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個人怎麼進行買賣外匯
若通過招來行操作,目前有外匯實源盤買賣,期權買賣供您選擇,期權風險會比較大,您投資期權損失最大時,會虧蝕為購買期權合約支付的全部期權費。
個人外匯實盤的交易起點金額為:日元1000元,港幣78元,美元等其他幣種均為10元(原幣種)。單筆賣出委託金額上限為日元4000萬元,港幣400萬元,美元等其它幣種均為50萬元。委託在成交折算時,除日元保留整數位外,其餘幣種均保留兩位小數。【人民幣無法操作此業務】開通登錄手機銀行,選擇「我的→全部→跨境金融→外匯買賣→功能管理」,根據系統提示完成操作。實盤會有點差,需要進行查詢後判斷。
招行個人外匯期權合約買賣每筆交易委託的起點份數為1份,單筆委託最多可買入10000美元。個人外匯期權交易,銀行不收取手續費,每份合約會包含0.12美金的點差。若您需要進一步了解外匯期權相關業務,可撥打95555咨詢。
『貳』 買賣外匯違法嗎
我國允許在法律允許范圍內買賣外匯。
例如網上購買外匯:
交易幣種及金額起點:
個人外匯買賣電話交易的幣種為美元、歐元、日元、港幣、英鎊、德國馬克。交易的起點金額為100美元(含100美元)或其它等值外幣。對於單筆交易超過一定金額的實行優惠政策。
交易方式:
個人外匯買賣電話交易及網上交易方式包括外匯買賣即時交易和外匯買賣委託交易。外匯買賣即時交易是指客戶按我行交易系統的即時報價當即成交的交易方式;外匯買賣委託交易是指客戶委託我行在即時匯率達到其指定的匯率水平時,將客戶指定的一定金額的一種貨幣,按當時我行匯率買賣為客戶指定的另一種貨幣。
『叄』 非法買賣外匯是什麼
非法買賣外匯的形式多種多樣,這邊為大家總結了常見的三種情況:
1、不通版過外匯指定權銀行、外匯調劑中心而私自買賣外匯。
2、是私自買賣外匯額度。國境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根據國家規定擁有一定的外匯使用額度,但必須在有關規定的范圍內使用。但是一些單位置國家、法律法規於不顧,私自非法買賣所擁有的外匯使用額度,從中牟取非法利潤,此種行為亦屬於非法買賣外匯的行為。
3、其他一些以合法形式作掩護而實質上是以人民幣或實物非法交換外匯的變相買賣外匯行為。總結起來說就是投資者不經過國家制定的中國銀行外匯交易平台,去操作外匯買賣,而是通過一些其他的私利機構或者是個人等平台,或私下進行外匯外賣交易賺取高額利潤的行為,都屬於非法買賣外匯的行為。這種非法買賣外匯的行為是會嚴重影響到國家利益的,而且中國對於外匯是有進行調控和布局的,如果大批量的私自買賣外匯,必將擾亂外匯市場的價格,也會造成其他外匯投資者的資金損失。不管是從國家利益出發還是從個人利益出發,都不允許存在非法買賣外匯的行為。
『肆』 個人如何買賣外匯
個人外匯買賣分兩種,一種是銀行的外匯寶,需要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明到銀版行開立外匯買賣帳戶權,簽署《個人實盤外匯買賣交易協議書》,存入外匯,也可以將已有的現匯帳戶存款轉至開辦個人外匯買賣業務的銀行;辦理網上交易和電話委託交易開戶手續。是實盤交易,沒有杠桿比例;動用資金大,風險控制較難,贏利少,基本上是幫銀行賺錢。唯一的看點是得到國家承認,受法律保護。另外一種是外匯保證金交易,可買漲買跌,虛盤交易,動用資金小,操作風險易控制,贏利多,但如果虧損時不設止損點,憑僥幸心理,會虧損很多。其中有很多公司都是對賭的,風險較大。
『伍』 外匯怎樣買賣
你最好模擬交易一下 就立馬明白如何交易了
當您下單後,您就已經買入並賣出了一對貨幣。例如:您在1.2000價位提交了ERO/USD買單,這意味著您買入歐元並且賣出美元。如果歐元對美元的匯率上漲,您的交易就盈利了。 外匯交易買賣:每次買入基本貨幣就意味著相應地賣出二級貨幣。同樣,賣出基本貨幣意味著同時買入二級貨幣。 例如,當交易者賣出1 GBP,他同時就買入了1.5545 USD。同樣,當交易者買入1 GBP,他同時賣出了1.5550 USD。要解釋這種等價關系,我們可以通過轉化GBP/USD匯率,並相應地調換買方出價和賣方要價來得出USD/GBP匯率。 USD/GBP = (1/1.5550) 買方出價; (1/1.5545) 賣方要價 = 0.6431/33 這意味著1USD的買方出價是0.6431 GBP(或 64.31點)而1USD的賣方要價是0.6433 GBP (或 64.33點)。請注意這時美元變成了基本貨幣,差價為2點交易單位-lots(手) 每次外匯交易是以一種貨幣兌換另一種貨幣。購買一個lot的GBP/USD即以1.5852美元兌換1英鎊的價格購買10萬英鎊,計158,520美元。 類似地,賣出一個lot的GBP/USD即以1英鎊兌換1.5847美元的價格賣出10萬英鎊,計158,470美元。 做空與做多:當你買入一種貨幣時,你就是對該貨幣「做多」。