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樣科學評價中信泰富的內部控制
內部控制角度分析中信泰富案例:
內部控制是一個要靠組織的董事會、 管理層和其他員工去實現的
過程,實現這一過程是為了合理地保證經營的效果性和效率性、財務
報告的可信性、對有關法律和規章制度的遵循性。有效的內部控制包
括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與活動、信息與溝通、監督五個要素。
內部控制的五項要素是從建立和實施內部控制角度提出的,是對
內部控制制度進行的高度提煉。建立一項內部控制制度,不能僅從某
一要素來考慮,而必須統籌內部控制的五個要素。通過對企業各項經
濟業務及其業務流程進行梳理,根據設定的內部控制目標,分別從內
部環境、 風險評估、 控制活動、 信息與溝通以及內部監督等五個方面,設計和實施內部控制。
從此次中信泰富投資外匯衍生品造成巨額虧損及應對始末我們
可以發現,從這五個要素來看中信泰富都存在或多或少的不足。我們
應從中吸取教訓,深深反思。
1.內部環境
內部環境構成一個單位的氛圍, 影響內部人員控制其它成份的基礎。包括:
(1) 員工的誠實性和道德觀。如有無描述可接受的商業行為、利
益沖突、道德行為標準的行為准則;
(2)員工的勝任能力。如雇員是否能勝任質量管理要求;
(3) 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如董事會是否獨立於管理層;
(4) 管理哲學和經營方式。如管理層對人為操縱的或錯誤的記錄
的態度;
(5)組織結構。如信息是否到達合適的管理階層;
(6) 授予權利和責任的方式。關鍵部門的經理的職責是否有充分規定;
(7)人力資源政策和實施。如是否有關於僱傭、培訓、提升和獎勵雇員的政策。
業績巨虧、股價大跌、股民指責、司法介入,作為中信泰富董事
局主席的榮智健居然表示自己對合同「不知情」。 據中信泰富審核委
員會的調查,此事並不牽涉欺詐或其他不法行為,而是財務董事未遵守集團應對風險政策,且在進行交易前未按規定取得董事會主席批
准,超越了其許可權所為。
如果情況真的屬實, 那麼我們不禁要質疑中信泰富的內部環境存
在多麼大的漏洞!涉及到幾百億金額之巨的大合同,公司財務層可以
不經過董事會主席的批准擅自行事, 且先不論員工的誠實性和勝任能力,僅就中信泰富這樣的紅籌公司的組織結構和授予權力、責任的方式就值得深省!如果每個部門都各行其是,不請示、不匯報,一盤散沙的結構,企業缺乏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整個企業運營系統就會存在很大的漏洞;企業管理層犯錯的危險系數也被放大,這樣恐怕企業離敗落已不遠矣,企業文化建設更是無從談起。
2.風險評估
風險評估指管理層識別並採取相應行動來管理對經營、 財務報告符合性目標有影響的內部或外部風險,包括風險識別和風險分析。風險評估的要素包括:目標設定、風險識別、風險分析和風險應對。辨識和分析風險的過程是一種持續及反復的過程,也是有效內部控制的關鍵組成要素,管理階層須謹慎注意各部門階層的風險,並採取必要的管理措施。企業的風險一般是由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所產生的。
中信泰富事件反映出其內部的風險監管和治理機制存在問題, 累
計期權的風險與收益嚴重不匹配,收益固定但風險卻無限。中信泰富
選擇了澳元作為買賣產品, 這筆合同並未考慮相關貨幣貶值而設定止損金額,從而為日後的無限量虧損埋下禍根。
事實上,在中信泰富事件之前,累計期權因為高風險在業內已經
聲名狼藉。面對如此高風險的金融衍生品,中信泰富還投入如此巨資,我們不禁要懷疑其風險識別能力和應對能力。中信泰富在簽訂澳元期權合約之前,對澳元外匯走勢沒有做科學評估,盲目進行交易。中信泰富進行外匯交易不只是為了對沖風險,而是為了謀取暴利。作為中信泰富董事局主席的榮智健自己也承認:「有關外匯合同的簽訂未經過恰當的審批, 而且其潛在的風險也未得到正確的評估。」,說明中信泰富在做出重要決定前並未考慮潛在的最大損失。風險控制關繫到公司的治理結構,治理機制若不健全,本身就是企業的一大風險源。
