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分析企業外匯交易風險管理的主要途徑
企業外貿交易活動中,尤其是進行外匯結算業務時,要了解是否存在外匯風險,了解面臨的外匯風險哪一種是主要的,哪一種是次要的;哪一種貨幣風險較大,哪一種貨幣風險較小,同時還要了解外匯風險持續時間的長短,其目的是做好相應的外匯風險管理。
1.選好或搭配好計價貨幣
注意貨幣匯率變化趨勢,選擇有利的貨幣作為計價結算貨幣,這是一種根本性的防範措施。在實際操作當中,必須全面考慮,靈活掌握,真正選好有利幣種。可以通過使用兩種以上的貨幣計價來消除外匯匯率變動帶來的風險。同時還要注意進行合理搭配,能夠減少匯率風險。
2.平衡抵消法避險
平衡法亦稱配對法,具體包括兩種:單項平衡法,在外匯交易中做到收付幣種一致,借、用、收、還幣種一致,藉以避免或減少風險;綜合 平衡法,在交易中使用多種貨幣,軟硬貨幣結合,多種貨幣表示頭寸並存,將所在單項多頭與空頭合並,由此使多空兩相抵消或在一個時期內各種收付貨幣基本平 衡。該平衡法比單項平衡法更具靈活性,效果也較顯著。
3.利用國際信貸
外幣出口信貸是出口商以商業信用方式出賣商品時,在貨物裝船後立即將發票、匯票、提單等有關單據賣斷給承購應收賬款的財務公司或專業機構,收進全部或大部分貨款,從而取得資金融通的業務。
福費廷,出口商及時得到貨款,並及時地將這筆外匯換成本幣。它實際上轉嫁了兩筆風險:一是把遠期匯票賣給金融機構,立即得到現匯,消除了時間風險,且 以現匯兌換本幣,也消除了價值風險,從而,出口商把外匯風險轉嫁給了金融機構;二是福費廷是一種賣斷行為,把到期進口商不付款的信用風險也轉嫁給了金融機 構,這也是福費廷交易與一般貼現的最大區別。
保付代理,出口商在對收匯無把握的情況下,往往向保理商敘做保付代理業務。該種業務結算方式很多,最常見的是貼現方式。由於出口商能夠及時地收到大部分貨款,與托收結算方式比較起來,不僅避免了信用風險,還減少了匯率風險。
4.開展各種外匯業務
即期合同法:指具有近期外匯債權或債務的公司與外匯銀行簽訂出賣或購買外匯的即期合同,以消除外匯風險的方法。
遠期合同法:指具有外匯債權或債務的公司與銀行簽定賣出或買進遠期外匯的合同,以消除外匯風險的方法。
期貨交易合同法:指具有遠期外匯債務或債券的公司,委託銀行或經紀人購買或出售相應的外匯期貨,藉以消除外匯風險的方法。
期權合同法:與遠期外匯合同法相比,更具有保值作用。因為遠期法屆時必須按約定的匯率履約,保現在值不保將來值。但期權合同法可以根據市場匯率變動作任何選擇,即既可履約,也可不履約。最多損失期權費。
掉期合同法:指具有遠期的債務或債權的公司,在與銀行簽訂賣出或買進即期外匯的同時,再買進或賣出相應的遠期外匯,以防範風險的一種方法。
利率互換:包括兩種形式:一是不同期限的利率互換,其原理如表5-1所示,另一種是不同計息方式(一般是固定利率與浮動利率)互換。
其他規避風險措施:主要包括易貨貿易和提前或延期結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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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匯改後,我國外貿企業在進出口貿易中如何防範匯率風險
涉外企業實現匯率風險有效防範,首先要對匯率短期變動和匯率走勢作正確的預測分析,然後在此基礎上提出防範匯率風險的具體對策方法。
一、匯率短期變動和匯率走勢預測分析方法
做好匯率變動的正確預測分析,有兩項任務:收集匯率風險信息,根據影響匯率的基本因素做出正確分析。其中,信息收集,涉外企業可根據自身業務往來的關系,從銀行、國際性的信息公司、金融信譽評估公司,甚至一些重要國際媒體獲得重要風險信息。收集匯率風險信息要求做到真實性、及時性、有用性。
其次,要做好匯率變動的正確預測,重要的是把握影響匯率變動的基本因素,根據匯率變動影響因素作出正確的匯率變動預測。外匯風險可以分為短期外匯風險和長期外匯風險。其中短期外匯風險的產生是由於外匯市場上短期因素引起的匯率暫時變化。在匯率的短期因素中,國際收支的資本項目影響較大。因為外匯市場上,人們把外匯作為一種金融資產來進行交易,要遠遠大於國際商品和勞務交易而派生出來的外匯交易,而且金融資產交易比起實際商品的交易速度快得多,這樣金融資產交易就不能不對匯率的短期波動產生巨大的影響。而引起國際收支資本項目交易的變動,則主要是下面幾點因素:
1、貨幣供應量。在一國貨幣供應量增長較快的情況下,該國公眾持有的貨幣存量如超過了其願意持有的數量,其超過部分溢往國外,從而導致資本外流該國匯率下降。反之,該國匯率會上升。
