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匯開戶:從管制到管理 中國匯市自由化還有多遠
從年前中國外匯儲備跌破3萬億大關之後,對於中國外匯發展走勢的討論從來都沒有停止過,其中最為引人關注的就是在「人民幣貶值和國內資本外流嚴重」的作用下,中國外匯已經打開的門會不會關上,重新走向外匯管制的老路。
首先,我們來看看今年以來出台的一些列外匯管理制度吧:
2015年9月9日
外匯局下發文件,加強「螞蟻搬家」式購匯管理,要求對個人購匯分拆交易提高警惕,必要時拒絕購匯申請。
「螞蟻搬家」式換匯包括三種情況。第一種就是,5個以上不同個人,在同日、隔日或連續多日分別購匯後,將外匯匯給境外同一個人或機構;第二種是,個人在7日內從同一外匯儲蓄帳戶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萬美元的外幣現鈔;第三就是,同一個人將其外匯儲蓄帳戶內存款劃轉至5個以上直系親屬。
這三種對外匯的操作行為都被界定為是「螞蟻搬家」式的換匯行為。一但被認定為實施了「螞蟻搬家」式的換匯行為,個人將被列入黑名單,取消兩年的10萬美元的換匯額度。
2015年10月1日
自2016年1月1日起,中國境內銀聯人民幣卡在境外提取現金,除每卡每日不超過等值1萬元人民幣外,每卡每年境外累計取現不得超過等值10萬元人民幣。依據之前每卡每日境外取現不超1萬的規定,年累計總額從300多萬縮減到了10萬。外管局發函稱,此次限額出台,是為了遏制部分持卡人在境外大額取現,防範洗錢風險。
2015年10月22日
國家外匯管理局擬於2016年1月1日停止使用個人結售匯管理信息系統,正式上線個人外匯業務監測系統。銀行及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機構,須於2016年1月1日前通過外匯局驗收並接入個人外匯系統,方可繼續開展個人結售匯業務以及外匯兌換業務。
2015年12月28日
為進一步規范外幣現鈔收付,防止個別機構以虛構交易等方式騙取外幣現鈔收付,逃避外匯監管,外匯局發布《境內機構外幣現鈔收付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境內機構外幣現鈔收付的條件。
《辦法》規定,在無法使用銀行渠道等特殊情況下,允許境內機構以外幣現鈔辦理部分經常項目收付。但應按規定在經辦銀行辦理結匯,不得存入經辦銀行轉為現匯。自2016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
2016年4月29日
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完善真實性審核的通知,加強單證審核,規范管理。一是明確貨物貿易離岸轉手買賣單證審核要求,同一筆離岸轉手買賣業務應在同一家銀行網點採用同一幣種(外幣或人民幣)辦理收支結算;B類的企業暫停辦理離岸轉手買賣外匯收支業務。二是完善直接投資外匯利潤匯出管理。明確銀行為境內機構辦理等值5萬美元以上(不含)利潤匯出業務的單證審核要求。三是規范貨物貿易風險提示函制度。對貨物貿易外匯收支異常的企業提示風險。
2016年5月27日
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有關外匯管理問題的通知,內容為:一是對境外機構投資者實行登記管理。境外機構投資者應通過結算代理人辦理外匯登記。2、不設單家機構限額或總限額。境外機構投資者可憑相關登記信息,到銀行直接辦理資金匯出入和結匯或購匯手續,不需要到外匯局進行核准或審批。3、要求資金匯出入幣種基本一致。投資者匯出資金中本外幣比例應保持與匯入時的本外幣比例基本一致,上下波動不超過10%。
2016年6月15日
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改革和規范資本項目結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包括全面實施外債資金意願結匯管理;統一境內機構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意願結匯政策;對資本項目收入的使用實施統一的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進一步規范資本項目收入及其結匯資金的支付管理,明確銀行按照展業三原則承擔真實性審核義務;外匯局進一步強化事後監管與違規查處。