一個內部治理結構混亂的企業,其風險控制的能力肯定就差,從
而發生的經營風險也多。中信泰富需藉此機會,針對衍生工具業務的
特點,建立專門的風險內部控制機制,改善公司的治理結構,完善工
作程序,嚴格控制投機性交易,從而降低企業運營風險。
3.控制活動
控制活動指對所確認的風險採取必要的措施, 以保證單位目標得以實現的政策和程序。理論上,控制活動主要包括職責分工控制、授權審批控制、會計系統控制、全面預算控制、信息系統控制等。實踐中,控制活動形式多樣,可將其歸結為以下幾類:業績評價、信息處理、實物控制、職責分離。控制活動是內部控制的核心,也是一種手段。
2008 年 10 月 20 日,中信泰富發出盈利預警,首次披露持有超
過百億澳元的累計期權,並稱早在9月已經察覺其潛在風險。為什麼在已經察覺其風險的情況下,公司管理層卻不作為呢?亡羊補牢,為時未晚,如果及時做出補救措施,損失也不會達到155 億港元之巨!
中信泰富事件折射出我國國有企業公司治理存在的弊端和漏洞。
雖然在最近的幾年中,市場監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為推動我國
公司治理的制度建設做了大量工作, 在健全公司治理的規章方面與過去相比有了明顯的改善。但要看到,僅僅有規章而沒有落實,公司治理的風險仍然是巨大的。
盡管公司有很多的規章,實際上都成了擺設,而沒有被執行。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制度的落實甚至比制度本身更重要,因為沒有被落實的制度形同虛設。所以,控制活動一定要落實到位,只有這樣才能將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圍之內。
企業對於重大的業務和事項,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審批或聯簽制度,任何個人不得單獨進行決策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據榮智健所說,公司的巨虧問題在於財務董事未遵守公司政策,公司本已設立的雙重審批制度也未能阻止事件發生,說明中信泰富外匯衍生品交易在操作上違背了基本的內部控制原則,其已有的內控環節形同虛設,對高管人員約束的制度欠缺。制度的落實甚至比制度本身更重要所以,控制活動一定要落實到位,只有這樣才能將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圍之內。
4.信息與溝通
企業在其經營過程中,需按某種形式辨識、取得確切的信息,並進行溝通,以使員工能夠履行其責任。信息系統不僅處理企業內部所產生的信息,同時也處理與外部的事項、活動及環境等有關的信息。企業所有員工必須從最高管理階層清楚地獲取承擔控制責任的信息,而且必須有向上級部門溝通重要信息的方法,並對外界顧客、供應商、政府主管機關和股東等做有效的溝通。
中信泰富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嚴重問題。其一,榮智健的公開信中說道:「財務總監周志賢未盡其應有職責,沒有將此交易提請董事局主席關注。」其二,對外披露不及時。在2008年9月12日通告稱自2007年12月31日以來的財務或交易狀況未出現任何重大不利變動。但不過一個月就披露因炒外匯巨虧,而早在早在2008 年 9 月 7 日主席榮智健與董事總經理范鴻齡就已知悉,而直到 2008 年 10 月 20 日,該公司才正式對外坦誠損失。此舉涉嫌延遲披露、非法陳述,違反香港證監法規。由此看出中信泰富的內部控制體系和公司治理機可能存在重大缺陷,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失真及受人為操縱的現象。其三,會計信息未得到充分體現。財務董事張立憲在6月底以前也做過類似交易並有盈利,但未在報表中表示,所得利潤放在准備金賬戶而非損益賬戶,這就沒有引起公司管理層對交易風險的足夠重視。另外,對於公司經營中如此之嚴重的違規行為,就沒有一名員工對其風險性和違法性提出質疑。試問公司內部是否有適當的溝通與反映渠道的存在?