2、利率。在別國利率不變的情況下,一國利率的上升,會使該國的金融資產對本國和外國的投資者來說更具有吸引力,從而導致資本內流,匯率升值;如利率降低,則會引起匯率降值。
3、心理因素。國際間一些外匯專家認為,外匯交易者對某種貨幣的預期心理,現在決定這種貨幣短期匯率的最主要的因素。因為在這種預期心理的作用下,轉瞬之間就會誘發大規模的資本運動。一般而言,外匯交易者預期心理的變化帶有很大的隨機性、有點捉摸不透。因此,對匯率風險管理者來說,隨時保持警覺,注意影響國際政治經濟形勢變化的各種重要事件,並對匯率的反應作出預測,是十分重要的。
4、政府幹預。目前各國政府為穩定外匯市場,往往對外匯交易進行各種各樣的干預。或者通過在外匯市場上的公開業務,或者通過財政和金融政策的不同搭配,或通過政府官員的公開言論影響市場心理,也可能通過國家間的聯合干預對外匯市場進行國際調節。政府幹預雖然不能改變匯率變化的長期趨勢,但對匯率的短期變化影響較大。因此,對短期風險識別來說,政府的干預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因素。
長期外匯風險是由長期的匯率變動因素引起的。而影響匯率變動的長期的因素主要有:
1、國際收支的經常項目。國際收支是一國對外經濟活動的綜合反映,它對一國貨幣的匯率變動有直接的影響。國際收支經常項目中,最重要的是貿易項目,包括有形貿易和無形貿易,它們決定了匯率變動的基本走勢。僅以國際收支經常項目的貿易部分來看,當一國進口增加或產生逆差時,該國將對外國貨幣產生額外的需求,這在外匯市場上會引起該國貨幣匯率的下跌。反之,順差國貨幣匯率就會上升。但值得一提的是,經常項目情況變動對匯率的影響具有雙向性,因為它又會刺激抵消匯率變動的因素立刻作出反應。因此,經常項目與匯率變動的關系,在短期內會受到阻礙,因而一般只能在長期內起作用。
2、通貨膨脹。在紙幣條件下,兩國貨幣之間的比率,根本上說是根據其代表的價值量的對比關系決定的。因此,在一國發生通貨膨脹的情況下,該國貨幣所代表的價值是減少,其實際購買力也就下降,於是其對外比價會趨於下跌。當然,通脹對匯率的影響,一般也要經過一段時間才能顯示出來,因為通貨膨脹往往要通過間接通道對匯率產生實際的作用。
3、國與國之間經濟增長率的差異。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一國經濟實際增長率相對別國來說上升較高,從而其國民收入增加較快會使該國對外匯的需求相對於可得的外匯供給來說趨於增加,這就會使該國貨幣匯率趨跌。當然,經濟增長率對匯率影響的情況比較復雜,這和一國的產業結構以及外貿發展的戰略有著密切的關系。因此,不能單純根據經濟增長率的高低作為決定匯率長期變動的主要因素。
事實上,對短期風險和長期風險的劃分只是從企業交易風險管理角度考慮的,短期和長期只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並沒有絕對的界限,我們在進行匯率變動預測時,應當根據自身經濟交易的長短期的需要而作出決定,即在相應交易期限內匯率是升還是降。總之,在預測匯率趨勢時,要綜合各種因素,長期和短期的,結合交易的期限作出科學的判斷,為防範企業交易風險確定正確的決策提供科學的依據。
二、涉外企業匯率風險防範的具體對策方法
如果說對匯率風險的正確的預測是匯率交易風險管理的基礎,那麼對匯率風險的防範及處理便是匯率交易風險管理的核心。我們可以把涉外企業的匯率交易風險分為:貿易支付的匯率風險、外匯借貸的匯率風險和外匯資產的匯率風險三種。
(一)貿易支付中的匯率風險防範主要方法
1、正確選擇計價貨幣、收付匯和結算方式
一般來說,涉外企業在出口商品、勞務或對資產業務計價時,要爭取使用匯價趨於上浮的貨幣,在進口商品或對外負債業務計價時,爭取用匯價趨於下浮的貨幣。一般情況下,在進口合同中計價結算的外幣匯率趨升時,進口商品盡可能提前付匯,若計價貨幣下浮,進口商應推遲或提前收匯。
此外,在進出口貿易中,出口商品收匯還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選用合適的結算方式,即要求能夠及時安全的收匯,因為及時收匯則匯率變動的時間因素風險會大大縮小。一般而言,即期L/C最符合安全及時收匯的原則,遠期L/C、D/P、D/A安全性依次減弱。當然為促銷自己的產品,亦可根據對方資信,慎重靈活地選擇適當的結算方式。
2、運用套期交易
套期交易是目前國內外涉外企業廣泛使用的確實可靠的避險形式。它不致引起價格混亂,並可以把國際匯率變動的風險轉移到國際金融市場。套期交易運用的金融工具主要有遠期合同交易、期貨、期權。
