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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境攜帶外匯現金

發布時間:2021-09-29 20:28:20

㈠ 中國公民可以帶多少現金出境

出境旅客攜帶人民幣現鈔出境,最多不能超過人民幣2萬元。對於外幣現鈔,出境旅客可攜帶外幣現鈔數額為不超過等值5千美元。

如果攜出的金額在等值5千美元以上至1萬美元(含1萬美元)的,就需要提前辦理申報手續,向存款銀行或者購匯銀行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以下簡稱《攜帶證》),並加蓋銀行攜帶外匯出境專用章。

註:對於使用多張《攜帶證》的,如果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累計總額超過等值1萬美元,海關不予放行。

㈡ 中國海關出境可以攜帶多少現金

按照《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人民幣管理條例》和《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家貨幣出入境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中國公民出入境、外國人出入境每人每次攜帶的人民幣限額為2萬元。
根據《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規范,出入境攜帶外幣規范如下:
出境規定
1.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出境,凡不超過其最近一次入境時申報外幣現鈔數額的,不需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海關憑其最近一次入境時的外幣現鈔申報數額紀錄驗收。
2.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出境,沒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紀錄的,按以下規定驗收:
(1)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美金5,000元以內 (含)的,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當天多次往返或短期內多次反者除外。
(2)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美金5,000元以上至美金10,000元(含)的,應向銀行申領《攜帶證》。出境時,海關憑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對使用多張《攜帶證》的,若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累計總額超過等值美金10,000元,海關不予放行。
(3)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美金10,000元以上的,應向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即外匯局)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局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入境規定
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超過等值美金5,000元的應當向海關書面申報,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者除外。

㈢ 出境可以帶多少現金

中國公民出入境,每人每次攜帶的人民幣限額為20000元。攜帶外幣現鈔出境,長期旅客可攜帶外幣現鈔等值5000美元出境(港幣則為4萬元);15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的旅客可攜帶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當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的旅客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超過額度應當向海關提交銀行開具的「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

㈣ 個人出入境可以帶多少現金美金

每日商報訊9月1日開始,居民、非居民個人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放寬了限制,兩者的標准也統一起來,原先2000美元的下限提高到了5000美元。而且在出入境通關檢查時,只對個人攜帶的外幣現鈔進行檢查,對匯票、旅行支票等外幣支付憑證和債券、股票等外幣有價證券,海關不再查驗。
具體新舊辦法對比如下:
入境

政策調整前:居民個人:等值2000美元以上,必須向海關申報。非居民個人:等值5000美元以上,必須向海關申報。

政策調整後:(居民與非居民個人)等值5000美元以上,必須向海關申報。
出境

政策調整前:
▲持有最近一次入境申報數額記錄的居民和非居民個人:攜帶外幣現鈔出境,凡不超過最近一次入境申報數額記錄的,無需申領《攜帶證》,海關憑最近一次入境申報數額記錄查驗放行。

▲沒有最近一次入境申報數額記錄的居民個人:1.等值2000美元以下(含2000美元),不需申報。2.等值2000美元至4000美元(含4000美元),應向銀行申領《攜帶證》。

3.等值4000美元以上,先向銀行申領《攜帶證》,再到當地外匯局申請核准。

4.一般不得攜帶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外幣現鈔出境。

▲沒有最近一次入境申報數額記錄的非居民個人:1.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5000美元),不需申報。2.等值5000美元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應向銀行申領《攜帶證》。

3.等值10000美元以上,先向銀行申領《攜帶證》,再到當地外匯局申請核准。

4.一般不得攜帶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外幣現鈔出境。

政策調整後:
▲持有最近一次入境申報數額記錄的居民和非居民個人:攜帶外幣現鈔出境,凡不超過最近一次入境申報數額記錄的,無需申領《攜帶證》,海關憑最近一次入境申報數額記錄查驗放行。

▲沒有最近一次入境申報數額記錄的居民和非居民個人:

1.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5000美元),無需向海關申報。

2.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應向銀行申領《攜帶證》。

3.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如因特殊原因確實需要,應向當地外匯局申領《攜帶證》。