5.內部監督
該要素要求企業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 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現內部控制缺陷,應當及時加以改進。內部監督分為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
中信泰富作為在業內頗有影響的紅籌股公司, 其自身的內部監督
卻沒能合理有效的設計與落實。 中信泰富董事局主席榮志健的公開信中稱,「集團財務董事未遵守集團風險對沖政策,在進行交易前未按照公司一貫規定取得董事會主席的事先批准,超越了職許可權度」,
「財務總監未盡其應有的把關職責, 沒有將此等不尋常的對沖交易提請董事會主席關注」。在這些事情發生的時候,公司的監督程序與監管人員在哪裡呢?評級機構標准普爾報告指出, 中信泰富巨額的外匯交易虧損反映該公司欠缺適當的內部監管,透明度不足。要知道沒有監督與制衡的權利是危險的,是可怕的!企業要想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系統並切實予以實施,且實施的效果良好、內部控制能夠隨時適應新情況等,就需要對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進行再控制,即對內部控制進行監督。因為,無論制度多麼先進、完備,如果沒有有效的控制、考核,沒有對整個內部控制的過程施以恰當的監督,則很難發揮出它應有的作用。
任何一項控制措施都必須從上述五項要素進行考慮,首先基於企
業現有的內部環境,對企業經營活動風險,包括公司層面的風險和業
務流程方面的風險進行評估,確定相應的風險應對策略,並針對風險
評估確定的風險點確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實施內部控制活動;與此同
時建立相應的信息收集和溝通機制,對企業經營活動相關的內部信息
和外部信息進行收集、加工、整理,及時反饋至企業內部控制相關的
各方,並同時實施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以提高控制措施實施的有效
性,從而實現內部控制的目標。中信泰富正是對風險沒有合理估計,
對權力沒有有效監督,在信息披露上又嚴重違規,結果導致內部控制
系統漏洞百出,最終成為其巨額虧損的根本原因。
Ⅱ 中信泰富巨虧的原因
上述人士透露了令人吃驚的中信泰富外匯交易內情。「張立憲和另外一個交易員在一個月內簽了大多數的交易合約,而且這一個月內,有半個月是在出差,他就邊打電話邊下單,這是非常危險的。」該人士說。
最近聽說多起由於草率打電話下單而導致巨額虧損的事件,一位市場人士透露,香港多位身家數十億的富豪,由於之前在電話中聽從了其投資銀行顧問向其百般推薦的外匯累計期權合同投資建議,也是邊打電話邊同意下單,並未詳細閱查合同風險,也未請財務顧問和法律顧問查看合同詳情,此後導致巨虧。
客戶僅僅打個電話就能下風險如此之大的單,那麼和張立憲簽訂這些合同的對手方銀行,是否存在職業道德問題?對手方銀行有沒有盡職地完全向張立憲展示合同的可能風險?