(1)遠期合同交易。涉外企業在外匯市場上進行遠期合同交易是為避免在貨物成交到支付款項期間內因匯率變動而遭受的風險。當涉外企業在未來要支付或收入外匯,並已預測外匯匯率要發生變動時,則在現在簽定一個協議,規定在未來按照遠期匯率交割一筆外匯,數額與貨款相等,確保公司的外匯數額的價值。一般協議的期限為3個月、6個月、9個月,有時甚至可達1年。這種業務的優點是:①可以選擇幣種;②可以通過賣出遠期外匯對應收貨幣保值,買進遠期外匯對應付貨幣保值。如紐約某公司因進口需對外支付法國法郎,1992年8月委託銀行進行一筆期限為4個月的遠期外匯交易,當時按1美元兌6.45法郎的匯率,用了586341.08美元買進3846400法郎。到了1989年12月交割時,美元匯價下跌為1:6.025,此時要638406.64美元才能買入3846400法郎,由於做了這筆遠期外匯買賣,使公司避免匯率損失42065美元。1994年1月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由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匯率的不確定因素增加了涉外企業迫切需要規避匯價風險。
(2)期貨交易與期權交易。金融期貨交易的實際操作和具體做法與遠期交易基本相同,它也是根據目前約定的遠期匯率在將來到期日辦理交割的一種避險交易。所不同的是:遠期交易中多以實際外匯收支需要為基礎,而外匯期貨通常可以不需要實際外匯收支為背景;遠期交易按照企業實際外匯收支確定交易金額,而期貨交易則是以標准化合約為標的物,可以不斷對沖,金額難以與實際需求完全吻合;遠期外匯交易,事實上只是到期外匯交易在交割時間上的延長,性質仍屬現貨交易,而外匯期貨則是一種衍生的交易工具。此外,涉外企業可與辦理期權交易的外匯銀行簽訂一份期權合同,規定享有在某一時間?以商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某一種外幣的權利,但並不承擔義務。涉外企業在經營出口業務時,如計價外幣預計會下跌,則賣出看跌期權,若在合同期滿時,計價外幣匯價下跌,即市場價格低於協定價格,則賣權所有者可按協定價格結匯,若計價貨幣上升,則可放棄出售權而按市場價格結匯。
3、綜合方法
外匯風險防範的綜合方法主要包括BSI和LSI兩種。這兩種方法實際是上述幾種方法的綜合利用,同時也是因為某些方法必須與其它方法相互配合,才能消除全部風險。BSI(Borrow-Spot-Invest)即是借款-即期合同-投資法。如德國B公司在90天後有一筆50000美元的應收賬款。為防止美元對馬克匯價波動的風險,B公司可向美洲銀行或德國銀行借入相同金額美元(50000美元)(暫不考慮利息因素),借款期為90天,從而改變外匯風險的時間結構。B公司借得這筆貸款後,立即與某一銀行簽訂即期合同,按$1=DM2.1140匯率,將該50000美元的貸款賣為馬克,共得105700馬克。隨之B公司將105700馬克投放於德國貨幣市場(也暫不考慮利息因素),投資期也為90天。90天以後,B公司以50000美元應收款還給美洲銀行,便可消除這筆應收賬款的外匯風險。若德國B公司90天後有應付款50000美元,要消除其外匯風險,則應先借本幣即德國馬克,以下各步的幣種與上述相反即可。
LSI(Lead-Spot-Invest)即是提前收付--即期合同--投資法。如德國B公司在90天後從美國公司有一筆50000美元的應收貸款,為防止匯價波動,B公司徵得美國公司的同意,在給其一定折扣的情況下,要求其在2天內付清這筆貸款(暫不考慮折扣具體數額)。B公司取得這筆50000美元貸款後,立即通過即期合同換成本幣馬克,並投資於德國貨幣市場。由於提前收款,消除時間風險,由於換成本幣,又消除了貨幣風險。
(二)資本借貸的匯率風險及防範
資本借貸的匯率風險,是指借貸關系的確定到本息償付期限內,由於借貸貨幣匯率的變動使實際支付本金利息的增加或收入的減少所造成的損失。資本借貸的匯率風險或使債務人的支出增加,債權人受益;或者相反。例如,當美元日元趨於升值時,我國外債還本付息負擔日益加重。防範資本借貸的匯率風險,除貿易支付中的匯率防範措施以外,還有以下幾種:
1、債券以雙重貨幣發行
雙重貨幣是以某一種貨幣計價,債券到期時,按預定好的匯率以另外一種貨幣償還本金。如中國某銀行某年4月發行200億日元,10年期的日元雙重貨幣債券,發行時日元兌美元為179:1。但發行文件規定,10年後債券期滿時,按169:1的匯率償還債券本金1.1834億美元若期滿時日元兌美元達到80:1左右來看,該行不但避免了日元對人民幣升值的風險,而且還有獲益。
2、借貸貨幣的匯率變動風險與貨幣的利率高低綜合考慮