多倉是以賣方要價建立的。這樣如果你在報盤為1.5847/52時買入一單GBP/USD,那麼你將以1英鎊兌1.5852美元買入10萬英鎊。 當你賣出一種貨幣時,你就是對該貨幣「做空」。空倉是以買方出價建立的,在我們的例子中即1英鎊兌1.5847美元。因為貨幣交易的對稱性,你在對一種貨幣做多的同時即對另一種貨幣做空。例如,你用10萬英鎊換美元,你就是對英鎊做空而對美元做多。 看漲 : 設當前GPB/USD的匯率是1.5847/52。你預計英鎊會相對於美元升值,所以你以賣方要價1英鎊兌1.5852美元買入(做多)一單即10萬英鎊。合約價值是100,000 X $1.5852 = $158, 520。經紀人對美元保證金的要求是2.5%,所以你必須保證在你的保證金賬戶上至少存有2.5% X 158,520 USD = 3,963 USD。GBP/USD果真升值到1.6000/05,你這時決定通過以買方出價匯率賣出英鎊、買回美元,從而關閉倉位。你的收益如下: 100,000 X (1.6000-1.5852) USD = 1,480 USD, 等於一個點賺了10美元。你的收益率則為1,480/3,963 = 37.35%,這顯示了以保證金賬戶買入的積極作用。 如果GBP/USD跌至1.5700/75,你的虧損如下:100,000 X (1.5852-1.5700) USD = 1,520 USD, 虧損38.35%。 看跌 :你預計英鎊會從GBP/USD = 1.5847/52下跌,所以你決定賣出(做空)一單GBP/USD。合約價值為100,000 X 1.5847 USD = 158,470 USD,實際上你賣出了10萬英鎊,買入了158,470 USD。你的經紀人要求的美元保證金是2.5% X 158,470 USD = 3,961.75 USD。 GBP/USD跌至1.5555/60,那麼你的賬面收益如下: 100,000 X (1.5847-1.5560 USD) = 2,870 USD 2,870 USD的賬面收益加入你的保證金賬戶,你現在就有了6,831.75 USD。這樣你就可以開設價值273,270 USD的倉位。但如果GBP/USD開始上漲,當匯率達到1.6000/05時,你的賬面虧損如下: 100,000 X (1.6005-1.5847) USD = 1,580 USD 你的保證金賬戶便減少了1,580 USD,降至2,381.75 USD,這下只能支持價值2.381.75 USD/0.025 = 95,270 USD的開放倉位。而你交易所需的金額是:100,000 X 1.6005 USD = 160,050 USD。這樣你的「資金短缺」金額是160,050 USD - 95,270 USD= 64,780. USD。經紀人會向你發出保證金通知,通知你補上2.5% X 64,780 USD = 1,619.50 USD。如果你沒有立刻續上這筆錢,經紀人將清算你的倉位。最後你清倉時的匯率是GBP/USD = 1.5720/25,收益如下: 100,000 X (1.5847-1.5725) USD = 1,220 USD如有問題可詳細問我
『陸』 私下買賣外匯違法嗎
私下買賣外匯違法。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買賣外匯擴展閱讀:
台灣男子非法私下買賣外匯經營額共計19億元人民幣獲刑。
今年50歲的台灣人庄某,十多年前來到廣州做面料生意。在經營過程中,庄某了解到很多客戶和台灣商人有生意聯絡,便萌生了做新台幣和人民幣兌換生意,從中賺取差價的念頭。
2011年,庄某讓親友到工行等幾大銀行為其辦理20餘張銀行卡,又讓親友到台灣永豐銀行辦理了數張銀行卡。2011年7月,庄某開始在廣州的寓所內,利用上述銀行卡從事人民幣與新台幣的網上兌換業務,並僱傭甘某為其轉賬。
據庄某交代,當台灣有客戶需要匯錢到大陸時,他便讓對方把錢打至上述辦好的台灣銀行卡上,然後他按照比當日人民幣兌換新台幣的匯率稍高的匯率,支付人民幣給客戶的大陸下家;如果大陸客戶需要匯錢至台灣,他便以比當日人民幣兌換新台幣的匯率稍低的匯率操作,從中賺取差價。
經調查,從2011年7月至2014年6月,庄某所持有的利用他人開立的44個個人賬戶中,剔除賬戶之間互相來往金額後,對外經營人民幣及新台幣兌換業務的轉入金額近9.27億元人民幣,轉出金額近9.98億元人民幣,共計約19.25億元人民幣。庄某實際非法獲利200餘萬元。
該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遂昌法院管轄。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庄某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考慮到其歸案後認罪態度良好,已追回違法所得100餘萬元,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0萬元。
