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積金貸款不夠怎麼辦
1、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同時再申請商業貸款,也就是辦理組合貸款,用商貸額度補充不足部分;
2、嘗試追加房屋首付款,從而降低貸款金額;
3、可以找配偶、父母等同樣繳存有住房公積金的直系親屬一起申辦公積金貸款;
4、直接放棄公積金貸款,改為申請商業貸款,然後公積金賬戶余額可用來沖抵房貸。
使用公積金需要滿足以下條件具體如下:
1、對於購買自住房的職工需具備購房時簽訂的合同或協議;
2、對於購買自住房的職工需具備土地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文件證明;
3、對於翻建或大修的自住房,需具備規劃行政等部門批準的文件證明;
4、對於退休的職工,需具備退休證明;
5、對於喪失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需具備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證明、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公積金一般指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