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城投公司幫合作方貸款嗎
你是想問城投公司可以貸款嗎?不可以,城投類公司大多數的資產並不符合銀監會所要的「六真」原則,其資產大多是地方政府注入的土地資產,其本身維持的銀行貸款大多是依靠這些土地資產進行抵押擔保的,然而2013年初,國家四部委發布的463號文件又把這條路徹底封死,今後城投類公司無法再使用劃撥土地資產進行抵押貸款了。投資有風險,請謹慎決策。
㈡ 城投公司可以用光伏項目融資貸款嗎
城投公司可以用光伏項目融資貸款
無不良信用記錄的18周歲以上農戶都可以申請,符合貸款條件的申請人,可以申請的貸款額度最低為3000元,最高為5萬元,最長期限為10萬元
㈢ 關於城投公司融資和銀行項目貸款的問題
據我所知,好像沒有這么具體的書籍。
不過,城市建設投資發展公司與其它公司不同點只在於它是政府背景的基礎設施投資公司,其融資方案及程序與一般商業地產大同小異,可以參考類似的書籍。
㈣ 城投或旅投公司可以以政府的信用進行貸款嗎
可以啊,政府領導說話,銀行領導還是會聽的,再加上項目本身,城投本來就是政府融資平台
㈤ 城投公司和城投債什麼關系城投債和企業債什麼關系
一、地方政府建立城投公司,以城投公司名義城投公司到銀行貸款,用於支持地方政府的建設,城投債也就是城投公司發行的債券。城投公司雖然發行城投債,但是大多城投公司是不具備盈利能力的,屬於事業單位或者國有獨資公司性質,是通過政府補貼的方式實現盈利,屬於帶有政府性質的特殊市場經營體。
二、企業債是國家發改委審批的,包括城投債和產業債,城投債是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而企業債是用於企業項目的。城投債是根據發行主體來界定的,涵蓋了大部分企業債和少部分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一般是相對於產業債而言的,主要是用於城市基礎設施等的投資目的發行的。
(5)城投公司市政項目貸款擴展閱讀
城投債起源於上海。1992年,為支持浦東新區建設,中央決定給予上海五方面的配套資金籌措方式,其中之一是1992年—1995年每年發行5億元浦東新區建設債券。1992年第一隻城投債,規模為5億元。
2006年9月,安徽合肥市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在該省首家發債成功,效法者遍布全省。但安徽省的發行數量,則還在浙江、江蘇之後。
在地方政府的大量舉債需求之下,2009年「城投債」規模迅速膨脹——2005年至2008年底的4年間,「城投債」的發行總量只有1585億元,而在2009年的前8個月,「城投債」共計發放了64隻,融資845.5億元。
㈥ 政府融資渠道有哪些政府公投公司是如何運作的
一、政府融資渠道大概情況:
1、開發性貸款
1999年以後,國家開發銀行建立了一套變通的信用結構。地方政府將規劃建設的一批城建項目打成捆,由地方政府的一個代理人—城市建設投資公司(通常是國有獨資公司,也就是目前廣為流行的地方政府融資平台)作為借款人申請貸款。
對於收費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的部分,要求地方政府正式承諾安排地方本級財政預算,補貼該代理人公司,由該公司用於還債。
2、商業銀行貸款
各個商業銀行對開發性貸款的模仿跟進,部分是出於商業化目標,部分則可能來自地方政府壓力,特別是在經濟不發達、信用環境不良的地區更是如此。
3、信託計劃
2002年7月18日,上海愛建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推出「上海外環隧道項目資金信託計劃」,為上海市地方政府融資平台進行融資。
由於各種原因,中國的信託業一直是金融風險高發領域,經歷了6次行業整頓仍然無法實現穩健經營,目前信託公司和銀信合作模式是銀監會監管的重點,因此信託計劃模式在今後相當長時期內不具備可操作性。
4、財政部代發的地方政府債券
2009年,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國務院同意財政部代地方政府發行2000億元地方債券,「由財政部代理發行並代辦還本付息」方式,債券以「2009年XX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政府債券 (XX期)」的方式命名。
由中央代發地方債券,當地方政府不能還債時,中央政府將代為償還,這實質上是特種用途的國債。2010年,財政部代理發行地方政府債券2000億元;2011年,財政部代理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計劃仍然為2000億元。
