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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企業基本信息登記外匯

發布時間:2023-11-19 00:37:46

『壹』 新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應如何辦理外匯登記

依法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均需辦理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到外匯局辦理此項業務前,外商投資企業應先取得外經貿部門的批復文件及《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並領取了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憑下列申報材料到外匯局申報:

1、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外商投資企業情況登記表》和《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2、外經貿部門批准企業成立的批復文件及頒發的批准證書原件;3、企業合資合作合同、章程(驗原件或蓋有原章的復印件、復印件留底);4、企業營業執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業提供營業執照(驗原件或蓋有原章的復印件,復印件留底);5、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6、補辦《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的,應在全國性報紙刊登遺失聲明。

辦理此項業務後,領取《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以後到外匯局或銀行辦理外匯業務時,均需出示此證。

新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辦理外匯登記時,應提供如下材料:

1、 書面申請(包括企業基本情況等)、 營業執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業提供非法人營業執照;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無須提供營業執照)、外經貿部門批復文件、批准證書、經批准生效的企業合資合作合同、章程、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公章、除上述材料外,視情況要求補充的其他材料以上書面材料需帶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應加蓋企業公章,確認與原件內容一致,我管理部驗後返還原件,同時留存復印件。

『貳』 去外匯管理局申請登記具體需要什麼材料

外商投資企業辦理外匯登記時,應提供如下材料:

1、書面申請(包括企業基本情況等)。

2、營業執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業提供非法人營業執照;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無須提供營業執 照)。

3、外經貿部門批復文件、批准證書。

4、經批准生效的企業合資合作合同、章程。

5、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6、企業公章。

7、除上述材料外,視情況要求補充的其他材料。

(2)外商投資企業基本信息登記外匯擴展閱讀:

《外國投資者境內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促進和便利外國投資者境內直接投資,規范外國投資者境內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外國投資者境內直接投資(以下簡稱境內直接投資),是指外國投資者(包括境外機構和個人)通過新設、並購等方式在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或項目(以下簡稱外商投資企業),並取得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等權益的行為。

第三條 境內直接投資實行登記管理。境內直接投資活動所涉機構與個人應在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外匯局)辦理登記。銀行應依據外匯局登記信息辦理境內直接投資相關業務。

第四條 外匯局對境內直接投資登記、賬戶開立與變動、資金收付及結售匯等實施監督管理。

『叄』 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變更登記及注銷登記應當如何辦理

新辦境外投資外匯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寫《境外投資基本情況登記表》;
(2)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核準的批復(法規規定免除該項審查的除外);
(3)(非金融類的境外投資)應提供商務管理部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投資批准證書》;
(4)中方投資額3000萬美元以上的資源開發類境外投資和中方外匯投資額1000萬美元以上的非金融、非資源開發類境外投資,應提供國家發改委對該項投資的批復;
(5)金融類的境外投資應提供相關金融主管部門對該項投資的批准文件;
(6)援外項目不需辦理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審查,直接辦理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辦理時另需提供:商務部下達的援外任務書;使用援外合資合作基金的項目應提供外經貿部授權部門的借款批復;使用援外優惠外匯貸款的項目應提供中國進出口銀行與借款人簽訂的借貸協議;涉及購匯的,提供項目的用匯清單。
註:2.3.4.5.6驗原件留復印件。
境內投資者投資的境外企業的名稱、經營期限、合資合作夥伴、合資合作方式發生變更,或者注冊資本、投資總額、股權比例變更及發生其他資本變更,或者通過上市、收購、參股、換股等方式進行資本運作的,境內投資者應在變更發生後60天內,持如下材料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變更手續:
(1)書面申請;
(2)《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證》(登記變更事項後將變更頁復印,原件返還);
(3)投資主管部門對變更事項的批准或者備案文件;
(4)相關變更事項的真實性證明材料,其中:境內投資者使用其境外投資利潤對其相關境外機構增資或在境外進行再投資的,應提交利潤分配決議、增資或再投資的相關協議。
註:3.4驗原件留復印件。
境內投資者投資的境外機構因破產、解散、清算、經營期滿等原因注銷或已停止實質性經營性活動的,其境內投資者須持以下材料到外匯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並繳回《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證》:
(1)書面申請(境外企業基本情況、注銷或停止經營的原因、目前資產狀況、應調回境內資產金額等);
(2)《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證》。法規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1996第193號令)
《境外投資外匯管理辦法》([89]匯管條字第118號)及《境外投資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90]匯管投字第381號)
《商務部、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簡化境外加工貿易項目審批程序和下放許可權有關問題的通知》(商務部、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商合發[2003]126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簡化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審查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3]43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深化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3]120號)
《關於援外項目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1999)251號)
《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

