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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er碳交易發展問題

發布時間:2022-11-26 13:39:20

① 我國碳交易市場現狀是什麼怎麼推進全國碳市場建設呢

主要表現於:企業碳排放數據統計與監測的准確性、公正性問題,碳排放配額如何科學、公平、精細分配的問題;各主體在碳交易、碳資產管理方面的人、財、物能力建設問題;碳交易相關政策法規不健全等。同時,碳交易過程中還需要處理協調好經濟發展和低碳約束、市場和政府、中央和地方政府、公平和效率的關系。能否解決好這些問題,將關繫到碳市場建設運行的成敗。
第一,健全碳交易法律法規體系。
第二,保證配額的稀缺性。碳市場的源頭是配額。
第三,搭建統一有效的碳交易平台。
第四,理順碳價機制,利用協同措施促進碳市場健康發展
第五,需要制度創新。
仟億達億碳在國內、國際有著許多的開發CDM/CCER項目的合作夥伴,我們同合作夥伴一起將溫室氣體減排項目開發成合格的CDM/CCER項目,最終使項目單位獲得國際/國內碳交易資金。

② ccer碳交易是什麼

ccer碳交易就是指以二氧化碳的排放為配額進行交易。
1.ccer碳交易是一項市場機制,目的是為了達到節能減排,在這套機制中,企業會有一個固定的排放量,如果超過這個排放量,就要受到處罰;如果不想受到處罰,則需要在市場上購買排放份額,才可以繼續排放CCER碳交易是指對碳排放權的交易,這是一項為了促進節能減排的市場機制,在這套機制中企業會有一個固定的排放量,如果超過這個排放量,則需要在市場上購買排放份額才可以繼續排放。
2.碳交易存在以下的交易規則:碳交易主要採取協議轉讓、單向競價或者其他符合規定的方式交易,其中協議轉讓包括掛牌協議交易和大宗協議交易。其中採取掛牌協議方式的交易時間段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採取大宗協議交易方式的交易時間段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3:00-15:00;採取單向競價方式的交易時段由交易機構另行公告。
拓展資料:
1.關於碳排放權交易「CCER」解讀步驟如下:
1)鑒別項目活動並檢查其是否符合碳資產開發的條件,通過對項目的開工時間、技術流程、規模、資金安排、減排量、基準線和額外性等等進行初步的識別和判斷,初步判斷項目是否是可以開發的CCER碳資產項目。
2)由業主或委託專業機構進行CCER碳資產項目的技術設計和項目設計文件的開發。
3)簽約核查核證機構,對項目的基準線、減排量計算、額外性、監測計劃等進行審定,並出具審定報告。審定機構應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審定,主要步驟包括合同簽訂、審定準備、項目設計文件公示、文件評審、現場訪問、審定報告的編寫及內部評審、審定報告的支付等7個步驟。
4)在審定完成之後,項目首先提交項目所在地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真實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見後轉交提交國家主管部門,有相關領域專家和七部委組成審核會對減排項目進行審查和備案。
5)項目實施、監測與報告。項目備案之後,項目就進入具體的實施階段。要確定項目的減排量,需要對項目的實際排放進行監測。

③ 碳交易在中國的現狀是怎樣的

中國碳交易市場兩歷程:CDM市場和碳交易配額交易型市場。2002年中國碳交易市場以CDM形式開始,12年後CDM逐漸停止審批。2011年國務院出台《關於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提出逐步開展碳排放權(配額+CCER,後者指中國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可以進入交易市場,並可以在一定范圍內抵消排碳企業不足的配額)交易市場試點。2013年6月18日,深圳率先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標志著國內碳交易配額交易型市場啟航。

④ 「深度」全國碳市場上線一周年,如何走出交易低迷困局

自去年7月16日正式啟動以來,全國碳市場上線交易距今已滿一年。

納入全國碳市場管控的發電企業(下稱控排企業)共計2162家,年覆蓋溫室氣體排放量45億噸,是全球規模最大的碳現貨二級市場。

經過第一個履約周期的運行,碳市場打通了各關鍵環節間的堵點,市場運行總體平穩,激勵約束作用也已初步顯現,第一個履約周期配額履約率為99.5%。

但自市場啟動以來,也逐漸暴露出交易低迷、數據造假、擴容延期等諸多問題。已滿周歲的全國碳市場,經歷了從無到有的破局,正面臨如何進一步提升市場活力的新考驗。

全國碳市場的首個履約周期於2021年1月1日正式啟動,當年12月31日結束。

在截止期到來前,控排企業需完成2019年和2020年兩年的碳排放配額履約。如果控排企業兩年的碳排放總量高於其所獲得的配額,必須通過在全國碳市場購買配額等方式補足缺口。

碳市場的配額交易分為掛牌協議和大宗協議兩種。掛牌協議交易為線上交易,單筆規模通常在10萬噸以下;大宗協議的交易規模則高於10萬噸,通過場外線下完成。

在首個履約周期,全國碳市場碳排放配額累計成交量為1.79億噸,成交額76.61億元。其中,大宗協議交易量佔比為83%,剩餘17%的交易量來自於掛牌交易。

在全國碳市場運行期間,如果某一交易日存在大宗協議交易,則該交易日的成交量會被明顯拉升。因此,掛牌協議的成交量更能反映碳排放配額的日常交易活躍度,是市場流動性的風向標。

王奇認為,「首個履約周期內,全國碳市場的交易換手率約為2%,低於國內試點碳市場5%的平均換手率,也遠低於歐盟碳市場約500%換手率。」換手率指的是碳市場交易量占配額發放總量的比例。

今年1月1日起,全國碳市場進入第二個履約周期,市場交易量也隨之大幅走低,多個交易日的配額成交量僅為10噸。

截至7月15日,全國碳市場今年已完成128天的交易,碳配額成交總規模約為1521萬噸。第二個履約周期日均交易量為11.8萬噸,僅相當於首個履約周期的十三分之一。

「如此低的交易活躍度,會嚴重影響市場化碳價格信號的形成,無法達到碳市場以市場化手段配置排放權資源的設計初衷。」王奇稱。

按照碳市場的運行邏輯,交易方根據市場信息以及供求關系,迅速開展密集的競價交易行為,從而形成碳價。但在全國碳市場交易活躍度如此低迷的情況下,價格發現機制的有效性令人存疑。

