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制度有八種,分別如下:1、保證金制度保證金制度是期貨交易的特點之一,是指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繳納資金,用於結算和保證履約。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交易所可以調整交易保證金,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目的在於控制風險。2、漲跌停板制度所謂漲跌停板制度,又稱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停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漲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約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為基準確定的。3、持倉限額制度持倉限額制度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投機頭寸的最大數額。實行持倉限額制度的目的在於防範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於集中於少數投資者。4、大戶報告制度大戶報告制度是與持倉限額制度緊密相關的又一個防範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制度。通過實施大戶報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對持倉量較大的會員或投資者進行重點監控,了解其持倉動向、意圖,對於有效防範市場風險有積極作用。5、交割制度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時,按照期貨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合約所載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或者按照規定結算價格進行現金差價結算,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以標的物所有權轉移進行的交割為實物交割,按結算價進行現金差價結算的交割為現金交割。一般來說,商品期貨以實物交割為主,金融期貨以現金交割為主。6、強行平倉制度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投資者違規時,交易所對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強行平倉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風險的手段之一。我國期貨交易所對強行平倉制度主要規定是當會員結算準備余額小於零,並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補足的。7、風險准備金制度風險准備金制度是指,為了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不可預見風險帶來虧損而提取的專項資金的制度。8、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按有關規定定期公布期貨交易有關信息的制度。期貨交易所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交易所期貨交易活動中產生的所有上市品種的期貨交易行情、各種期貨交易數據統計資料、交易所發布的各種公告信息以及中國證監會制定披露的其他相關信息。9、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期貨交易結算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期貨交易所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期貨交易所會員的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
Ⅱ 期貨市場有哪些風險
你好,期貨交易的風險:
(1)市場風險。由於保證金交易具有杠桿性,當出現不利行情時回,股價指數的微小答變動就可能會使投資者遭受較大損失。價格波動劇烈的時候甚至會因為資金不足而被強行平倉,遭受重大損失。
(2)操作風險。由於交易系統出現技術故障或投資者出現操作失誤,都可能造成損失。
(3)強行平倉風險。期貨交易實行由期貨交易所和期貨經紀公司分級進行的每日結算制度。在結算環節,由於公司根據交易所提供的結算結果每天都要對交易者的盈虧狀況進行結算,所以當期貨價格波動較大、保證金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補足的話,交易者可能面臨強行平倉風險。