『肆』 去外匯管理局辦理外匯登記備案需要什麼材料

外商投資企業辦理外匯登記時,應提供如下材料:
1、書面申請(包括企業基本情版況等)
權2、 營業執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業提供非法人營業執照;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無須提供營業執 照)
3、外經貿部門批復文件、批准證書
4、經批准生效的企業合資合作合同、章程
5、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6、企業公章
7、除上述材料外,視情況要求補充的其他材料
以上書面材料需帶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應加蓋企業公章,確認與原件內容一致,我管理部驗後返還原件,同時留存復印件。

『伍』 企業的外匯登記號在哪裡呀 為什麼會連財務都不知道

外匯登記號,是外匯管理局簽發的,外商投資企業在企業成立時,需要到外匯管理局進行登記備案,外管局會給企業一個外匯登記證IC卡(深藍色的),2010年以前的是外匯登記證(紅色的)!
財務不知道很正常,因為這個主要是企業成立時用的,以後主要是外商投資資本金結匯會用到,正常的業務中都不需要!
不過每年需要進行年檢的!最近幾年,這個年檢都是委託會計師事務所辦理,屬於聯合年檢的一部分了!
如果不知道,請問詢當地的外匯管理局!
希望對你有幫助!

『陸』 什麼樣的企業需要辦理外匯登記證

依照中來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源的,由中國投資者與外國投資者共同投資,或者由外國投資者單獨投資的企業。

在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股東中,外方合營者包括外國的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中方合營者則為中國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不包括中國公民個人。

合資企業不設股東會,其最高權力機構為董事會,董事會成員由合營各方按投資比例協商分配,並載明於合營企業合同和章程。

合營企業一方對他方委派的董事不具有否決權,但董事的資格應當不違反公司法關於董事任職條件的規定。

(6)外商投資企業基本信息登記外匯擴展閱讀:

外商投資企業辦理外匯登記時,應提供如下材料:

1、書面申請。

2、 營業執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業提供非法人營業執照;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無須提供營業執照。

3、外經貿部門批復文件、批准證書。

4、經批准生效的企業合資合作合同、章程。

5、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6、企業公章。

7、除上述材料外,視情況要求補充的其他材料。

以上書面材料需帶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應加蓋企業公章,確認與原件內容一致,我管理部驗後返還原件,同時留存復印件。

『柒』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下發《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一條為完善對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管理,建立企業外匯登記管理制度,特製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企業系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第三條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為企業外匯登記的管理機關。第四條企業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30天內,應當向注冊地外匯局申請辦理外匯登記手續。申請登記時需填寫《外商投資企業基本情況登記表》(格式附後),並提交以下材料(復印件):

1審批機關對設立企業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證書;

2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副本;

3企業經批准生效的合同、章程;

4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

已在注冊地辦理了外匯登記的企業,其在境內異地或境外設立的分、支機構,不再單獨辦理外匯登記。第五條外匯局對申請登記的企業提交的材料審查後,對符合登記條件的,向企業頒發《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以下簡稱外匯登記證)。

外匯登記證格式由國家外匯管理局統一制定。第六條企業領取外匯登記證後,可以按照《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外匯賬戶管理暫行辦法》①的有關規定,憑外匯局核發的外匯登記證和開戶通知書到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開立外匯賬戶。

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為企業開立外匯賬戶後,應當在外匯登記相應欄目中註明開戶行名稱、幣種、賬號、賬戶性質、開戶日期,並加蓋該行戳記。第七條外匯局通過外匯年檢對外匯登記證每年核證一次②。經過核證的外匯登記證為有效的外匯登記證,其有效期為一年。第八條企業辦理外匯登記證後,有變更名稱、地址、改變經營范圍或者發生轉讓、增資、合並等情況,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後,及時將有關材料送外匯局備案,並申請更換外匯登記證。第九條企業經營期滿或因故導致經營終止,經原審批機關批准解散的,在清盤後30天內,到外匯局辦理外匯登記證注銷手續,交回外匯登記證,並撤銷所開立的外匯賬戶。第十條企業遺失外匯登記證,應當及時向外匯局報告,經外匯局審查,情況屬實的,可給予補發。第十一條企業的外匯登記證不得偽造、塗改,不得出租、出借、轉讓、出賣給其它單位使用。第十二條對違反本辦法的,外匯局可以根據其違法情節的輕重,對其處以1000-10000元人民幣罰款的處罰。第十三條本辦法由國家外匯管理局負責解釋,自1996年7月1日起施行。