甘某明知被告人庄某非法買賣外匯,仍為其劃轉資金,其行為也構成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25萬元。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人民網-台灣男子非法買賣外匯經營額共計19億元人民幣獲刑
『柒』 作為一個普通的百姓,可以買外匯嗎,怎麼買賣外匯
普通老百姓是可以購買外匯的,但是沒人每年只有等值五萬美元的外匯限額,只需憑身份證即可去當地開展有外匯兌換業務的銀行辦理結匯和購匯。
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條 對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國家外匯管理局可根據國際收支狀況,對年度總額進行調整。
個人年度總額內的結匯和購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經常項目項下按本細則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辦理,資本項目項下按本細則「資本項目個人外匯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條 個人年度總額內購匯、結匯,可以委託其直系親屬代為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購匯、結匯以及境外個人購匯,可以按本細則規定,憑相關證明材料委託他人辦理。
(7)買賣外匯擴展閱讀: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十條 境內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結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以下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一)捐贈:經公證的捐贈協議或合同。捐贈須符合國家規定;
(二)贍家款: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或經公證的贍養關系證明、境外給付人相關收入證明,如銀行存款證明、個人收入納稅憑證等;
(三)遺產繼承收入:遺產繼承法律文書或公證書;
(四)保險外匯收入:保險合同及保險經營機構的付款證明。投保外匯保險須符合國家規定;
(五)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收入: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六)法律、會計、咨詢和公共關系服務收入: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七)職工報酬:僱傭合同及收入證明;
(八)境外投資收益: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證明文件、利潤分配決議或紅利支付書或其他收益證明;?
(九)其它:相關證明及支付憑證。
『捌』 銀行外匯買賣如何操作
做外匯買賣,必須手中持有一種外匯,你只有人民幣,必須先換成外幣,比如銀行等。然後在外匯賬戶進行交易,下面具體說明一下:
1、如果你手上有歐元,希望多獲得歐元,就可以在歐元兌美元高的時候,把歐元換成美元,比如10000歐元,換成14600美元,這是1:1.4600的價格,當歐元回落時,你再把美元換回歐元,比如1:1.4200,那麼就是14600美元換成10281歐元,那麼你就多賺了281歐元;
2、各大商業銀行,你本人帶身份證開戶,最好開上電話銀行,網上銀行,因為這樣交易既方便又靈活。開外幣戶,存入外幣,就可以交易了;
3、炒外匯是沒有手續費的,通常是點差。就是有2個報價,比如當你用1:1.4659把歐元換成美元,就在這一時刻換回來是1:1.4639,你損失的0.0020,就是點差。但當歐元回落後,你把美元換成歐元賺錢以後,對你而言,並沒有產生額外費用,所以說是沒有手續費的。
(8)買賣外匯擴展閱讀:
外匯交易就是一國貨幣與另一國貨幣進行交換。與其他金融市場不同,外匯市場沒有具體地點,也沒有中央交易所,而是通過銀行、企業和個人間的電子網路進行交易。 "外匯交易"是同時買入一對貨幣組合中的一種貨幣而賣出另外一種貨幣。 外匯是以貨幣對形式交易, 例如歐元/美元(EUR/USD)或美元/日元 (USD/JPY)。
參考資料:外匯買賣-網路:網頁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