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輔導期企業 出口逐筆報告 外匯管理服務平台如何操作
答復:您好!外匯局對於新列入名錄的企業實施輔導期管理。在其發生首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之日起90天內,外匯局進行政策法規、系統操作等輔導。企業應當在輔導期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持書面材料到外匯局報告輔導期內發生的貨物進出口與貿易外匯收支的逐筆對應情況。核查期內企業遵守外匯管理相關規定,且貿易外匯收支經外匯局非現場或現場核查情況正常的,可被列為A類企業。若被列為A類企業的,出口後90天內收匯的,不需要做延期收匯報告,超過90天收匯的需要做延期收匯報告。企業做逐筆對應報告的,所需資料需要根據主管外匯局的要求來准備。如有其它疑問,歡迎繼續在浙江電子口岸政務咨詢平台上提問,謝謝!
Ⅱ 貨物貿易外匯管理試點指引實施細則的第三章 企業報告和登記管理
第二十三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業務,企業應當在貨物進出口或收付匯業務實際發生之日起30天內,通過監測系統向所在地外匯局報送對應的預計收付匯或進出口日期等信息:
(一)30天以上(不含)的預收貨款、預付貨款;
(二)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三)以90天以上(不含)信用證方式結算的貿易外匯收支;
(四)B、C類企業在分類監管有效期內發生的預收貨款、預付貨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五)單筆合同項下轉口貿易收支日期間隔超過90天(不含)且先收後支項下收匯金額或先支後收項下付匯金額超過等值50萬美元(不含)的業務。
對已報告且未到預計進出口或收付匯日期的上述業務,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相關報告內容。
第二十四條 對於符合規定的收付匯單位與進出口單位不一致的情況,收匯或進口企業可向所在地外匯局報告,並辦理收匯或進口數據的主體變更手續。
第二十五條 對於除本細則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影響貿易外匯收支與進出口匹配的情況,企業可在進出口或收付匯業務發生之日起30天內,通過監測系統主動向所在地外匯局報送相關信息。
第二十六條 企業辦理下列貿易外匯收支業務,應當在付匯、開證、出口貿易融資放款或待核查賬戶資金結匯或劃出前,持書面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到外匯局登記:
(一)C類企業貿易外匯收支;
(二)B類企業超可收、付匯額度的貿易外匯收支;
(三) 同一合同項下轉口貿易收入結匯或劃出金額超過相應支出金額20%(不含)的;
(四)外匯局認定其他需要登記的業務。
外匯局審核企業提交的資料後,出具加蓋「貨物貿易外匯業務監管章」的《登記表》。
Ⅲ 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里如何做出口收匯做延期收款報告
1.1.2.1.1 功能說明
實現企業操作員對出口日期在當前日期前30 天(含)內的出口數據新增延期收款報告操作。
1.1.2.1.2 操作步驟
1) 登錄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企業版),選擇「企業網上報告管理」->「貿易信貸與融資報告」
菜單。
2) 選擇「延期收款報告」->「延期收款報告新增」菜單。進入延期收款報告查詢頁面。該頁面分
為兩個部分,上半部分為查詢條件,下半部分顯示查詢結果列表部分。
3) 輸入查詢條件,點擊【查詢】按鈕,系統顯示符合查詢條件的報關單數據列表,如下圖所示。點
擊【重置】按鈕時,可以重新輸入新的查詢條件進行查詢。
系統提供以下三種查詢方式:
a) 輸入條件如果不填報關單號,必須輸入「出口起始日期」和「出口截止日期」。日期輸入可
點擊日期輸入框後的日歷表進行選擇。
b) 輸入報關單號時,點擊【查詢】按鈕,系統忽略其他輸入信息,只按照「報關單號」輸出查
詢結果。
c) 輸入合同號時,系統忽略收匯日期查詢條件,按照合同號進行查詢並輸出查詢結果。
4) 點擊查詢結果的報關單號超鏈接,可以查看該條數據的詳細信息。
5) 點擊頁面右下角【新增】按鈕,系統自動新增一行列表,點擊預計收款日期輸入框後的日歷表
可以選擇需報告的預計收款日期,關聯關系類型,點擊報告金額輸入框可以輸入需報告的出口
金額。
6) 如有多條報告記錄,可以點擊頁面右下角【新增】按鈕繼續錄入。輸入完成後,如需刪除,可
以勾選一條或多條數據記錄,點擊頁面右下角【刪除】按鈕,系統彈出提示框「您確認刪除嗎?」,
點擊確認框中的【確定】按鈕可以刪除所勾選的記錄。
8) 完成新增延期收款信息錄入後,點擊【提交】按鈕,系統彈出確認框「確定要提交這些數據嗎?」,
點擊頁面右下角【確定】按鈕,系統提示「報告新增成功!」。點擊頁面右下角【關閉】按鈕,
可以實現頁面關閉。
1.1.2.1.3 操作注意事項
1) 輸入查詢條件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a) 報關單號與「報告起始日期」和「報告截止日期」不能同時為空。
