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收外匯貨款未發貨發貨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貨款外匯回來了,但是貨未發,是不是?
第一,你不發貨,應該是違約-----你們的合同是如何約定的? 你有權利不發貨不?
第二,你不發貨,你核銷j就有問題了;當然了,如果你是外貿公司,連續發貨,可以用其他的單子來核銷。
第三,沒有發貨單子,如果涉及到退稅,退稅就麻煩了。 如果退稅了,可能涉及「騙取出口退稅罪」
② 我們公司有一筆外匯回款是今年二月份的, 不知外管局對報關出口的時間是否有限制呢
從2008年6月1日起,外匯核銷必須在貨物報關出口後210天(原為180天)內收匯(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聯,即「白單」>上註明的出口日期為准),收匯後30內核銷。
由於你們公司的這批外匯匯款預付的,所以只要在出口報關後30天內核銷就可以了,如果你們一直不發貨的話,那麼這批錢是沒有辦法核銷的,因為沒有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聯>,而且出口收匯核銷單上也沒有海關的印章。
補充回答:是的,可以這么理解。貨物實際未出,預付款一直掛著,對以後的核銷沒有影響。等報完關後,你要登陸電子口岸發送出口報關單和核銷單。大約一星期左右,外管局就能收到核銷信息。等收到客人的剩餘貨款後,你要登陸外匯核銷系統,然後把預付款和剩餘貨款輸進去,等填好所有資料以後,發送到外管局。不過要注意「預付款+剩餘貨款」總金額,要大約等於報關總金額,只允許有+/-5%的誤差,否則將無法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