全國碳市場流動性偏低,主要是受碳市場政策預期不明晰,導致控排企業觀望惜售因素的影響。

當前,全國碳市場進入第二個履約周期已逾半年,但2021-2022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可抵消碳排放的CCER(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簽發及抵銷政策,以及其他重點控排行業納入全國碳市場時間進度表等均未明確。

王奇認為,控排企業在碳市場交易需要有一定的政策預期,在第二個履約周期尚未發放碳配額,履約周期也有待明確的情況下,控排企業無法把握未來配額盈缺情況。

同時,在配額總量縮減的預期下,控排企業紛紛表現出觀望態度,市場呈現出較強的「惜售」氣氛。

雖然全國碳市場首個履約周期配額總體富餘,但未來隨著碳達峰目標期限迫近,控排企業預期碳配額發放量將逐年收緊,預計碳價有望升高,因此更願意持有配額以備未來所需。

金融數據商路孚特報告指出,在第二個履約周期,碳市場可能仍會延續兩年為一個履約周期的既有規定,即要求控排企業一次性完成2021年和2022年的配額履約。

據路孚特估算,全國碳市場2021年配額總盈餘量約為3.6億噸,約占總分配量的8%。今年碳配額發放強度或將在首個履約周期的基礎上下調約8%,以抵消首個履約周期富餘的配額,避免出現供需失衡。

生態環境部提供給界面新聞的回應中稱,正在研究制定第二個履約周期配額分配方案,但並未明確政策發布的時間點等具體細節。

影響控排企業碳配額交易預期的另一項重要政策,是CCER項目的重啟。

CCER是指針對國內可再生能源、林業碳匯、甲烷利用等項目的溫室氣體減排效果進行量化、核證並登記的溫室氣體減排量。CCER項目備案在2017年暫停,目前只有存量CCER可在市場交易。

在全國碳市場首個履約周期,一家控排企業可以用CCER來彌補配額缺口,但最多隻能抵消其碳排放總量的5%。據復旦大學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統計,去年約有3400噸的CCER被用於全國碳市場的配額履約。

今年初,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該交易所董事長賴曉明在接受媒體采訪時透露,CCER有望今年內重啟。該交易所是全國碳市場的建設和運營機構。

但截至目前,CCER重啟審批時間仍未明確。同樣未能明確的,是第二個履約周期CCER抵消清繳的條件。

按照碳市場的整體規劃,「十四五」期間,除發電行業外,鋼鐵、石化等七個重點排放行業也將逐步納入全國碳市場。

《21世紀經濟報道》去年報道稱,電解鋁、水泥和鋼鐵行業將有望在今年納入碳交易范疇。有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也曾向界面新聞透露,中國石化聯合會正在進行石化行業的碳核算體系有關標准立項的立項工作,預計2300家石化企業將於2022-2023年納入全國碳市場。

但《 財經 》在今年5月報道稱,由於碳排放數據質量存在問題,全國碳市場擴容將被推遲一到兩年。

清華大學能源環境經濟研究所所長、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總體設計技術專家組負責人張希良也印證了這一消息。他本月出席一場論壇時表示,受經濟形勢等因素影響,全國碳市場擴容等措施在第二履約周期內實施的可能性較小。

全國碳市場推遲擴容,也與控排企業碳排放數據質量存在的問題有關。

在全國碳市場正式啟動前的2021年7月,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通報了內蒙古鄂爾多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虛報碳排放報告案。該案為全國首例碳排放報告違法案件。

據《 財經 》報道,該公司篡改檢測日期的主要目的,在於規避發電行業碳排放核算時使用「高限值」,從而省去近千萬元的履約成本。

發電企業計算碳排放量的一項重要參數,是煤樣中碳元素在所有元素中的質量百分比,該參數被稱為燃煤元素碳含量。

根據生態環境部的規定,對於2019年沒有開展燃煤元素碳含量實測的控排企業,單位熱值含碳量將按33.56 tC/TJ(每太焦耳熱值含碳33.56噸)計算。該數值也被業內稱為「高限值」。

生態環境部設定帶有懲罰性質的「高限值」,其目的是鼓勵控排企業完成燃煤元素碳含量實測,但也在一定程度上誘發了數據造假。

碳中和綜合服務機構中創碳投的研究團隊今年曾撰文稱,「高限值」政策在2019年底才予以明確,不少發電企業對這一政策缺乏預期,並未做好實測准備。通知下發時,2019年的碳排放管理工作接近尾聲,已無從開展當年的燃煤元素碳含量實測。

去年四季度,生態環境部曾派員赴22個省份的47個城市,開展碳排放報告質量專項監督幫扶,已初步查實了一批典型、突出問題。

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在今年3月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稱,從公開曝光的典型案例來看,部分咨詢、檢測機構利用弄虛作假手段幫助企業篡改碳排放數據,嚴重干擾了碳市場正常秩序。

劉友賓提及,生態環境部已將碳排放專項監督幫扶發現的問題移交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指導各地依法依規處理處罰,涉嫌犯罪的將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生態環境部對界面新聞回應稱,將採取多項措施,確保碳排放數據的真實、完整和准確,包括壓實企業碳排放數據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以及建立碳市場數據質量日常監管機制等。

誘發碳排放數據造假的「高限值」政策,也在近期得以調整。

生態環境部今年6月下發通知,對於2021年和2022年沒有開展燃煤元素碳含量實測的控排企業,單位熱值含碳量按30.85 tC/GJ(每太焦耳熱值含碳30.85噸)計算,較此前的「高限值」下調了8.1%。

