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外匯期貨 > 經常項目外匯收入范圍

經常項目外匯收入范圍

發布時間:2021-10-28 01:54:19

Ⅰ 經常項目外匯收入,是否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留或者賣給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

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有關通知,取消境內機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限額,境內機構可根據自身經營需要,自行保留 經常項目外匯收入 。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這份名為《關於境內機構自行保留 經常項目外匯收入 的通知》顯示,銀行在為境內機構開立外匯賬戶和辦理外匯收支業務時,停止使用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的「限額管理」功能,銀行應按規定向所在地外匯局報送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及外匯收支等信息。

Ⅱ 個人外匯經常項目包括

個人外匯經常項目:反映本國與外國交往中經常發生的項目,簡單一點說,除投資、貸款以外的資金往來項目,一般就是經常項目,取意為經常發生。
1、包含貿易收支(也就是通常的進出口業務)、勞務收支(如:運輸、港口、通訊和旅遊等)和單方面轉移(如:僑民匯款、無償援助和捐贈、國際組織收支等)。
2、對應開立的是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包含個人外匯儲蓄帳戶、個人外匯結算帳戶
①個人外匯儲蓄帳戶:直接憑有效的身份證件可辦理(我行大多數為個人外匯儲蓄賬戶)
接收范圍是非經營性收入、同名賬戶、直系親屬。其中非經營性質收入是指不屬於貿易外匯收支往來的收入,一般涉及以下范圍:捐贈、贍養款、遺產繼承收入、保險外匯收入、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收入、法律、會計、咨詢和公共關系服務收入、職工報酬、境外投資收益、生活消費類支出、就醫、學習等支出。
②個人外匯結算帳戶:可憑開戶申請書、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執業證明、組織機構代碼證(通俗一點說類似境內的個人工商戶,開戶目的用做經營性質)。接收范圍是經常項目項下經營性外匯收支;(客戶量少)其中經營性收入涉及范圍如: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項下貨款或從屬費用收支。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如有更新,請以相關規定為准。
應答時間:2021-01-13,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Ⅲ 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

經常項目,是指在國際收支中經常發生的交易項目,主要包括貿易收支、勞務收支和單方面轉移等。

資本項目,是指國際收支中因資本的輸入和輸出而產生的外匯資產與負債的增減項目,包括直接投資、各類貸款、證券投資等。

從意義上來看,經常項目是指在國際收支中經常發生的交易項目,也就是大范圍的,而資本項目是指國際收支中因資本的輸入和輸出而產生的外匯資產與負債的增減項目,單指資產與負債的增減,是小范圍的。

(3)經常項目外匯收入范圍擴展閱讀

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具體包括

1.出口或先支後收轉口貨物及其他交易行為收入的外匯;

2.境外貸款項下國際招標中標收入的外匯;

3.海關監管下境內經營免稅商品收入的外匯;

4.交通運輸(包括各種運輸方式)及港口(包括海港、空港)、郵電(不包括國際匯兌款)、旅遊、廣告、咨詢、展覽、寄售、維修等行業及各類代理業務提供商品或服務收入的外匯;

5.行政、司法機關收入的各項外匯規費、罰沒款等;

6.土地使用權、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無形資產轉讓收入的外匯;

7.境外投資企業匯回的外匯利潤、對外經援項下收回的外匯和境外資產的外匯收入;

8.對外索賠收入的外匯、退回的外匯保證金等;

9.出租房地產和其他外匯資產收入的外匯;

10.保險機構受理外匯保險所得外匯收入;

11.取得《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的金融機構經營外匯業務的凈收入;

12.經營境外承包工程、向境外提供勞務、技術合作及其它服務業務的公司,如對外勘測、設計、咨詢、招標業務的公司,在上述業務項目進行過程中收到的業務往來外匯;

13.經批准經營代理進口業務的外(工)貿公司,從事外輪代理、船務代理、國際貨運代理、船舶燃料代理、商標代理、專利代理、版權代理、廣告代理、船檢、商檢代理業務的機構代收待付的外匯;

14.境內機構暫收待結或暫收待付項下的外匯,包括境外匯入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先收後支的轉口貿易收匯,郵電部門辦理國際匯兌業務的外匯匯兌款;

15.一類旅行社收取的國外旅遊機構預付的外匯;

16.鐵路部門辦理境外保價運輸業務收取的外匯和海關收取的外匯保證金、抵押金;

17.經交通部批准,從事國際海洋運輸業務的遠洋運輸公司,經外經貿部批准從事國際貨運的外運公司和租船公司在境內外經營業務所收入的外匯;

18.捐贈協議規定用於境外支付的捐贈外匯;

19.外國駐華使領館、國際組織及其他境外法人駐華機構的外匯;

20.居民個人及來華人員個人的外匯。

Ⅳ 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包括那些

商品貿易順差
對國外提供的勞務收入
在國外投資的利潤和利息收入
國外對中國的以外匯形式提供的援助

Ⅳ 經營項目外匯收入有限額嗎

沒有限額了

據新華社北京8月13日電 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發布《關於境內機構自行保留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的通知》,取消境內機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限額,境內機構可根據自身經營需要,自行保留其經常項目外匯收入。