(4)交割風險。期貨合約都有期限,當合約到期時,所有未平倉合約都必須進行實物交割。不準備進行交割的客戶應在合約到期之前將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及時平倉,以免於承擔交割責任。
Ⅲ 期貨交易所有哪些風險管理制度
一、保證金制度
二、漲跌停板制度
漲跌停板制度是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不得高於或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這個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這是與保證金制度相配套的重要的風險管理制度,它最低限度保證每一個交易者的保證金能抵禦一天的交易風險,通過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即在當天的交易中出現虧損的交易者,必須在次日開市前補足保證金),從理論上期貨交易的交易風險被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持倉限額制度
持倉限額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為防範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度集中於少數投資者,對會員及客戶的持倉數量進行限制的制度。超過限額,交易所可按規定強行平倉或提高保證金比例。這是交易所控制市場風險程度的,防範風險擴大的重要措施。
四、大戶報告制度
大戶報告制度是指當會員或客戶某品種持倉合約的投機頭寸達到交易所對其規定的投機頭寸持倉限量80%以上(含本數)時,會員或客戶(通過經紀會員)應向交易所報告其資金情況、頭寸情況等。這是與持倉限額制度緊密相關的防範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重要制度。
五、強行平倉制度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或客戶的交易保證金不足並未在規定時間內補足,或者當會員或客戶的持倉數量超出規定的限額時,交易所或期貨經紀公司為了防止風險進一步擴大,實行強制平倉的制度。這是交易所或期貨經紀公司控制市場風險,化解市場風險的重要制度。
另外,與控制風險相關的制度還有前面提到的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和風險准備金制度。
Ⅳ 農產品期貨市場的風險管理
期貨行業是否穩定發展關繫到國民經濟的方方面面。期貨市場風險防範與管理是期貨市場健康發展的基石,期貨市場的風險管理包括宏觀風險管理和微觀風險管理,微觀風險管理可細分為期貨交易所、期貨經紀公司和客戶三個方面的風險管理。下面來說一說具體的風險管理類別。
首先是宏觀風險管理
宏觀管理可分為立法管理、行政管理與行業自律管理三個方面。
(一)立法管理 立法管理是通過制定、頒布期貨交易的法律、法規規范期貨市場的組織機構極其運作機制。
(二)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是指一國政府的行政權力機關通過履行自己的職責而實施的管理。
(三)行業自律管理 行業自律管理是指期貨市場行業協會進行自治、協調和自律管理。
其次是微觀風險管理
1.期貨交易所風險管理
(一)交易前的風險管理 1、健全交易制度與規則2、加強對會員的管理3、選擇適當的上市品種4、設立計算機風險控制體系
(二)交易過程的風險管理 1、保證金制度2、持倉限額制度3、大戶報告制度4、漲停板制度5、交易迴避制度6、市場禁入制度
(三)交易所的風險管理 1、每日結算制度2、強行平倉制度3、風險准備金制度4、風險預警制度
2.期貨經紀公司的風險管理
根據期貨經紀公司風險產生的來源與表現,在進行風險管理時,期貨經紀公司應該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管理:對客戶的管理、對期貨經紀公司從業人員的管理、日常交易中的保證金管理以及交割月的限倉管理。
(一)對客戶的管理 4、審查客戶資格條件、資金來源及資信狀況5、加強風險教育和道德教育6、實施嚴格的保證金管理7、提高客戶交易技能
(二)對期貨經紀公司從業人員的管理 1、提到業務技能2、培養職業道德
(三)保證金制度 1、每日結算2、客戶風險率3、強行平倉
(四)日常自我監督與檢查(五)交割月品種的限倉管理
3.客戶的風險管理
(一)慎重選擇期貨經紀公司
(二)明確投資主體,提高風險意識
(三)熟悉期貨業務知識及期貨品種
(四)遵紀守法
(五)檢查交易真實情況
(六)向監管部門投訴或反映,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從中國證監會了解到,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關於管理通脹預期、穩定物價的精神,證監會將進一步加強期貨市場的監督管理,堅決遏制過度投機,密切關注異常交易行為,嚴厲打擊違法違規交易,切實做好市場風險的防控工作,確保期貨市場的長期、健康、穩定發展,合理發揮市場功能,為實體經濟及國民經濟服務。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介紹說,《通知》下發後,證監會立即召集期貨交易所主要負責人開會,決定採取五項措施,切實加強農產品期貨市場監管,嚴厲打擊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抑制過度投機。