上述通知同時強調,生態環境部將繼續嚴厲打擊弄虛作假行為,對查實存在燃煤元素碳含量數據虛報、瞞報的企業,仍將採用「高限值」計算其碳排放。

如何提升流動性,實現高質量發展,是全國碳市場面臨的主要難題。

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副總經理賓暉上個月撰文稱,作為全球碳配額現貨最大的市場,全國碳市場在流動性方面仍有很長的路要走。

他指出,未來穩定市場預期、建立企業碳管理制度、提升市場服務能力,是提升全國碳市場流動性的重要方向。

賓暉表示,政策穩定有助於控排企業對未來的減排措施做出合理有序的規劃,同時也有利於碳配額價格的穩定。首個履約周期間,多數企業擔心配額的有效期、其他行業的進入時間等問題,這些問題都不同程度上造成了企業不敢交易。

他認為,從國家層面上落實各項規章制度,是降低預期不確定性、穩定市場價格、提升市場流動性的重要路徑。

國家電投集團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泮昊的觀點與之相似。該公司隸屬於國家電投集團,統籌管理集團78家控排企業的3億噸碳配額資產。

協鑫能科總經理費智則向界面新聞建議,有關部門應首先完善全國碳市場交易體系,增加交易品種,如碳期貨等,能使碳交易方式更加多樣化。

其次,增加各參與主體碳交易、碳金融結構化組合選擇;盡快納入鋼鐵、水泥等其他重點控排行業,擴大全國碳市場覆蓋行業范圍;進一步擴大全國碳市場交易參與主體,逐步對個人和投資機構開放等措施,均能進一步增強碳市場的流動性。

費智認為,加強對三方碳核查機構的規范管理、對控排企業碳排放工作人員的碳市場政策培訓,成立行業自律協會組織等,能共同維護碳市場的 健康 運行。

生態環境部提供給界面新聞的回應中稱,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僅納入發電行業,交易方式僅限於控排企業對配額進行現貨交易,不利於活躍市場,部分企業對碳交易機制還不熟悉,參與交易存在觀望心態。這些問題需要進一步加強研究,在碳市場不斷的實踐 探索 中逐步解決,更好發揮市場作用。

一位熟悉全國碳市場政策制定的人士提及,考慮到碳市場數據質量等問題還有待解決,期待全國碳市場年內會有特別大的改革舉措,目前看來並不現實。

⑤ 全國碳市場預計明年啟動,高耗能行業將逐步納入


文 | 《 財經 》記者 徐沛宇

編輯 | 馬克

從2017年開始啟動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進入收尾期。

11月2日,生態環境部發布《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下稱「管理辦法」)和《全國碳排放權登記交易結算管理辦法(試行)》(下稱「結算辦法」)兩份徵求意見稿。管理辦法的徵求意見時間截至2020年12月1日,結算辦法的徵求意見截至2020年11月11日。

兩份徵求意見稿披露了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的基本運行規則。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管理的主體為: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 2.6 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及以上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交易產品為碳排放配額以及其他產品。

多位業內人士對《 財經 》記者表示,全國碳市場開始運行還有待操作細節出台和硬體設施完善。 全國碳市場初期運行將只納入火電一個行業,交易范圍僅含二氧化碳一種溫室氣體。

「現在努力的方向是明年實現交易,一些大型企業也是按照明年開始交易做准備的。」碳市場咨詢投資機構中創碳投公司事業一部總監李丹對《 財經 》記者說。

目前看來,全國碳市場有望在明年年底之前開展實質運營。屆時,新能源企業可將自己減少的碳排放出售給火電企業,幫助其實現減碳指標。在碳市場納入的行業增多後,會有更多的類似交易行為。

按照目前的交易標准計算,風電、光伏企業可售減碳量能帶來每度電1.3分—7.4分錢的收益。


此次發布的管理辦法提出,重點排放單位可使用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CCER)或生態環境部另行公布的其他減排指標,抵消其不超過5%的經核查排放量。1 單位 CCER 可抵消 1 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排放量。用於抵消的 CCER 應來自可再生能源、碳匯、甲烷利用等領域減排項目,在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重點排放單位組織邊界范圍外產生。

這意味著, 管理辦法確認,CCER抵消機制是碳排放權交易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光伏和風電等減排項目可以將其產生的二氧化碳減排量,在全國碳市場出售,獲取經濟收益。

CCER的全稱是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ction,即中國核證減排量。

根據《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參與自願減排的減排量需經國家主管部門在相關交易登記簿登記備案,經備案的減排量稱為「核證自願減排量」。也就是說,CCER進入碳市場交易需要審批認證。

《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於2012年6月13日發布實施,CCER項目開始審批。由於CCER交易量小、個別項目不夠規范等問題,2017年3月, CCER項目的備案申請暫停受理。與此同時,當時的主管部門國家發改委表示將修訂《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相關條款。

此次發布的上述徵求意見稿稱,對CCER的管理規定將另行出台。而《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的修訂進展尚不得而知。

CCER審批重啟和交易的細則仍有較多不確定性因素。國家能源集團旗下龍源碳資產公司曾啟動全國第一個CCER項目開發和交易。該公司相關負責人對《 財經 》記者表示,業界恢復了對CCER交易的信心,但具體實施細則何時發布仍沒有時間表,希望盡快出台。結合碳市場的需求和CCER的補充定位,預計未來獲得審批的CCER項目將比較有限。

龍源碳資產公司相關負責人提供的數據顯示, 全國的CCER累計簽發量為4980萬噸,可滿足各試點碳市場抵消要求的CCER僅約1500萬噸。而各試點地區的年度碳排放配額量遠超這個數,例如湖北、廣東等每年配額都超過2億噸。

已經獲得審批的CCER現貨在未履約之前,可以在試點地區的碳市場多次交易。據資訊機構智匯光伏創始人王淑娟計算,按照目前各地CCER交易標准計算,風電、光伏項目可通過交易CCER帶來每度電1.3分—7.4分錢的收益。


業內人士認為,全國碳市場CCER交易的積極性要大幅提高,有兩個影響因素: 一是收緊火電企業的排放基準線,提高其采購CCER的需求;二是增迦納入碳市場的行業,增加被管控企業的數量。

