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焦煤期貨是什麼哪些因素影響了焦煤期貨的價格
焦煤期貨是一種以焦煤為標的物,利用期貨合約的標准化特性,制定的商品期貨合約。
7月7日,大商所進行了焦煤期貨品種的全市場交易測試,當日焦煤期貨測試交易量萬手,總持倉量為萬手。大商所有關負責人表示,交易和結算環節均正常,該交易所還將進行第二次全市場測試。當日,測試交易共掛牌焦煤合約8個,合約規格為一手30噸,合約掛盤基準價為1600元/噸,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5%,合約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為2000手,合約漲跌停板幅度為掛盤基準價的8%。當日參加測試會員166個,登陸席位527個。
焦煤期貨標准合約
焦煤期貨背景
焦炭期貨已經在大商所上市,焦炭期貨品種的上市有利於國內焦炭行業的健康穩定運行。但是我國整個煤炭市場錯綜復雜,單單只有一個焦炭期貨品種遠遠不夠,在此背景下,焦煤期貨更加順勢而為,以及後面的動力煤期貨的更加有利於煤炭市場的發展。
大商所已初步完成從農產品市場向綜合性市場轉變、從東北區域性市場向全國性和國際化市場的轉變。"十一五"期間,大商所共計成交億手合約、成交金額萬億元。近三年來交易所的交易量、交易額均超過此前建所14年以來的總和。
"十二五"期間,大商所將重點推進能源產品、化工產品、農畜、農資、糧食、油脂油料六大板塊的期貨研發,積極推進焦炭、焦煤、生豬、化肥、粳稻等新品種上市,實現由農產品期貨交易所向綜合性期貨交易所的轉變。
焦煤期貨價格影響因素
1. 宏觀經濟形勢
宏觀經濟形勢是判斷焦煤市場變化趨勢的關鍵因素。當經濟進入上行周期,下游鋼鐵、焦化企業產品需求旺盛,企業產能開始擴張,對上游原材料的需求不斷增加,供不應求的局面導致焦煤價格上漲;反之,當經濟進入下行周期,房地產、汽車等終端需求減弱,鋼鐵、焦化企業庫存增加,企業開始縮減生產規模,控制生產成本,上游原材料供大於求的局面會導致價格下跌。
2009年,我國國民經濟不僅沒有受到經濟危機的影響,經濟刺激措施反而拉動鋼焦產量持續高位增長,也使得對煤焦的需求愈加旺盛。受到焦煤資源少、新增產能較少和焦煤主產地鐵路運力不足等因素影響,焦煤市場整體呈供不應求的局面,價格逐步上漲。
2011年下半年,中央為了抑制通貨膨脹,了一系列調控措施,房地產、汽車行業逐步降溫,終端需求也得到抑制,同時也抑制了煉鋼、煉焦行業對焦煤的需求,焦煤市場整體呈現出供大於求的局面,價格逐步下降。
2. 產業政策
產業政策的變化會直接影響煤炭生產企業的生產成本。2007年以來,涉及煤炭成本的全國性政策主要有三類共10項,這些政策的集中出台,使企業成本大幅度增加,焦煤噸煤增加成本150元-200元。焦煤資源性、政策性成本上升,必然對焦煤企業可持續發展帶來較大壓力,一方面需要煤炭企業內部消化,另一方面必然會傳遞給下游企業,從而影響焦煤價格。
2005年-2007年山西省作為煤炭資源整合的試點省,對地方煤礦進行了大規模資源整合,關閉淘汰整合9萬噸以下的地方煤礦,2008年更進一步關停所有30萬噸以下小煤礦。2009年,山西省屯蘭礦難後,進一步推進煤炭資源整合,小煤礦大量被關閉導致中國煉焦煤出現大量短缺。短期來看,關停並改會減少煉焦煤的產量,加劇供小於求的緊張局面,但是從長期來看,還是有利於產業向集約化、可持續發展,更有利於穩步提高焦煤的產量和質量。
2. 焦炭期貨介紹,焦炭期貨價格影響因素
焦炭期貨交易特徵
一、合約標准化。焦炭期貨屬於期貨的大家庭,因此交易的時候都是標准化的期貨合約。
二、交易集中化。和其他期貨品種一樣,焦炭期貨也是在期貨交易所進行集中化交易。
三、雙向交易和對沖機制。期貨投資者可在價格低時先買入焦炭期貨合約,待價格上漲後賣出平倉;也可以在價格高時先賣出,然後待價格下跌後買人對沖平倉。
四、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包括焦炭期貨在內的任何期貨品種每日交易結束後,對交易各方的盈虧進行資金清算。
五、保證金制度和杠桿機制。與高風險相對應,期貨市場也是一個高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的市場。進行焦炭期貨交易只需要交納少量的保證金,一般為成交合約的10左右,就能完成數倍乃至數十倍的合約交易。