新《辦法》還規定,如無申報記錄,「當天多次往返」和「短期內多次往返」人員,第二次以上出境時攜帶的外幣現鈔分別不得超過等值500美元和1000美元。

㈤ 出境美元現金能帶多少

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出境原則上不得超過等值1萬美元。如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超過等值1萬美元外幣現鈔出境,應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
(一)單次出境:
1、沒有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的:
(1)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可攜帶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者除外;
(2)等值5000美元以上,1萬美元以下(含)的,應向銀行申領《攜帶證》後,憑銀行開立的《攜帶證》攜帶出境。
註:對使用多張《攜帶證》的,《攜帶證》累計總額也應不超過等值1萬美元。
(3)等值1萬美元以上,應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憑外匯局開立的《攜帶證》出境。
(4)對使用多張《攜帶證》的,若由銀行核發的《攜帶證》累計總額超過或等值1萬美元,海關將不予放行。
2、有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的:
(1)攜帶現鈔總額不超過入境申報數額的,可攜帶出境,無需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
(2)攜帶現鈔總額超過入境申報數額的:
a.申報記錄內的外幣現鈔金額部分,可攜帶出境,無需申請《攜帶證》;
b.超過申報記錄的部分,按單次出境(沒有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的情況辦理。

㈥ 中國出境可以帶多少現金

攜帶外幣單次入境:
1、等值5000美元(含)以下的,可攜帶入境,無需向海關申報;

2、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應當向海關書面申報。

3、攜帶外幣現鈔出境原則上不得超過等值1萬美元,如因特殊情況需超過此金額的,應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

4、出入境人員攜帶匯票、旅行支票、國際信用卡、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外幣支付憑證以及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外幣有價證券出入境,海關暫不予以管理。

5、短期內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須向海關書面申報,出境時海關憑最近一次入境時的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驗放。沒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的,15天內首次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關不予放行;15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含1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超過等值1000美元的,海關不予放行。

(6)處境攜帶外匯現金擴展閱讀:

攜帶等值5000美元(含)的外幣現鈔可以直接出境;攜帶5000美元至10000美元(含)的外幣現鈔出境,需在銀行開具《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攜帶10000美元以上的外幣現鈔出境,需在外匯局開具《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詳見《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匯發[2003]102號))

㈦ 攜帶很多外幣現金出境如何報關

1、准備好材料,包括護照、有效簽證或簽注、存款證明(利息清單或取款憑條)或相關購匯憑證。

2、如從直系親屬外匯存款中提取外幣現鈔的,還應提供親屬關系證明(結婚證、戶口簿或公證書)。

3、出境人員持上述審核材料向存款銀行或購匯銀行申領《攜帶證》。

4、銀行審核出境人員提供的材料無誤後,向其核發《攜帶證》,並留存上述材料復印件5年備查。

5、海關憑此《攜帶證》放行。銀行向出境人員核發《攜帶證》時,不得超過本行存款證明的金額或購匯金額,銀行核發的《攜帶證》每張金額不得超過等值1萬美元。

根據規定,對於人民幣現鈔,旅客可攜帶進出境的限額均為不超過20000元。對於外幣現鈔,出境旅客可攜帶外幣現鈔數額為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如確實需要多帶點現金,則需要提前辦理申報手續,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會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7)處境攜帶外匯現金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對於攜帶超量外幣現鈔進出境未依法向海關申報的行為,在固定證據派出走私嫌疑後,各海關應當按照行政強制適當性的原則,扣除最高可處的罰款額度後,及時將其餘的外幣現鈔解除扣留,返還當事人。

2、對於攜帶超量外幣現鈔出境摺合2萬美元以下或者入境摺合5萬美金以下的,各海關可以區分情形作出單獨予以警告或者不予行政處罰的處理決定。

3、攜帶外幣現鈔出境超過一定金額需開立《攜帶證》,同時存在丟失、被盜的風險。因此,建議您只隨身攜帶必要的外幣現鈔,其餘外匯資金可通過銀行匯出或攜出境外,包括電匯匯出、開立匯票、速匯金匯出、購買旅行支票、存入國際信用卡等方式。

4、辦理前,建議先電話咨詢各大銀行服務熱線,盡量准備齊全各種材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攜帶外幣出入境許可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報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出境

㈧ 出國可以帶多少現金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和海關總署聯合制定的《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我國出境人員可以攜帶外幣現鈔出境,也可以按國家金融管理規定通過從銀行匯出或攜帶匯票、旅行支票、國際信用卡等方式將外幣攜出境外。海關規定旅客出境時每人每次攜帶人民幣限額為20000元。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的,海關予以放行。
如果需要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對進出境時攜帶超限額貨幣不如實向海關申報的旅客,海關將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如確認為走私行為,海關將沒收其攜帶的全部貨幣;如確認為違規行為,海關將對旅客處以攜帶貨幣5%-20%數額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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