一般來說,從匯率角度來看,借進軟貨幣對借款人有利,但軟貨幣的貸款利率要高,硬貨幣的利率要低,因此,對借用外匯的涉外企業來講,只有在匯率上得到的好處大於利率上的損失時,借款貨幣才真正合算。當預測到外匯在貸款期內的貶值率,究竟應借哪種貨幣,可考慮以下公式:
1+B國貨幣年利率
若A國貨幣貶值率>1 -
1+A國貨幣年利率
這時,借A國貨幣有利;反之,則借用B國貨幣有利。
(三)外匯資產的匯率風險及防範
涉外企業的外匯資產的匯率風險是指由於匯率的變動而使外匯資產的實際價值減少所造成的損失。如某企業有美元資產20萬准備用於從德國引進設備,當時美元/馬克匯率為US$1=DM2.50,該企業的20萬美元資產可用來引進50萬馬克的設備。過數月後,若美元貶值到US$1=DM2.00,則該企業的持有20萬美元外匯資產僅能償付40萬馬克的設備,該企業的外匯資產實際上貶值了10萬馬克。
防範企業外匯資產匯率風險的最常用的辦法一籃子貨幣法和遠期外匯買賣保值法。目前我國涉外企業外匯資產主要仍以美元為主,日元、馬克、歐元、瑞士法郎所佔比例很小,涉外企業外匯資產的匯率風險很大。因此,建議我國涉外企業調整外匯資產幣種結構,適當提高日元、馬克、歐元等貨幣的比例,降低美元的比重
⑷ 外貿企業出口收匯如何規避風險
當前匯率制度下外貿企業規避匯率風險的主要措施 (一)妥善選擇交易中的計價貨幣
在對外出口交易中,盡可能採用本幣作為計價貨幣;在必須使用外幣交易的條件下,要選擇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如歐元、英鎊等;在自由兌換貨幣中,應避「軟」就「硬」,選擇硬貨幣。 隨著我國貨幣與單一美元脫鉤,實行與一籃子貨幣掛鉤的浮動匯率制度,選擇非美元貨幣計價,這本身就是規避匯率風險的一種辦法。價格談判能力較強的企業,可以通過與貿易夥伴的協商方式,選擇人民幣作為計價貨幣,由此鎖定成本。但有些出口商品由於國際競爭激烈,企業不可能在貿易談判中取得主導地位,從優選擇記價貨幣。如雙方對計價貨幣不能達成一致,則可考慮雙方提出的計價貨幣在貨物總值中各佔一半,使得利益風險雙方共擔。
(二)在合同中增加保值條款及匯率風險分攤條款
簽訂合同時,增加保值條款,把匯率定下來,以後無論匯率發生什麼變化,仍按合同規定的匯率付款。外匯風險分攤的方式就是在主約上附一個價格調整條款,允許匯率在某一上下的區域內調整,若真正的匯率波動超過此上下限,則超過部分所引起的差額由買賣雙力平均分擔。 為規避人民幣升值風險,企業在簽訂出口合同時,應在合同中設立相應條款來規避這一風險,最好的辦法就是在價格條款上增加匯率變動損失分擔的約定。金額較大的貿易訂單可以在簽訂合同時設立相應條款,協議當人民幣升值或貶值時,相應地提高或降低出口價格。
(三)採取提前付款或延遲收款策略
企業若有以外幣計價的應付帳款或借款,如果這貨幣是強勢貨幣,即該外幣預期會升值,則公司可採取提前付款策略減少或避免外匯損失;若該外幣是弱勢貨幣,情況則反之。 外貿企業提前償付債務。比如,一個外貿企業在6個月後將償付進口貨款100萬美元,同時該企預計在3個月後將收到一筆出口貨款100萬美元,由於6個月後美元兌人民幣的匯率水平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為了規避匯率風險,該外貿企業可以在3個月後用收到的100萬美元貨款提前償付債務。 外貿企業推遲收取貨款。比如,一個外貿企業預計3個月後將收到100萬美元的進口貨款,而6個月後將支付100萬美元的出口貨款,該企業可以在6個月後收取出口貨款以抵償進口貨款,這樣企業在3個月後和6個月後的凈現金流量都為零,自然就不會因為匯率的不確定性而遭受經濟損失。
(四)遠期結匯鎖定匯率
遠期結匯業務是指外匯指定銀行與客戶協商簽訂遠期結匯合同,約定將來辦理結匯的外幣幣種、金額、匯率和期限。到期外匯收入發生時,即按照該遠期結匯合同訂明的幣種、金額、期限、匯率辦理結匯的業務。因為一旦合約簽訂就得按時、按價和按量進行交割。它可以鎖定匯兌成本,防止本幣匯率上升、外幣匯率下跌給出口企業帶來的風險和損失。比如,某企業頂計3個月後將收到一筆美元貨款,為規避人民幣匯率上升的風險,企業可與銀行提前簽訂遠期結匯合同,鎖定結匯匯率。3個月後企業可按照約定的匯率將美元貨款結匯成人民幣,降低匯率風險。 (五)辦理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
人民幣與外匯掉期業務,是指銀行與客戶協商簽訂掉期協議,分別約定即期外匯買賣匯率和起息日、遠期外匯買賣匯率和起息日。客戶按約定的即期匯率和起息日進行人民幣和外匯的轉換,並按約定的遠期匯率和起息日進行反方向轉換的業務。 根據央行2005年8月2日《關於擴大遠期結售匯業務和開辦掉期業務通知》,經常項目下業務,企業按時提供所需相關憑證,即可辦理掉期業務。外貿企業通過掉期業務可按約定的即期匯率和起息日進行人民幣和外匯的轉換,並按約定的遠期匯率和起息日進行反方向轉換,進行匯率風險防範,貨幣保值。
