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去外匯管理局備案需要哪些手續
營業執照副本、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公章、書面申請、外經貿部門批准證書等。
1、營業執照副本
營業執照副本的存在是為了在公司運作中的使用方便而設立的,在日常工作中如果需要營業執照的原件就可以用營業執照副本。執照分正本和副本,它們的作用是相同的,都是公司的法律證明文件。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組織機構代碼證是各類組織機構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通行證。代碼是"組織機構代碼"的簡稱。組織機構代碼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依法登記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頒發一個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始終不變的代碼標識。
3、企業公章
公章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使用的印章。 由於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一樣。
4、書面申請
申請書是個人或集體向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表述願望、提出請求時使用的一種文書。申請書的使用范圍廣泛,申請書也是一種專用書信,它同一般書信一樣,也是表情達意的工具。申請書要求一事一議,內容要單純。
5、外經貿部門批准證書
外經貿部頒發批准證書的企業(包括外經貿部審批合同章程的企業和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審批合同章程、外經貿部頒發批准證書的企業)按屬地原則在所在地省級(包括計劃單列市、哈爾濱、長春、沈陽、武漢、南京、廣州、成都、西安市)外經貿部門參加聯合年檢。
企業按上述程序填報年檢報告書,所在地外經貿部門年檢合格後,向企業出具年檢合格通知,企業憑年檢合格通知對外經貿部申請換領批准證書,正式獲得進出口企業。
㈡ 企業管理類別證明書怎樣辦理需要什麼證件
什麼是企業分類管理?
答:海關根據企業的經營管理狀況、報關情況以及遵守海關法律法規等情況,設置A、B、C、D、四個管理類別,對企業實施動態的分類管理。
符合申請A類管理企業的條件有哪些?
答: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可向主管海關申請A類管理: 注冊登記二年以上,且連續六個月無走私違規行為記錄、連續兩年無拖欠海關稅款情事、連續兩年加工貿易合同按期核銷、進口海關必驗商品簽訂免驗協議後兩年內無申報不實記錄;向海關提供的單據、證件真實、齊全、有效; 有正常的進出口業務,即企業年進出口總額在100萬美元以上;會計制度完善,財務帳冊健全,科目設置合理,業務記錄真實可信; 指定專人負責海關事務; 連續兩年報關單差錯率在5%以下;凡設有存放海關監管貨物倉庫的企業,其倉庫管理制度健全,倉庫明細帳目清楚,入庫單、出庫單(包括領料單)等實行專門管理,做到帳貨相符。
評定A類管理企業的工作程序?
答:具體程序如下: 企業所在地海關企業管理部門向申請A類管理企業發放《申請表》和《企業狀況調查表》,企業提交申請資料齊全有效的,企業管理部門應予受理。企業所在地企業管理部門對企業按《海關對企業實施分類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審核提交的文件和資料。企業所在地企業管理部門將《申請A類管理企業核查表》交各有關部門核查。各有關部門應按《黃埔海關實施企業分類管理操作規程》第十六條規定向企業管理部門提交核查意見。 企業所在地企業管理部門匯總各部門提供的資料和意見,填寫《企業狀況調查表—海關填寫部分》,將企業情況錄入「企業分類評定系統」,進行測評,並列印出測評結果,發函徵求企業所在地外經貿局、國稅局、外匯管理局和中國銀行的意見。上述部門對企業管理類別有異議,應闡述理由並附有關證明材料;上述部門在規定期限內無反饋意見的,視為同意。綜合有關部門意見,結合測評結果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提交本關企業分類管理工作小組進行初審;企業分類管理工作小組初審完畢,應填寫《評定A類管理企業呈批表》,附初審意見和《企業狀況調查表》等有關資料,行文報總關企業管理工作辦公室。隸屬關(辦)上述1至5項工作應在受理後15日內完成。 總關企業管理工作辦公室對上述資料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對隸屬關初審意見有異議的,應首先與有關隸屬工作小組商議解決,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的,提交總關風險管理委員會討論決定。 企業分類管理工作辦公室自A類管理企業評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有關企業名單抄送企業所在地外經貿局、國稅局、外匯管理局、中國銀行等有關部門,海關在7個工作日內將審定的企業管理類別標志錄入企業檔案資料庫,製作《企業類別通知書》,交主管海關企業分類管理工作小組,由主管海關並通知有關企業。
4、公司違規,企業分類管理降為B類後,公司負擔不了巨額保證金,海關能否因此而照顧企業恢復的A類管理級別?
答:海關經法定程序做出的分類管理決定,具有法定性,權威性,不能隨意更改。若不服海關分類決定,可申請行政復議。若企業確有實際困難,可向海關提出申請,由海關根據許可權審批。 企業異地報關備案
什麼是異地報關備案?辦理異地報關備案在海關哪個部門辦理?
