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外匯期貨 > 向國外匯款要不要代扣所得稅

向國外匯款要不要代扣所得稅

發布時間:2021-10-11 16:08:52

『壹』 國外匯款要不要扣稅啊

要考慮到兩國之間的
稅收協定
了,如果有稅收協定兩國之間約定不會
重復征稅
,國外客戶匯款給你的時候,已經就這筆款項向該國交納了
個人所得稅
了。這筆款到了國內,如果國內的
個人所得稅率
高於國外,則補交差額(銀行會
代扣代繳
),低於的話就不用再扣了。
如果沒有稅收協定的話,銀行會按國內的個人所得稅率代扣代繳的。

『貳』 支付給外國公司的傭金需要代扣代繳的增值稅和所得稅嗎

支付給外國公司的傭金需要代扣代繳增值稅和所得稅。

『叄』 支付給外國公司的傭金需要代扣代繳的所得稅嗎

對外支付傭金不需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第三條 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3)向國外匯款要不要代扣所得稅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第五條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稅收徵收管理工作。各地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徵收管理范圍分別進行徵收管理。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稅收徵收管理工作的領導或者協調,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依照法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徵收稅款。

『肆』 關於付匯代扣代繳稅費問題

 你好,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號)規定:「一、境內機構和個人向境外單筆支付等值5萬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萬美元,下同)下列外匯資金,除本公告第三條規定的情形外,均應向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進行稅務備案,主管稅務機關僅為地稅機關的,應向所在地同級國稅機關備案:三、境內機構和個人對外支付下列外匯資金,無需辦理和提交《備案表》:(十三)境內個人境外留學、旅遊、探親等因私用匯;因此,境內個人向境外匯款單筆支付超過5萬美元用於學費的,屬於境內個人境外留學因私用匯,不需要到國稅辦理對外支付備案。所以,以個人名義付匯,稅務風險較小。但是企業承擔了高管的學費,需要按照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高管的個人所得稅。並且,相關費用也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

『伍』 外貿公司支付國外傭金用不用代扣代繳所得稅

我司曾碰到這樣的情況,我電腦文件夾中仍存有相關處理依據,現提供如下,供你參考:

根據新頒布實施的《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規定,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是否屬於來源於中國境內的勞務所得,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因此,境外公司為境內公司在國外提供勞務,境內公司支付境外企業勞務傭金,如果該境外公司屬於《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在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其發生在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境外企業負有主動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義務,以機構、場所所在地為納稅地點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稅務機關可以指定勞務費的支付人境內公司為扣繳義務人。如果該境外公司屬於《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在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那麼上述境外企業因在境外提供勞務而從境內取得的勞務傭金收入不屬於《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應征企業所得稅的范圍,不征企業所得稅。

另外,如果是支付給國外個人的傭金,按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勞務發生地在中國境外的所得不在征稅范圍之內,故境外中間商取得的傭金收入不徵收個人所得稅,不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
總結:由此可見,一要看國外的企業是否在我國境內有自己的機構(個人的話不用考慮),是否有聯系;二是國外企業和個人是在中國境內還是境外提供的服務
-------------------------------------------------------------------

而是否需要代扣代繳營業稅的問題,需要納稅人注意,根據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修訂的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的最新變化,對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解釋有了新的變化,根據2008年12月15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修訂以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2號令)第四條的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提供或者接受條例規定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的,屬於營業稅征稅范圍。

根據新細則的規定,營業稅不再採用勞務發生地原則及使用地原則,在中國境內收取或者支付從事應稅行為的收入或費用,都屬於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即自2009年1月1日起,企業在中國境外提供勞務,需要在中國境內繳納營業稅;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外為中國境內企業提供營業稅勞務,也需要在中國境內繳納營業稅。例如,國內建築企業到國外承攬工程,需要在國內繳納營業稅,而按舊的營業稅暫行條例及細則的規定,其勞務是發生在境外,是不屬於營業稅的征稅范圍的,是不需要計征營業稅的。

企業在2009年1月1日之前發生的境外勞務,應根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判斷是否需繳納營業稅,如果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09年1月1日之前,根據「實體法從舊,程序法從新」的原則,應按舊的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來判斷是否要繳納營業稅;如果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09年1月1日之後,如無特殊優惠政策,應按新條例及實施細則的規定在境內繳納營業稅。

綜上可知,境外企業或個人在境外為境內企業提供各種勞務不需要代扣代繳所得稅,但需要代扣代繳營業稅。

『陸』 對外支付傭金需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嗎

對外支付傭金不需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第三條 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三十七條 對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以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稅款由扣繳義務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時,從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的款項中扣繳。

第三十八條 對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取得工程作業和勞務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稅務機關可以指定工程價款或者勞務費的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

第三十九條 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應當扣繳的所得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扣繳或者無法履行扣繳義務的,由納稅人在所得發生地繳納。納稅人未依法繳納的,稅務機關可以從該納稅人在中國境內其他收入項目的支付人應付的款項中,追繳該納稅人的應納稅款。

第四十條 扣繳義務人每次代扣的稅款,應當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內繳入國庫,並向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報送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

