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貸款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有罪嗎
貸款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如果用於賭博及其它諸如吸毒、販賣違禁物品,這肯定是犯罪的。但如果不是用於以上犯罪行為,如商業貸款用於消費,就算不上犯罪,但這是違反合同約定,銀行可以因此提前收回貸款。
『貳』 貸款用途不能用於什麼方面切記不可以違規使用!
有很多人在正常使用貸款過程中,並沒有出現逾期的情況,按時還款、使用貸款,但是莫名其妙會被凍結額度、降低額度,這是怎麼回事呢?可能是借款人沒有把貸款用在正確的地方,那麼貸款用途不能用於什麼方面?『叄』 銀行規定的抵押貸款用途一般包括哪些
如果是招行貸款,房產抵押的話,我行貸款均根據貸款用途發放,您申請貸款時須提交書面貸款用途證明文件,目前可貸款用途如下:
①
購車、購車位、裝修、教育學資、大宗消費購物、旅遊等個人或家庭合法消費;以及生意方面周轉的用途;
②
貸款用途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不得用於賭博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非法用途及國家監管部門禁止進入的領域;如股票、債券等投資;
具體您的用途能否申請貸款,建議您直接與當地網點個貸部門咨詢確認。
『肆』 銀行貸款用途限制有哪幾種
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時候需要選擇用途,並且只能專款專用,不得用於賭博炒股等高風險行業,今天我們來講講貸款審批中不作為關鍵審核點,但是沒做好卻直接貸款申請成功與否的一點——貸款用途。
銀行認可的貸款用途主要分為兩種:
一、個人消費類用途
在個人消費貸款中,無論是有抵押的還是無抵押的銀行都會要求客戶證明該資金的用途。並且為了確保真實,銀行會直接把該筆貸款的款項直接發放到用途方賬戶,另外一般還要提供消費發票。這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專款專用。
打個比方A先生申請了30萬的個人裝修貸款。那麼銀行就會要求裝修公司提供發票,並且直接把該款項打到裝修公司對公賬戶。個人消費類用途銀行認定的最普遍的就是裝修,購買紅木傢具,購買電子產品,購買珠寶玉石這四項。
二、企業經營類用途
企業經營類用途相對來說是放的比較寬了。只要是企業營業執照內的正常經營范圍(當然不包括鋼材等禁入行業)內的合理購銷合同,都可以作為用途提供給銀行。同樣,銀行也會將款項打到第三方公司,並要求出具發票。
再打個比方,B先生申請了100萬的企業經營貸。貸款用途是采購原材料。那麼銀行就會要求原材料供應商提供發票並且將款項打到供應商對公賬戶。
有人就問了,我有時候急用錢,比如家裡有人生病了,投資朋友公司但是沒有發票或者炒股等等,難道就不能貸款嗎?
是的,按照大銀行的風控審批邏輯,提供不出合理用途的貸款,一律不予審批。而比如買股票,和朋友合夥做生意等投資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嚴重的影響貸款人的還款能力,所以銀行是不予放貸的。
那麼確實急用錢,又找不到銀行認可的用途,怎麼辦呢?也是兩種方法。
第一、找熟悉的朋友幫忙,假設朋友正好正在裝修,雖然不缺錢但是具備裝修貸款資格,你就可以讓他幫忙以裝修的名義幫你貸款,裝修合同什麼的多可以搞定,利用對公賬戶走個賬也是可以的。但是此過程中一定要注意資金風險問題。專業的貸款服務公司可以提供這方面的保障。
第二、就是找專業的三方公司合作。市場上有很多專業的三方用途公司提共此項服務。
『伍』 貸款不得用於哪些用途
借款人使用貸款,不得用於以下用途:①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明令禁止的產品或項目;②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違反國家規定以貸款作為注冊資本金、注冊驗資或增資擴股;③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票、期貨、金融衍生產品投資;④財政預算性收支;⑤國家明確規定的其他禁止用途。
『陸』 貸款用途有哪些這6個方面要知道
說到貸款用途,大家要先了解貸款類型,不同的貸款類型,貸款下來的資金用途也不一樣,有些貸款機構為了防止貸款資金的違規使用,可能還會不定期的要求用戶上傳消費使用憑證,用來核查貸款資金去向。那麼,貸款用途有哪些呢?下面一起來看。『柒』 請問貸款有用途限制么有規定貸款不能用於哪些用途嗎
貸款是由用途限制的,根據規定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
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 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業務風險。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7)貸款用於非經營用途擴展閱讀: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四條 借款合同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明確約定各方當事人的誠信承諾和貸款資金的用途、支付對象(范圍)、支付金額、支付條件、支付方式等。借款合同應設立相關條款,明確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於履行合同時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貸款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借款合同的約定,對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諾提供真實、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支付貸款等行為追究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