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及要求是什麼
法律分析:(1)借款人具有城鎮戶口(2)本人及所在單位在本市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3)有穩定的職業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4)有購買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協議,並有所需規定比例自籌資金(5)有《民法典》規定的資產為貸款抵押或質押(6)同意辦理置業擔保或抵押物財產保險(7)同意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北京公積金貸款條件是,
申請人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含)以上,並且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
申請人具有北京市購房資格;
申請人夫妻名下沒有未還清公積金貸款;
離退休的人員在離退休前曾經繳存過住房公積金。北京公積金貸款的額度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夫妻兩人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100萬。
借款申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應符合如下條件:1、借款申請人申請借款時應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離退休人員,離退休前曾經繳存過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人須具有北京市購房資格、借款申請人名下無住房貸款記錄且在本市無住房的,按首套房貸款政策辦理;5、凡不屬於首套房情形,被核定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貸款政策辦理。6、被核定為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貸款。貸款額度:每繳存一年可貸10萬元,繳存年限不夠1整年的,按1整年計算,最高可貸120萬。如借款申請人為已婚的,核算貸款額度以夫妻雙方中繳存年限較長的一方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委託銀行)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託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與受委託銀行簽訂委託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