2016年7月6日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稱,將加強境外金融機構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開展人民幣購售業務宏觀審慎管理。自8月15日起,銀行間外匯市場的境外金融機構在境外與其客戶開展遠期賣匯業務產生的頭寸在銀行間外匯市場平盤後,應按月對其上一月平盤額交納20%的外匯風險准備金,准備金利率為零。
2016年11月28日
2016年11月,國家外匯管理局嚴控資本外流,要求資本項下500萬美元或以上資金的匯出報外管局審批,並加大對大型海外並購交易的外匯審查,包括此前已獲得外匯額度的交易。監管層將對六類特殊性質的對外投資業務實施規范監管,除非有相關部門批文,否則原則上不予備案或核准。
被限制的業務包括:國有企業境外購買或開發中方投資額在10億美元及以上的大宗房地產;中方投資額在10億美元及以上的非主業大額並購和對外投資;以及中方投資額在100億美元及以上的特別大額對外投資項目;投資額在10億美元(含)以上非主營項目大額並購投資項目。
2016年12月30日
2016年12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
《管理辦法》規定的大額交易報告標准為:一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大額現金交易,境內和跨境的報告標准均為人民幣5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二是非自然人銀行賬戶的大額轉賬交易,境內和跨境的報告標准均為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三是自然人銀行賬戶的大額轉賬交易,境內的報告標准為人民幣50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跨境的報告標准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
2016年12月31日
國家外匯管理局負責人答記者問表示,個人年度購匯便利化額度沒有變化,仍為5萬美元。境內個人憑有效身份證件進行真實性購匯需求申報後,直接在銀行辦理年度便利化額度之內的購匯;便利化額度之外的經常項目購匯,憑有交易金額的真實性證明材料辦理,不存在任何障礙。
外匯局表示,2017年將加強對銀行辦理個人購付匯業務真實性合規性檢查。加大對個人購付匯申報事項的事後抽查和檢查力度,提高對個人申報信息和交易數據的監測、分析、篩選、審查頻率。
2017年1月3日
2017年1月3日,外匯管理又出新政。
從1月1日起,無論是在銀行櫃面還是通過網銀、手機銀行等電子渠道辦理購匯,均需填寫《個人購匯申請書》,明確填寫購匯用途,且必須填寫「預計用匯時間」。如因私旅遊,要填寫預計停留期限,是跟團還是自由行;如果是境外留學,要填寫學校名稱、留學國家、年學費金額和年生活費金額。而此前,一般情況,個人因旅遊等去銀行購匯,櫃面工作人員會口頭詢問購匯用途,然後在銀行系
統內錄入,並不需要個人填寫相關表格。另外,最新個人購匯說明書中,還明確列出了購匯「六不得」,包括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等。如違規購匯,相關信息將依法被納入個人徵信記錄。
2017年1月26日
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了《進一步推進外匯管理改革完善真實合規性審核的通知》(簡稱「3號文」)。3號文除了擴大境內外匯貸款結匯范圍外,還強調了要加強境外直接投資真實性、合規性審核。
包括3方面9項措施。
包括境內機構辦理境外直接投資登記和資金匯出手續時,除應按規定提交相關審核材料外,還應向銀行說明投資資金來源與資金用途(使用計劃)情況,提供董事會決議(或合夥人決議)、合同或其他真實性證明材料。
