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外貿進口的轉口貿易的換單和付匯操作
1、貨物從A到C可以直接發貨
2、大陸清關需要,抬頭時C公司的發票、箱單、提單、進口貨物的說明、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進口代理協議、C公司蓋章的報關報檢委託書(如果是委託別的公司報關報檢的話需要)、免表(D用戶享有關稅減免政策)。在具體的如果委託報關的話,報關公司會告訴您的
3、C公司可以開立可轉讓信用證,直接開給B公司,B公司在提出自己利潤的前提下在將剩餘部分轉讓費A公司。這樣的對C公司的外匯核銷不會產生影響。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給您帶來幫助
『貳』 轉口貿易先收後支,可以先結匯後購匯支付嗎
先結匯後購匯支付不是會產生匯率差嗎?這不等於是損失嗎?為什麼要這樣操作?收到的外匯直接對外支付不就是了?同時也節省了結匯和購匯的報批手續和時間,為什麼要棄簡就繁?唉!
『叄』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超比例超金額預付貨款、傭金及先支後收轉口貿易外匯支付的審核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規范超比例超金額預付貨款、傭金及先支後收轉口貿易外匯支付的審核程序,便於操作,根據《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第十五條(一)、(二)、(三)項規定,特製定本辦法。第二條境內機構支付超過合同總金額15%並且超過等值10萬美元的預付貨款時,須持以下材料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簡「外匯局」)申請:
1.進口合同;
2.對方銀行開具並經中方銀行核實密押的正本保函;
3.形式發票;
4.支付預付貨款的申請書;
5.銀行匯款憑證及外匯局售匯通知單。第三條境內機構在提供的申請書中,應當具體說明:
1.支付超比例超金額預付貨款的原因及經過;
2.進口商品的市場情況;
3.預付貨款後對價格的影響。如起了降價作用,還應當說明降價的幅度。第四條境內機構支付超過合同總金額2%的暗佣(暗扣)和5%的明佣(明扣)並且超過等值1萬美元的傭金時,須持下列材料向外匯局申請:
1.出口合同正本;
2.傭金協議正本(如為暗佣或暗扣);
3.結匯水單或收帳通知;
4.境內機構支付超比例傭金的申請書;
5.銀行匯款憑證及外匯局售匯通知單。第五條境內機構在提供的申請書中,應當具體說明對外支付超過比例和金額傭金的原因及其經過,包括下列內容:
1.換匯成本;
2.對方國家市場情況;
3.本國及其它國家有哪些競爭對手;
4.本公司在其它國家出口同樣產品的價格及數量,是否支付傭金;
5.中間商的身份及所做的具體工作(如為暗佣及暗扣);
6.出口價格有無違反國家最低限價。第六條境內機構辦理先支後收轉口貿易項下的外匯支付,須持下列材料向外匯局申請:
1.相應的進出口合同;
2.有轉口貿易經營權的證明;
3.對該業務的詳細說明(說明中必須列明預計收匯日期);
4.銀行匯款憑證;
5.外匯局售匯通知單。第七條外匯局對第二至第六條規定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真實性後,在售匯通知單上加蓋業務公章。第八條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應當憑蓋有外匯業務公章的售匯通知單辦理售匯或者從外匯帳戶中支付。第九條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為境內機構辦理雖未超過15%,但超過等值30萬美元的預付貨款以及雖未超過規定比例,但超過等值10萬美元的傭金支付後,應當逐筆登記,並按照附表格式每月填制「大額預付貨款、傭金備案登記表」,於每月初10個工作日報外匯局備案。外匯局將對大額預付貨款、傭金的支付情況進行抽查。第十條外匯局審核超比例超金額預付貨款、傭金以及先支後收轉口貿易項下外匯支付的真實性後,應當逐筆登記、歸卷,並按月匯總。第十一條境內機構向外匯局申請時,應當提供真實材料,未經外匯局審核真實性,境內機構不得擅自支付超比例超金額預付貨款、傭金及先支後收轉口貿易項下的外匯,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不得辦理售匯或者從外匯帳戶中支付的手續。第十二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外匯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及《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進行處罰。第十三條本辦法由國家外匯管理局負責解釋,自1996年7月1日起施行。
『肆』 轉口貿易銀行業務的流程
轉口貿易銀行業務的流程,根據收付款節奏分二種情況:
一、先收後支的轉口貿易
1.合同註明預付款條款
2.進口核銷單註明預計到貨日期(不可早於付款日期)
3.上海企業按上海外管局貿易進口付匯分類管理辦法辦理。A類單位可辦理各種付匯業務;B類和C類單位不可辦理預計到貨期>90天,或者>USD10萬同時>合同比例20%的預付貨款;D類單位不可辦理預付貨款業務 (判斷貴行客戶是哪個等級的,若是上海客戶的化) 4、進口付匯核銷單(進口核銷單交易編碼為"0116其他",交易附言註明「轉口貿易」,付匯性質勾「轉口貿易」。備案表編號填寫999999)
5、營業執照/批准證書(轉口貿易資格)