(六)充分利用結算方式中的融資便利
1.出口押匯。在托收和信用證的結算方式下,出口企業將合同(或信用證)項下全套的貨權單據作抵押,向銀行融通資金。該業務下,外貿企業可以在國外債務人付款之前從銀行得到預扣利息後的且保留追索權的墊款,加速資金周轉。 2.票據貼現。出口企業將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貼現,銀行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利息後將餘款支付給出口企業。當前人民幣匯率不穩,升值傾向較大,若出口企業擔心出口收匯受損失,可以通過票據貼現予以適當彌補。 3.保付代理。出口企業向銀行授讓其應收賬款,銀行向出口企業提供壞帳擔保、貨款催收、銷售分類賬管理以及貿易融資等金融服務。一般用在賒銷等信用方式出口商品或服務的交易中。該方式下鎖定了進口商的信用風險,外貿企業將應收賬款債權轉讓給銀行後即可獲得資金融通,提前獲得應收外匯賬款,再根據現行國家到匯管理規定辦理結匯手續,從而既達到規避匯率風階的目的。
⑸ 企業在外匯風險管理中有哪些常用的手段
1、幣種選擇法
選擇本幣計價結算,實際上是將外匯風險構成因素中的外幣因素去掉了,不管匯率如何變動,出口商將來以本幣收進的貨款以及進口商將來以本幣支付的貨款,都是確切的,不存在任何不確定因素。因此;採用此方法,無論是對本國的出口商還是對本國的進口商都可以完全防範外匯風險。此方法的優點是簡便易行,效果明顯,但它受本國貨幣的國際地位和貿易雙方的交易習慣的制約,而且本國的貿易商還必須在商品的價格與信用期限方面做出某些讓步,因為採用此方法實際上是將外匯風險完全轉嫁給了貿易對手,本國的貿易商為此需要付出一筆費用,這筆費用相當於本國的貿易商為轉嫁外匯風險所支付的保險費。
(2)出口時選用硬幣計價結算,進口時選用軟幣計價結算。
所謂硬幣(HardMoney)是指匯率穩定且具有升值趨勢的貨幣;軟幣(SoftMoney)是指匯率不穩定且具有貶值趨勢的貨幣。出口商在以硬幣作為計價結算的貨幣時,由於硬幣不斷升值,將來當出口商收到貸款時,就可以將這筆貨款兌換回更多數額的本國貨幣;同樣,進口商在以軟幣作為計價結算的貨幣時;由於軟幣不斷貶值,將來當進口商支付貨款時,就可以用更少的本國貨幣兌換到這筆貨款。此方法的實質在於希望將匯率變動所帶來的好處留給自己,而將匯率變動所帶來的損失推給對方。採用此方法時,一方面要受到貿易雙方交易習慣的制約,另一方面由於各種貨幣的「硬」或「軟」並不是絕對的;其硬軟局面往往會出現逆轉。因此,此方法並不能夠保證進出口商能完全避免外匯風險。
(3)選用「一籃子」貨幣計價結算。
所謂「一籃子」貨幣是指由多種貨幣分別按一定的比重所構成的一組貨幣。由於「一籃子」貨幣中既有硬幣也有軟幣,硬幣升值所帶來的收益或損失,與軟幣貶值所帶來的損失或收益大致相抵,因此「一籃子」貨幣的幣值比較穩定。對於貿易雙方來說,採用此方法都不失為一種防範外匯風險的有效方法,但此方法在「一籃子」貨幣的組成以及貨款的結算方面,較為復雜。
2、貨幣保值法
貨幣保值法是指企業在進出口貿易合同中通過訂立適當的保值條款,以防範外匯風險的方法。
(1)黃金保值條款。即在貿易合同中,規定黃金為保值貨幣,簽訂合同時,按當時計價結算貨幣的含金量,將貨款折算成一定數量的黃金,到貨款結算時,再按此時的含金量,將黃金折回成計價結算貨幣進行結算。
(2)硬幣保值條款。即在貿易合同中,規定某種軟幣為計價結算貨幣,某種硬幣為保值貨幣,簽訂合同時,按當時軟幣與硬幣的匯率,將貨款折算成一定數量的硬幣,到貨款結算時,再按此時的匯率,將硬幣折回成軟幣來結算。
3、價格調整法
價格調整法是指當出口用軟幣計價結算。進口用硬幣計價結算時,企業通過調整商品的價格來防範外匯風險的方法。由於在進出口貿易中,「出口用硬幣計價結算,進口用軟幣計價結算」的原則往往受交易意圖、市場需求、商品質量、價格條件等因素的制約而不能如願以償,有時出口不得不用軟幣成交,進口不得不用硬幣成交,這就加大了外匯風險,這時可採用調整價格的方法來抵消一部分風險。
(1)加價保值。為出口商所用,實際上是出口商將用軟幣計價結算所帶來的匯價損失攤入出口商品的價格之中,以防範外匯風險。加價的幅度相當於軟幣的預期貶值幅度。加價後的單價=原單價*(1+貨幣的預期貶值率)
(2)壓價保值。為進口商所用,實際上是進口商將用硬幣計價結算所帶來的匯價損失從出口商品的價格之中剔除,以防範外匯風險。壓價的幅度相當於硬幣的預期升值幅度。
