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匯管理局是干什麼的
外匯登記需在完成發改委和商務部的批准後方可進行。國家外匯管理局2009年出台了《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匯發[2009]30號),規定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在獲得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後,應持相關材料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在取得前述外匯登記後,境內機構應憑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的核准文件和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在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境外直接投資資金匯出手續;外匯指定銀行進行真實性審核後為其辦理。外管局審查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確保外匯資金是由擬投資者所有,在審查過程中不會肆蘆考慮任何經濟或商業昌旅上的因素。境外公司收購境內公司流程。由上文可知,境耐雹凳外公司收購境內公司的程序是相當復雜的,而且在審批過程中,不能出一點差錯,否則就可能審批不成,隨之也就不能收購。也希望想要收購境內企業的境外公司能夠通過本文的介紹有簡單的了解。如果境內公司被收購,但是對其中的流程不了解還是尋找專業部門代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外匯,是指下列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一)外幣現鈔,包括紙幣、鑄幣;(二)外幣支付憑證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銀行卡等;(三)外幣有價證券,包括債券、股票等;(四)特別提款權;(五)其他外匯資產。
Ⅱ 外匯管理主要有哪些內容
1、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應按規定為客戶開立賬戶,辦理有關外匯業務。
2、對貿易外匯的管制,對出口外匯收入的管制,對進口付匯的管制。
3、對非貿易外匯的管制,對非貿易外匯的管理一般採取的方式有:直接限制、最高限額、登記制度、特別批准。
4、對資本輸出輸入的管制,資本項目是國際收支的一個重要內容,所以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非常重視資本的輸出入,並根據不同的需要對資本輸出輸入實行不同程度的管理。
(2)日本外匯管理局是干忙的擴展閱讀:
外匯管理廣義上指一國政府授權國家的貨幣金融當局或其他機構,對外匯的收支、買賣、借貸、轉移以及國際間結算、外匯匯率和外匯市場等實行的控制和管制行為;狹義上是指對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的兌換實行一定的限制。
《外匯管理條例》主要作了四方面的規定:
(1)、金融機構經營外匯業務必須持有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
(2)、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應按規定為客戶開立賬戶,辦理有關外匯業務。
(3)、金融機構經營外匯業務,應按規定交存外匯存款准備金,遵守外匯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並建立呆賬准備金。
(4)、外匯指定銀行辦理結匯業務所需的人民幣資金,應當使用自有資金。
Ⅲ 在外匯管理局省分局工作怎麼樣這個單位好不好權力大不大
應該還是可以的,比較清閑
一、破產後法人需要承擔哪些後果
公司破產法人的責任法人責任是指一種以法人財產為基礎的有限責任。
法人財產是法人對外承擔民事責任的基礎。法人的責任的實質是一種法人財產有限責任。
法人成立後,在正常的經營活動過程中所產生的對外責任無疑應為法人的責任,應由法人來承擔。但法人在經濟活動過程中,它不是靜態的,而是在不停地動態地變化,法人從設立到後來的可能被撤銷、解散或破產。那麼在這些特殊情況下,法人的債務如何處理和承擔,是有以下幾個方面的:
法人設立時的責任承擔的設置決定了在法人倒閉後的責任承擔的問題。
破產後法人需要承擔哪些後果
二、關於不能清償的界定
不能清償,是指債務人對請求償還的到期債務,因喪失清償能力而無法償還的客觀財產狀況,也稱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償的要件為:
第一,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認定債務人是否具有清償能力,一般根據債務人的財產、信用、勞務等因素綜合構成的。支付貨幣或財產為通常的債務清償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償債務,主要是指債務人借新債還舊債,或者協議延期償還債務;以能力方法清償債務,主要是指債務人以提供債權人接受的勞務、技能服務等折抵貨幣清償債務。當債務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償債務時,即構成喪失清償能力。缺乏清償能力的認定應以客觀狀態作為標准,即缺乏清償能力並非債務人主觀上不願或出於惡意而拒絕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觀情況。