2017 年 12 月發布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方案(發電行業)》,是啟動全國碳市場建設的標志。該方案明確全國碳市場運行初期只管控火力發電行業的碳排放。

目前看來,全國碳市場初期將實施靈活總量控制模式,採用基準線法分配配額,不限制納管企業產量,也就是說不限制總的排放量。目前尚未發布全國碳市場給火電企業的排放基準值,未確定各地各企業的排放配額發放標准。

業內人士認為,主管部門對煤電機組的排放基準值肯定將逐年收緊,推動其減排的同時,也會促進對采購CCER的需求。

生態環境部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總經濟師張昕認為,全國碳市場採用靈活總量是為了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碳減排的矛盾,是一項短期措施。碳交易本質是總量控制下的交易,為了強化碳交易機制減排成效,應盡快研究確定碳市場排放配額總量,優化基準線標准。

中國已有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湖北、廣東、福建和深圳八省市開展碳交易試點工作。部分試點地區除了納入火電企業外,還納入了交通、航空等領域的企業。 全國碳市場運營後,試點地區的碳市場短期內將繼續運營。區別在於,火電企業的碳排放配額交易在全國市場進行,其他行業的碳市場繼續在試點地方運行。

全國碳市場將在試點地區的基礎上,擇機增迦納入碳市場的行業。但目前沒有時間表。

2017 年 5 月,國家在江蘇、四川兩省進行配額分配試算的過程中,首次公布了發電、電解鋁、水泥行業的配額分配方案初稿。李丹表示,「十四五」期間,其他比較成熟的高耗能工業行業,比如電解鋁、水泥以及其他工業行業等有望逐步納入。

據生態環境部披露的數據,截止到2020年8月,試點省市碳市場共覆蓋鋼鐵、電力、水泥等20多個行業,接近3000家企業,累計成交量超過4億噸,累計成交額超過90億元。


⑥ 碳交易到底是怎麼回事談談全國碳交易市場,有哪些賺錢新機會

為了梳理清楚這些問題,我查了一些文獻,力求每一個觀點和看法都有據可依。

咱們先看下全國碳交易市場開市首日的情況,我在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的網站上查到了全國碳市場行情,跟大家簡單報一下數字,全天一共成交410.40萬噸碳排放配額,注意碳排放配額,我在後面會詳細解釋,成交金額21023.01萬元,開盤碳價48元一噸,一路上漲然後波動,最高達到52.80元一噸。

有些朋友可能看到這些一頭霧水,別著急,下面我會一層一層幫大家盡量看清楚,碳交易的全貌。

碳交易里買賣的,並不是真正的「碳」,而是二氧化碳的排放權。很多人聽到碳交易覺得很新鮮,其實它不算個新鮮事物。

「排放權交易」這一概念是一個美國的經濟學家最早在1968年提出的,後在1997年12月通過《京都議定書》,提出把二氧化碳排放權作為商品進行交易的市場機制。2005年2月《京都議定書》生效,二氧化碳排放權正式確定為國際商品。到了2011年,咱們國家開始進行碳排放權交易試點,首批試點城市一共有7個,分別是: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湖北、廣東和深圳。

也就是說,碳排放在咱們國家已經存在了10年了,所以,它真的不是個新鮮事兒,以前是各地獨立嘗試,價格機制都不一樣,現在全國統一市場。

溫室氣體過量排放造成氣候變暖、海平面升高、生物多樣性減少等一系列問題,嚴重影響了人類 健康 和發展,如果不加以控制,未來人類生存環境可能會加劇惡化。

什麼是溫室氣體?主要是指二氧化碳、甲烷、一氧化碳等,它們是導致全球變暖的主要兇手,而它們的主要來源正是各國工業排放。

既然如此,總不能眼看著問題繼續嚴重下去吧,於是各國一起開了會,在1992年5月一起簽了個《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意思就是大家別瞪眼看著了,控制一下溫室氣體濃度唄,發達國家排放大戶,自己去限制下,順便出點錢幫發展中國家也出點力。

這個公約是1994年生效的,而隨後1997年又在日本京都通過了公約的第一個附加協議,也就是《京都議定書》。

《京都議定書》其實是引入了市場機制去解決二氧化碳減排問題,把二氧化碳排放權變成了一種商品,因此也就有了碳排放權的交易,也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碳交易。

碳交易,本質上是控制總量的同時,讓碳排放權流動起來,比如一共10個排放權,張三和李四各得到5個,但是,張三的企業排放權用不完,李四的企業不夠用,那就買賣一下,流動起來,張三賣給李四排放權,李四花錢,張三掙錢,但是李四也不想花更多錢去買,而張三希望賣出去更多,於是他倆都有積極性去想辦法減排,要麼升級更環保的設備減排,要麼盡快研發新技術減排,反正最終的結果就是整個 社會 的碳排放減少了。

所以,碳交易,是在用經濟的手段,解決環境問題,將環境外部性問題內化為企業所應擔負的成本,基本上是倒逼企業去想辦法減排,能出來這么個機制, 我估計也是因為想要靠企業自覺去減排不現實。

前面我們說了,早在2011年就開始了碳交易試點,到現在已經有10年了,為啥現在要搞全國的呢?我覺得兩個方面吧,一個肯定是因為試點發現,碳交易對減排目標有效,另一個就是有必要全國統一市場。

先說碳交易對減排有效,在我找到的相關論文里,有研究得出結論,碳交易試點大體上是有效的,碳交易政策顯著降低了試點地區的工業碳排放水平和強度,而且有效促進了企業低碳技術的研發和引進。

道理很簡單,2030年碳達峰,2060年碳中和,目標既定,減排是不可迴避的現實。企業沒別的選擇,只能減。

再說全國統一市場,如果各地分別建立碳交易市場,存在一些問題,同一個行業不同省市碳價不同,各種機制也有差異,甚至有的試點里碳交易不活躍,不利於碳交易的發展。

先說碳交易市場里的機會,在碳交易市場有兩種東西可以買賣,一種是政府分配給企業的碳排放配額,一種是企業自願核證的減排量,也就是CCER。

配額好理解,就是給你一個排放額度,用不完你可以拿去賣了,不夠的話,自己去碳市場花錢買。

CCER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指依據《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經備案並登記的溫室氣體自願減排量。