這一現象背後,可能隱藏著政策資金護盤和更加復雜的因素……

此前,境內機構可在上年度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的80%與經常項目外匯支出的50%之和的限額內保留其經常項目外匯收入。

國家外匯管理局表示,此項政策調整是外匯管理體制的一項重要改革。新政策的實施,將進一步增強境內機構持有和使用外匯的自主性和便利性,有利於境內機構加強資金管理,有利於促進國際收支平衡。

國家外匯管理局表示,將繼續加強對經常項目外匯收支活動的真實性和合規性的監督管理,嚴格監測跨境資金流動,對虛假、違規外匯交易加大查處力度,配合實施國家宏觀調控,保持經濟和金融的穩定、健康發展。

Ⅵ 統計報表中經常項目外匯收入怎麼填寫

看統計報表制度,或者咨詢當地統計局

Ⅶ 經常項目外匯管理的經常項目外匯管理規則

所謂經常項目是指國際收支中經常發生的交易項目,包括貿易收支、服務收支、單方面轉移等。《外匯管理條例》對經常項目的外匯管理作出了三方面的規定:
1. 對境內機構的經常項目外匯的管理 境內機構是指我國境內的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部隊等,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機構的外匯收支或者經營活動,必須適用《外匯管理條例》的規定:
(1)境內機構的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必須調回境內,並應當按照國務院關於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的規定賣給指定銀行,或者經批准在外匯指定銀行開立外匯帳戶,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外匯擅自存放在境外。
(2)境內機構的經常項目用匯,應當按照國務院關於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的規定,持有效憑證和商業單據向外匯指定銀行購匯支付。
(3)境內機構的出口收匯和進口付匯,應當按照國務院關於出口外匯核銷管理和進口付匯核銷管理的規定辦理核銷手續。
這些規定從立法上保證了經常項目外匯的可兌換,國家對經常性國際支付和轉移不予限制,但必須實行銀行結匯制和進出口收匯付匯核銷制度。
2.對個人外匯的管理 個人是指中國公民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滿1年的外國人。屬於個人所有的外匯,可以自行持有,也可以存入銀行或者賣給外匯指定銀行。個人的外匯儲蓄存款,實行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的原則。個人因私出境用匯,在規定限額內購匯;超過規定限額的,可以向外匯管理機關申請。個人攜帶外匯進出境,應當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攜帶外匯出境,超出規定限額的,還應當向海關出具有效憑證。居住在境內的中國公民持有的外幣支付憑證、外匯有價證券等形式的外匯資產,未經外匯管理機關批准,不得攜帶或者郵寄出境。
3.對駐華機構和來華人員外匯的管理 駐華機構是指外國駐華外交機構、領事機構、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外國駐華商務機構和國外民間組織駐華業務機構等。《外匯管理條例》規定,外國駐華外交機構、領事機構收取的以人民幣支付的簽證費、認證費等,需要匯出境外的,可以持有關證明材料向外匯指定銀行兌付。其他駐華機構的合法人民幣收入,需要匯出境外的,應當持有關證明材料向外匯管理機關申請,憑外匯管理機關的售匯通知單到外匯指定銀行兌付。
來華人員是指駐華機構的常駐人員、短期入境的外國人、應居境內機構工作的外國人以及外國留學生等。《外匯管理條例》規定,應聘在外商投資企業工作的外籍人員的工資以及其他合法收入,是外匯的,依法納稅後,可以持外匯管理機關規定的有效憑證向外匯指定銀行購匯匯出或者攜帶出境。應聘在境內機構工作的外籍專家的人民幣工資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依法納稅後,可以向外匯指定銀行購匯匯出或者攜帶出境。
駐華機構和來華人員由境外匯入或者攜帶入境的外匯,可以自行保存,可以存入銀行或者賣給外匯指定銀行,也可以持有效憑證匯出或者攜帶出境。

Ⅷ 哪些是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同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有何不同

簡單而言包括:有商品或服務貿易背景的外匯收入、勞務輸出收入、租金收入、版稅、專利使用費、親友贈與、境外的利息股息收入等。
資本項目外匯收入:外債、境外來華直接投資等。

Ⅸ 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結匯哪些需經外匯局核准

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實行銀行結匯制度。境內機構經常項目下的外匯收入,除國家規定準許保留的外匯可以在外匯指定銀行開立外匯帳戶外,都須及時調回境內,按市場匯率賣給外匯指定銀行。凡經有權管理部門核准或備案具有涉外經營權或有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的境內機構(含外商投資企業),經注冊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批准均可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在核定的最高金額內保留經常項目外匯收入。
取消經常項目外匯支付限制。境內機構經常項目用匯,可以按照市場匯率憑相應的有效憑證用人民幣向外匯指定銀行購匯或從其外匯帳戶上對外支付。傭金等超過一定比例或數額,經外匯局進行真實性審核後,可以在銀行辦理兌付。個人因私用匯,標准以內的可以憑有效憑證直接到銀行辦理,超過標準的可以持有效憑證到外匯局進行真實性審核後到銀行購匯。