一是要求各期貨交易所在現有基礎上大幅度提高所有品種的交易保證金,同時適度提高期貨品種的漲跌停板幅度。自11月26日開始將各個期貨品種的交易保證金提高到10%以上,通過降低期貨交易的杠桿率,抑制過度交易。
二是自11月29日開始,大幅提高所有期貨品種的日內回轉交易成本,遏制短線頻繁交易。
三是指導各期貨交易所抓緊出台關聯賬戶的認定標准,防範市場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是要求各期貨交易所加強監查力量,增加監查工作人員的配備,以應對市場的快速發展,滿足各項監查工作需要。
五是認真研判市場運行的變化趨勢,要求各期貨交易所擬定進一步的監管措施和風險控制方案。
六是派出工作組對各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及一線監管工作進行現場督導,對重點地區、重點期貨公司、重點客戶進行現場檢查,對市場違法行為形成震懾力。同時加強與現貨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保證期現貨市場的協調發展。
據了解,7月份以來,受國內外多種因素影響,以農產品為主的大宗商品價格上漲較快,期貨市場價格跟隨現貨市場也出現了劇烈波動。雖然期貨市場價格的大幅波動帶動了市場規模及成交量的大幅增長,但期貨市場運行總體平穩,市場秩序較好,風險可測、可控、可承受。
隨著全球大宗商品的普漲,中國證監會審時度勢,加強了市場運行的監測監控力度,對各類異常交易行為採取果斷措施,對違法違規交易首先是遏制過度投機氛圍,規范異常交易行為;其次,強化對程序化交易的監管;第三,督導各期貨交易所加強市場一線監管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這位負責人表示,為使期貨市場能夠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證監會在充分考慮現貨市場發展變化的基礎上,將持續推進期貨市場規則制度的修改完善,具體表現在擴大合約價值、限制投機持倉和方便產業客戶申請套期保值等方面,滿足產業客戶的風險管理訴求,進一步提升期貨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Ⅳ 期貨市場交易中如何進行風險管理
(一)期貨市場風險管理的特點 如前所述,期貨市場中不同主體均面臨期貨價格波動所傳導的風險。但各利益主體面臨的風險又是不一樣的。因此,對各利益主體而言,風險管理的內容、重點以及風險管理的措施也不一樣。 1. 期貨交易者。對於期貨交易者來說,面臨著可控風險和不可控風險:可控風險中最主要的是對交易規則制度不熟悉所引發的,對機構投資者而言,還存在著內部管理不當引發的風險。另外,選擇合法合規的期貨公司也屬於可控風險。 期貨交易者面臨的不可控風險中最直接的就是價格波動風險。投機交易的目的是為了獲取風險報酬,對他們而言,不冒風險是不現實的。問題在於必須在風險與報酬之間取得平銜,不能只想著報酬而忽視風險。一些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投機者可能會選擇比較激進的投機方法,而另一些風險承受能力較弱的投機者會選擇風險較小的投機方法,比如進行套利交易。 對套期保值者而言,存在著導致套期保值失敗的風險或效果極差的風險,除了基差風險屬於不可控風險外,其餘的如頭寸、資金、交割、不熟悉交易規則等原因都可歸類於可控風險,如果強化風險管理,可以避免。 2. 期貨公司和期貨交易所。對於期貨公司和期貨交易所來說,所面臨的主要是管理風險。管理風險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對期貨公司對客戶的管理和期貨交易所對會員的管理。盡管期貨價格的波動是不可控風險,但只有當期貨價格波動導致交易者的風險溢出之後(比如爆倉)才構成期貨公司的風險,同樣,只有當期貨公司的風險溢出之後才構成期貨交易所的風險。因而對期貨公司和期貨交易所而言,嚴格風控制度,防範溢出風險成為風險管理中的重中之重。管理風險的另一重要內容是防止自身管理不嚴導致對正常交易秩序的破壞,以致自身成為引發期貨行業的風險因素:比如,期貨公司或期貨交易所的機房出現嚴重問題,大面積影響客戶交易等。 (二)期貨市場監管的必要性 期貨市場是高風險市場,高風險不僅來自期貨價格的波動性上,期貨行業內各利益主體可能存在的不規范運作將加劇風險的程度。一般而言,期貨市場中各利益主體對期貨交易的高風險性都會有所認知。問題在於期貨交易涉及金額高,利益誘人。在不受制約的情況下,利益主體在成本收益的權衡過程中,很容易出現為追求收益而弱化風險管理的傾向,更為嚴重的是通過惡意違規違法來追求非法利益,從而引發更大的風險。 比如,在國內期貨市場清理整頓之前,一些期貨投機者,為追求超額利潤,承擔了遠超自身能力的風險,一旦出現巨虧或爆倉之後,為減少損失,置誠信於不顧,利用當時法律法規的疏漏,想方設法將責任推給期貨公司。還有,一些資金實力較大的投機者利用交易規則上的漏洞,鋌而走-險,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