6、詳細書面說明+公章(詳細書面說明至少包括「收付匯情況、結算方式、裝運口岸、到貨口岸、貨物轉移確認等)
7、購貨合同及發票
8、售貨合同及發票
9、貨權轉移證明,如提單
10、進帳單/結匯水單/買方開來的信用證(在進帳單等單據上簽注金額、日期並註明「轉口貿易」)
11、涉外收入申報單(0202)(涉外收入申報單交易編碼為0202第三國之間轉口貿易,交易附言註明「轉口貿易」 )
12. 付匯申報單 進口付匯備案表,( 或需)列入"由外匯局審核真實性的進口單位名
單」的企業(需所在地外匯局在備案表上敲章)/憑備案表支付
二、先支後收的轉口貿易:
1、只有A類進口單位可以辦理「先支後收」的轉口貿易售付匯(上海企業)
2.營業執照/批准證書(轉口貿易資格)
3.詳細書面說明+公章
4.購貨合同及發票
5.售貨合同及發票
6.進口付匯核銷單
7.買方開來的信用證或經銀行核對密押的外方銀行出具的付款保函
8.付匯申報單
『伍』 轉口貿易項下收匯銀行如何操作
轉口貿易下實行先收後支的原則,即銀行在確認收到客戶外匯付款的情況下再支付供應商貨款.
『陸』 根據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指引,企業貿易外匯收支包括哪些內容
一、企業主體管理
項目名
稱
管理內容
管理原則
注意事項
名錄登記
1.企業依法取得對外貿易經營權後,需持《細則》第三、四條規定的材料,到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
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辦理「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以下簡稱名錄)登記手續。
1.屬地管理原則,即企業受注冊所在地外匯局監管,應當到注冊所在地外匯局辦理相關業務(下
同)。
2.相關材料是否完整、真實。
1.名錄登記的辦理程序、辦理時限等應當符合行政許可相關規定。
2.金融機構不得為不在名錄企業辦理貿易外匯收
支業務。
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指引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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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匯局審核相關材料無誤後,通過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以下簡稱監測系統)為企業登記名錄,並設置輔導期標識。完成名錄登記後,外匯局為企業辦理監測系統網上業務開戶。
3.外匯局通過監測系統向金融機構發布全國企業名錄信息。
3.已辦理外匯登記手續的保稅監管區域企業(以下簡稱區內企業)需要從事對外貿易的,應憑保稅監管區域外匯登記證明和《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業務辦理確認書》(以下簡稱《確認書》),到所在地外匯局完成名錄登記手續。
4.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名錄登記比照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企業辦理。
5.外匯局對新列入名錄企業實施輔導期管理。輔導
期起始日期為名錄登記當日,截止日期為企業列入名錄後發生首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之日起第90天。
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指引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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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外匯局長期留存《確認書》, 留存《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登記申請書》原件以及其他材料復印件5年備查。
名錄變
更
1.名錄內企業的企業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公司類型、經營范圍或聯系方式發生變
更的,應當在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30天內,持相應變更文件或證明的原件及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到
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名錄變更手續。 2.外匯局審核相關材料無誤後,通過監測系統變更企
業的名錄登記信息。
3.企業因注冊地址變更導致所屬外匯局發生變化的,
1.屬地管理原則。 2.相關材料是否完整、真實。
1.監測系統中企業所屬外匯局代碼變更操作許可權在外匯局各分局。中心支局、支局轄內企業需變更所屬外匯局代碼的,由所在地外匯局逐級上報至分局,再由分局通過監測系統進行變更操作。 2.因機構撤並或增加等原因導致需大批量變更企業所屬外匯局代碼的,分局可上報國家外匯
管理局(簡稱總局),由總局統一後台處理。
3.外匯局留存相關材料復印件5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