5、地方政府債券
中國目前尚沒有以地方政府為主體發行過債券,擬議中的地方政府債券,即由地方政府直接發行債券,類似於市政債券中的責任債券,以地方政府的稅收收入作為償債資金來源。
6、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債券
中國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債券(或者城投債)出現於20世紀90年代,在2008年之後增長迅速。
目前,中國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債券以項目收益作為還款來源,絕大多數由地方政府提供擔保,實質上是一種「准市政」的企業債券,類似於美國市政債券中的收益債券。
二、政府公投公司運作
從政府投融資平台的產生過程,主要存在公用基礎設施建設、政策性產業扶持基金、農業產業投資公司三種運行模式。
(一)公用基礎設施建設融資模式
1、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BOT即建設一經營一轉讓,是指政府通過契約授予私營企業(包括外國企業)以一定期限的特許專營權,許可其融資建設和經營特定的公用基礎設施,並准許其通過向用戶收取費用或出售產品以清償貸款,回收投資並賺取利潤;特許權期限屆滿時,基礎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
2、TOT( transfer-operate-trans-fer)模式。TOT是BOT融資方式的新發展,是指政府部門或國有企業將建設好的項目一定期限的產權和經營權,有償轉讓給投資人,由其進行運營管理;投資人在一個約定的時間內通過經營收回全部投資和得到合理回報,並在合約期滿之後,再交回給政府部門或原單位的一種融資方式。
3、PPP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PPP即公共部門與民營企業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中發展起來的一種優化的項目融資與實施模式。PPP模式使政府部門和民營企業能夠充分利用各自的優勢,即把政府部門的社會責任、遠景規劃、協調能力與民營企業的創業精神、民間資金和管理效率結合到一起,相較於其他融資模式,PPP模式項目參與方有所增加,民間企業參與到了基建項目當中。
4、PFI( 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模式。PFI模式是指利用私人或私有機構的資金、人員、技術和管理優勢進行公共項目的投資、開發建設與經營。政府對私人部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進行購買,也可以合營方式或者以授予私營部門收費特權,其目的在於解決基礎設施以及公益項目的投資效率問題。
5、ABS (Asset-backed security)模式ABS模式是以項目所屬的資產為支撐的證券化融資方式,即以項目所擁有的資產為基礎,以項目資產可以帶來的預期收益為保證,通過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
(二)政策性產業扶持基金融資模式
1、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是指由一群具有科技或財務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士操作,並且專門投資在具有發展潛力以及快速成長公司的基金。
2.貸款風險補償基金。貸款風險補償基金體系包括以下六方面內容:一是融資平台保證金。政府通過融資平台與銀行達成協議,每年安排一定金額撥入銀行保證金專戶。對於放貸產生的壞賬損失由政府與銀行按協議約定比例承擔,政府承擔損失部分在「貸款風險補償基金」中核銷。
(三)農業產業投資公司融資模式及評價
在農業產業投資方面,政府融資平台的運行借鑒了其他產業投資公司的融資模式。就現階段而言,政府農業產業投資公司主要以農業擔保公司為主,在政府對農業產業的財政支持上仍然以農業補貼、貸款貼息等方式為主。
補充:
政府投融資平台,是指各級地方政府成立的以融資為主要經營目的的公司,包括不同類型的城市建設投資、城建開發、城建資產公司等企業(事)業法人機構,主要以經營收入、公共設施收費和財政資金等作為還款來源。
㈦ 什麼是城投債
城投債是根據發行主體來界定的,涵蓋了大部分企業債和少部分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一般是相對於產業債而言的,主要是用於城市基礎設施等的投資目的發行的。