目前,全國市場剛開始上線,所以,買賣的其實只有碳排放配額,參與主體是溫室氣體的重點排放單位,首先被納入的就是2000多家發電行業,機構和個人還不能參與。

但是根據公開的信息,未來這個市場是可以像A股市場一樣,機構和個人都可以參與買賣碳配額,有投資賺錢的機會。

另外一個就是搞CCER,比如你有一片林場,可以申請CCER項目,未來這部分核證的減排量,可以賣給需要的單位,只要看好你的樹別砍伐,就能相當於「賣空氣」賺錢。或者你搞一堆沼氣池,屬於甲烷利用,也有機會申請CCER,同樣可以直接拿去賣給需要排放額度的企業。

還有就是碳交易市場會帶來大量相關的新崗位,國家新增的職業里就包含碳交易管理員。或未來成立第三方咨詢公司,為企業提供碳交易方面的咨詢服務等等。

總之,一個新的超級市場的誕生,未來一定會衍生出超多的機會,而新的賺錢邏輯也隨之誕生,當然開頭我也提到了,這可能是未來幾十年裡新機會的標志性起點,期待大家能夠在這新的機遇里抓住機會。

好了,本期內容就先聊到這里,關於碳交易相關知識其實很多,量也很大,很難一次性梳理得足夠清楚,感興趣的朋友可以平日多搜一搜相關的問題,新的機會或許就在你的某一次不經意的搜索里。

如果你已經看到了這里,並且覺得有用的話,辛苦動動小手點個關注收藏,您舉手之勞,會讓我感激不盡。

好了,下期見。

⑦ 什麼是CCER為何近期市場對CCER關注度升溫

自中國宣布「力爭於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目標後,國家的節能減排政策力度加強,碳交易也成為市場熱議話題之一。按照碳交易的分類,碳市場的基礎產品為政府分配給企業的碳排放配額。但除碳配額之外,在碳市場交易中還存在另一種重要的基礎產品——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ction,CCER),那麼什麼是CCER呢?

CCER是通過實施項目削減溫室氣體而獲得的減排憑證。在履約過程中,企業如果超出了國家給的碳配額,就需要購買其他企業的,隨即形成了碳交易。但也可以通過採用新能源等方式自願減排,這種自願減排量經過國家認證之後,就可以稱為CCER。

總結起來,CCER抵消機制,不僅可以擴大碳市場參與主體,以市場化補償手段,促進林業、清潔能源等環境友好型產業發展,還可以降低控排企業的履約成本。

隨著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履約期到來,控排企業為達成減排目標不僅可以直接購買碳配額,也可以向實施「碳抵消」活動的企業購買核證量,抵消自身碳排放,CCER交易也逐步活躍,多地試點市場CCER成交量與成交金額創新高。雖然允許企業CCER清繳的比例在5%-10%,但是一個CCER項目成功備案並獲得減排量簽發,還需經過國家發改委的審核批准過程。正常情況下,一個CCER項目從著手開發到最終實現減排量簽發的最短時間周期要有8個月,所以CCER依然有1.5億噸的缺口。

2021年7月,全國碳交易市場正式啟動後,首批納入交易的2000餘家發電企業年平均排碳量超過40 億噸,按照5%的抵消上限比例,CCER 的需求將超過2億噸每年,而目前已簽發的CCER噸數僅為5300萬噸/年,市場供不應求。據生環部公布,未來其他行業也將逐步納入全國市場,CCER 的需求量將進一步抬升,遠期市場空間約為5億噸/年。一旦CCER項目的備案正式恢復,供給也會相應的增加。

12月3日,上海CCER單日交量達314.4萬噸,成交金額突破1.1億元,兩項指標均創上海碳市場CCER上線以來歷史新高。截至2021年12月10日,全國試點省市CCER累計成交規模達到4.36億噸。

明年全國碳交易市場擴容,CCER市場有望進一步擴大。 目前我國全球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已納入2162家電力企業,覆蓋碳排放量超過40億噸。有業內人士表示,現已有計劃在明年將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民航納入全國碳市場中。CCER市場的大小與全國碳市場的規模、抵消比例均有關,若明年CCER抵消比例有所提升,加之全國碳市場擴容,CCER市場有望隨之擴大。

並非只有配額不足的超排企業才有需要購買CCER,非超排企業也可以通過購買CCER置換其富餘配額並將富餘配額拿到配額市場上出售——這取決於該時點CCER和配額價格孰高孰低。但一般情況下,CCER往往比碳配額更便宜,所以一些重點控排企業通常會購買使用CCER抵消碳排放配額的清繳。

對控排企業而言,碳配額是資產,即便有富餘,有些控排企業也惜售。CCER 機制也刺激國內企業的生產技術向「低碳化轉型升級」。

⑧ 碳交易在中國的現狀是怎樣的

目前除深圳、上海、北京和廣東四個交易試點正式啟動交易外,天津的交易試點也有望在年底正式啟動。另外很多並未獲得碳交易試點資格的省市,如遼寧、山東、四川、貴州、河南、江西等地也都在積極籌建碳交易平台。今年11月28日,遼寧碳排放權交易中心完成一筆400噸自願減排量的碳交易。今年5月,鄭州市人民政府在鄭州市「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實施方案」中提到,鄭州將建立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逐步形成區域碳排放權交易體系。不僅如此,一些地級市、縣也在謀求搭建碳交易平台。湖北省咸寧市通山縣在11月11日掛牌成立,成為全國首個碳交易試點縣。

⑨ 碳交易市場中的配額和ccer有什麼關系如何利用好

按照碳交易的分類,目前我國碳交易市場有兩類基礎產品,一類為政府分配給企業的碳排放 配額 ,另一類為核證自願減排量(CCER)。



什麼是配額和CCER?