六、大合約。焦炭期貨一手100噸,最低交易保證金接近3萬,這對於期貨品種來說是大合約,大合約是將來我國商品期貨的大趨勢。
焦炭期貨價格影響因素
1、傳統供需關系:這個是指焦炭現貨市場交易中的買賣雙方。
2、貨幣供求:這常常與國家貨幣政策有關,比如緊縮型、寬松型貨幣政策都會對焦炭期貨市場造成價格走勢導向。
3、信息供求:這經常和某些政策的出台,以及公布焦炭市場有重大影響事件有關。
4、突發事件:期貨市場敏感度遠遠大於現貨市場,有時候重大突發事件將會嚴重影響焦炭期貨的價格。
5、交易所持倉:持倉量的多少表明市場對整個焦炭期貨這個品種是否看好,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影響投資者的買賣方向。
大連商品交易所焦炭期貨合約
大連商品交易所焦炭交割質量標准
3. 焦炭期貨交割質量標準是什麼
大連商品交易所焦炭交割質量標准
(F/DCE J001-2011)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本標准規定了用於大連商品交易所交割的焦炭質量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運輸要求等。
1.2 本標准規定的焦炭是指以煉焦煤為主要原料,以高溫干餾等方法得到的用於高爐煉鐵的冶金焦炭。
1.3 本標准適用於大連商品交易所焦炭期貨合約交割標准品和替代品。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適用於本標准。
GB/T 1996 冶金焦炭
GB/T 1997 焦炭試樣的採取和制備
GB/T 2001 焦炭工業分析測定方法
GB/T 2005 冶金焦炭的焦末含量及篩分組成的測定方法
GB/T 2006 冶金焦炭機械強度的測定方法
GB/T 2286 焦炭全硫含量的測定方法
GB/T 4000 焦炭反應性及反應後強度試驗方法
GB/T 8170 數值修約規則
GB/T 9977 焦化產品術語
3 術語和定義
GB/T 9977確立的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准。
4 質量要求
4.1 標准品質量要求
4.2 替代品質量差異與升貼水
4.3 水分Mt要求≤5.0%。水分含量大於5.0%的,按超過部分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一位扣重(例如,實測水分為6.32%,扣重1.3%)。
4.4 出庫時,焦末含量或粒度不符合標准品質量要求的出庫標準的,對超過焦末含量標准或不足粒度標準的部分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一位,指定交割倉庫應當按照出庫完成前一交易日月份焦炭合約結算價計算補償金額(例如,焦末含量出庫標准為不超過7%,實測為8.23%,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一位,補償金額為對應貨物貨款的1.2%)。
5 試驗方法、檢驗規則
5.1 試樣的採取和制備按照GB/T 1997的規定執行。
5.2 焦末含量、粒度的測定按照GB/T 2005的規定執行。
5.3 水分、灰分、揮發分的測定按照GB/T 2001的規定執行。
5.4 全硫含量的測定按照GB/T 2286的規定執行。
5.5 抗碎強度M40和耐磨強度M10的測定按照GB/T 1996的規定執行。
5.6 反應性和反應後強度的測定按照GB/T 4000的規定執行。
5.7 數值修約按照GB/T 8170的規定執行。
6 運輸要求
焦炭應當用潔凈的火車車廂、汽車車廂、輪船船艙或其它運輸工具裝運。
7 附加說明
4. 焦炭期貨波動一個點多少錢
首先我們要知道焦炭期貨的交易單位,焦炭期貨每手是100噸,最小波動點位是0.5元,交易單位*最小波動點位=一個點波動盈虧。計算下來100*0.5=50元,所以焦炭期貨波動一個點是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