上述人士表示,張立憲當時根本就沒有意識到其中存在的風險,從簽約到合同確認後被寄過來,要一個月的時間才完成,合同表面來看也就是500萬或1000萬港元的數額,「但是可怕之處在於,最大損失不會止步於500萬,而是500萬乘以24個月,如果有高杠桿,比如5倍,那就是再乘以高杠桿的比率」。這種合約又名Accumulator,盈利有上限但虧損無下限,被市場稱為「魔鬼交易」。
12月2日晚,中信泰富發布股東通函,首度披露與其簽下杠桿式外匯合約的對家及其交易細節。
通函顯示,過去兩年中,中信泰富分別與花旗銀行香港分行、渣打銀行、Rabobank International、NATIXIS、瑞信國際、美國銀行、巴克萊銀行、法國巴黎銀行香港分行、摩根士丹利資本服務公司、香港上海匯豐銀行、國家開發銀行、Calyon、德意志銀行等13家銀行,共簽下了24款外匯累計期權合約。
知情人士透露,國家開發銀行本來不願和中信泰富做對手交易,是張立憲主動要求國開行與其交易的,「據了解,國開行本身沒有這個業務,實際上是張立憲去找的國開行,他希望國開行給予協助。」
Ⅲ 2009年中信泰富事件為什麼虧損
2009年4月8日,67歲的榮智健宣布辭去中信泰富董事長一職,標志著中信泰富「榮智健時代」的終結,接任者是53歲的母公司中信集團副董事長兼總經理常振明
榮智健辭職後,甚至於有外電猜測,此事可能令榮智健面臨10年的牢獄之災。此外,傳出被視為榮氏產業主要繼承人的榮智健的長子榮明傑(目前擔任公司董事)可能辭職的消息
作為企業家群體中最特殊的一位,紅色資本家榮智健及其所代表的榮氏家族的命運,成為大眾最關注的問題(關注度遠遠高於中信泰富公司的命運)。現在下結論說榮智健將退出商業舞台,顯然為時過早;說榮智健的辭職意味著「富不過三代」的魔咒再次被驗證,榮氏家族將從此走向沒落更是無稽之談;唯一可以確認的是,作為紅色資本家的榮智健已經成為歷史。而這,也許正是榮智健在辭職信上簽名時最為傷感的地方
致命的「止賺不止蝕」合約
2006年3月,中信泰富動用4.15億美元收購了澳大利亞兩個分別擁有10億噸磁鐵礦資源開采權的公司的全部股權。這個項目使得中信泰富對澳元有著巨大的需求,到2010年,資本開支中澳元需求為16億,外加每年的營運開支約10億澳元,項目為期25年。
為了防範匯率變動帶來的風險 (前幾年澳元兌美元一直在大幅升值),2007年8月到2008年8月,中信泰富與花旗銀行、匯豐銀行等簽訂了數十份外匯合約,其中澳元合約占最大比重,中信泰富實際上最終持有90億澳元,炒匯金額比實際礦業投資額高出4倍多。
每份澳元合約都有最高利潤上限,當澳元兌美元匯率高於0.87時,中信泰富可以賺取差價,合約自動中止。但如果該匯率低於0.87,卻不能自動中止協議,中信泰富必須不斷以兩倍或多倍接貨。這一合約的特點是「止賺不止蝕」,澳元繼續升值,中信泰富最多可賺5350萬美元;如果澳元大幅貶值,則虧損是個無底洞。中信泰富把寶完全壓在了多頭上,做多澳元
金融海嘯的爆發,讓澳元急遽貶值。2008年10月20日發布巨虧公告日,澳元兌美元僅為0.7,依據相關匯率計算,公告日預計的總虧損為155億港元,如果不是主要控股股東中信集團提供15億美元的備用信貸,中信泰富將陷入破產境地。最終在2008年12月,中信泰富以虧損91億港元的代價結束了這場詭異的投機。
至於中信泰富為何要賭徒式地簽署這樣明顯不公平的協議做多澳元,到目前為止還是一個謎。吊詭的是,中信泰富早於2008年9月7日,已獲悉該公司巨額虧損,但直到一個半月後,公司市值損失過半才作公布。而就在這段時間,資本市場上中信泰富的沽空規模忽然急劇上漲,甚至是出事前的十幾倍。巨虧事件公布後,股價最低跌至3.66元,沽空者獲利眾多,而中小股民損失慘重。
