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開立對公外匯存款賬戶的識別主體為什麼
識別主體主要包括銀行營業網點經辦人員;經營部門負責人;國際業務結算人員;客戶經理;其他相關業務人員。對公外匯存款帳戶的開立的內容主要包括
(1) 活期對公外匯存款
存款單位開立外匯帳戶時應到擬開戶行領取空白「開戶申請書」和「印鑒卡」一式三份,如實填寫各項內容,並加蓋與帳戶名稱一致的單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根據法人授權書的內容加蓋其授權人章;在「印鑒卡」上還可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或加蓋財務專用章、法人和財務主管人員章。以上私人名章均可用本人簽字代替。
同時,開戶申請人還應提交:
a. 工商行政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
b. 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須提供的資料和批文;
c. 國家技術監督局辦法的企業標准代碼證書;
d. 其他銀行要求提供的資料;
經銀行審核後即可開立活期存款帳戶。
(2) 定期對公外匯存款
存款單位在工行開有外匯活期存款帳戶或未在工行開有外匯活期帳戶,但符合外匯管理規定保留外匯(或書面批准),均可辦理。
中資企業外匯定期存款可分為一個月、三個月、六個月、一年、二年五檔;外商投資企業、國內外金融機構外匯定期存款,分為七天通知、一個月、三個月、六個月、一年、二年六檔。七天通知存款的起存金額不低於50萬美元。
拓展資料
1、外匯存款是外貿企業經營進出口業務收入的外匯現匯資金,存入國家銀行,並按需要進行支付的款項。企業發生外幣銀行存款業務時,應將有關外幣金額摺合為人民幣記賬,並同時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摺合率。外幣金額摺合為人民幣記賬時,可按業務發生時的市場外匯牌價作為摺合率。
2、它是單位或個人將其所有的外匯資金,在我國境內辦理的以外國貨幣作計量單位的存款,並於以後隨時或約定期限支取的一種業務。
B. CRS是什麼
很多人會選擇海外移民,不少人會遇到CRS,那麼什麼是CRS呢?這是很多出國人士比較關心的問題,和出國移民網一起來看看吧!下面是我整理的相關資訊,歡迎閱讀。
CRS是什麼
一、什麼是CRS?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共同申報准則。出現在由經合組織(OECD)發布於2014年的《金融賬戶信息自動交換標准》,意在打擊跨境逃稅。全球近百個國家參與其中,簽訂自動金融信息交換協議,這意味著中國稅務居民在海外的所有金融賬戶資產信息自動報送中國稅務部門。到時,金融賬戶如存款賬戶、託管賬戶、現金值保險合約、年金合約、運態持有金融機構的股權及債權權益等信息將被披露。
二、誰會受CRS的影響?
沒有境外資產,所有資產都在境內,則不受CRS影響。
兩類人會受CRS影響:
第一種 有海外金融賬戶的中國稅收居民,即在中國境外擁有的任何金融資產,如存款、證券、投資型保險產品、投資基金、信託等,都有可能被視為當地的非居民金融賬戶而與中國稅務局進行信息交換。
第二種 是金融資產在中國境內的非中國稅收居民,即其在中國境內的金融賬戶將被視為中國的「非居民賬戶」,其賬戶信息將會被收集、報送,交換給其稅收居民所在國。
三、CRS具體查誰?金融機構
所有的實體,不論採用何種法律形式存在,CRS都會根據一定的規則將這些實體分類成金融機構或者非金融機構。
非金融機構分兩種:被動非金融機構(其收入50%以上是被動收入,如投資紅利,資本利得,租金收入等);積極非金融機構(其收入50%以上是積極收入,如銷售收入、勞務收入等)。
而只有那些被定性為金融機構的實體,才屬於CRS下的合規主體,才需要完成CRS下一系列的賬戶識別和信息收集申報的義務。
四、金融機構包括什麼?
存款機構
各種接受存款的銀行或類似機構。
託管機構
如果機構替他人持有「金融資產」(Financial Asset),並且金融資產和服務的相關收入超過總收入的20%,即符合CRS關於託管機構的認定,時間前提是過去的三年,如果機構存續不足三年則以存續時間為准。持有的金融資產包括公司股票、合夥或信託權益、紙幣、各類債券、大宗商品、掉期、保險或年金合約。
投資實體
如果某機構在過去三年(存續時間不滿三年以存續時間為准)主要的經濟活動(相關收入超過總收入50%)是為客戶或代表客戶進行以下一種或者幾種業務,則會被認定為「投資實體」。
1、交易貨幣市場工具 (支票、匯票、存單、衍生品等);外匯;匯率、利率、指數工具;可轉讓證券;商品期貨。
2、個人和集體投資組合管理。
3、代表他人對金融資產進行投資管理。
五、金融機構內的什麼信息會被交換?
存款賬戶
託管賬戶
現金值保險合約
年金合約
持有金融機構的股權/債權權益
六、賬戶內的什麼信息會被交換?