壓價後的單價=原單價*(1-貨幣的預期升值率)
4、期限調整法
期限調整法是指進出口商根據對計價結算貨幣匯率走勢的預測,將貿易合同中所規定的貨款收付日期提前或延期,以防範外匯風險成獲取匯率變動的收益的方法。按照「出口用硬幣計價結算,進口用軟幣計價結算」的原則,當預測計價結算貨幣將升值時,出口商應爭取對方的同意,延期收進外匯,以獲得所收進的外匯能夠兌換更多的本幣的好處;而進口商則應爭取對方的統一,提前支付外匯,以避免日後需要用更多的本幣才能夠兌換到同樣數量的外匯。當預測計價結算貨幣將貶值時,出口商應爭取對方的同意,提前收進外匯,以避免今後所收到的外匯兌換到的本幣數額減少;而進口商則應爭取對方的同意,延期支付外匯,以便於今後能夠用更少的本幣就可以兌換到同樣數量的外匯。
嚴格地說,期限調整法中只有提前結清外匯才能徹底消除外匯風險,因為提前結清外匯使得受險部分提前消失,外匯風險也就隨之不存在了;而延期結清外匯卻延長了受險部分的持有時間,外匯風險依然存在。在延期結清外匯期間,一旦企業預測的結果與匯率的實際變動情況正好相反,則必然遭受損失,故延期結清外匯具有投機的性質。
5、對銷貿易法
對銷貿易法是指進出口商利用易貨貿易、配對、簽訂清算協定和轉手貿易等進出口相結合的方式,來防範外匯風險的方法。
(1)易貨貿易。即貿易雙方直接、同步地進行等值的貨物交換,交易時雙方均無須收付外匯,同時都把互換商品的單價事先確定,故不存在外匯風險,但交易雙方都存在各自商品漲價或對方商品跌價的風險。
(2)配對。即進出口商在一筆交易發生時或發生之後,再進行一筆與該筆交易在幣種、金額、貨款收付日期完全相同,但資金流向正好相反的交易,使兩筆交易所面臨的外匯風險相互抵消的方法。
例如,某公司進口了一批價值10萬美元的貨物,6個月後付款,為防範外匯風險,4個月後該公司又出口了一批價值10萬美元的貨物,2個月後收款。由於該公司在同一日收付的同種外匯的金額相等。不必進行外匯與本幣之間的兌換,因而沒有外匯風險。
由於許多貨幣的匯率與其他貨幣緊密相連,因此採用此方法時,在某種情況下並不需要進出口以同一種貨幣來進行。如歐洲聯盟成員國貨幣之間的匯率是基本固定的,當我國的某企業將以德國馬克支付一筆貨款時,只要該企業能同時又取得金額大致相當的荷蘭盾應收款,就可基本上將外匯風險抵消掉,因為如果德國馬克升值,荷蘭盾也會升值,且升值的幅度基本一致,該企業在購買德國馬克時的風險損失,將由出售荷蘭盾時的風險收益來彌補。
採用此方法的優點是可以節省防範外匯風險的成本費用,缺點是收匯和付匯的幣種、時間以及金額上難以配合妥當。
(3)簽訂清算協定。即雙方約定在一定時期內,所有的經濟往來都用同一種貨幣計價,每筆交易的金額先在指定銀行的清算賬戶上記載,到規定的期限再清算貿易凈差的方法。
6、國內轉嫁法
進出口商除了可以向國際貿易夥伴轉嫁外匯風險外,也可以向國內的交易對象轉嫁外匯風險。進出口商向國內交易對象轉嫁外匯風險的方法即為國內轉嫁法。
外貿企業進口原材料賣給國內製造商,以及在向國內製造商購買出口商品時,可以和製造商簽訂以外幣計價結算的合同,這實際上等同於國內製造商直接從事進出口業務,外貿企業的外匯風險即由製造商承擔;進口商對於因外匯風險所造成的損失,也可通過提高國內售價的方式。轉嫁給國內的用戶和消費者。
僅供參考
⑹ 進出口貿易公司面臨的主要風險是什麼應如何有效地規避風險
主要風險如下:
1、訂單突然大幅增加
當買方規模一般,下達給經營者的訂單量突然增加,而這些訂單並不是從其他供應商轉移的,需要留意買方是否有足夠的下游銷售能力。如果買方對下游銷售過於樂觀,盲目采購的風險最終可能轉移給供貨企業。
2、同時與多家供應商交易
如果同一類型產品分散在多家企業采購,這時買方真正關心的可能並不是出口企業的供貨能力,而是藉此獲得更多供應商對其賒銷,從而達到佔用上游資金為自己融資的目的。一旦買方的資金鏈發生困難,將傳導給上游企業,而且影響面往往較廣。
3、下游為單一新興市場
如單一市場為高風險的新興市場時,更需要當作重大的負面信息對待。下游市場一有風吹草動,將嚴重影響買方的經營。阿聯酋和中國香港都有大量的中間商,由於終端市場的差異,使得阿聯酋買方的風險要遠高於中國香港買方。
4、高負債經營
當經營收益無法覆蓋融資成本,或者融資機構收緊政策時買方資金狀況將受到嚴重影響,進而對上游供應商形成拖欠。需要想辦法了解高負債的詳細信息,包括實際負債水平,向銀行融資還是向其他機構融資,融資到期期限以及融資政策延續性等信息。
5、信用期限不斷延長
體現現代國際貿易特點的信用銷售,正在被廣泛使用,也成為廣大中國企業提高競爭能力的重要手段。
出於對習慣性事物的惰性思維,往往對買方要求不斷延長的信用期限缺乏應有的足夠警惕。當買方要求的信用期限偏離行業慣例,遠遠超過其下游銷售回款期時,需要提防買方對資金是否有意挪作他用。