配額的概念比較好理解,政府發放給控排企業,企業根據自身的排放情況可以相互買賣交易,當企業的配額富餘時,就可以在碳市場售賣,當企業的配額不足時,就需要在市場上購買。


自願減排交易市場是碳配額交易市場的重要補充,碳交易試點地區按5%-10%的比例以CCER作為碳配額的抵消指標。



配額與CCER之間有什麼關系?

(1)配額和CCER的來源不同

企業的配額一般是通過政府免費發放或者拍賣得到的,而CCER是減排項目產生的,是企業通過自主開發獲得的。就目前而言,CCER項目開發包含了十種:林業(森林、竹林)、草原、耕地、海洋、凍土、岩溶、風力、光伏、沼氣、生物質、廢物處置(垃圾焚燒供熱)。

(2)持有對象不同

配額的持有對象是控排企業,也就是說,只有控排企業才有配額賬戶,個人和非控排企業是無法開設配額賬戶的;CCER持有對象大多數為非控排企業,比如我們熟悉的風力、光伏、沼氣、生物質發電等清潔能源項目的企業。

(3)使用比例不同

企業在履約的過程中,以配額為主,CCER為輔。配額的使用量不受限制,但是CCER只能按配額的5%-10%進行抵扣。

(4)價格不同

在碳交易市場中,配額的價格一般高於CCER的價格,根據市場交易的情況來看,CCER的價格一般為配額的50-70%。

(5)二者都是資產、可跨當前時點

配額和CCER都是企業的資產,具有可變現和流通等屬性,不隨時間的轉移而消逝。也就是說,企業2021年的配額和CCER放在2022年也可以使用,不存在2021年的沒用完到2022年就過期的說法。




如何利用好二者之間的關系,使企業獲益?

1、利用好 CCER項目沖抵配額的政策

舉個例子:

A、B公司根據國家或各級政府配額發放規定,每年排放二氧化碳量為100萬噸/年(碳配額),到年底履約期前,A公司通過節能改造,經過專業第三方機構核查,A公司二氧化碳排放量僅為80萬噸,B公司則未做什麼節能減排工作,經核查二氧化碳排放量為120萬噸。



A企業: 我們二氧化碳排放量排放了80萬噸,還有20萬噸的富餘,那我們就可以賣出這20噸富餘的配額獲益了?

A企業最優質的做法是,利用CCER項目沖抵配額的5%,這樣富餘的配額就變成25萬噸可交易,配額與CCER市場價差在5-10元左右,可額外獲益25-50萬元。


B企業: 我們二氧化碳排放量排放了120萬噸,企業配額不足,利用CCER項目沖抵配額的5%,那B公司超出的20萬噸碳排放量,可以通過5萬噸CCER來沖抵,剩餘超出部分15萬噸再通過購買配額的方式完成履約,配額與CCER市場價差在5-10元左右,可替企業節省資金25-50萬元。


2、選擇好買入和賣出時機

企業需要關注碳交易市場上的供需關系,特別是履約期的臨近,CCER的價格暴漲18倍,市場交易價格高達42元每噸,這個時候的購買成本就相對較高了,所以企業要提前規劃好自己的碳排放,低價買入所需的CCER,把企業的碳資產配置最優化。

⑩ 光伏電站--碳減排和碳交易 如何核算如何進行CCER開發

碳減排、 碳交易 、碳配額、 碳資產管理

全球二氧化碳的大量排放不僅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也造成全球災害性天氣頻發,嚴重的威脅著人類和地球其它生命的生存。

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出台,為我國未來綠色低碳發展繪制了美好藍圖。但也要看到,我國處於工業化發展階段,工業技術和耗能、排放水平比發達國家仍有較大差距,我國要實現碳達峰和碳中和的目標面臨著巨大的壓力和挑戰。要實現這個目標,我國不僅要努力提高製造業技術水平,加大節能減排力度,更需要改變能源結構,減少高耗能。

我國碳達峰和碳中和的目標的確定,將進一步推進綠色經濟發展和城鎮化、工業化、電氣化改革,對新能源特別是電力清潔化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近年來,碳排放交易已經逐漸成為一個熱門話題。今天我們來談談光伏發電站到底能減排多少二氧化碳溫室氣體。

我們以一個1MW的光伏發電站為例來做計算。首先需要說明的是我國地緣遼闊,各地的太陽能輻射資源不同,不同地區安裝的同容量的光伏發電站的發電量是有很大差異的。如果我們以江浙地區和甘肅河西走廊地區的光伏發電站為例來做分析。

▲工商業屋頂光伏電站

我們知道,江浙一帶的最佳傾角光伏陣列表面年太陽能輻射量通常在1300kWh/m²左右,而西北地區河西走廊一帶太陽能輻射資源比較豐富,大約是2000kWh/m²左右。

江浙一帶的1MW光伏發電站電站首年發電量可達100萬kWh。

河西走廊一帶的1MW光伏發電站電站首年發電量可達160萬kWh。

與常規煤熱發電站相比,1MW的光伏發電站每年分別可節省405-630噸標准煤, 減排1036-1600噸二氧化碳,9.7-15.0噸二氧化硫,2.8-4.4噸氮氧化物。

按照目前碳排放40元/噸左右的平均交易價格計算,1MW的光伏電站每年碳減排交易的收益約4.1-6.4萬元左右。

1997年,全球100多個國家簽署了《京都議定書》,碳排放權成為了一種商品,碳交易成為碳減排的核心手段之一。目前,全球有幾十個碳交易體系。2020年,全球碳市場交易規模達2290億歐元,同比上漲18%,碳交易總量達103億噸。碳排放價格從平均每噸25歐元翻倍至2021年5月初的每噸50歐元左右。

我國碳交易工作也已經開展了十餘年了,全國有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深圳、和福建等八個地區已經開展了碳交易試點,完成了近5億噸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交易,成交額上百億元。同時各地科技廳等部門都有從事的清潔能源機制的機構或碳排放管理部門。

據了解,目前我國碳排放交易價是每噸20-52元,和國際市場比,碳排放價格還是比較低的,但是隨著國家「雙碳」目標和國際化的推進,碳排放價格上漲的趨勢是必然的。我國目前有裝機240GW的光伏發電站,年發電量1172億kWh減排二氧化碳11684.8萬噸。每年有價值約4000萬元-6000萬元的排放配額指標可用於市場交易。光伏發電不僅可以直接通過售電獲得經濟效益,同時還可以通過碳排放交易獲得額外的經濟收入。

我們認為,未來我國將進一步加大各地碳排放配額管理和發展碳排放市場交易,推動新能源的發展和「雙碳」目標的實現。

(註:計算公式:1 度電 = 0.39 kg 煤 = 0.997 kg 二氧化碳 = 0.00936 kg二氧化硫 = 0.00273 kg 氮氧化物)

那如何計算二氧化碳減排量的多少呢?