答:已在所在地海關辦理了報關注冊登記手續的報關單位為了取得在其他海關關區報關的權利,而在有關關區主管海關辦理的審批手續稱為異地報關備案。外關區的企業到黃埔海關辦理異地報關備案,由黃埔海關調查局企業管理處負責辦理;黃埔關區的企業到外關區辦理異地報關備案,按屬地原則在黃埔海關隸屬海關調查科辦理關封至備案地海關辦理。
辦理異地報關備案手續應提供哪些資料?
答:自理報關企業應提供主管海關簽發的關封,內容包括:《自理報關備案申請書》一式二份;《自理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明書》復印件一份(雙面);公章和報關專用章印模《企業情況登記表》、《企業管理類別通報單》(原件)。 專業及代理報關企業: 專業及代理報關企業如需到所在關區以外口岸辦理報關事宜的,經所在地海關商異地海關同意,報海關總署核准後,方可在異地海關辦理報關業務。經海關總署批復同意在異地開展報關業務的專業及代理報關企業,其辦理異地報關備案手續的辦法同自理報關企業。
自理報關企業的報關員辦理異地報關備案的條件是什麼?如何辦理?
答:具備以下條件的自理報關企業,允許辦理報關員異地備案: 省市級及以上專業外貿公司;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大中型生產企業。 符合上述條件的外關區自理報關企業申請報關員異地備案的,可攜帶以下資料到黃埔海關調查局企管處辦理手續: 《報關單位報關備案證明書》正本;主管海關發出的報關員備案關封;《報關員情況登記表》及報關員身份證復印件;《報關員證》正本及復印件和《報關員條碼卡》。
企業辦理異地報關備案企業年審應提供哪些資料?
答:企業辦理異地報關備案年審,只需提供《報關備案證明書》。有報關員備案的還需持經主管海關年審的報關員證。
對於異地報關備案的企業,企業名稱或性質變更後如何辦理年審手續?
答:企業在主管地海關辦理關封後,攜原《報關備案證明書》到備案地海關辦理年審手續。屬於名稱變更的,應提供報關注冊證明書復印件、新企業名稱公章、報關專用章印模;屬於性質變更的,應提供報關注冊證明書復印件。
企業《報關單位報關備案證明書》遺失如何辦理補發手續?
答:企業應在《報關備案證明書》遺失之日起15日內向海關遞交情況說明,並在縣級以上報紙登報聲明作廢。海關予以補發。
企業辦理異地報關備案手續收費標准如何?使用什麼收據?
答:企業辦理異地報關備案手續應繳納注冊手續費人民幣15元,使用《海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統一票據》。
異地報關備案企業是否必須定期參加年審?年審後超過一年在備案地沒有進出口業務欲再恢復報關業務的應如何辦理手續?
答:企業辦理異地報關備案後,無需定期參加異地備案年審;但異地備案後每年至5月31日仍沒有年審的,將不能繼續在異地報關,欲再恢復報關資格,攜《報關單位備案證明書》到海關年審即可。
能否委託他人代辦異地報關備案及年審手續?
答:可以。
A類企業在異地報關時電腦提示要徵收保證金,應如何辦理? 答:導致發生「A類企業在異地報關時電腦提示要徵收保證金」這一情況的原因主要是企業在調整為A類管理後,未及時在備案地海關辦理企業類別變更。因此,企業被評為A類管理後,應及時持主管地海關核發的《企業管理類別通報單》到備案地海關辦理備案手續。
㈢ 進口付匯聯如何列印
操作如下:
1、打開點登錄中國電子口岸,將賬號登陸進去。
㈣ 外匯管理局abc類企業分類
根據新規,外管局將根據企業貿易外匯收支的合規性及其與貨物進出口的一致性,將企業分為A、B、C三類。A類企業進口付匯單證簡化,可憑進口報關單、合同或發票等任何一種能夠證明交易真實性的單證在銀行直接辦理付匯,出口收匯無需聯網核查;對B類、C類企業在貿易外匯收支單證審核、業務類型、結算方式等方面實施嚴格監管,B類企業貿易外匯收支由銀行實施電子數據核查,C類企業貿易外匯收支須經外管局逐筆登記後辦理。
此外,如果A類企業違反外匯管理法規將被降級為B類或C類,B、C類企業在分類監管期內守法合規經營期滿可升級為A類,監管有效期為一年。
㈤ 貨物貿易外匯管理試點指引實施細則的第六章 分類管理
第三十八條 外匯局根據現場核查結果,結合企業遵守外匯管理規定等情況,將企業分成A、B、C三類。
第三十九條 核查期內企業遵守外匯管理相關規定,且貿易外匯收支經外匯局非現場或現場核查情況正常的,可被列為A類企業。
第四十條 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外匯局可將其列為B類企業:
(一)存在本細則第三十二條規定情況之一且經現場核查企業無合理解釋;
(二)未按規定履行報告義務;
(三)未按規定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業務登記;
(四)外匯局實施現場核查時,未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外匯局報告或提供資料;
(五)應國家相關主管部門要求實施聯合監管的;
(六)外匯局認定的其他情況。
第四十一條 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外匯局可將其列為C類企業:
(一)最近12個月內因嚴重違反外匯管理規定受到外匯局處罰或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
(二)阻撓或拒不接受外匯局現場核查,或向外匯局提供虛假資料;
(三)B類企業在分類監管有效期屆滿經外匯局綜合評估,相關情況仍符合列入B類企業標准;
(四)因存在與外匯管理相關的嚴重違規行為被國家相關主管部門處罰;
(五)外匯局認定的其他情況。
第四十二條 外匯局在確定B類企業和C類企業前,將《分類結論告知書》(見附5)通知相關企業。如有異議,企業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外匯局提交書面情況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申述。
企業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異議的,外匯局應當對其分類情況進行復核,並根據復核情況確定其分類結果。