6、經營偏離主營業務
當經營者獲悉買方正在進行大規模的非主營業務投資時,需要做的不是感嘆買方實力強大,而要關心投資是否會影響其主營業務,進而影響貨款支付。根據經驗來看,很少有買方會通過投資收益來彌補貿易損失,更多的是犧牲貿易去彌補投資損失。
7、從事離岸采購
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越來越多的買方利用合法手段保護自身權益,以減輕因經營失敗導致的後果。較為典型的是知名買方通過在第三國(地區)成立采購公司進行離岸采購,因采購公司法人地位的獨立性,對其付款責任追究難以溯及至其有實力的母公司。
近幾年來,在我國海關的統計中,出口至維爾京群島、馬紹爾群島等地的業務少之又少,但出口合同的買方為這些地區的情況則占據了相當大的比例。買方通過在新加坡、阿聯酋、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成立采購公司的情況則更加普遍。
8、高度管制國家的買方進口
國際貿易中,是否能安全收到貨款,不僅取決於買方本身的信用和實力,也與買方所處的國家(地區)有關。
在一些對貿易和外匯高度管制的國家,如伊朗、委內瑞拉等,不乏一些實力雄厚的買方,具有非常強的對外支付貨款的意願。但受國家政策管制的影響,或無足夠的外匯可供兌換,或無法順利對外支付貨款。
規避措施:
1、重視客戶資信調查,建立客戶信用檔案
在貿易業務環節當中,客戶資信是基礎,所以資信調查是非常重要的。鑒於國際貿易橫跨空間之大,企業自身去現場了解也十分有限,所以藉助第三方(如專業信息咨詢公司或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對新客戶做資信調查是了解客戶基本信息、財務報告、銀行交易記錄以及訴訟事項的重要途徑。
這些專業公司有專業的人才團隊、強大的信息數據和全球信息網路,還會根據自身內部指標對客戶進行分級,供企業參考。當然我們還可通過官網或實地考察等途徑多方了解客戶資信。總之就是盡可能選擇資信良好的客戶進行合作,對於資信等級不好或有不良記錄的客戶就不要開展業務。
有了客戶資信調查報告作為基礎,企業還可通過客戶履約記錄建立客戶信用檔案,對有違約或不良記錄客戶及時預警甚至納入黑名單管理,降低再次發生的風險。
2、合理選擇國際貿易結算方式,降低收付匯風險
(1)合理選擇傳統結算方式
對於當前的經濟形勢,進出口企業在進行國際貿易結算的方式選擇上也要盡可能的慎重。一般而言,出口業務對於信用等級較低的地區和國家我們最好選擇貨前TT或信用證的結算方式,而且還要關注開證行的資信,如果開證行實力不強,最好還須對信用證進行保兌以保證收匯安全。
對於信用等級較好的地區和國家,我們可以綜合考慮降低信用證銀行成本、提高企業競爭力等方面進行包括托收、TT等多元化結算方式。
對於進口業務,盡量避免預付款(貨前TT),如果避免不了也要盡可能降低預付款比例。另外進出口企業乃至國家要通過這二、三十年的改革開放,在世界不斷累積企業的良好信用記錄,提高國家信用才可以在進口貿易談判中爭取到對我們有利的又節省銀行費用的托收或到貨後付款的結算方式。
(2)積極創新貿易結算模式
①傳統結算模式混搭組合,根據業務需要將兩種以上的結算方式按一定比例進行組合,有利於促進成交和降低收匯風險;
②根據企業實際情況,積極運用新型金融產品,如:信用證項下的福費廷、非證項下國際保理,加速企業流動性,優化財務報表,又有利拓展海外市場,增加貿易額。
3、通過投保信用保險來規避風險
目前全球貿易環境下非證結算(特別是出口業務)已成趨勢,給出口企業帶來很大資金壓力和收匯風險,要積極運用出口短期信用險來規避企業收匯風險,還可以利用地方政府對信保項下貿易融資的優惠利率及時回籠資金,許多地方財政還對出口信保保費和押匯利息進行一定比例的補貼。
對於進口業務,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推出的進口預付款保險業務也開始在試點企業實行,進口企業可以在進口預付款保險下開展預付款業務,這無疑是對進口企業預付款業務順利執行保駕護航。總之,投保信用險是企業規避和降低乃至轉嫁風險的非常重要的手段之一。
4、通過運用金融工具減少匯率變動對企業國際貿易結算帶來的影響
進出口企業要依託銀行專業團隊或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組建自己的專業團隊,跟蹤和管理進出口外匯,適時通過遠期外匯買賣、套期保值等手段降低匯率變動給企業帶來的損失,相反甚至可以為企業創造利潤。
當前國際貿易的發展趨勢和特點可以歸納為六個方面:
