月由清潔發展機制所產生的核證減排量持續攀升。
對於發達國家的企業而言,盡管在發展中國家減排的成本要低於本國,但由於項目建設的周期長且申批手續繁復、項目初期的不確定性大,因此他們更傾向於購買碳資產的成品或是半成品,縮短資金投入周期。而對於基金而言,一方面,「碳資產」像傳統風投或是私募所投的項目一樣本身就能帶來收益,另一方面,項目建成後能實現的減排量在二級市場上出售給有需要的企業又能再次創造利潤;因此當碳市場的流動性加強且價格波動趨於平穩之後,「碳資產」的雙重收益模式自然贏得了基金的青睞。此外,「碳資產」的價值與傳統的股票債券市場幾乎完全不相干,與非能源類的商品市場也關聯甚微,基金也完全可以利用它來對沖傳統投資的風險。
2000年,世界銀行發行了首隻投資減排項目的碳原型基金(Prototype Carbon Fund),共募集1.8億美元。根據法國Caisse des Dépots銀行氣候部的統計,自2003年以來,類似性質的基金以每年10隻的數量在增長。世行與各國政府聯手推出多隻基金,私人投資公司MissionPoint於2006年12月發行的首隻碳基金在12個星期里就完成了3.35億美元的募集指標。截至2007年11月,專門投資於碳資產的基金數量已經達到了58隻,規模超過70億歐元。盡管如此,項目供應量仍然無法滿足形形色色的投資需求,僅僅只有半數募集的資金實現了投資。
這些基金的資金來源同樣也能說明碳交易,尤其是碳資產越來越多地受到私募資本的關注。法國Caisse des Dépots銀行氣候部的數據顯示,直到2004年末,類似世行基金這類由政府機構或組織主導的資本所投的減排項目仍佔到了總項目的半數以上。私人資本出於對政策不確定性的擔憂,一般只是小規模地參與這類基金,形成所謂的公私混合型。然而,隨著2004年底俄羅斯批准京都議定書,政策障礙進一步掃清,私人資本開始大舉投資減排項目。2005年4月,歐洲首隻私人資本組成的歐洲碳基金從14家金融投資機構中募得了1.42億歐元。同年底,私人資本在減排項目上的投資總額已經全面超越了政府機構主導的資本。並且在2007年,私人資本主導的基金數量也超過了後者。私人資本的踴躍參與加快了整個碳市場的流動,擴大了市場容量,使碳市場進一步走向了成熟。
⑥ 碳排放交易的交易市場
2004年起,以各種排放(減排)配額為主的交易與減排項目為標的的買賣同時逐漸做大,催生了一個交易規模達1180億美元的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場,五年時間增長超過百倍。然而,當《京都議定書》的正式實施以及歐盟減排交易機制(ETS)第二階段同時於2009年進入第二個年份,當金融危機以摧枯拉朽之勢在諸多行業洗牌,碳排放交易市場亦不能獨善其身,尤其是在2012年《京都議定書》到期後的相關政策尚未有定論的背景之下,一切都充滿了變數。點碳公司(Point Carbon)的研究表明,盡管2009年全球碳排放市場的交易量仍能保持逆市上揚的趨勢,但整體市場規模將會下滑32%左右。
2009年2月中旬,歐洲氣候交易所二級市場成交的2009年12月到期的CER基準價(每噸二氧化碳)跌破了8歐元,隨後雖略有回升,但截至3月初仍持續徘徊在10歐元以下。而大約半年前它的價位還在20歐元左右,2008年末則跌至13歐元附近。
⑦ 低碳經濟的有由來
「低碳經濟「概念的由來
伴隨著人們對全球氣候變暖嚴峻後果越來越清晰的認識,「低碳經濟」成了當下流行的新概念。
它最早見諸於政府文件是2003年的英國能源白皮書——《我們能源的未來:創建低碳經濟》。這個資源並不豐富的島國對能源安全和氣候變化的威脅有著未雨綢繆的認識,按目前的消費模式,2014年之後英國80%的能源需要依靠進口。
2006年,前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尼古拉斯·斯特恩牽頭撰寫了關於氣候變化經濟學的 《斯特恩報告》,呼籲全球向低碳經濟轉型。報告指出全球以每年GDP1%的投入,可以避免將來每年GDP5%-20%的損失。
2007年美國參議院提出了《低碳經濟法案》。同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在巴厘島召開,制訂了應對氣候變化的巴厘島路線圖,這對全球進一步邁向低碳經濟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次年的金融危機誰也不曾預料。這場危機反而催生了全球經濟結構的調整,以低碳經濟為代表的新技術革命,成為推動經濟復甦的新增長點和動力。
2009年年底在瑞典首都哥本哈根舉行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這是為了兌現兩年前巴厘島的承諾,在此之前三輪談判的預熱讓「低碳經濟」再次成為矚目的話題。
而在中國政府層面首次提出應對氣候變化、發展低碳經濟是2006年底,當時科技部、中國氣象局、發改委、原國家環保總局等六部委聯合發布了中國第一部 《氣候變化國家評估報告》。2007年APEC會議上胡錦濤明確提出「發展低碳經濟」。2009年,國務院強調要培育以低碳排放為特徵的新經濟增長點,建設以低碳排放為特徵的工業、建築、交通體系,以期在201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降低20%。在拉動經濟的4萬億投資計劃中,有2100億元人民幣用於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在去年(2009年)哥本哈根大會召開之前,我國制定了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目標,即到2020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而正在制定中的「十二五」經濟發展規劃,將進一步提高減排量,並把減排污染物從原來的兩項指標擴展到多項。