包括在提升貿易投資便利化水平方面,擴大境內外匯貸款結匯范圍,允許內保外貸項下資金調回境內使用,將境內銀行國際外匯資金主賬戶吸收的存款境內運用比例從50%調整為100%,允許自由貿易試驗區內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辦理結匯。
包括進一步規范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明確等值5萬美元(不含)以上外匯利潤匯出業務的單證及簽注要求等,明確境內機構辦理境外直接投資登記和資金匯出手續時,應向銀行說明投資資金來源與資金用途等。
包括近期外匯局在監測和核查中發現,少數企業存在出口不收匯或少收匯、進出口報關主體和收付匯主體不一致等情況,擾亂正常外匯收支秩序。為此,《通知》再次強調,企業應當按照「誰出口誰收匯、誰進口誰付匯」原則辦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及時辦理收匯業務。
從外匯管理局發布新規定的頻率上看,外匯管理局自「811」匯改以來對外匯市場的管理越來越嚴格,但是這是不是意味著外匯市場隨時可能重新回到管制時代呢?答案是否定的。4月20日,中國外匯局召開新聞發布會言稱:中國會繼續審慎有序推動資本賬戶開放。中國外匯管理政策是連續的一貫的,不會再走回外匯管制的老路。
新聞發布會上,國家外匯管理局新聞發言人、國際收支司司長王春英介紹2017年一季度外匯收支數據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從我國跨境資本轉向流出以來,外匯管理部門未對匯兌和跨境收付等採取新的措施,但要求銀行遵守現行外匯管理規定,切實履行展業原則,加強真實性合規性審核。」王春英在回答記者問時表示,在外匯管理方面,與之前相比,外匯管理政策法規連續一貫,沒有任何變化。
王春英表示,外匯管理部門制定和執行外匯管理政策時,始終堅持兩項基本原則:一是堅持改革開放,支持和推動金融市場的雙向開放,進一步提升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水平,服務實體經濟。二是堅持防範跨境資本流動風險,防止跨境資本無序流動對宏觀經濟和金融穩定帶來沖擊,維護外匯市場穩定,為改革開放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王春英指出,基於上述兩項原則,外匯管理政策有幾個基本內涵:第一,「打開的窗戶」不會再關上。中國外匯管理不會走回頭路,不會再走到資本管制的老路上。第二,審慎有序推動中國資本賬戶開放。資本賬戶開放進程應與經濟發展階段、金融市場狀況以及金融穩定性相適應。在不同時期,應該充分考慮內外部多重因素,找准資本賬戶開放重點、節奏和步驟等。第三,構建跨境資本流動的宏觀審慎管理和微觀市場監管體系,維護健康、穩定、良性的外匯市場秩序。第四,進一步完善匯率形成機制,增強匯率彈性。
關於外匯管理,王春英表示,從我國跨境資本轉向流出以來,外匯管理部門未對匯兌和跨境收付等採取新的措施,但要求銀行遵守現行外匯管理規定,切實履行展業原則,加強真實性合規性審核。與之前相比,外匯管理政策法規連續一貫,沒有任何變化。
開放外匯並不是外匯完全自由化
我不反對中國資本市場有序開放,但前提是,中國必須具備強大的、與開放相適應的監管能力,而不是一放了之的「絕對自由化」。絕對的自由化,會導致中國金融市場亂象從生,自「811匯改」以來,外匯管理局之所以對中國外匯市場頻頻發力就是為了讓外匯市場避免出現中國金融市場習慣性的亂象從生。
2. 今後籌集外匯國外買房的方式可能遭拒
籌集50萬美元的購房款在美國買套房,需要借用10張身份證。今後,這種「螞蟻搬家」的方式很可能會被拒絕。有媒體從中介機構證實,外管局日前下發新規定,要求各家銀行對可能的分拆交易提高警惕。專家分析,國人海外置業的活躍度可能在短期內受到影響。
案例:40萬元加幣全家緊急湊
「太險了,如果再晚一個星期,加拿大的房子就買不成了。」市民馬女士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當時僥幸。
今年夏天,馬女士全家決定送孩子去加拿大讀書。最初,她是打算在當地租一套房子陪讀,後經朋友介紹,臨時改了主意,在學校所在的社區敲定了一套教育地產,既能讓孩子住得舒服,也能作為資產等待未來升值。
因為海外置業的計劃定得有點倉促,她必須在短期內湊齊大約40萬元加幣的房款。然而,按照中國外匯管理的規定,每人每年兌換外匯的上限為5萬美元。不得已之下,她發動了周邊的親戚朋友,讓大夥兒幫助換匯。