第二,債務人不能清償的是已到償還期限,提出清償要求的、無爭議或者已有確定名義的債務。
第三、債務不限於以貨幣支付為標的,但必須是能夠以貨幣評價的債務,否則因其債務形式在破產程序中無法得到償還,宣告債務人破產沒有實際意義。
第四、不能清償是債務人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或者可預見的相當時期內持續不能清償,而不是一時的資金周轉困難等問題暫時停止支付。
第五、不能清償指債務人的客觀財產狀況,不依其主觀認識或表示確定,應由法院根據法律和事實裁定。
三、關於資不抵債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界定
所謂資不抵債,是指債務人的負債超過實有資產。其著眼點是資產債務的比例關系,考察債務人的償還能力僅以實有資產為限,不考慮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償還因素,計算數額時,不考慮是否到期均納入總額之內。當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通常都已資不抵債,但在債務人帳面資產尚超過負債時,也可能因經營管理不善,資金結構不合理,發生對到期債務缺乏現實支付能力而無法支付的情況,這種情況也屬於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一種。但是,在債務人資不抵債時,如能以借貸等信用方式還債,並不必然會喪失對到期債務的償還能力。因此,資不抵債與不能清償並不相同,新破產法將其並列作為破產原因的構成要件。形象地說,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為現金流標准,資不抵債為資產負債表標准。這兩個標准同時滿足,才能對該企業申請破產或宣告破產
Ⅳ 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職能是什麼
國家外匯管理局是專門負責管理國家外匯儲備的。
根據國務院「三定方案」,國家外匯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一)設計、推行符合國際慣例的國際收支統計體系,擬定並組織實施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制度,負責國際收支統計數據的採集,編制國際收支平衡表。(二)分析研究外匯收支和國際收支狀況,提出維護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研究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的可兌換。(三)擬定外匯市場的管理辦法,監督管理外匯市場的運作秩序,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分析和預測外匯市場的供需形勢,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製訂匯率政策的建議和依據。(四)制訂經常項目匯兌管理辦法,依法監督經常項目的匯兌行為;規范境內外外匯帳戶管理。(五)依法監督管理資本項目下的交易和外匯的匯入、匯出及兌付。(六)按規定經營管理國家外匯儲備。 (七)起草外匯行政管理規章,依法檢查境內機構執行外匯管理法規的情況、處罰違法違規行為。(八)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九)承辦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事項。
Ⅳ 中國外匯管理局是干什麼的
Ⅵ 外匯管理局是干什麼的
國家外匯局負責管理國家外匯收支、買賣、借貸、轉移以及國際間的結算、外匯匯率和外匯市場。
設計、推行國際收支統計體系、申報制度,編制國際收支平衡表。
分析、研究外匯收支和國際收支狀況,提出達致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研究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的可兌換。
管理外匯市場的運作;向人民銀行提供製訂匯率政策的建議。
制訂經常項目匯兌管理辦法,監督經常項目的匯兌。
監督資本項目下的交易和外匯的匯入、匯出及兌付。
按規定經營和管理國家的外匯儲備。
起草外匯行政管理規章,檢查境內機構執行外匯管理法規的情況。
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承辦國務院和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事項。
Ⅶ 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服務平台是干什麼用的
全球最大規模的金融及投資服務機構之一「EFD」推出了面向個人客戶的網上交易平台,產版品包括外匯,權股票,指數,期貨等。只要50美金即可開戶,低門檻,低點差,低風險。請登陸EFDtrading(官網)了解。
Ⅷ 日本有外匯管理局嗎
管理是有的,但是這個管理不代表有監管,好比中國也有管理局,但是監管你懂的。國際上認可的監管只有美國NFA,CFTC。英國FSA,澳大利亞ASIC。香港SFC(最後一個我覺得也形同虛設,香港的黃金平台你應該知道,具體的就不說了,另外看看FXCM之前在香港發生的事也可以知道)
Ⅸ 外匯管理局忙嗎
外匯管理局肯定忙啊
國家外匯管理局為副部級國家局,內設綜合司、國際收支司、經常項目管理司、資本項目管理司、管理檢查司、儲備管理司、人事司(內審司)7個職能司和機關黨委。
設置中央外匯業務中心、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中國外匯》雜志社4個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