中國部分城市低碳實踐:
金融危機中處於沖擊前沿的廣東在考慮經濟轉型的同時開始了對低碳經濟的探索。廣東省政府、中科院廣州能源研究所以及英國駐穗總領事館2009年5月合作啟動了 「廣東省發展低碳經濟路線圖及促進政策研究」項目,深圳被列為試點城市。
保定和上海在建設部和世界自然基金會的聯合推動之下,成為首批試水低碳化發展的城市。在位於崇明島的東灘,上海正在建設世界上第一個可持續發展的生態城,其設計的宗旨是在經濟條件可行的限度內接近 「碳中性」。在保定,新能源產業已成為經濟發展中增長最快、拉動力最強的支撐產業,其勢頭讓這座二線城市重歸人們視線。目前保定擁有中國唯一的全產業鏈太陽能光伏電池生產企業以及最大的風電葉片生產企業。
繼保定和上海之後,東北重工業城市吉林今年8月成為國家發改委批準的第一個低碳經濟試點示範城市。隨後不久,長沙亦表示有計劃在「長株潭」開展低碳經濟城市試點和低碳社區試點。
經濟的由來及發展現狀
在世界工業化進程中,人類向環境過度索取,以化石燃料為主的高碳經濟導致了全球嚴重的氣候問題。全球科學界的結論一致認為,100年來氣候變暖的原因除自然因素的影響外,還與人類的活動、尤其是與廣泛使用化石燃料過程中排放二氧化碳的程度密切相關。1992年簽署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1997年簽署的《京都議定書》,已經將氣候變化問題列入全球環境問題之首。迄今為止,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會議已經舉辦了15屆,但是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升高的趨勢並沒有發生根本性改變。
「低碳經濟」一詞首次出現在2003年英國政府發表的題為《我們未來的能源:創建低碳經濟》的能源白皮書中,當時並沒有給出低碳經濟確切的定義以及相關的界定方法和標准,但「低碳經濟」作為專有名詞迅速成為引起全世界廣泛關注的熱門話題。
低碳經濟的發展模式
雖然全球都在談論低碳經濟,但它其實並沒有很明確的定義。目前的主流理解是:低碳經濟指盡可能最小量排放溫室氣體的經濟體。低碳經濟的實質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潔能源開發以及追求綠色GDP。低碳經濟的核心是能源技術和減排技術創新、產業結構和技術創新以及人類生存發展觀念的根本改變。隨著「低碳經濟」概念的不斷發展和延伸,「碳足跡」、「低碳技術」、「低碳發展」、「低碳生活方式」、「低碳社會」、「低碳城市」、「低碳世界」等一系列新概念隨之應運而生,目前低碳經濟已經涉及廣泛的產業領域和管理領域。
作為一種經濟發展形態,低碳經濟特指溫室氣體盡可能低排放的新型經濟模式。這個模式同時也是一個以減少二氧化碳氣體排放為目標,構築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為基礎的產業經濟發展體系。通過改善生產流程,摒棄以往先污染後治理、先低端後高端、先粗放後集約的發展模式,是實現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保護雙贏的必然選擇。
低碳經濟的產業鏈包括太陽能、風能和電能、建材節能、新能源汽車等諸多新興行業。對我國而言,通過系統地調整體制,激勵節能技術研發創新、應用低排放技術、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來發展低碳經濟,是行之有效的。這與以往高消耗、低效率、高排放的傳統經濟有本質的區別。
發展低碳經濟涵蓋整個經濟活動,我國對碳排放制定了明確的控制指標。我國低碳經濟的發展目的是:一方面積極承擔環境保護責任,完成國家節能降耗指標;另一方面調整經濟結構,提高能源利用效益。發展新興工業,建設生態文明。隨著經濟不斷擴展。我國將逐步減少單位GDP的碳排放量,打破傳統經濟增長與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之間舊的高度相關關系,建立新的低碳生活環境和生活方式。
促進能源資源的高效利用,促進可再生能源的發展,這是世界各國實現低碳經濟發展的兩個重要途徑。以低碳經濟模式與低碳生活方式實現社會可持續發展,人類將逐步邁向生態文明之路。
國際碳金市場的形成
低碳經濟的市場交易被稱為碳金交易,以歐元結算,指通過交易來購買二氧化碳排放權(ERT)。碳金交易起源於《京都議定書》。根據《京都議定書》規定,發達國家履行溫室氣體排放義務時,可以採取3種境外減排的市場化機制:
一是聯合履約,通過項目合作轉讓已經實現的減排單位;
二是清潔發展機制,發達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與發展中國家開展項目合作,實現經核證的減排量,大幅降低在國內實現減排所需的費用;
三是排放貿易,指發達國家將其超額完成的排放義務指標,以貿易方式(非項目合作方式)直接轉讓給另一個未能完成減排義務的發達國家。排放權一旦成為市場商品後,可從對方購買到溫室氣體排放配額,將其用於減少溫室效應,從而實現減排目標。