①《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外匯賬戶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廢止,對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外匯賬戶的管理應當按照《境內外匯賬戶管理規定》執行。

②根據《關於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聯合年檢的通知》,從1997年起取消單獨的外匯年檢,由聯合年檢各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的出資、財務、外匯、進出口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聯合年檢。

附件二:
外商投資企業基本情況登記表
企業代碼:企業名稱:郵政編碼:企業地址:開業時間:營業執照注冊號:外匯登記證號:企業規模:合營期限:經濟類型:企業類型:所屬行業:隸屬部門:主導產品:經營范圍:法人代表:職(臨)工總數:財務主管:財務主管理電話:主辦會計:主辦會計電話:注冊地外匯局:外匯結算賬戶核定總額(萬美元):合 營者中 方外 方投資總額(萬美元)注冊資本(萬美元)其中外方%投 資方式現金(萬美元)設 備工業產權場地使用其它中方外方

『捌』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下發《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外匯賬戶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一條為加強和完善對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外匯帳戶的管理,便利外商投資企業開展正常業務,根據國家外匯管理有關法規,特製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指「境內外匯帳戶」是指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境內經批准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開戶行開立的外匯帳戶,不包括外匯兌換券帳戶)。第三條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管理部門)是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外匯帳戶的管理機關。第四條外商投資企業在取得營業執照後,向開戶行申請辦理開戶手續時,應提交下列文件,並填寫《外商投資企業基本情況登記卡》。
1.經批準的外商投資企業的合同、章程或有關協議;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
3.經貿主管機關頒發的批准證書副本;
4.蓋有企業公章的開立外匯帳戶申請書;
開戶行根據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法規核對無誤後應即予以開戶。第五條開戶行在為企業開立外匯帳戶後二十天內,應將企業的上述材料各一份及基本情況登記卡、企業所開帳戶的幣種、帳號情況報送外匯管理部門備案。第六條外商投資企業應選擇一家開戶行開立外匯帳戶,如需在兩家或兩家以上的開戶行開戶或需跨地區開立外匯帳戶,須向企業所在地外匯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未經外匯管理部門批准,不得辦理。第七條除經外匯管理部門批准,企業的一切收入,必須存入境內外匯帳戶,一切外匯支出,必須從境內外匯帳戶中支出。第八條外商投資企業的正常業務支出,除外匯管理部門另有規定外,可憑有關業務支付憑證,通過開戶行直接辦理匯出手續;外方投資者依法納稅後的外匯利潤和其他外匯收益的匯出,應憑企業董事會分配利潤決議書及完稅證明,通過開戶行直接辦理,並由開戶行在其完稅證明上加蓋印鑒。第九條除外匯管理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的下列項目的支出,須經外匯管理部門批准後方可辦理:
1.外方投資者外匯資本的轉移和依法清理結束後分得的外匯資金的匯出;
2.經批准設立在境外的分支機構或辦事機構所需經費或營運資金的匯出;第十條外商投資企業境外借款的匯入和還本付息資金的匯出,依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外債統計監測暫行規定》辦理。第十一條外商投資企業不得將境內外匯帳戶出借或代他人辦理收付。第十二條開戶行應嚴格按本辦法辦理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外匯帳戶資金的收付使用事宜,對不執行本辦法的,外匯管理部門將予以處理,直至取消該開戶行的開戶審核權。第十三條外匯管理部門有權檢查企業境內外匯帳戶的使用情況,對違反本辦法的企業,應按國家有關管匯法規處理。第十四條本辦法由國家外匯管理局負責解釋。經濟特區外匯管理分局可根據本辦法並結合當地情況制定施行細則,並報總局備案。第十五條本辦法自文到之日起執行。

附件二:外商投資企業基本情況登記卡(第一頁)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董事長:___________副董事長:__________總
經理: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
副總經理:_______________

職工人數:_________其中外籍港澳人數:_______
______
合營者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方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合同期限:_______
______
企業正式開業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
_日

批准成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
__日
核准營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
__日行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資方式(1、合資2、合
營3、外資)
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商投資企業基本情況登記卡(第二頁)

單位:萬美元

投資總額合計:__________________其中企業境外借款:______________外方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投資者合計中方外方注冊資本中方外方其中貨幣投資幣別廠房建築設備物料折美元匯率工業產權場地使用折人民幣匯率其它實收資本

