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子女可以用父母的房子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子女不可以拿父母的房產證作為抵押貸款的,除非父母寫了授權書授權改碰子女。房產抵押是指產權所有人以房契作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產權仍由產權所有者自行管理,債權人只按期取息,而無使用管理房屋的權利,待借款還清,產權人收岩仔回房契抵押即告終結。如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則債權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房屋,並在處分抵押房屋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核棗談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㈡ 子女如何用父母的房產抵押貸款
法律分析:子女用父母的房產進行抵押貸款的,應當讓父母作為擔保人。子女想通過父母的房產辦理貸款的,應當讓父母作為擔保人,同銀行簽訂抵押合同,子女到期不償還貸款的,銀行有權要求父母承擔擔保責任,銀行可以和父母進行協商,對房產進行折價,也可以拍賣、變賣房產,然後就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