以發電廠為例,節約1度電或1公斤煤到底減排了多少「二氧化碳」?

根據專家統計:每節約1度(千瓦時)電,就相應節約了0.328千克標准煤,同時減少污染排放0.272千克碳粉塵、0.997千克二氧化碳、0.03千克二氧化硫、0.015千克氮氧化物。每使用光伏電站所發的一度電是同樣道理。

以1MWp光伏電站為例。

減少二氧化碳減排量:

近日,浙江省樂清市有序用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文件印發 樂有序用電辦[2021]4號《關於調整C級有序用電方案的通知》,文件中明確:輪到停用的企業當天0點到24點全部停止生產用電,但是企業屋頂光伏發電不在控制范圍!免受限電影響,能控制用電成本還想增加碳交易收入的各位企業可以盡快在屋頂安裝光伏電站了!

光伏電站碳交易額外創收計算案例

這里以上數據可以看出,1MW光伏電站每年可以減少1196.4噸的二氧化碳減排量。按20元/噸(23日碳市場收盤價43.85元/噸)成交價計算,這座1MW的光伏電站每年可獲得2.4萬元左右的收益。25年將獲得60萬左右收益,這還沒有算更高的發電收益。按市場價格(排除原料漲價因素),一座1MW光伏電站的投入成本大概350萬左右,碳排放權交易給工商業光伏電站帶來的額外收益還是非常明顯的!

一、年發電量是多少?

根據北京市太陽能資源情況,安裝角度為35°時,光伏年峰值利用小時數為1536.65h,考慮到79%的系統效率,等效年發電利用小時數為1213.95h,在25年的運營期,光伏組件的發電衰減率按20%計算。

根據分布式光伏發電量常用的簡化計算公式:L=W×H×η,其中L為年發電量,W為裝機容量,H為年峰值利用小時數,η為光伏電站的系統效率,H×η為年等效利用小時數。

計算可知,20kW光伏電站的首年發電量為:

20kW×1213.95h=24.28MWh

按照10年衰減10%,25年衰減20%計算,25年的發電量情況見下表:

表1 北京地區20kW分布式光伏電站發電量計算

二、碳減排量是多少?

根據《聯網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可再生能源並網發電方法學》、《廣東省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碳普惠方法學》等與分布式光伏發電相關的自願碳減排量核算方法學,分布式光伏碳減排量核算周期以自然年為計算單位,減排量即為基準線排放量,也就是不安裝使用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使用電網供電所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簡化的減排量計算公式:

式中:ERy為安裝並運行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在第y年的減排量(tCO2/yr),BEy是第y年的基準線排放量(tCO2/yr),EGPJ,y是第y年由於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並運行所發電量(MWh/yr),EFgrid,CM,y是第y年區域電網組合邊際CO2排放因子(tCO2/MWh)。

根據《CM-001-V02可再生能源並網發電方法學》(第二版),組合邊際CO2排放因子EFgrid,CM,y計算方法如下:

式中:EFgrid,OM,y和EFgrid,BM,y分別為第y年電量邊際排放因子和容量邊際排放因子,單位均為tCO2/MWh,採用國家發改委最新公布的區域電網基準線排放因子。WOM和WBM分別為電量邊際排放因子和容量邊際排放因子的權重。

根據方法學規定,對於太陽能發電項目,第一計入期和後續計入期,WOM=0.75,WBM=0.25。

查閱官方資料,最新公布的排放因子為生態環境部2020年12月29日發布的2019年度減排項目中國區域電網基準線排放因子。

北京市屬於華北區域電網,其2019年度的組合邊際CO2排放因子:

按照2019年度的電網基準線排放因子,北京地區20kW分布式光伏電站的首年碳減排量為:24.28×0.8269=20.08(tCO2);

25年運營期的年均碳減排量為:21.62×0.8269=17.88(tCO2);

25年的總減排量為:540.45×0.8269=446.9(tCO2)。

隨著清潔能源裝機比例的不斷提高,電網基準線排放因子也有逐年降低的趨勢,因此,實際核準的總碳減排量可能會比本文計算結果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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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碳交易實現路徑?

上節計算得出了分布式光伏的碳減排量,怎樣才能在碳市場通過交易獲得收益呢?

財政部於2021年8月在對關於可再生能源補貼問題的回復中指出:「將進一步完善我國綠證核發交易管理機制和碳排放權交易機制,通過綠證和碳排放權交易合理補貼新能源環境效益,為新能源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以下分別從碳交易和綠證交易進行分析。

一、CCER碳交易是什麼?