目前發達國家之間的碳排放配額轉讓貿易(ET)、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碳排放配額轉讓貿易(CER)和歐盟碳排放配額轉讓貿易(EUA)的市場價格均統一以二氧化碳的減排量折算。全世界統一以二氧化碳的減排量折算經濟成本,對發達國家控制碳金市場有利。
發達國家會在全球貿易中越來越多地利用碳排放標准,開征碳關稅,對發展中國家的產品准入製造障礙。歐洲氣候交易所在碳金市場上表現最為活躍,美國正在奮起直追。2003年成立的美國芝加哥氣候交易所,由於大投資銀行的先後跟進,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碳金衍生品交易所和全球碳排放的基準價格市場。
資金與技術的瓶頸
人類社會走的是一條「先污染後治理」的發展道路,秉承「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發展中國家的初級發展階段決定其生態環境的脆弱性。更易受環境氣候變化的負面影響,面臨的生態挑戰更嚴峻。為實現減排目標,發展中國家迫切需要加強低碳技術方面的研發,需要國際社會資金和技術的支援。
如果發展中國家通過技術轉讓,大規模採用發達國家已有的節能環保先進技術,就可以實現全球的減排目標。但由於知識產權等問題的困擾,資金與技術轉讓一直是國際氣候談判中最具爭議的核心議題。受到科學知識、政治意願和經濟利益三方面的綜合影響,各國的切身利益始終隱藏在氣候政治談判之後,所以氣候政治談判也成為一場利益的角逐:如何占據低碳技術研發的制高點,如何獲得全球低碳市場的更多份額。
目前90%的先進技術掌握在發達國家手中。聯合國新千年大會要求發達國家每年拿出0.7%的GDP援助發展中國家。但事實上達到聯合國要求的國家少於10個。美國已經聯合歐洲17個主要發達國家進行低碳技術共享和信息交流,旨在推動建立全球減排市場並加以技術壟斷。
國際能源署估計未來20年內,國際社會需要在能源領域投入總額高達10萬億美元用於減排,才能實現全球溫度上升不超過2度的預期目標。發展中國家是整體減排的重要組成部分。如何確保援助資金進入發展中國家用於建立減排項目。成為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否則,全球減排目標根本無法實現。
國際氣候政治的博弈
1988年,聯合國環境開發署(UNEP)和世界氣象組織(WMO)建立了一個權威性的氣候變化科學評估機構——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委員會(IPCC),作為國際談判的科學咨詢機構。這個機構擁有2500名專家學者,負責收集、整理、匯總各國在氣候變化領域的研究成果,提出科學評介和建議,委員會的大多數專家和資助經費來自歐盟。
歐盟國家是世界核能和清潔能源技術的輸出國,十分注重集體機制的構建。歐盟通過積極斡旋,促成《京都議定書》生效。《京都議定書》確立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這一原則強調國際社會在共同減排中負有不同責任。《京都議定書》執行期限到2012年。隨著2005年《京都議定書》生效,圍繞重新制定世界各國碳減排量配額問題,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發達國家與新興大國之間、發展中國家與新興大國之間以及各國家集團之間激烈的氣候政治博弈正式拉開帷幕。歐盟的態度也發生了轉變。
2007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會議達成巴厘路線圖,為「後京都時代」的國際談判確立了基本框架。根據「共同但有區別」的原則,「後京都時代」將採取雙軌制談判機制來維護公平。無論人類選擇怎樣的發展路徑、發展速度、發展規模,都必須考慮碳排放量的約束。
全球減排對主權國家的可持續發展構成了內政和外交的雙重挑戰,要達成共識,談判難度非同一般。最終,2009年12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5次締約方會議艱難啟動。在美國和新興大國的推動下,只是簽署了不可或缺但又不具法律約束力的《哥本哈根協議》。
可能有些零亂,你可以在自己總結一下。
⑧ 您好,請問歐洲氣候交易所的網站是什麼謝謝
https://www.theice.com/marketdata/reports/ReportCenter.shtml?reportId=10&contractKey=81
⑨ 歐洲氣候交易所的介紹
歐洲氣候交易所是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CX)的一個全資子公司。成立於2004年。
⑩ 碳排放賣錢是咋回事呢
因為發展中國家減排二氧化碳成本低,而發達國家減排成本高,而且好多國家規定了企業減排指標,不完成要採取經濟處罰措施,所以有些發達國家花比較少的錢到發展中國家幫助減排,從而完成自己的任務,節約自己的開支。而發展中國家獲得外國資助,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實現雙贏格局。同樣為全球減排做貢獻。這就是減排放賣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