b) 報告起始日期和報告截止日期不能超過30 天。
c) 合同號精確查詢。
2) 輸入新增報告信息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a) 預計收款日期不能早於出口日期。
b) 所輸入報告金額必須為正數。
c) 所輸入報告金額合計不能超過最大可報告金額。
3) 對於出口日期在當前日期30 天前的數據,企業應到外匯局辦理延期收款報告。
4) 已進行差額報告的數據不得進行貿易信貸報告。
5) 已進行其他特殊交易報告的數據可以同時進行貿易信貸報告,各類報告的金額合計不得超過該
筆出口數據的最大可報告金額。
6) 貿易信貸報告數據參與非現場總量核查篩選金額調整。
Ⅳ 外貿企業在外匯監測系統做的企業報告有什麼用
外匯監測系統一般監測4個指標:總量差額;總量差額率;資金貨物比;貿易信貸報告余額比率
由此需要作報告以平衡數據,保證指標在正常范圍;
企業報告一般分 義務性報告和主動性報告;
1.需要注意的是義務性報告:A類企業--30天以上的預收貨款/預付貨款 需要作報告
90天以上的延收貨款/延付貨款 需要作報告;
B類、C類企業,預收貨款/預付貨款 需要作報告;
30天以上的延收貨款/延付貨款 需要作報告;
超過時間未作報告的需到外匯局現場作報告;作過報告的,需要調整數據的,可以在調整項下作調整;
2. 主動性報告:視公司的具體情況而定;會影響數據平衡的單,可以作報告,以調整數據保持收支平衡
PS:剛過了輔導期的新企業,一般為A類企業;
Ⅳ 到外匯管理局做延期收匯現場報告要帶哪些東西
因為對不同的企業要求不同,用戶可以跟外匯管理局進行聯系具體要些什麼東西。
1. 企業與客戶簽定貨物出口合同 若合同中約定收匯日期晚於出口日期90天以上,企業應在合同簽定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理合同登記,並於出口報關單海關簽發日起的90天再加15個工作日間,辦理債權登記。
2. 企業若無出口合同或出口合同未約定收匯日期,或是出口合同約定收匯日期晚於出口日期不超過90天,則視下列情況分別進行處理:
(1)預計收匯日期將要超過出口日期90天,企業應在實際出口後辦理合同登記,合同登記的時間為出口後90天再加上15個工作日,並於實際出口90天後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債權登記。
(2)實際收匯期限超過90天的延期收款,企業應在實際出口90天後的15個工作日內,同時辦理合同登記和債權登記。
Ⅵ 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銀行報告了還用企業報告嗎
報告的是什麼東西?
銀行報告的,應該是申報信息,
但是企業可以做網上申報,也需要在核查系統裡面做企業報告,
銀行和企業報告是兩個不同的。
你要分清楚什麼業務。或者說清楚。
因為企業報告,這個專有名詞,是用在核查系統里的。
Ⅶ 我們是一家外貿企業上月出口一單貨物,在外匯局需要做哪些工作,怎麼完成報告事項時間節點有什麼要求
我們是一家外貿企業上月出口一單貨物,在外匯局需要做哪些工作,怎麼完成報告事項?時間節點有什麼要求我們是一家外貿企業上月出口一單貨物,在外匯局需要做哪些工作,怎麼完成報告事項?時間節點有什麼要求?
Ⅷ 外匯局現在核銷單取消了,什麼情況下做什麼報告啊
要求企業一定期限以上的貿易信貸業務、貿易融資等業務應按規定報告外匯局。
報告類型分為義務性報告(包括一定期限以上的預收、預付、延期付款、延期收款業務;轉口貿易報告;輔導期報告;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報告)和主動性報告(主體不一致報告;差額報告;其他特殊交易報告)所謂主動性報告,就是非必須報告,若無引起監測指標異常可不報告。比如,向客戶提供收費樣品,客戶支付500美金樣品費,這個就可以不報告嘛。
對於義務性報告,不同類別的企業,報告內容不同。
A類企業報告內容:
① 30天以上的預付、預收貨款
② 90天以上的延期收匯、延期付匯
③ 90天以上的遠期信用證、海外代匯等貿易融資
④ 同一合同項下的轉口貿易收支日期超過90天,轉口貿易收匯、付匯差額超過等值50萬美元。
⑤ 輔導期企業(2012年8月1日登記「企業名錄」的企業,期限為登記名錄之日至首筆貿易外匯收支之日起90天,期滿後10日內到外匯局現場報告進出口收付匯逐筆對應信息。※企業未按規定履行報告義務的,可將其列為B類企業)
⑥ 出口收入存放境外
B類企業報告內容:
① 在監管期內(監管有效期為一年)發生的預付、預收貨款
② 在監管期內發生的30天以上的延期收匯、延期付匯
③ B類企業不得辦理90天以上的延期收匯、延期付匯業務
④ B類企業不得辦理同一合同項下收、支日期間隔90天的轉口貿易。
⑤ 、⑥ 同A類企業
C類企業報告內容:
① 在監管期內(監管有效期為一年)發生的預付、預收貨款
② 在監管期內發生的30天以上的延期收匯、延期付匯
③ C類企業不得辦理90天以上的延期收匯、延期付匯業務
④ C類企業不得辦理轉口貿易。
⑤ 、⑥ 同A類企業
Ⅸ 公司交給外匯管理局的進口項下收付匯業務現場核查報告怎麼寫有沒有模板
沒聽說有固定模式,主要是針對外匯局核查的內容進行報告,具體要說明是否符合資金流和貨物流匹配的情況,如存在問題,務必說明原因,如存在違規也請如實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