「經紀人當時說,中國人在海外買房,都是動用親朋好友個人換匯湊足現金,手續並不難。」只是,實際操作起來,馬女士才發現並不簡單。不同的銀行對於購匯、匯款的規定都不盡相同,其中一筆6萬元加幣匯款,就前後跑了三趟銀行。
馬女士說,湊足房款的那一刻,她原本還對來回的折騰有點埋怨。誰想到,一周後,她從一位朋友那聽說,像她這樣短時間內連續匯款、提匯的行為,已被拉入關注名單。「聽說之後,剩下的就只有開心了。」
「螞蟻搬家」將面臨拒絕風險
馬女士所提到的,是外管局日前的一份新規定。
據媒體報道,外管局在近期下發了一份文件,要求各家銀行對可能的分拆交易提高警惕,必要時拒絕購匯申請。按照文件的規定,5個以上不同個人,同日、隔日或連續多日分別購匯後,將外匯匯給境外同一個人或機構;個人7日內從同一外匯儲蓄賬戶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萬美元外幣現鈔;同一個人將其外匯儲蓄賬戶內存款劃轉至5個以上直系親屬等情況,可被界定為個人分拆結售匯行為。
這也意味著,人們在海外置業時經常使用的「螞蟻搬家」式現金購房方式,也有可能被劃歸為個人分拆結售匯行為而面臨被拒絕的風險。
有媒體從多家辦理海外購房業務的中介機構和業內人士處證實了這一消息。據知情人士介紹,不僅僅是借用身份證「螞蟻搬家」的方式已被監管,過去曾經行得通的移民公司通過境外財務管理公司為購房人換匯付款的渠道,也基本被關閉。
「外管局進行監管的原因,應該是為了防止熱錢的炒作,避免資金的不正常外流。」知情人士表示。
海外買房短期將受影響
近兩年,隨著人民幣購買力的升值,中國人去海外置業已演變成一種趨勢。
某業內權威發布的《全球居住調查報告:國際城市比較》顯示,中國買家近些年已成為悉尼、紐約地區最大的海外置業大軍,且在倫敦住宅市場中也愈發活躍。美國全國房地產經紀商協會發布的數據也顯示,在購買美國房產的外國買家中,中國買家的比例一路攀升,已從2011年的9%和2013年的12%上升至2014年的16%。
與此同時,海外開發商和各移民機構也越來越重視中國市場的拓展。在9月份的北京秋季房展會上,來自海外的參展項目就達到380個,分布在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英國、西班牙等國家,可謂是足不出戶便可掌握全球房產信息。
「近兩年,除了移民、子女留學外,很多家庭也將海外置業視為資產配置的一種手段。」北京某房展會國際業務相關負責人坦言,國人在海外置業,現金付款是最普遍的方式。而籌集現金最傳統的方法,就是找人換匯。以50萬美元為例,就需要使用10張身份證。
「一旦這種『螞蟻搬家』的方式行不通,購房人就要更長的時間籌集資金,短期內可能會影響海外置業的活躍度和成交速度。」
銀聯卡境外取現受限
自從8月外匯占款大幅下降7238億元、創單月降幅最大值以來,外管局加強了銀行代客售付匯業務的監管。除對分拆結售匯現象加強監督之外,對銀行卡境外取現額度也有了新限制。具體來說,自2016年1月1日起,中國境內銀聯人民幣卡每卡每年在境外累計取現不得超過等值10萬元人民幣。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每卡累計不得超過等值5萬元人民幣。信用卡因信用額度等原因,發卡銀行可能會單獨設定限額,具體可咨詢發卡銀行。
海外投資需求難以滿足
在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的情況下,越來越多追求資產增值的中國高凈值人士開始將目光投向美國、加拿大等正在復甦的經濟體。無論留學、置業還是個人投資,都面臨著外匯限制的窘境。
某國有大行個人結售匯業務經理表示,根據行里規定,個人境外匯款每筆金額不得超過等值5萬美元,而且每年最多匯三筆。這就意味著,如果一個人希望向境外匯款15萬美元,需要每年購匯5萬美元、連續購匯3年,才能實現這個目標。這對於像馬女士一樣有置業需求的留學生家長來說,顯然是行不通的。(來自網路綜合整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0-1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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