1、國際貿易步入新一輪高速增長期,貿易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愈加明顯;
2、以發達國家為中心的貿易格局保持不變,中國成為國際貿易增長的新生力量;
3、多邊貿易體制面臨新的挑戰,全球范圍的區域經濟合作勢頭高漲;
4、國際貿易結構走向高級化,服務貿易和技術貿易發展方興未艾;
5、貿易投資一體化趨勢明顯,跨國公司對全球貿易的主導作用日益增強;
6、貿易自由化和保護主義的斗爭愈演愈烈,各種貿易壁壘花樣迭出。
⑺ 國際貿易外匯的風險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外匯風險種類較多,基本上可概括為5大類:交易風險、折算風險、經濟風險、外匯買賣風險及外匯儲備風險。下面就這5種風險進行簡要闡述:
1、交易風險
交易風險就是企業在交易結算過程中,由於外幣和本幣的比值發生變化而引起的虧損風險,換句話說,企業在進行外貿交易時,普遍都是以外幣計價成交的,交易過程中,由於外匯匯率的改變使得實際獲得的本幣現金流量減少或實際支付的本幣現金增多而產生的虧損。該風險主要產生於企業經營活動過程中,具體賬目表現為以外幣計價的未結算的應收或應付款項、預收或預付、期貨交易、遠期承兌匯票、國際投資及國際借貸等。
眾所周知,時間是外匯風險的構成要素之一,國際貿易過程中,無論採取即期支付還是延期支付方式,都會經歷一段時期,而此期間匯率是不斷變化的,從而給貿易商帶來了結算風險[2]。舉例說明,一家貿易公司出口價值10萬美金的商品,合同簽訂時匯率為1美金=7.3元人民幣,出口方按照合同價格就可以收到73萬元的人民幣,由於貨款要1個月後才能收到,倘若收款日匯率為1美金=7.2元,那麼出口方收到的10萬美金就只能兌換成72萬元人民幣,無形中就損失了1萬元人民幣。
2、折算風險
我國會計法規規定,我國企業需採取本幣就企業一段時期內的經營狀況及財務內容進行核算。折算風險是指外貿企業就外幣債權、債務進行會計報表處理時,在折算成本幣計價過程中所面臨的風險。在折算過程中,由於不同時期資產、負債的評估情況各異,導致損益不同,加之匯率變化水平也不盡相同,因而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就會產生一定的評估風險。譬如,我公司作為一家外貿企業,於2014年12月初購進一台設備,價值為10萬美金(含稅費),此時1美金=7.2元,我公司應付賬款72萬元人民幣,2014年12月底財務報表出具時,此時匯率為1美金=7.3元,資產價值在報表中反映為73萬,比購入時價值多出1萬。這就是折算時匯率與購入時匯率不同所造成的評估過大風險。
3、經濟風險
經濟風險是企業在運營過程中由於匯率的不可預料性使得企業未來收益可能發生變化的風險。經濟風險只是對未來可能產生的風險的預期評估,是外貿企業進行整體市場規劃的一個過程,也是企業預測能力的體現,預測結果准確與否都將直接影響企業生產、銷售、市場開發及籌資等戰略性決策的展開。
4、外匯買賣風險
外匯買賣風險是在外匯買進和賣出過程中產生的,該風險表現為外匯市場上的投機行為,通過匯率波動賺取差價利益。該風險為從事外匯買賣交易企業的最主要風險。
5、外匯儲備風險
為彌補應付外幣收支需要,外貿企業都會儲備一定的外匯,在外匯儲備持有期間,如果儲備貨幣的匯率發生變動,引起外匯儲備價值發生損失,就會形成外匯儲備風險。為有效規避這一風險,外貿企業應當適時依據匯率變動和支付需求,隨時調整結構,將企業損失降至最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外匯,是指下列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
(一)外幣現鈔,包括紙幣、鑄幣;
(二)外幣支付憑證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銀行卡等;
(四)特別提款權;
(五)其他外匯資產。
第四條 境內機構、境內個人的外匯收支或者外匯經營活動,以及境外機構、境外個人在境內的外匯收支或者外匯經營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五條 國家對經常性國際支付和轉移不予限制。
第六條 國家實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制度。
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應當對國際收支進行統計、監測,定期公布國際收支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