Ⅹ 什麼叫經常項目帳戶什麼叫資本項目帳戶

1、經常項目,是指在國際收支中經常發生的交易項目,主要包括貿易收支、勞務收支和單方面轉移等。我國對經常項目外匯實行結匯、售匯制。

具體制度包括:境內機構的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必須調回境內,並按照國務院關於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的規定賣給外匯指定銀行,或者經批准在外匯指定銀行開立外匯賬戶; 境內機持有效憑證。

2、資本項目,是指國際收支中因資本的輸入和輸出而產生的外匯資產與負債的增減項目,包括直接投資、各類貸款、證券投資等。

我國對資本項目仍實行較嚴格的管理制度:境內機構的資本項目外匯收人,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應當調回境內,並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外匯指定銀行開立外匯賬戶。賣給外匯指定銀行的,須經外匯管理機關批准。

(10)經常項目外匯收入范圍擴展閱讀:

經常項目外匯管理:

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結算帳戶可以辦理經常項目的外匯收入和支出以及經外匯局批準的資本項目的支出。

外商投資企業經常項目的外匯收入可以在外匯局核定的最高金額內保留外匯,超出部分可以賣給外匯指定銀行。

外匯局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實投資本和經常項目外匯資金周轉的需要,調整核定外匯結算帳戶的最高金額。

外商投資企業貿易及非貿易經營性對外支付用匯,持與支付方式相應的有效商業單據和有效憑證,從其外匯帳戶中支付或者到外匯指定銀行兌付。

外商投資企業外方投資者依法納稅後的利潤、紅利的匯出,持董事會利潤分配決議書,從其外匯帳戶中支付或外匯指定銀行兌付。

外商投資企業中外籍華僑、港澳台職工依法納稅後的人民幣工資及其它正當收益,持證明材料到外匯指定銀行兌付。

下述對外支付用匯,由外匯局審核真實性後,從其外匯帳戶中支付或者到外匯指定銀行兌付;

a、進口項下超過合同總金額15%,且同時超過等值10萬美元的預付貨款;

b、出口項下超過合同總金額2%的暗佣或5%的明佣,且同時超過等值1萬美元的傭金;

c、轉口貿易項下先支後收的對外支付;

d、償還外債利息;超過等值1萬美元的現鈔提取等。

資本項目外匯管理:

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各方以現匯方式投入的資本金,可以存入資本金帳戶,資本金帳戶支出僅限於有關用途的經常項目的支出及經外匯局批準的資本項目的支出。

外商投資企業可以根據業務需要,自主決定借入境內外外匯貸款。境外借款合同簽訂十五天內,企業持外匯貸款合同副本到外匯局辦理外債登記手續,並領取逐筆登記的《外債登記證》。

借款單位調入境外借款時,憑《外債登記證》,外匯局核發的「開戶通知書」到外匯指定銀行開立外匯貸款專用帳戶

外商投資企業下列范圍的外匯未經外匯局批准不得結匯:

a、境外法人或自然人作為投資匯入的外匯;

b、外商投資企業中外雙方以現匯投入的資本金;

c、境外借款及發行外幣債券、股票取得的外匯;

d、其它資本項目的外匯收入。

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項目下的下列用匯,持所列有效憑證向外匯局申請,憑外匯局核准件到開戶銀行辦理支付或到外匯指定銀行兌付。

a、償還外債本金,持《外債登記證》、借款合同及債權機構還本通知單;

b、對外擔保履約用匯,持擔保合同、外匯局核發的《對外擔保登記證》及境外機構支付通知;

c、境外投資資金的匯出,持國家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投資合同;

d、外商投資企業的中方投資者經批准需以外匯投入的注冊資金,持國家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合同。

閱讀全文

與經常項目外匯收入范圍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合作買賣股票 瀏覽:629
美國汽油價格2016 瀏覽:752
駱駝股份4月17日 瀏覽:730
沈陽中國銀行澳幣匯率 瀏覽:929
杠桿利率 瀏覽:352
kd通達信指標 瀏覽:434
基金跟銀行理財區別 瀏覽:920
基金理財會計分錄 瀏覽:71
中央經濟會議降杠桿 瀏覽:403
理財產品協議屬於哪類合同 瀏覽:690
外匯搭建流程 瀏覽:696
中國南車集團長江公司 瀏覽:967
工行私人銀行理財怎麼樣 瀏覽:260
簡述外匯儲備的管理特徵 瀏覽:865
股票退市問題 瀏覽:38
中信信託新疆 瀏覽:368
融資城投資人的利益 瀏覽:874
收藏紙幣價格 瀏覽:918
Gcp矽谷融資 瀏覽:244
貴寶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瀏覽:127