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外匯范疇
外匯范疇主要是指貨幣兌換、跨境貿易結算、國際投資等領域。
外匯,也稱為國際匯兌,是一種貨幣交換的交易行為。它涉及不同國家貨幣之間的轉換和交易,是國際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外匯范疇涵蓋的領域相當廣泛,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貨幣兌換。這是外匯最基本的概念,指的是不同國家貨幣之間的轉換。例如,將美元兌換成歐元或人民幣兌換成美元等。這種兌換通常基於各國貨幣的供求關系和匯率變動。
2. 跨境貿易結算。在外匯交易中,貨幣交換經常用於國際間的商品和服務貿易。當不同國家的公司或個人進行貿易時,通常需要以外匯來支付或收取款項。比如,一家公司向中國出口商品,可能會選擇用美元支付,這就涉及外匯結算。
3. 國際投資。外匯市場也是國際資本流動的重要渠道。投資者通過外匯交易進行海外投資,如購買外國股票、債券或參與其他金融投資活動。外匯市場的波動也為企業和個人提供了投機機會。
總之,外匯范疇涉及貨幣兌換、跨境貿易結算以及國際投資等領域。它是全球經濟運行的重要一環,對於企業和個人來說,了解外匯市場的基本知識和運作機制,有助於更好地進行國際貿易和跨境投資活動。
B. 下列屬於外匯概念范疇的有( )。 A.外國貨幣 B.外幣有價證券 C.特別提款權 D.歐洲貨幣單位
ABCD狹義的外匯指的是以外國貨幣表示的,為各國普遍接受的,可用於國際間債權債務結算的各種支付手段。它必須具備三個特點:可支付性(必須以外國貨幣表示的資產)、可獲得性(必須是在國外能夠得到補償的債權)和可換性(必須是可以自由兌換為其他支付手段的外幣資產)。 廣義的外匯指的是一國擁有的一切以外幣表示的資產。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對此的定義 外匯交易是:「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中國於1997年修正頒布的《外匯管理條例》規定:「外匯,是指下列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一)國外貨幣,包括鑄幣、鈔票等;(二)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三)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券、股票、息票等;(四)特別提款權、歐洲貨幣單位;(五)其他外匯資產。
C. 以下哪些資產屬於外匯的范疇 A、外幣有價證券 B、外匯支付憑證 C、外國貨幣 D、外幣存款憑證
廣義上A、外幣有價證券 B、外匯支付憑證 C、外國貨幣 D、外幣存款憑證 都是;
狹義是說只是指C、外國貨幣
D. 簡答外匯的具體形式及其基本特徵
您好。外匯(Foreign Exchange)一詞具有動態和靜態兩種含義。動態的外匯可以看成一種行為,意思是指將一國貨幣轉化為另一國貨幣的活動,即國際匯兌。靜態的外匯則是一種以外幣表示的用於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通常我們所稱的外匯是指靜態含義的外匯。
靜態的外匯還有廣義概念和狹義概念之分。廣義的靜態外匯是指一切可以以外國貨幣表示的資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本條例所稱的外匯是指下列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①外國貨幣,包括紙幣、鑄幣;②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③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④特別提款權、歐元;⑤其他外匯資產。該條例所規定的外匯屬於廣義外匯范疇,等同於外幣資產。狹義的靜態外匯,即我們通常說的現匯,則是指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直接用於進行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
狹義靜態外匯具有以下幾個特徵:①國際性,即必須是以外幣表示的金融資產,而不能是本幣表示的金融資產;②可兌換性,即持有人能夠不受限制地將它們兌換為其他外幣支付手段;③可償性,即可以在另一國直接作為支付手段無條件使用。按照這一定義,以外幣表示的有價證券,由於不能直接用於國際支付,不能視為外匯。
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