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1994年國家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
一、實行外匯收入結匯制,取消外匯分成。
二、實行銀行售匯制,允許人民幣在經常項目下有條件可兌換在實行售匯制後,取消經常項目正常對外支付用匯的計劃審批。
境內企事業單位 、機關和社會團體在此項下的對外支付用匯,持如下有效憑證,用人民幣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兌付。
三、建立銀行間外匯市場,改進匯率形成機制,保持合理及相對穩定的人民幣匯率。
四、強化外匯指定銀行的依法經營和服務職能。
五、嚴格外債管理,建立償債基金,確保國家對外信譽對境外資金的借用和償還,國家繼續實行計劃管理、金融條件審批和外債登記制度。
為境外法人(含中資控股的機構和企業)借款出具擔保,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境內機構對外提供外匯擔保管理辦法》辦理。
六、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管理體制仍維持現行辦法。
七、取消境內外幣計價結算,禁止外幣在境內流通。
八、加強國際收支的宏觀管理
1994年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的核心內容是實行單一匯率制。
(1)人民銀行外匯管理局潘宏勝擴展閱讀:
建國以後,中國的外匯管理體制發生過多次調整,不同時期各有其鮮明特色。
1993年11月,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了《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決定》明確要求:「改革外匯管理體制,建立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和統一規范的外匯市場,逐步使人民幣成為可兌換貨幣。」
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東南亞各國遭遇重創,而中國安然無恙,94年的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功不可沒。
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日益市場化。改革開放之前,人民幣匯率水平由官方確定,實行固定匯率。改革開放之初,形成官定匯率和調劑市場匯率並存的雙重匯率制度。1
994年初,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軌,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匯率轉向由市場決定。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改革外匯管理體制的公告
② 央行是如何決定每個交易日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的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是一個交易所類型的市場,實行會員制。所有在中國有權合法經營外匯業務的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組織(包括其分支機構),經中國人民銀行和外匯管理局的審查批准,都可以成為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的會員。進入中國的外匯,無論來自貿易順差、外國直接投資,還是所謂的「熱錢」,都是先與這些會員「結匯」,然後再由會員機構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這個 「銀行間市場」上競買競賣各自持有的外匯頭寸。現在全球高度關注的「人民幣匯率」,就是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的會員們,每天在這個市場上競爭的結果。在這個意義上,說人民幣匯率是在市場供求競爭中形成的,此言不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