外商投資企業基本情況登記卡(第三頁)

單位:萬美元

外匯盈餘情況(1)外匯盈餘;(2)外匯平衡;(3)外匯短缺境外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年合同規定產品外銷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實際執行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中 方 外 匯 利 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 方 外 匯 工 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方外匯旅差費結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對三資企業批匯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外 方 工 資 匯 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外 方 利 潤 匯 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付給境外工業產權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外 方 資 本 回 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
第三頁為累計數

『玖』 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管理問題解答

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管理問題解答

企業的注冊之後,管理很重要,那麼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管理的問題你知多少?

一、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所需材料?

答:外資企業在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30天內,應當向注冊地外匯局申請辦理外匯登記手續。申請登記時需提交《外商投資企業基本情況登記表》、審批機關對設立企業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卡如何使用?

答:企業在向外匯局申請開立外匯帳戶時,須提供外匯登記證和其他材料。企業到開戶金融機構辦理開戶手續時,須持外匯登記卡和其他材料。

三、外資企業外匯事宜有何規定?

1、外資企業的外匯事宜,依照國家外匯管理規定辦理,外資企業應當在中國銀行或者國家外匯管理機關指定的銀行開戶。

2、外資企業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的營業執照,在中國境內可以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開立帳戶,由開戶銀行監督收付。外資企業的外匯收入,應當存入其開戶銀行的外匯帳戶;外匯支出,應當從其外匯帳戶中支付。

3、外資企業因生產和經營需要在中國境外的銀行開立外匯帳戶,須經中國外匯管理機關批准,並依照中國外匯管理機關的規定定期報告外匯收付情況和提供銀行對帳單。

4、外資企業中的外籍職工和港澳台職工的工資和其他正當的外匯收益,依照中國稅法納稅後,可以自由匯出。

四、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匯事宜有何規定?

1、合營企業的有關外匯事宜,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辦理。

2、合營企業憑營業執照。在境內銀行開立外匯賬戶和人民幣賬戶,由開戶銀行監督收付;合營企業在國外或者港澳地區的銀行開立外匯賬戶,應當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或者其分局批准,並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或者其分局報告收付情況和提供銀行對賬單。

3、外國合營者在履行法律和協議、合同規定的.義務後分得的凈利潤,在合營企業期滿或者中止時所分得的資金以及其它資金,可按合營企業合同規定的貨幣,按外匯管理條例匯往國鬧敗外。

4、合營企業的外籍職工的工資收入和其它正當收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後,可按外匯管理條例匯往國外。

五、外商投資企業相關費用如何匯出?

答:外商投資企業利潤、股息、紅利匯出,須提供書面申請、董事會利潤分配決議書、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及相關年度利潤或股息、紅利情況的審計報告、稅務證明和《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在外匯指定銀行辦理。

對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管理施行細則有關問題的答復

(一)《細則》第二條規定的管理物件,系指在我國境內已注冊登記具有法人地位的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依照《中外合資企業法》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中外合資企業,其外匯收付按《細則》規定辦理。合作經營專案,沒有組成?法人的,中國合作方按國營企業進行管理;僑資、外資合作方按僑資企業、外資企業進行管理。

(二)《細則》第五條規定:外資企業“獨自承擔的勘探資金和合作開發、合作生?的資金,准許存放在經中方同意的外國或者港澳地區的銀行”。“獨自承銷轎擔的勘探資金和合作開發、合作生?的資金”,系指在勘探、開發、生?各階段中的外方的出資,不僅限於勘探階段。在以上各階段中,外方投資部分准許存放在境外,但應經中方同意;中方投資部分應存在境內的銀行。本條款中“經中方同意”的“中方”,系指中國合同方。

(三)《細則》第六條規定:“如需在外國或者港澳地區開立外匯存款帳戶,必須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分局申請批准”。除從事合作開采海洋石油資源的外資企業外,其他三資企業一般應將外匯存在中國境內,如申請在境外開戶,必須有充分理由,除業務上確有需要者外,一般不予批准。對批准在境外開戶者,對其境外收付范圍和最高金額,應根據具體情況加以適當限制。

(四)《細則》第八條規定:“外籍職工、外籍承包者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的規定繳納稅款。虧彎肆”“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指的是從事中國境內的業務而取得的收入,無論其收入的地點是在境內或者境外,收款人是否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都應繳納稅款。至於如何繳稅,則應按稅務部門規定辦理。