第四十三條 外匯局向金融機構發布企業分類信息,並可將企業分類信息向相關管理部門通報,必要時可向社會公開披露。
第四十四條 B、C類企業的分類監管有效期為一年。
第四十五條 B、C類企業分類監管有效期屆滿時,外匯局應當對其在監管有效期內遵守相關外匯管理規定情況進行綜合評估,根據其資金流與貨物流偏離的程度、變化以及是否發生違規行為等調整分類結果。
外匯局在日常管理中發現企業存在本細則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行為的,可隨時降低其分類等級,將A類企業列入B類或C類,或將B類企業列入C類。
第四十六條 B類企業在分類監管有效期內的貿易外匯收支業務應當按照以下規定辦理:
(一)對於以匯款方式結算的(預付貨款、預收貨款除外),金融機構應當審核相應的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和進、出口合同;對於以信用證、托收方式結算的,除按國際結算慣例審核有關商業單據外,還應當審核相應的進、出口合同;對於以預付貨款、預收貨款結算的,應當審核進、出口合同和發票。
(二)金融機構應當對其貿易外匯收支進行電子數據核查;超過可收、付匯額度的貿易外匯收支業務,金融機構應當憑《登記表》辦理;
(三)對於預收貨款、預付貨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企業須按照本細則規定向所在地外匯局報送信息;
(四)企業不得辦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業務、不得簽訂包含90天以上(不含)收匯條款的出口合同;
(五)其他貿易外匯收支業務,按照本細則第二章有關規定辦理;
(六)外匯局規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第四十七條 C類企業在分類監管有效期內的貿易外匯收支業務應當按照以下規定辦理:
(一)逐筆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登記手續。
外匯局辦理登記手續時,對於企業以匯款方式結算的(預付貨款、預收貨款除外),審核相應的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和進、出口合同;以信用證、托收方式結算的,審核進、出口合同和發票;以預付、預收貨款方式結算的,審核進、出口合同和發票;對於單筆預付貨款金額超過等值5萬美元的,還須審核經金融機構核對密押的外方金融機構出具的預付貨款保函;
(二)對於預收貨款、預付貨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企業須按本細則規定向所在地外匯局報送信息;
(三)企業不得辦理90天以上(不含)遠期信用證(含展期)業務;不得辦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托收業務;不得簽訂包含90天以上(不含)收匯條款的出口合同;
(四)企業不得辦理轉口貿易外匯收支;
(五)企業為跨國集團集中收付匯成員公司的,該企業不得繼續辦理集中收付匯業務;企業為跨國集團集中收付匯主辦企業的,停止整個集團的集中收付匯業務;
(六)外匯局規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第四十八條 已開辦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業務的企業被列為B類的,在分類監管有效期內,企業出口收入不得存放境外賬戶,不得使用境外賬戶對外支付。外匯局可要求其調回境外賬戶余額。
被列為C類的,企業應當於列入之日起30日內關閉境外賬戶並調回境外賬戶余額。
㈥ 外匯分類管理等級查詢
可去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查詢。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2008修訂)》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七條 境內機構、境內個人向境外直接投資或者從事境外有價證券、衍生產品發行、交易,應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登記。
國家規定需要事先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或者備案的,應當在外匯登記前辦理批准或者備案手續。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負責全國的外債統計與監測,並定期公布外債情況。
(6)外匯管理企業類別證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2008修訂)》相關法條:
第二十四條 金融機構經營或者終止經營結匯、售匯業務,應當經外匯管理機關批准;經營或者終止經營其他外匯業務,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經外匯管理機關或者金融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金融機構的資本金、利潤以及因本外幣資產不匹配需要進行人民幣與外幣間轉換的,應當經外匯管理機關批准。第五章人民幣匯率和外匯市場管理。
第二十八條 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和符合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規定條件的其他機構,可以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在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外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