事後榮智健稱,對於這項投資他事先並不知情,是財務部門繞過他所做的決定,而財務部門的兩位負責人(前財務董事張立憲及財務總監周志賢辭職)也最早被「問責」。不過,榮智健的女兒、前財務主管榮明方則只被降職,並沒有離開公司。榮智健還否認張立憲為「替罪羊」之說。
警方介入調查 榮智健遜位
2008年10月22日,香港證監會開始正式介入調查。香港證券交易所22日也表示,會跟進有關投訴。
為了應對困局,中信泰富在2008年10月21日深夜緊急宣布擬出售子公司大昌行的全部或部分股權,以獲取部分資金。在自救的同時,榮智健沒有忘記向母公司中信集團求救。關鍵時刻,中信集團再次伸手,決定向中信泰富注資15億美元用於重組外匯合同的部分債務義務。中信泰富也隨即終止出售大昌行。
在中信泰富積極解困的同時,證監部門對中信泰富的調查也在不斷深入。2009年1月2日公布公告稱,17位董事正接受證監部門調查,包括主席榮智健、其長子榮明傑及集團董事總經理范鴻齡,以及七位執行董事和七位非執行董事。不過,被認為是事件中的三位關鍵人物的榮智健愛女、前財務主管榮明方,因事件遭解僱的前財務董事張立憲及前財務總監周志賢,均不在調查名單內。
3月25日,中信泰富公布2008年業績。年報顯示,2008年,中信泰富稅後股東應占凈虧損為126億港元,其中,外匯合同所導致的變現及市場公允值的稅後虧損為146億港元。如果剔除該項虧損,則去年可以取得稅後溢利19億港元。「這是中信泰富成立19年來第一次虧損。」當滿頭銀發的榮智健道出這個事實時,據說當時整個發布會現場頓時陷入了沉寂。榮智健表示,仍有信心在2009年扭虧為盈,但盈利幅度難以預測。
憑借榮智健「紅頂商人」的背景,加上中信集團的鼎力支持,業界普遍認為,中信泰富「澳元門」事件,到此應該會畫上個句號。然而,4月3日,香港警方對中信大廈進行突擊調查,調查公司是否有董事作出虛假陳述,以及串謀欺詐的違規行為,使得事件陡然升級。4月8日,67歲的榮智健宣布辭去中信泰富董事長一職。
Ⅳ 你認為本次金融危機為什麼又被稱為「金融海嘯」
其實就是外匯的暴跌引:
投資者遭澳元「血洗」
外匯市場的風雲突變,令此前對此毫無准備的外匯投資者遭遇「洗劫」的命運。無論是機構投資者還是個人投資者,都出現了較大的損失。
機構:中信泰富與「雙鐵」巨虧
此前,全球經濟發展順風順水,大宗商品、房市、股市均出現大幅單邊上漲,同時,因美元持續疲軟,此前並不熟諳外匯市場的眾多國內企業因保值增值需要,也購買了大宗商品期貨、外匯投資及衍生品交易。但7月中旬突如其來的外匯逆轉,讓眾多參與其中的投資者遭遇噩夢。
10月20日,中信泰富發布公告稱,公司為某鐵礦石項目簽訂的澳元外匯合約已實際虧損8.07億港元,至10月17日,仍在生效的澳元外匯合約還將繼續虧損147億港元。換言之,中信泰富將為澳元外匯合約背上155億港元的巨額損失,險些輸掉一半家產。這也是因炒匯巨虧的諸多案例中,最為人所知的案例。
短短3天之後,中國中鐵和中國鐵建也爆出「澳元門」,相關數據顯示,由於澳元大跌,中國「雙鐵」將分別承擔23.51億元與3.2億元的匯兌損失。
「一場金融海嘯,讓一些小概率、大風險事件全部成為現實,這太可怕了。」一業內分析師如此評價道。事實上,由於下半年人民幣對非美元貨幣大漲,所有海外上市公司的資本金以及海外業務,在摺合成人民幣記賬後,都將產生巨大的匯兌損失。
個人:到期虧損20%
