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金所30年期國債期貨交割貨款的計算公式為
中金所30年期國債期貨交割貨款的計算公式為:
交割貨款 = 合同金額 × (期貨合約到期日剩餘月數/交割月數) × 交割月利率。
這個公式是基於利率平價理論,即期貨市場和現貨市場之間的利差反映了未來現金流的折現率。在計算交割貨款時,需要考慮期貨合約到期日剩餘月數和交割月利率。一般來說,剩餘月數指的是從當前日期到合約到期日之間的剩餘月份數,而交割月利率則是參考同期國債利率。
請注意,這個公式只是提供了一個大致的計算方法,具體的計算還需要考慮其他因素,如市場狀況、利率波動等。此外,在實際操作中,還需要考慮其他因素,如保證金、手續費等。因此,在進行國債期貨交割時,建議咨詢專業人士,以確保操作正確無誤。
『貳』 《國債期貨》:國債期貨如何定價
同其他期貨一樣,國債期貨的定價也是從現貨價格出發,需要考慮資金成本,持有損益。同其他期貨不同的是,國債期貨需要考慮轉換因子。
期貨價格=(現貨價格+融資成本-持有收益)/轉換因子
國債期貨的定價公式是:
其中:
S0是最便宜可交割券在0時刻的凈價;
AI0是0時刻應計利息;
I(0,t)是0到t時刻付出的利息的現值;
AIt是t時刻應計利息;
F是轉換因子;
r是對應(0,t)的無風險利率;
t是國債期貨交割時間。
從上式中我們可以看出,國債期貨的價格受到最便宜可交割券的影響,主要影響因子就是最便宜可交割券的凈價、交易日的應計利息、交割日的應計利息、在交易日到交割日這段時間內的利息收入和轉換因子。其中,債券的凈價、應計利息等債券的信息都是當最便宜可交割券確定時就可以確定的,而無風險利率是參考市場上的國債或者回購利率,轉換因子是由國債期貨的合約到期日和最便宜可交割券確定的。因此,國債期貨的價格就是由最便宜可交割券確定的。
案例
11附息國債21:票面利率為3.65%,2011年10月發行的7年期國債,到期日2018年10月13日。其距離2012年3月14日交割日約6年半,符合可交割國債條件。
我們假設當前日期為2011年11月16日,11附息國債21的報價為100.5975元,TF1203國債期貨報價為96.68元。
由於該債券年付一次利息,最近的一次附息日(該例中為起息日)是2011年10月13日,至11月16日,應計利息為0.3391元。
由於11附息國債21的報價為凈價,即去掉未付的應計利息,我們得到2011年11月16日11附息國債21的全價為:
100.5975+0.3391=100.9366(元)
轉換因子的計算(CF為到期收益率為3%,面值為1元的可交割債券的凈價):CF=1.0381。
其中:可交割國債的票面利率c=3.65%,名義標准券的票面利率y=3%,交割日距離下一次最近付息日的時間d=213天,計息周期天數TS=366天,n=7年。
圖國債運行周期示意
由貼現因子的性質,我們基於在2011年11月16日的現貨價格和期貨價格,得到:
調整後的期貨價格=96.68×1.0381=99.72元,調整後的現貨價格=100.5975/1.0381=96.9054元。
由調整後的估值,我們可得11月16日,現貨價格高於期貨價格,基差為正。
基差=現貨價格-期貨價格×轉換因子=0.8775。
在持有成本模型中,我們假設11附息國債21為最便宜交割債券。通過之前的假設以及計算數據,我們得到:
同時,我們假設無風險利率r=0.035,得2011年11月16日,TF1203期貨合約的理論價格為:
期貨價格=現貨價格+融資成本-持有收益,即:
『叄』 國債期貨合約的發票價格等於
國債期貨合約的發票價格等於期貨結算價格乘以賣方所選擇國債現券對應敏液州該期橋蔽貨合約的轉埋悶換。國債期貨合約價格乘以可交割債券的轉換因子,從而將期貨價格轉化為特定可交割債券在期貨交割日的遠期價格,稱為調整後期貨價格,即:調整後期貨價格等於期貨價格轉換因子在國債期貨交割時,空頭將交割券過戶給多頭,多頭支付現金,這個現金價格就是國債期貨的發票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