帳戶及帳戶余額
對於已有的個人賬戶,沒有門檻;即無論金額多少,均在情報交換的范圍。對於已有的公司客戶,金額在25萬美元以下的可以不在情報交換的范圍之內。對於新開設的個人或者公司賬戶,沒有門檻,無論金額大小均需進行情報交換。
另外,金融機構在識別賬戶持有人時,如果發現賬戶持有人不是個人,而是公司,那麼「金融機構」通常需要判斷這個公司是消極的還是積極的。如果 是消極的(投資所得佔50%以上),則需要穿透該公司找出背後的實際控制人是誰,並判斷其是否屬於需要申報的情形;如果是積極的,則不需做任何 操作。同時,如果賬戶持有人本身是「金融機構」,通常也是可以忽視的,因為既然賬戶持有人自己是「金融機構」,那麼其自身也需要識別其賬戶持 有人是否需要申報,從而不會導致最終實際控制人被遺漏的情況。
相關賬戶的利息收入、股息收入、保險產品收入、相賣啟關金融資產的交易所得
帳戶的一系列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國別等
年度付至或記入該賬戶的總額
七、旁配源哪些資產不在CRS審查范圍?
不動產的非債務性直接權益,具體的商品實物不屬於金融資產的范疇,所以不必上報。比如房產、遊艇、跑車、古董字畫、珠寶等等非金融類資產。
C. 金融機構代碼證是什麼
問題一:金融機構代碼 金融機構代碼(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號前12位)是唯一標識各金融機構或其下設機構的代碼,由國訂外匯管理局根據國家和行業標准統一確定編制原則。
每個銀行的代碼是不一樣的
問題二:金融機構代碼查詢 這里可以參考:
web.thu.e/s932954ruten/banklist
ATM
esunbank/event/announce/BankCode
問題三:信用機構代碼證是什麼 機構信用代碼是從信用的角度編制的用於識別機構身份的代碼標識,共18位,它覆蓋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等各類機構,是各類機構的「經濟身份證」。
意義
機構信用代碼證是機構的「經濟身份證」,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一是推動落實金融賬戶實名制。金融賬戶實名制是杜絕虛假開戶和各種違法經濟行為的重要手段。通過建立機構信用代碼證能夠為金融機構開展機構賬戶主體資格審查、身份核實、風險分析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持,與個人身份證件互為補充。二是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在辦理存、匯、貸款等業務時,金融機構識別機構身份的手續非常繁瑣。機構信用代碼建立以後,將大大提升金融服務效率,降低服務成本。三是改進社會管理方式,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機構信用代碼不影響現有的各種代碼,通過建立機構信用代碼與現有代碼的對應關系,可以發揮機構信用代碼的查詢檢索功能,促進各部門、各行業的信息共享,提升社會管理水平,也對腐敗行為形成震懾,有助於形成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合力。
2概念
為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高金融服務水平,促進銀行和機構的交流合作,助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建立了機構信用代碼系統,由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制發機構信用代碼證。機構信用代碼共18位,包含5個數據段,從左至右依次是1位準入登記管理機構類別、2位組織機構類別、6位行政區劃代碼、8位順序號、1位校驗碼。
機構信用代碼證將作為金融機構識別機構身份、查詢機構信用記錄等的依據。各持證機構應妥善保管,如不慎遺失,應及時到注冊地人民銀行徵信櫃台補辦,以防影響與金融機構的合作。
3申領對象
轄區所有已登記、注冊的機構,包括法人企業、非法人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經營性的分支機構、非生產經營性的分支機構、事業法人、未登記的事業單位、已登記事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登記事業單位的分支機構、機關法人、機關的內設機構、機關的下設機構、街道鄉鎮、街道鄉鎮的內設機構、機關的二級內設機構、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基金會、居委會、村委會、律師事務所、司法鑒定所、宗教機構、境外在境內成立的組織機構等。
4申領方式
1.2012年6月1日前已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機構,到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申領。
2.2012年6月1日後新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機構,在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時申領。
5所需資料
機構申請機構信用代碼證應提交以下資料:
(一)機構信用代碼申請表;
(二)機構成立時的批准文件或登記證書、營業執照等;
(三)機構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納稅人的,出示稅務登記證;
(四)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及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
(五)機構介紹信或授權書;
(六)中國人民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問題四:金融機構代碼,比如銀行機構的代碼怎麼查 1、如果知道銀行總行的swift,可以直接上swift官網:swift查詢分行代碼,例如中國銀行總行:BKCHCNBJ,則可在BIC欄內輸入BKCHCNBJ,輸入相應國家(Country),城市(City),再點擊搜索(Search)。
2、如果不知道銀行代碼,也可以在Institution name欄內輸入銀行英文名,例如BANK OF CHINA,以及相應的信息點擊搜索。
3、如果既不知道銀行代碼,也不確定銀行英文名,推薦一家國內的網站,裡面的銀行代碼也很全面:swiftcode ,只要選擇銀行,城市,分行就可以查詢到想知道的信息,相對來說比較容易。
4、如果在選項框里找不到想要的信息,也可以去新聞區查找。
問題五:企業徵信系統中的金融機構代碼有幾位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中對個人信用報告主要有三個版本,包含信息各有不同,不顯示也不公布金融機構代碼。具體版本如下:
1、個人版:供消費者了解自己信用狀況,主要展示了信息主體的信貸信息和公共信息等。包括個人版和個人明細版。
2、銀行版:主要供商業銀行查詢,在信用交易信息中,該報告不展示除查詢機構外的其他貸款銀行或授信機構的名稱,目的是保護商業秘密,維護公平競爭。
3、社會版:供消費者開立股指期貨賬戶,此版本展示了您的信用匯總信息,主要包括個人的執業資格記錄、行政獎勵和處罰記錄、法院訴訟和強制執行記錄、欠稅記錄、社會保險記錄、住房公積金記錄以及信用交易記錄。
問題六:48874520是哪個金融機構代碼 the port for the first time from the
問題七:金融許可證號碼是指什麼 金融許可證是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償依法頒發的特許金融機構經營金融業務的法律文件。
金融許可證號碼則是指金融許可證上的「機構編碼」。
如圖:
問題八:銀行機構信用代碼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區別是? 機構信用代碼是從信用的角度編制的用於識別機構身份的代碼標識,以中國人民銀行派發的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核准號為基礎編制。代碼由數字和字母組成,包含准入登記管理機構類別、機構類別、行政區劃、順序號、校驗碼共18位。
機構信用代碼證具有唯一性、廣覆蓋性、經濟性、實用性和不影響其它代碼功能運用范圍的兼容性,是各類機構的「經濟身份證」。
組織機構代碼是是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根據國家標准編制,對中華駭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依法登記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等機構頒發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始終不變的代碼標識,其作用相當於單位的身份證號。
問題九:金融機構代碼查詢1801012600 這里可以參考:
web.thu.e/s932954ruten/banklist
ATM
esunbank/event/announce/BankCode
問題十:事業單位信用機構代碼證是什麼 機構信用代碼是從信用的角度編制的用於識別機構身份的代碼標識,共18位,它覆蓋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等各類機構,是各類機構的「經濟身份證」。 意義 機構信用代碼證是機構的「經濟身份證」,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一是推動落實金融賬戶實名制。金融賬戶實名制是杜絕虛假開戶和各種違法經濟行為的重要手段。通過建立機構信用代碼證能夠為金融機構開展機構賬戶主體資格審查、身份核實、風險分析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持,與個人身份證件互為補充。二是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在辦理存、匯、貸款等業務時,金融機構識別機構身份的手續非常繁瑣。機構信用代碼建立以後,將大大提升金融服務效率,降低服務成本。三是改進社會管理方式,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機構信用代碼不影響現有的各種代碼,通過建立機構信用代碼與現有代碼的對應關系,可以發揮機構信用代碼的查詢檢索功能,促進各部門、各行業的信息共享,提升社會管理水平,也對腐敗行為形成震懾,有助於形成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合力。 2概念 為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高金融服務水平,促進銀行和機構的交流合作,助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建立了機構信用代碼系統,由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制發機構信用代碼證。機構信用代碼共18位,包含5個數據段,從左至右依次是1位準入登記管理機構類別、2位組織機構類別、6位行政區劃代碼、8位順序號、1位校驗碼。 機構信用代碼證將作為金融機構識別機構身份、查詢機構信用記錄等的依據。各持證機構應妥善保管,如不慎遺失,應及時到注冊地人民銀行徵信櫃台補辦,以防影響與金融機構的合作。 3申領對象 轄區所有已登記、注冊的機構,包括法人企業、非法人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經營性的分支機構、非生產經營性的分支機構、事業法人、未登記的事業單位、已登記事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登記事業單位的分支機構、機關法人、機關的內設機構、機關的下設機構、街道鄉鎮、街道鄉鎮的內設機構、機關的二級內設機構、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基金會、居委會、村委會、律師事務所、司法鑒定所、宗教機構、境外在境內成立的組織機構等。 4申領方式 1.2012年6月1日前已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機構,到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申領。 2.2012年6月1日後新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機構,在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時申領。 5所需資料 機構申請機構信用代碼證應提交以下資料: (一)機構信用代碼申請表; (二)機構成立時的批准文件或登記證書、營業執照等; (三)機構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納稅人的,出示稅務登記證; (四)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及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 (五)機構介紹信或授權書; (六)中國人民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D. 開立對公外匯存款賬戶的識別主體為以下哪些人員
開立對公外匯存款賬戶的識別主體為( 答案:ABCDE )
A.銀行營業網點經辦人員
B.經營部門負責人
C.國際業務結算人員
D.客戶經理
E.其他相關業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