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今天應聘了一家期貨公司的營業部 請問 只能從事期貨經紀業務的營業部招聘操盤手干什麼
第一,增加收入,有些日內操盤手不停的進進出出,每月可以打幾萬到幾十萬的傭金,這個要求比較高,操盤手要有自己的一套短線操作手法,不然本金很容易賠干。
第二,就是幫助客戶下單,比如當網路出現故障時,很多客戶會用電話下單,這時要面對的電話客戶可能很多,不是專業的操盤手可能忙不過來,或者出錯。
第三,有些作日內短線的大客戶,由於操作頻繁,為了使自己情緒不受影響,自己不下單,讓期貨公司專門給自己配一個操盤手,自己口述下單命令,讓操盤手去做。
Ⅱ 期貨公司員工能否同時代理別的期貨公司的居間
現在沒有關於居間人這塊的,但是最好不要這樣做,讓自己的親屬來做這個居間不是更好(還是你來發展,但是簽名的時候不要落下自己的名字),而且如果被你現在的期貨公司知道,也會有些問題的!
Ⅲ 可以同時在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工作嗎一家專職一家兼職行嘛會有什麼沖突的地方嘛
沒什麼沖突。但是證券公司跟期貨公司都是需要全職的。沒有需要兼職的。證監會對於證券公司僱傭兼職的人查的還是相當嚴的,抓住要罰錢還扣星降評級的。所以證券公司不可能為了你一個人,冒那麼大的險。而且簽合同的時候都是要你保證沒有從事其他行業,要不無條件辭退
Ⅳ 我已經和一家期貨公司簽了期貨居間人協議,我還可以到另一家證券公司做證券經紀人嗎
可以,一般的居間人協議都不會禁止你做別的證券公司的證券經紀人,但是反過來就不行了。
如果你事某公司的證券經紀人。。。
既然反過來不行,那就不行,除非,除非就是那證券公司旗下沒有開展期貨業務,一旦開展,或者准備開展期貨業務,你就不行了。
Ⅳ 進期貨公司除了要做經紀業務外還有什麼工作可以做
根據我對期貨公司各崗位的了解,簡單跟你做一些解釋。
期貨公司一般來說分後台與前台兩種崗位。後台崗位必須通過從業資格考試。
後台崗位包括財務、風險、結算、交易、技術、客服、研究、前台接待等,當然我這里沒有提到總部各級經理以及下屬營業部經理等職。
前台崗位主要就是市場部,還有大家經常看到的操盤手了。
後台崗位一般不會公開直接招聘,這些崗位可以直接或者間接接觸到公司的重要信息,比如風險、結算、交易崗位,都實時掌握著所有客戶資金、交易、聯系方式等等期貨公司最機密的信息。這些崗位很多都是由公司高層或重要人物的親信群體就任,或者至少也是在公司比較有資歷的員工,所以這些崗位人員一般比較穩定,很少有人員流動。
前台崗位,市場部員工,就是專跑業務,收入來源就是自有客戶手續費提成。市場部員工流動性較大,說得不好聽了就是甚至1年就能換好幾茬,所以這部分員工當然不會接觸到公司相對保密的信息。
操盤手,代客戶理財,並非一般大家理解的接客戶報單然後根據客戶指令下單的工作。操盤手的發展初期也很困難,絕大多數操盤手在初期需要自己開發客戶甚至使用自己的錢開戶做交易,在可以穩定盈利並被公司認可後,公司才會考慮讓其代理公司客戶交易,而且期貨公司比較正規的做法是不會以期貨公司名義跟操盤手簽署勞動合同,而是與操盤手簽署居間協議,或者由與其合作、集團自有等投資公司的名義與操盤手簽署合同,這個牽扯到期貨法規問題。
期貨公司市場部與操盤手流動性都很大,初期收入都比較低,可能1年以上甚至更久連基本工資都沒有,沒有業務量就沒有收入。特別是操盤手,能堅持留下來並可以穩定盈利的我個人認為占應聘人數的1%都不到。當然能夠堅持到最後並有較大客戶量的市場部人員或者可以穩定盈利的操盤手,收入都是非常可觀的。
總的來說,還是要看個人能力。
Ⅵ 請問股票經紀人可以同時兼職做期貨經紀人嗎
要看你服務的證券公司有無期貨公司,還有那個期貨公司有沒開通IB業務,如果有的話就可以,廣州的廣發證券客戶經理就可以同時做期貨經紀業務。
另外還有一種就是你去另一個期貨公司做兼職經紀人,他們也是很歡迎你的,但是就不是很有保障了,可以選擇大一點的期貨公司
Ⅶ 能不能同時做證券經紀人和期貨經紀人
法規規定不能為兩家公司做經紀人,沒說不能做股票跟期貨的經紀人
但是,你要做經紀人,請問你證券從業證有嗎?期貨從業證有嗎?沒有那不好意思,頂多做個IB,就是沒底薪的銷售員
Ⅷ 期貨從業和證券從業能同時申請嗎
你要是想同時注冊兩個資格,只有一種辦法,那就是在證券公司從事期貨IB業務,這里的依據是:在證券公司從事業務需要證券相關資格,那麼你需要申請證券從業資格,與此同時,你從事期貨中間介紹業務,需要有期貨資格,那麼這時候,證券公司會幫助你申請期貨資格。
如果,你在期貨公司,要申請證券從業資格,目前從政策角度來講,是不可能的。
希望你對你有所幫助
Ⅸ 能否同時任職期貨公司的期貨經紀人和證券公司的獨立經紀人
你可以掛在具有ib資格的證券公司作為期貨的居間人
Ⅹ 期貨公司的員工可以做證券經紀人嗎
證券經紀人可以在期貨公司就職,但先要辦理離職,變更執業注冊。
依據《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證券經紀人執業注冊登記暫行辦法》,從業人員申請不能同時申請兩種以上執業崗位。
按照一般的競業禁止原則,從業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家同業機構執業。因此從業人員變更執業機構前,必須在原機構將離職手續辦理完畢,且應確認機構為其提交離職備案信息。
對於原機構已做離職備案新機構提交的執業注冊變更申請,協會予以受理;對於原機構未做離職備案新機構提交的執業注冊變更申請,協會暫時不予受理,但系統會在
「備案公示查詢」中做出提示,各機構資格管理人員應經常查看此欄目,並及時為已離職人員辦理離職備案。待原機構為離職人員報備相關信息後,協會對新機構提交的變更申請予以受理。
如果離職人員與機構存在糾紛或其他因素機構不能為其辦理離職手續的,機構應向協會做出書面情況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