(五)《細則》第九條規定,三資企業必須按期向外匯管理部門報送外匯收支情況。有些分局提出:能否要求三資企業增報季報,可否索要境外銀行帳戶收支報告表及對帳單,境外帳戶收付數位可否要求按來源及用途匯總填報,外匯收支預算表報送時間可否靈活等等。報送報表科類和時間,可由分局根據需要和實際情況決定。有的分局反映,本條規定三資企業報送報表要隨附在中國登記注冊的會計師的查帳報告,但當地沒有登記注冊的會計師怎?辦。經向財政部會計事務管理所了解,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瀋陽、大連、南京、無錫、成都、重慶、蚌埠、西安、蘭州、烏魯木齊、長春、武漢、昆明、貴陽均已設立會計師事務所,天津、杭州、濟南已批准設立會計師事務所,尚未經營業務;呼和浩特、銀川會計師事務所正待批准設立。現在還沒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地方,可委託就近城市的會計師事務所辦理。

(六)《細則》第十條規定:三資企業的“?品出口可按中國進出口貿易結匯的有關規定辦理”。合資企業?品的銷售,凡符合以下條件的都可按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結匯:(1)通過外貿部門出口;(2)有出口許可證項下的出口;(3)經外貿部門批准“以出頂進”的?品。

(七)《細則》第十一條規定,三資企業如在境外開有帳戶,其出口所得的外匯,也應按本條規定調回存入國內開戶銀行帳戶,並辦理出口外匯核銷手續。除確有需要,經國家外匯管理局省、市分局批准者外,三資企業不得自行將收入的外匯,存放境外。對三資企業可憑出口許可證、海關報關單、貨物清單、外貿聯系單或其他有關證件核銷其出口收匯。

(八)《細則》第十二條1、2兩款規定,三資企業售給外貿單位的出口?品或從外貿單位購買出口或進口的商品,經外貿主管機關批准,可以外幣計價、結算。外貿主管機關批准,系指經省(市、自治區)經貿廳(局)批准,超出其審批許可權時,應報上一級經貿機關審批。三資企業向國內非外貿單位購買商品,以外幣計價、結算,由各外匯管理分局批准。

(九)《細則》第十三條規定,三資企業對其稅後利潤的匯出可向開戶銀行申請,由開戶銀行審定。至於三資企業申請匯出利潤時“應提交企業董事會或相當於董事會的權力機構的分配利潤的決議書、納稅憑證以及載有收益分配條款的合同”的問題,有些企業實行按季(或月)預分利潤,年度再行調整的辦法,因此在年末決算前拿不出分配利潤決議書。對此類情況,如經國家批準的合同中已有明確規定,可由企業董事會出具全年預分利潤計劃書,經外匯管理分局批准同意,開戶銀行按計劃數位審核其利潤匯出,在年末決算時,根據會計師的查帳報告,如實調整,並補報正式的分配利潤決議書。

(十)《細則》第十五條規定,三資企業中的外籍職工或港澳職工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益,依法納稅後,減去在中國境內的花費,其剩餘部分可向開戶銀行申請全部匯出。匯出外匯均從其企業的外匯存款帳戶中支付。?此,企業應向開戶銀行提供外籍職工或港澳職工的名單,每人工資和其他正當收益金額,在中國境內花費數額,申請匯出數額,申請手續可按季辦理。匯出時應提交納稅憑證。外籍職工或港澳職工期滿離境時,如有積餘的人民幣,證明確系其工資積累,在合理的數額內可以批准匯出。

(十一)《細則》第十八條規定:“華僑投資者或外國投資者,應對其在中國境內的未了稅務債務事項負責”。這是指合營企業的華僑投資者或外國投資者,應對其本身在中國境內的未了稅務債務事項負責。合營企業?有限責任公司,合營企業的華僑投資者或外國投資者,對合營企業的責任以其認繳的出資數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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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 上海中行自貿區新設外商投資企業基本信息登記辦理材料有哪些

上海自貿區新設外商投資企業基本信息登記辦理材料:
1、《境內直接投資基本信息登記業務申請表》(加蓋公章、法人或者被授權人簽字,不能用法人章代替);
2、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留底);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留底);
4、自貿區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備案文件,負面清單內的企業應提交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批准文件(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留底);
5、經外匯局登記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資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另需提交《境內居民個人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表》(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留底);
6、外資房地產企業需提交已通過商務部備案的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留底);
7、公司章程(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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