外匯市場的風雲突變也威脅著銀行理財產品的收益。在眾多的外匯理財產品中,最令人大跌眼鏡的,莫過於今年初銀行集中發行的澳元理財產品。
「今年,我算是真正坐了一趟過山車」,一位購買了某知名外資行澳元理財產品的投資者向記者抱怨道,「上半年,澳元理財產品年收益9%,收益率高居榜首,沖著高收益,我購買了5萬澳元的理財產品,沒想到啊,不到3個月,澳元匯率暴跌30%,比股票跌得還凶。」
那些將人民幣兌換成外幣的投資者,對匯率風險更是有著切膚之痛。「理財經理當初對我表示,『(這款理財產品)就是定期存款,您今年存入10萬,明年就能拿到11萬。銀行保證您一定可以拿到10%收益。』」一位購買了澳元理財產品投資者對《每日經濟新聞》表示。
「為此,我花了130萬人民幣,兌換了20萬澳元購買澳元定期存款。即便一年後產品到期,我能順利拿到2萬澳元的凈收益,但澳元已經暴跌30%,兌換成人民幣,仍凈虧損20%。」
外匯網站找到的,
Ⅳ 中信泰富為什麼會巨虧155億,從中信泰富案例中如何看待金融衍生工具在企業經營中的作用
這個事情我大概是知道的,中信泰富當時在澳洲買了兩座礦就存在有遠期支付問題,而在遠期支付過程中存在一定匯兌風險,公司為了規避風險買入了累計杠桿期權KODA,但是這個期權本身是有投機性質的,而公司在操作上也非我們常規做對沖時用的套期保值操作,量價不對,標的也錯了。這樣以來澳洲央行的降息導致澳元在08年到10年大幅貶值,導致了巨虧!正常的操作是,比如兩年後支付30億澳元,為了對沖澳元升值的風險,應該鎖定30億澳元的賣出權證。
作用:
金融衍生交易又是一把雙刃劍,運作不當也會帶來更大的風險。首當其沖的就是市場風險,即價格走勢背離預期而導致的損失。衍生交易本質上是「零和游戲」,是交易雙方對市場價格未來走向的一種對賭,總存在「賭」錯而遭受損失的一方,在中信泰富外匯遠期合約下,澳元匯率的變化與中信泰富的預期不一致,未能持續未來上漲而是急劇下跌,由此產生的上百億港元損失就屬於市場風險。然而,該損失數額如此之大,這就與企業作為金融衍生產品終端用戶的地位不相符合了。中信泰富並非金融機構,管理層不能拿股東的錢去胡亂冒險。當金融衍生交易出現重大損失時可能存在一個追究責任的問題,分水嶺就在於公司參與衍生交易的目的是套期保值還是投機。
Ⅵ 財務管理案例分析精要的目錄
1.1引言
1.2蒙牛乳業的極速成長與廣告策略
1.2.1蒙牛乳業的極速成長
1.2.2蒙牛乳業的廣告策略
1.3蒙牛乳業巨虧的財務分析
1.3.1收入與利潤增長趨勢分析
1.3.2成本費用變動趨勢分析
1.3.3巨額虧損帶來的財務鏈效應
1.3.4奶品污染事件帶來的資本市場反應
1.4蒙牛乳業虧損的產業鏈分析
1.4.1乳製品產業現狀
1.4.2乳製品產業財務特徵
1.4.3乳製品產業鏈結構
1.5蒙牛乳業巨虧的利益鏈分析
1.6乳製品產業鏈聲譽危機治理 2.1引言
2.2股權分置改革基本背景
2.3阿繼電器股權分置改革情況
2.3.1哈電集團簡介
2.3.2阿繼電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
2.3.3哈電集團履行股改承諾情況
2.4哈電集團違背股改承諾的原因分析
2.4.1財務能力與股改承諾
2.4.2歷史信用與股改承諾
2.4.3市場反應與股改承諾
2.5信用機制監管與股改承諾履行 3.1引言
3.2五糧液與茅台發展之路
3.2.1五糧液多元化擴張
3.2.2茅台專業化成長
3.3五糧液與茅台財務整合能力分析
3.3.1財務整合效果
3.3.2財務整合效率
3.4五糧液與茅台經營戰略分析
3.4.1產業多元化戰略
3.4.2品牌戰略