具體而言,CCER是指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排放企業需要按照減去自願減排量的排放量來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如果排放超額,就要受到處罰,如果不想受到處罰,則可以向擁有多餘配額的企業購買排放權。

在這一機制下,可以促進企業進行技術升級來減少碳排放量,從而達到節能減排的效果,同時也提高了生產經營效率。

目前我國的碳排放交易體系正在不斷的完善當中,國內首個碳排放交易市場於2013年6月18日在深圳啟動,目前國內共有7家碳排放交易所,碳排放交易第一階段涉及16個行業,包括鋼鐵、石化、有色、電力等10個工業行業,以及航空、港口、機場、賓館等6個非工業行業。

二、如何申請CCER

1、申請的過程

2、申請過程項目業主的工作

三、項目開發的前期評估

項目開發之前需要通過專業的咨詢機構或技術人員對項目進行評估,判斷該項目是否可以開發成為CCER項目,主要依據是評估該項目是否符合國家主管部門備案的CCER方法學的適用條件以及是否滿足額外性論證的要求。

方法學是指用於確定項目基準線、論證額外性、計算減排量、制定監測計劃等的方法指南。截止到目前,國家發改委已在信息平台分四批公布了178個備案的CCER方法學,其中由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CDM)方法學轉化173個,新開發5個;含常規項目方法學96個,小型項目方法學78個,林業草原項目方法學4個。這些方法學已基本涵蓋了國內CCER項目開發的適用領域,為國內的業主企業開發自願減排項目提供了廣闊的選擇空間。

另外,《指南》也規定了國內CCER項目開發的16個專業領域,如下表所示。

額外性是指項目活動所帶來的減排量相對於基準線是額外的, 即這種項目及其減排量在沒有外來的CCER項目支持情況下, 存在財務效益指標、融資渠道、技術風險、市場普及和資源條件方面的障礙因素, 依靠項目業主的現有條件難以實現。

如果所評估項目符合方法學的適用條件並滿足額外性論證的要求,咨詢機構將依照方法學計算項目活動產生的減排量並參考碳交易市場的CCER價格,進一步估算項目開發的減排收益。CCER項目的開發成本,主要包括編制項目文件與監測計劃的咨詢費用以及出具審定報告與核證報告的第三方費用等。項目業主以此分析項目開發的成本及收益,決定是否將項目開發為CCER項目並確定每次核證的監測期長度。

2.項目開發流程

CCER項目的開發流程在很大程度上沿襲了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的框架和思路,主要包括6個步驟,依次是:項目文件設計、項目審定、項目備案、項目實施與監測、減排量核查與核證、減排量簽發。

(1)設計項目文件

設計項目文件是CCER項目開發的起點。項目設計文件(PDD)是申請CCER項目的必要依據,是體現項目合格性並進一步計算與核證減排量的重要參考。項目設計文件的編寫需要依據從國家發改委網站上獲取的最新格式和填寫指南,審定機構同時對提交的項目設計文件的完整性進行審定。2014年2月底,國家發改委根據國內開發CCER項目的具體要求設計了項目設計文件模板(第1.1版)並在信息平台公布。項目文件可以由項目業主自行撰寫,也可由咨詢機構協助項目業主完成。

(2)項目審定程序

項目業主提交CCER項目的備案申請材料後,需經過審定程序才能夠在國家主管部門進行備案。審定程序主要包括准備、實施、報告三個階段,具體包括合同簽訂、審定準備、項目設計文件公示、文件評審、現場訪問、審定報告的編寫及內部評審、審定報告的交付並上傳至國家發改委網站等7個步驟。

另外,項目業主申請CCER項目備案須准備並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 項目備案申請函和申請表;

② 項目概況說明;

③ 企業的營業執照;

④ 項目可研報告審批文件、項目核准文件或項目備案文件;

⑤ 項目環評審批文件;

⑥ 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意見;

⑦ 項目開工時間證明文件;

⑧ 採用經國家主管部門備案的方法學編制的項目設計文件;

⑨ 項目審定報告。

國家主管部門接到項目備案申請材料後,首先會委託專家進行評估,評估時間不超過30個工作日;然後主管部門對備案申請進行審查,審查時間不超過30個工作日(不含專家評估時間)。

(3)減排量核證程序

經備案的CCER項目產生減排量後,項目業主在向國家主管部門申請減排量簽發前,應由經國家主管部門備案的核證機構核證,並出具減排量核證報告。

核證程序主要包括准備、實施、報告三個階段,具體包括合同簽訂、核證准備、監測報告公示、文件評審、現場訪問、核證報告的編寫及內部評審、核證報告的交付並上傳至國家發改委網站等7個步驟。

項目業主申請減排量備案須提交以下材料:

① 減排量備案申請函;

② 監測報告;

③ 減排量核證報告。

監測報告是記錄減排項目數據管理、質量保證和控製程序的重要依據,是項目活動產生的減排量在事後可報告、可核證的重要保證。監測報告可由項目業主編制,或由項目業主委託的咨詢機構編制。

國家主管部門接到減排量簽發申請材料後,首先會委託專家進行技術評估,評估時間不超過30個工作日;然後主管部門對減排量備案申請進行審查,審查時間不超過30個工作日(不含專家評估時間)。

四、項目開發周期

如前所述的CCER項目備案申請的4類項目中,第一類項目為項目業主新開發項目,開發周期相對較長;第二類項目雖然獲得作為CDM項目的批准,但是在開發流程上與第一類項目相同,開發周期同樣較長;而第三、四類項目由於是在CDM項目開發基礎上轉化,開發周期相對較短。一個CCER項目的開發流程及周期如下圖所示。

據此估算,一個CCER的開發周期最少要有5個月。在整個項目開發過程中,還要考慮到不同類型項目的開發難易程度、項目業主與咨詢機構及第三方機構的溝通過程、審定及核證程序中的澄清不符合要求,以及編寫審定、核證報告及內部評審等環節的成本時間,通常情況下一個CCER項目開發時間周期都會超過5個月。

除上述項目開發流程,一個CCER項目成功備案並獲得減排量簽發,還需經過國家發改委的審核批准過程。由上述項目審定及減排量簽發程序,可以推算國家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評估並進行審核批準的時間周期在60~120個工作日之間,即大約需要3~6個月時間。

綜上累加上述項目開發及發改委審批的時間,正常情況下,一個CCER項目從著手開發到最終實現減排量簽發的最短時間周期要有8個月。

國內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的「兩省五市」碳交易體系已為CCER進入各自的碳交易市場開放通道,皆允許CCER作為抵消限制進入碳交易市場,使用比例為5%~10%。作為抵消機制的CCER進入「兩省五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將會擴大市場參與並降低減排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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