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委託別人辦理貸款
通常情況下,貸款融資業務的辦理是需要申請人親自到場的,不過有些申請人因為各種原因無法親自去辦理就想要委託別人進行辦理,在這里提醒大家在申請貸款和辦理貸款業務的時候最好是親自辦理,若是實在沒時間或者有特殊原因也可以委託辦理,只最後簽字的時候親自跑一趟就行了
一般情況下如果能夠順利貸款,借款人只需去兩趟貸款機構即可,第一次為提交申請材料並申請貸款。如果能夠通過貸款審批那麼第二次就是借款人與貸款機構簽訂貸款合同等待放款,由於辦理過程中都需要借款人本人親筆簽名,因此需要借款人本人親自到場才行
很多借款人往往不太明白簽名為何不能由他人代簽?其實原因很簡單因為貸款合同及貸款申請書等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一旦生效借款人就必須履行還款義務而將來若借款人到期未還款則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若是想要委託別人幫助辦理貸款業務,實際上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是委託專業的貸款中介機構幫助辦理;第二種是委託個人幫助辦理貸款。不過這兩種情況實際上他們都只能起協助辦理的作用最終簽字還得申請人親自去簽名
若是委託專業的貸款中介機構辦理,首先必須找一家正規的貸款中介機構,雖然現在貸款中介機構的廣告滿天飛,但是大部分都是非正規的小中介,服務質量和服務安全性都沒有保障,正規的貸款中介機構才有對應的保障。其次要按照規范的流程辦理,千萬不要為了貸款而採取造假,為了走捷徑而不走正常程序這樣很容易留下隱患和漏洞,輕則傷財,重則官司纏身,委託中介機構之後必須簽訂正式合同並及時溝通確保辦理過程順利
若是委託私人辦理的話可能需要出具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委託書,這樣別人才能代理申請者去辦理相關貸款手續。沒有這個委託書別人是無法代理申請人去處理事情的,這種情況的話,最好委託的人一定要熟悉貸款的相關知識並且是一個誠實守信的人,不然的話對方若是故意設置陷阱那就很容易造成錢財損失了
B. 銀行委託貸款是什麼意思
委託貸款是指由委託人提供合法來源的資金,委託業務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業務。委託人包括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
結合概念簡單解釋下,比如委託人為A,貸款人為B。AB向銀行申請委託貸款100萬,實際操作時A在銀行開立委託存款賬戶並存入100萬,銀行收到A資金同時發放一筆委託貸款100萬到B的賬戶里。簡單理解為A通過銀行借給B100萬,當然其中也有很多合同審批程序。銀行收取相關手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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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委託貸款中的貸款人
來自:法律之樹
2015年,最高法院發布《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號,明確了民間借貸合同司法保護的界限和標准。司法解釋(2021年修訂)規定,未依法取得借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不特定社會對象提供貸款的,民間借貸合同無效。最高法院《九民會紀要》號界定了一個量化標准,提出了職業出借人的概念:同一出借人在一定期限內多次從事有償民間借貸的,一般可以認定為職業出借人,依法應當否定職業出借的效力。
最高法院司法解釋及紀要的上述規定,重點在於以提供資金的一方出借資金的次數來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的效力。借款合同可能因次數較多而被認定無效,約定的利率無法得到司法判決的保護。因此,在民間借貸合同案件的審理中,出借人出借資金的次數、出借人是否為專業出借人往往是當事人證明借貸合同無效的焦點。但在某些情況下,當事人將出借人發生的委託貸款累加為民間借貸合同,意在證明出借人多次出借資金。這種證明方法是錯誤的。
委託貸款是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個人等委託人提供,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按照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和利率進行分配、監管和使用的貸款。在委託貸款關系中,貸款人(受託人)是金融機構。委託貸款是金融貸款,不是民間貸款。根據最高法院司法解釋及紀州尺要中的借款合同,出借人是不具有借貸資格的民事主體,而委託借貸關系中的出借人是具有借貸資格的金融機構。委託貸款屬於金融貸款,委託貸款不應計入民間貸款數量,委託貸款人不應認定為職業貸款人。
為滿足民間熱錢借貸需求,遏制高利貸,早在1996年,中國人民銀行就發布了《貸款通則》號,規定了銀行的委託貸款業務,將大量民間熱錢納入國家金融體系,打通了金融機構借貸和使用民間資金的渠道。根據《貸行拆款通則》第七條規定,金融機構的貸款分為自營貸款、委託貸款和特定貸款三種。自此,委託貸款的明確方式使民間資金的提供者和使用者雙方的利益都得到了國家金融體系的認可和保護,同時也避免了大量民間游資沖擊金融秩序的風險。在委託貸款關系中,雖然金融監管冊帶高後的貸款仍由不具備貸款資格的民事主體提供,但非金融機構的自營資金,在委託貸款關系成立後,金融機構作為受託人是貸款人,貸款利率和資金用途由金融機構監管。資金借貸行為的性質發生了質的變化。委託貸款屬於金融機構的金融業務,不應納入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的調整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