(6)向國外匯款要不要代扣所得稅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第五條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稅收徵收管理工作。各地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徵收管理范圍分別進行徵收管理。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稅收徵收管理工作的領導或者協調,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依照法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徵收稅款。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

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

第六條 國家有計劃地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各級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徵收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有關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向稅務機關提供與納稅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信息。

第七條 稅務機關應當廣泛宣傳稅收法律、行政法規,普及納稅知識,無償地為納稅人提供納稅咨詢服務。

第八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向稅務機關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與納稅程序有關的情況。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

納稅人依法享有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的權利。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對稅務機關所作出的決定,享有陳述權、申辯權;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國家賠償等權利。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控告和檢舉稅務機關、稅務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

第九條 稅務機關應當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稅務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

稅務機關、稅務人員必須秉公執法,忠於職守,清正廉潔,禮貌待人,文明服務,尊重和保護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權利,依法接受監督。

稅務人員不得索賄受賄、徇私舞弊、玩忽職守、不征或者少征應征稅款;不得濫用職權多征稅款或者故意刁難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柒』 所有的對外付匯都需要代扣代繳所得稅、營業稅嗎

  1. 《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稱境內)提供交通運輸業、郵政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以下稱應稅服務)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應當按照本辦法繳納增值稅,不再繳納營業稅。

  2. 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以下稱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代理人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

  3. 第十條 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是指應稅服務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內。下列情形不屬於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

    (一) 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費的應稅服務。

    根據上述規定,認證服務屬於營改增服務范圍,美國食品葯物管理局屬於境外的單位。目前,對上述「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費的應稅服務」沒有具體明確規定。參考《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第四條規定,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完全發生在境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40號,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的勞務,不屬於條例第一條所稱在境內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不徵收營業稅。上述勞務的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根據上述原則,對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娛樂業,服務業中的旅店業、飲食業、倉儲業,以及其他服務業中的沐浴、理發、洗染、裱畫、謄寫、鐫刻、復印、打包勞務,不徵收營業稅。按現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范圍而言,所述「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費的應稅服務」是指倉儲服務和部分展覽服務。所述的認證服務,不屬於該范圍。因此,美國食品葯物管理局為貴公司提供認證服務,貴公司作為接受服務方在境內,美國食品葯物管理局屬於在境內提供認證服務,應繳納增值稅。

  4. 《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

    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以下稱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代理人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因此,美國食品葯物管理局在境內未設經營機構,也沒有代理人的,貴公司應代扣代繳境外的增值稅,其稅率為6%。

  5.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五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三款所稱機構、場所,是指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場所,包括:

    (二)提供勞務的場所;

    第七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

    (三) 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6.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

    第二條第三款 本法所稱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

    第三條第三款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7. 根據上述規定,美國食品葯物管理局在境外為貴公司提供認證服務取得的所得屬於來源於境外的所得。其不屬於在境內設立機構、場所,不屬於非居民企業,取得的認證服務所得不需在境內繳納企業所得稅。

『捌』 公司向境外匯款也要繳稅嗎

屬於非貿易項下服務性支付,需要替國外收款人代扣10%的服務貿易稅。

『玖』 給國外匯款需要繳稅嗎

要繳稅,對外支付服務貿易項下的款項,都要交稅的。只不過金額在等值3萬美元以下的,銀行不審核對外支付稅務證明,3萬以上的銀行會要求出具稅務證明。

非貿易付匯是指境外企業或機構在我國境內發生勞務收入或取得來源於我國境內的利潤、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等其他所得,以及與資本項目有關的收入時,由境內企業對其支付外匯的一種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僅對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征稅。對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望樓主採納

沈陽金蝶財務為您解答

『拾』 公司向境外匯款, 為什麼要繳納10%的企業境外所得稅

通俗的稱法:預提企業所得稅
這個是針對外國企業徵收的。
稅務機關認為:你給境外企業匯款,也就是說境外企業取得了收入(對於你們來說是支出)了,既然在中國取得收入,中國就要徵收企業所得稅。
目前預提企業所得稅的徵收率為10%,你們有代扣代繳的義務。

所以建議你們搞清楚你們打出款項的性質,然後再和稅務局溝通,是否需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閱讀全文

與向國外匯款要不要代扣所得稅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小企業貸款目標 瀏覽:140
江西省旅遊集團借殼上市 瀏覽:742
中國msci的股票 瀏覽:59
遼寧遠東集團董事長 瀏覽:869
醫院股份合作可行性報告 瀏覽:948
2016年2月17日美元匯率 瀏覽:321
回租融資租賃 瀏覽:9
美國摩根銀行的外匯平台 瀏覽:282
固定匯率接標價法 瀏覽:920
安利傭金分配製度比較 瀏覽:470
杠桿閱讀術的意思 瀏覽:620
外匯mt4紅色代表賺錢嗎 瀏覽:912
三峽銀行近期理財產品 瀏覽:547
2014年12月港幣匯率是多少 瀏覽:633
金融機構錄音錄像自查報告 瀏覽:185
鋼材買賣個人傭金合同範本 瀏覽:882
87年黃金價格 瀏覽:440
國家外匯管理局境外管理辦法 瀏覽:429
企業融資網湖北 瀏覽:392
2017萬達集團最新新聞 瀏覽: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