3.5自然壟斷型企業經營戰略的財務整合力 4.1引言
4.2資不抵債上市公司特徵研究
4.2.1財務特徵
4.2.2治理特徵
4.3瓊華僑資不抵債案例分析
4.3.1瓊華僑簡介
4.3.2非理性投資行為
4.3.3大股東的掏空行為
4.3.4財務管理能力不足
4.3.5治理結構不完善
4.4資不抵債存在原因分析
4.5資不抵債防範措施 5.1引言
5.2國有企業投資金融衍生品業務概況
5.3中信泰富事件背景
5.3.1中信泰富和榮智健簡介
5.3.2中信泰富事件市場反應
5.3.3中信泰富外匯期貨合約交易細則
5.3.4中信泰富外匯期貨交易合約內容分析
5.3.5外匯合約虧損對中信泰富業績的影響
5.4中信泰富事件原因分析
5.4.1國際市場上的匯率波動
5.4.2財務風險監控機制缺失
5.4.3國際投行的定價圈套
5.5中信泰富事件啟示
5.5.1強化維護投資者利益的金融監管
5.5.2 金融市場建設與金融專業人才鍛造
5.5.3有效識別國際投行圈套
5.5.4理性開展金融衍生品投資業務 6.1引言
6.2國美電器的高速成長
6.2.1 銷售及零售網路擴張
6.2.2國美電器的盈利能力
6.2.3市場優勢
6.3國美營運資本管理分析
6.3.1國美營運資本分析
6.3.2國美營運資本周轉分析
6.4國美電器利益相關者分析
6.4.1國美電器與供應商
6.4.2國美電器與客戶
6.4.3國美電器與金融機構
6.5國美戰略轉型與企業活力再造
6.5.1國美危機
6.5.2國美經營戰略轉型 7.1引言
7.2長虹巨額應收賬款背後的企業難題
7.2.1巨額壞賬形成過程
7.2.2 長虹的成長與發展
7.2.3成長背後的企業困境
7.3彩電業無序競爭的產業分析
7.3.1 彩電業價格戰下的市場份額
7.3.2 彩電業無序競爭分析
7.4彩電業競爭發展趨勢
7.4.1技術高端化
7.4.2渠道多元化
7.5企業競爭的財務策略 8.1引言
8.2我國上市公司財務分配形式與特徵
8.3中國石油財務分配評析
8.3.1中國石油簡介
8.3.2中國石油股利分配政策評價
8.4中國石油盈利能力分析
8.4.1利潤結構
8.4.2收入結構
8.4.3成本結構
8.4.4特殊利潤
8.5和諧財務分配與企業可持續發展 9.1 引言
9.2我國資源企業跨國並購概述
9.2.1跨國並購的背景
9.2.2我國資源企業跨國並購成效
9.2.3我國資源企業跨國並購實力
9.3中鋁公司發展歷程
9.3.1中鋁公司簡介
9.3.2中鋁公司國內外擴張
9.3.3中鋁公司經營主要財務概況
9.4中鋁注資力拓過程分析
9.4.1力拓集團簡介
9.4.2中鋁注資力拓交易階段
9.5中鋁注資力拓隱含的資源定價權
9.5.1資源控制權與定價權
9.5.2產業鏈整合與財務控制權
9.5.3中鋁國內外並購實力及風險比較
9.5.4中鋁注資力拓的意義 10.1引言
10.2中國上市公司腐敗案例一覽
10.3古井集團腐敗窩案解析
10.3.1古井集團簡介
10.3.2古井集團腐敗窩案偵查與處理
10.4古井集團腐敗窩案內部控制分析
10.4.1內部控制分析框架
10.4.2 古井集團內部治理結構
10.4.3 古井集團內部控制分析
10.5 古井集團腐敗窩案的影響
10.5.1古井集團財務數據變化
10.5.2古井集團股改受阻
10.5.3古井集團股票市場反應
10.5.4古井集團內部控制改進
10.5.5古井集團艱難復興
10.6 財務腐敗與內部治理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