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期貨。
期貨有金融杠桿, 10萬元可以當作100萬使用, 杠桿越大收益越大同時損失越快, 是互相的,期貨可以當天無數次交易,股票必須T+1,就是當天買了必須第二天才能賣。
股票風險相對較小,但操作不好損失也是相當大, 做這些前必須好好研究學習, 不是干這個都能掙錢 。
⑵ 期貨和股票哪個掙錢
期貨是保證金交易制度,有杠桿,小資金做期貨能較快的把資金做大,如果資金量達到一定規模以後期貨市場可能無法完全容納,這個時候股票市場是不錯的選擇。
⑶ 做股票相對容易賺錢,還是做期貨容易賺錢
倆都賺錢,期貨賺錢快點,但是你要是資金不夠大,風險承受能力不夠強的話,還是買點股票吧,期貨一天上下的金額有點讓人心臟受不了的。
股票風險大於期貨:
股票作為國人的日常投資渠道,已經完全的深入到國人的生活之中。「股票再跌,股數還是在那,只要我不賣,我就不會虧」。這可能是股票投資者中比較多的聲音。這也說明了股票在普通大眾心理低風險的定位。
但是真的如此嗎?股市顯現的只是表象,極具迷惑性,讓大眾覺得無風險而已。2015年的股災出現的情形還歷歷在目,而當時的一些媒體竟然把股災的一部分原因歸結到股指期貨,期貨又一次成為背鍋俠。那次的股災,全國做股票的應該都是受害者。系統性災難,誰都跑不掉。
相反,做股指期貨的投資者中,有虧錢的也有賺錢的。期貨的雙向交易最終決定了一部分人在股指期貨上賺得盆滿缽滿。
此時卻沒看到媒體上對期貨投資者的賺錢效應進行廣而告之式的宣傳,這類人群成了被遺忘的一群人。而虧錢的那部分人群,也因為期貨固有的每日結算制度,讓這類虧損的人群損失有限。
為什麼說這部分賬戶資金虧光的期貨投資者們虧損有限?因為是從時間成本上與股票投資者進行的對比。
股票投資者被套後,往後的日子都是在想什麼時候解套,一直走在解套的路上,會浪費掉很多的交易機會。而期貨投資者虧光後,如果有交易機會,他們還會抓住,只要能抓住機會,那麼賺回來是遲早的事情。
股票股本恆定,極易被人控制,而且一家上市公司也極易與一些機構進行合作來操控股價,小投資者們無法分辨得到的消息是真是假。期貨交易的是大宗商品,關系著國計民生,與人的生活息息相關,是有著生產規律、經濟規律的,無人能操控,即使操控也僅僅短時間的行為。
一句話總結股票風險大於期貨,就是股票只能被動地等待股票上漲,沒有做空機制,加上T+1制度會放大風險,容易被人為操控,極不公平。期貨雙向交易機制,符合經濟規律運行,無法操控,公平交易。
期貨賺錢效應大於股票:
正如上面所說,期貨的風險要小於股票,而且公平。那為什麼做期貨的人要比做股票的人要少呢?因為期貨需要專業的人才。
就是因為它的專業度高,所以在大眾的眼裡,期貨難做,且風險極高,並且期貨不允許做任何的宣傳。舉個簡單的例子,你在銀行里可以看到很多證券公司的宣傳台,你什麼時候在銀行里看到過期貨的宣傳台?
期貨是尋找各種規律的交易。這就需要交易者有極強的耐心、信心。而這是大眾投資者們所不具備的。所以期貨上賺錢的只是小部分人。
那為什麼期貨上賺錢的只是小部分人,卻說期貨的賺錢效應要大於股票呢?
股票投資者,在牛市行情中,人人都是股神,因為在上漲的過程中只要買就能賺,但是最後又有多少人落袋為安了呢?極少。在熊市中,人人都像被爽打的茄子一樣蔫了,一套多年。
而期貨,不管熊市、牛市,總會有一小部分人賺錢,而且是賺大錢,造富效應很快。在期貨上只要能在熊市賺錢的投資者,往往在牛市中一樣能賺到錢。
這就是為什麼說期貨的賺錢效應大於股票的原因。
對比了股票和期貨,每個人的投資理念和方法不盡一致,只要你選對適合你的投資渠道,你就會賺錢。但是從公平角度考慮,期貨優於股票;從盈利角度考慮,期貨的杠桿交易要優於股票。
⑷ 期權和期貨哪個賺錢快
期權相對於期貨,杠桿更高,風險更低,成本也比較低。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期權比期貨更容易賺錢且風險更小。
當然這並不是絕對的,但是兩種投資方式都有各自的優勢,所以才有其存在的意義。投資可以根據自身的能力來選擇投資方式。有些人可能適合投資期權,有些適合投資期權。
拓展資料:
期貨,英文名是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
買賣期貨的合同或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源於十八世紀後期的美國和歐洲市場,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期權定義的要點如下:
1、期權是一種權利。期權合約至少涉及買家和出售人兩方。持有人享有權利但不承擔相應的義務。
2、期權的標的物。期權的標的物是指選擇購買或出售的資產。它包括股票、政府債券、貨幣、股票指數、商品期貨等。期權是這些標的物「衍生」的,因此稱衍生金融工具。值得注意的是,期權出售人不一定擁有標的資產。期權是可以「賣空」的。期權購買人也不一定真的想購買資產標的物。因此,期權到期時雙方不一定進行標的物的實物交割,而只需按價差補足價款即可。
3、到期日。雙方約定的期權到期的那一天稱為「到期日」,如果該期權只能在到期日執行,則稱為歐式期權;如果該期權可以在到期日及之前的任何時間執行,則稱為美式期權。
4、期權的執行。依據期權合約購進或售出標的資產的行為稱為「執行」。在期權合約中約定的、期權持有人據以購進或售出標的資產的固定價格,稱為「執行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