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取消出口收匯核銷後的外貿流程
現在外貿出口申報與過去外貿出口申報的區別在於:
取消了核銷單,少了外匯核銷這一步操作;多了外匯管理應用服務平台上預收預付實際發生三十日內要進行報告這一步操作。
取消了延備運前期申報。放寬了企業申報退稅的期限,由原來的90天調整為最長470天。所以當年發生的業務都可在次年四月三十日前完成申報。
即「在出口貸物報關出口之日次月仿清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收齊憑證申報退(免)稅」。
核銷程序:
1、有出口收匯貨物的單位,應該到當地外匯管理部門申領經過外匯管理部門加蓋「監督收匯」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
2、貨物出口時,將出口收匯核銷單與其他所需要的報關單據一起向海關申報;貨物放行大約一周時間以後,出口人將海關簽章後退回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報關單以及其他有關單據取回留存,准備收匯核銷時使用。
3、銀行收到外匯貨款以後,按照國家有關外匯管理的規定,將外匯貨款按照當天的外匯牌價代替國際買入出口人收到的外匯貸款,同時,將相應金額的人民幣打入出口人帳戶,並且以水單的形式通知出口人。
4、出口人應該在一定時間期限內,憑銀行簽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報關單、外匯水單等單證到外匯管理部門進行出口收匯核銷工作。
外匯管理部門通過對報關網路記錄、報關單證的檢查核對後,認為該筆業務出口、收匯等事宜屬實後,便同意出口人的外匯核銷,即認定該筆出口業務已經完成。
(1)外貿出口收外匯擴展閱讀:
核銷的流程:
以下是關於核銷的理論操作程序:
1、出口單位領核銷單
2、出口單位向海關交驗核銷單,海關審驗後,退回給出口單位。
3、貨物出口後,將有關單據及附有核銷單編號的發票交銀行收匯,同時,將核銷單存根及有關單據送還簽發核銷單的外匯局
4、銀行收妥貨款後,將結匯水單退出口單位
5、出口單位將銀行確認貨款已經收回的結匯水單和由海關退回的原核銷單送外匯局,核銷該筆收匯。
未核銷:
出口收匯逾期未核銷簡稱逾期未核銷,是指貨物出口後,出口單位超過預計收匯日期30天未到外匯局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
出口單位應當及時收匯並辦理核銷手續,遠期收匯的還應及時辦理遠期收匯備案手續,盡力避免逾期未核銷的發生。
出口單位接到外匯局「催核通知書」後,應當對照「逾期未核銷清單」進行認真清理,核對、確認數據,及時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
對無法辦理核銷的,應主動向外匯局說明情況,接受外匯局的現場和非現場檢查;逾期未核銷情況嚴重的,應接受外匯局的處罰決定。
如數交納罰款悄山,並積極整改。對逾期後又收回外匯的,應向外匯局說明情況,按照正常核銷要求提交的單證辦理核銷手續。
2. 企業貨物貿易外匯收支包括哪些方面
1.服務貿易外匯收支包括:境內個人的服務貿易外匯收支;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境內機構的服務貿易外匯收支:金融機構自身的服務貿易外匯收支;因資本和金融項目交易發生的服務貿易外匯收支;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有明確規定的服務貿易外匯收支。
拓展資料:
1. 外匯原則:
企業應當按照「誰出口誰收匯、誰進口誰付匯」原則辦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捐贈項下進出口業務等外匯局另有規定的情況除外。代理進口、出口業務應當由代理方付匯、收匯。代理進口業務項下,委託方可憑委託代理協議將外匯劃轉給代理方,也可由代理方購匯。代理出口業務項下,代理方收匯後可憑委託代理協議將外匯劃轉給委託方,也可結匯將人民幣劃轉給委託方。外匯局對下列企業實施重點監測:貿易外匯收支與貨物進出口一致性匹配情況超過一定范圍的;貿易信貸余額或中長期貿易信貸發生額超過一定比例的;經專項監測發現其他異常或可疑的;其它需要重點監測的。
2.對於同一筆離岸轉手買賣業務原則上應在同一家銀行辦理收支結算規定的"同一家銀行"該如何把握:
a、是銀行辦理離岸轉手買賣外匯收支業務,應注重審核交易的真實性、合理性和邏輯性。對於不在同一家銀行辦理的特殊業務,銀行應對不在同一家銀行辦理的原因和合理性進行評估,並在交易附言中進行標注以及事後向外匯局報告。
b、是同一離岸轉手買賣本身包括買入和賣出兩筆交易。原則上要求在同一銀行審核,是為了便於兩筆交易信息的核實和跟蹤,有利於銀行從業務全流程角度進行審核。《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 年版)》(以下簡稱《指引》)中同一家銀行原則上在同一總行范圍下,能夠共享買入和賣出收支信息,如總行的信用證中心和企業開戶行視同同一家銀行。
3. 出口收匯時間規定
一、正面回答
出口單位報關後應當及時收匯,即期出口項下的,應當在報關之日起180天內收匯;遠期出口項下的,應當根據在外匯局備案的出口合同規定的日期收匯。收匯日期的截止日期為最遲收匯日期。貨物出口合同中如約定收匯日期晚於出口日期90天以上的,企業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理合同登記,並於實際出口後辦理債權登記。債權登記時間為自出口報關單海關簽發日起至90天加上15個工作日。
二、分析
出口收匯是指企業在貨物出口後的一定期限內向當地外匯管理部門辦理收匯核銷,證實該筆出口價款已經收回或按規定使用。出口收匯制度是對企業出口、報關、收匯整個過程實行跟蹤的監測管理制度。整個過程以核銷單為主線。
三、出口收匯防範措施有哪些?
1、加強內部管理;
2、積極調整出口收匯方式;
3、積極規避政策變動帶來的風險;
4、積極預防價格和 匯率的劇烈變動;
5、充分利用出口經營中的配套防護措施。
4. 外貿賬戶能收國內匯過來的美金嗎
收外匯的方式:
1、直接向采購商支付:
這種方法適用於金額比較大的訂單交易時採用的一種付款方式.如果交易金額較大的話可以直接從外國進口商那裡購買外匯回來後再轉手賣出去賺取差價利潤.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小批量訂單的話不建議使用此種方法來結算貨款.因為這種方法不僅會浪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而且還會導致成本增加;(例如:在海外采購一批貨物價格為30萬美元那麼我們就可以直接先購進25萬美元然後再用15萬美元去銷售)。
2、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如果交易數額不大的話可以採用此方法來解決.由於國內的外貿大多都會辦理進出口業務因此他們都會有很多人民幣現鈔用來作為貿易中的貨幣流通工具.所以我們可以在國內找到一傢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並與之簽訂協議將其手中的人民幣兌換成美元後再將這筆款子匯出境外就可以了。(註:一定要確保該企業具有對外貿易資格否則將會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3、以其他外幣形式支付:
除了人民幣以外還有很多外幣可以用來代替現金來進行國際貿易結算比如說港幣日元歐元英鎊等等都可以用作貨幣流通工具並且其安全性也相當的高因此也可以用於國際貿易結算中。(註:注意匯率風險!)
4、委託第三方金融機構代為收取:
對於那些沒有足夠的外匯儲備的來說可以考慮委託第三方的金融機構來幫忙收取外匯費用從而節省自己的資金成本和時間成本。(註:需要注意的是第三方機構是否有相關的證明以及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