城投債,又稱「准市政債」,是地方投融資平台作為發行主體,公開發行企業債和中期票據,其主業多為地方基礎設施建設或公益性項目。從承銷商到投資者,參與債券發行環節的人,都將其視為是當地政府發債。
伴隨「打新債」的浪潮不斷升溫,企業債日前成為債市最「炙手可熱」的投資品種。在當前收益率水平處在歷史低位、債市整體尚未脫離盤整狀況下,企業債藉助其高利率優勢,重現公司債鼎盛時期「開盤售罄、一票難求」的火爆發行場面。
特徵
一、盡管募集資金通常投向資本密集、投資回報期長、具有公共物品性質的市政項目,但從債券的立項到設計、審批到發行、流通到清償則完全套用企業債的運作模式,實際上是地方政府借企業的殼,實現其籌集市政建設資金的目的。
二、地方政府一方面在債券發行計劃上給予發行企業極大傾斜,另一方面為發債主體提供諸如隱形擔保、開發許可和稅收優惠等各種政策,一旦出現兌付問題,地方政府具有強烈責任代為償還,因此城投債的發行具有很強的政府痕跡。
㈧ 城投公司融資方式是什麼
城投公司融資方式是什麼 ( 一 )、 委託貸款 委託貸款是指由委託人(包括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及個人等)提供資金,並確定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由金融機構代辦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金融機構只收取手續費,風險由委託人完全承擔的貸款。 形象的說,就是在a公司和b公司之間加了一個銀行,形成了a公司→銀行→b公司的一個貸款流程,這樣就合法了。 ( 二 )、 債權轉讓 債權轉讓,是指合同 債權人 通過協議將其債權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 如a公司現在擁有對b公司的債權200萬元,但是這筆錢要在3各月後b公司才能支付。但是因為a公司急著擴大生產急需這200萬元,這時可以用債權轉讓的方式,由c公司受讓a公司的債權,轉讓對價為200萬元及利息。這樣和c公司直接借錢給a公司100萬元是沒有什麼區別的,但是因為是債權轉讓,所以是合法的。 ( 三 )、信託貸款 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根據《 信託法 》、《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企業可以作為委託人以信託貸款的方式實現借貸給另一企業的目的。信託貸款的貸款對象是由受託人確定的,委託人在乎的是收益,而不是借款給誰。 ( 四 )、自然人替身模式 由於企業和公民之間的借貸屬於 民間借貸 ,依法受法律保護。所以出借方可以先將資金借給個人(通常為借入資金方的大股東或者可信賴的第三人),該個人再將資金借給實際使用資金的企業,該企業則為該個人向資金出借方的企業提供連帶保證,或者再提供 抵押 、 質押 等擔保。如果個人不能還款時,則出借方追索個人借款人,並同時要求擔保企業承擔擔保責任。 不過,根據《 公司法 》的規定,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 股東大會決議 。這是一個程序上的要求。 ( 五 )、存單質押 擔保貸款 模式 存單質押擔保貸款模式是與 銀行貸款 相結合的模式。擬出借資金方實際並不借出自己,而是將自己存入銀行取得存單,並以該存單為借款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作質押擔保。 以存款做單板,其安全度很高,而且銀行業可以獲得利息,企業可以從銀行實際獲得貸款資金。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銀行則將在質押存單賬戶中直接劃扣還款。擔保方則可以向借款人追償。該種模式下存單質押 擔保人 不能按借貸關系收取利息,但是可以收取一定的擔保費。 從文章中我們可以看出, 城建公司融資方式 有以上五種方式,分別是委託貸款,債券轉讓,信託貸款,自然人替身模式,存單質押擔保貸款模式。每種融資方式各有利弊,融資就是為了解決公司資金困難的一種解決方式,選擇適合的的融資方式有助於公司更好的解決實際困難。
㈨ 城投債和市政債的區別,體現在這些方面
城投債和市政債都屬於債券市場中的一種投資方式,投資者可以通過購買城投債和市政債來滿足預期收益增值需求,城投債和地方債也憑借著投資債券的特點——較高安全性和預期收益穩定性,受到很多朋友的關注,那麼城投債和市政債的區別?今天我們就一起聊一聊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